催眠师是无所不能的圣人
当我们看到催眠师能够自由地控制受术者的时候,当我们看到他能够把病情严重的患者治愈的时候,当我们看到他能够利用催眠术展示各种不可思议的现象的时候,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对催眠师生出一种无法言语的崇敬之情。尤其是那些接受过催眠治疗的人,更有可能产生移情现象,那种敬仰之情就更加深厚。这些人常常认为,催眠师不是凡人,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特殊的魅力,这种能力和魅力是上帝所赋予他们的,一般人只能望洋兴叹。催眠施术之后,旁观者经常向催眠师提出类似这样的问题:“你会气功吗?”或者“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当催眠师回答“没有”的时候,这些人的眼光里总会露出怀疑的神色。
其实,催眠师和普通人相比根本没有任何区别,他们只是掌握了催眠术这门技术而已。他们之所以可以让催眠产生出各种神奇的现象、治愈各种身心疾病,是因为他们有效而娴熟地使用了心理暗示的手段。心理暗示是人类的一种普遍心理,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它具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催眠师的催眠治疗主要就是依靠这种心理暗示的力量,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催眠师并没有什么特异功能,他只是巧妙地利用了人的心理而已。
我们需要明白,如果受术者认为催眠师非同凡人,这对催眠治疗来说,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正面影响是,因为受术者相信催眠师非同凡人,这在无形之中就提高了催眠师的权威性,受术者更容易接受催眠师的心理暗示,从而使得催眠施术可以更迅速、更有效地进行。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太太正和她的丈夫在车站餐厅吃午饭,这个时候,丈夫告诉妻子:“你看,那边正向我们这里走来的人是个非常出名的催眠大师,他也许会给你做催眠术。”结果,当这个催眠师走到他们餐桌前的时候,这位太太早已进入了被催眠状态。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认为催眠师非同凡人,的确可以提高受术者的受暗示性,从而使他更快地进入催眠状态,并起到了帮助催眠施术顺利进行的效果。
可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认为催眠师非同凡人的想法也会给催眠治疗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的典型表现是,受术者会完全依赖催眠师,在催眠治疗的过程中,他们会有很好的反应。可是,一旦回到现实生活中,每次遇到难题,他们就觉得没有催眠师的暗示诱导,自己就没有办法独立处理问题。更严重的是,对催眠师的“移情”作用会进一步加深,从而使他们不由自主地把催眠师当成父亲、母亲或情人,一刻看不见催眠师就觉得不舒服,这给催眠师和受术者都带来很大的困扰。
接受催眠会伤害自己
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认为接受催眠会伤害自己,催眠术对人是有害的。他们的理由是:催眠是一种病态的心理现象,处于催眠状态中的人,大脑皮层会受到损害,会出现智力低下、意志消失、消极被动等很多不好的现象。有的人甚至说,催眠能够让受术者产生催眠中毒现象,如同酒精中毒一样,严重的话,还会造成受术者精神失常。
产生以上误解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他们可能是看见了在中度或深度催眠状态中的受术者。的确,在这种状态中的受术者,看起来目光呆滞、面部没有任何表情,他们会完全听从催眠师的指令,就好像是催眠师手中的木偶一样,就算看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无法认识。这的确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受术者的大脑有了问题。事实上,受术者的这种现象是因为他大脑皮层的大部分区域暂时受到了抑制,根本不是人们认为的病态现象。
第二,的确出现了一些案例,在接受催眠治疗之后,受术者出现了被动、躁狂甚至是精神失常的现象。催眠师和心理专家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研究的重心在于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是什么?是催眠术自身的缺陷?还是催眠师施术不当?他们的研究结果是由于催眠师的施术不当造成了这些负面影响。一般说来,富有经验的催眠师在进行催眠治疗的过程中,很少发生这种事情。
许多研究都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催眠术对人都是有益处的。这里我们需要澄清一个情况,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人们常常会把欲望、痛苦等都压抑起来,深深地藏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可是它们实际上是存在的,只是不被自己和别人所知道。
在催眠状态下,这些隐藏在潜意识中的东西就会毫无保留地表现出来。心理专家都认为,把隐藏在潜意识深处的东西完全释放出来对患者是有好处的。可是没有相关心理学知识的人,误认为那些表现不是受术者自身固有的,是由催眠术引起的,其实那些表现不但在催眠状态中会出现,在其他心理治疗中也有可能出现。
有人看到,在催眠治疗结束后,受术者出现了抑郁、恶心、头疼或是不能觉醒的情况,他们觉得这是催眠治疗的负面表现,其实这些不良表现并不是由催眠术自身造成的,而是因为催眠师的技术不精的缘故。催眠师技术上的失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解除催眠的程序不完整。比如,催眠师没有下达或是反复强调受术者醒来之后会遗忘催眠过程中的一切事情,而且恢复清醒之后精神振奋、心情愉快的心理暗示。
第二,在催眠过程中的处理方法不恰当。比如,受术者是一个内向、懦弱的人,可是催眠师仍然用严厉的态度对待受术者,从而使受术者在整个催眠过程中都惴惴不安,结果导致在催眠结束之后出现不适之感。
第三,受术者的身心并不是一个非常协调的系统。所以,催眠师下达恢复清醒的暗示之后,受术者在心理上迅速恢复了,可是生理上却还没有恢复,结果导致受术者出现了恶心、倦怠、难受等不好的感觉。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催眠师多对受术者进行几次生理上的调试,受术者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第四,受术者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强迫接受催眠治疗。他们的反抗不但表现在拒绝催眠师的暗示上,而且还表现在接受催眠治疗之后有不适之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首先要受术者自己愿意接受治疗,然后才能进行催眠施术。
催眠术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们都知道催眠术有非常神奇的力量,它在治疗疾病、开发潜能等各个方面都有非常好的效果,总之,它对人们有很多益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催眠术有百利而无一害呢?如果我们稍有一点科学头脑的话,我们就会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催眠术只是一种治疗方法,任何方法都是有利有弊的,它不可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催眠术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潜在的有害性。
首先,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催眠术,那么催眠治疗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美国的心理学家布恩和埃克斯特兰德说过,滥用催眠术是非常危险的。危险主要来自下面两个原因:第一,很多精神病患者希望催眠可以马上治好他们的疾病,因为催眠有重组经验的能力,所以患者可能在无意识中被导入让他们的病情恶化的经验里。第二,一些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心理学和医学教育的人,也可能学会了催眠术,并且他们是抱着控制别人的愿望实施催眠术的。这两种情况都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它们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危险性就更大。
因此,进行催眠施术的人,必须具有高尚的品德,并且具有丰富的心理学和医学知识,受过严格的催眠术训练,这样才具备催眠施术的资格。此外,一些患者,受到催眠神奇性的影响,会主动向心理医生要求进行催眠治疗,面对这种情况,心理医生不应该一味地迁就患者,适合使用催眠术的时候才使用催眠术,不适合使用的时候不要乱用。
其次,美国的心理学家埃里克·伯恩认为,催眠术的另一种危险在于,催眠师解除患者的病症之后没有给病人任何东西当做补偿。假如催眠师没有为神经官能症患者找到愿望替代物,那么患者在症状解除之后可能会出现更加衰弱的现象。
比如,特里斯医生在恢复病人霍勒斯·沃尔克的发音能力之后,病人反而增加了抑郁和焦虑。霍勒斯被解除了说话的苦恼之后,又增添了新的苦恼,甚至他的活动能力还不如以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我们只从病人那里索取,而不给予补偿,那么催眠治疗之后他可能会出现新的症状,情况可能会比治疗前更坏。当然,这种后患是可以防止的,催眠师可以利用从催眠状态或催眠治疗之后的会面中获取的信息,然后选择一个危害较小的办法来克服病人的紧张情绪。
心理治疗专家发现,在以治疗身心疾病为目的而进行的催眠施术中,病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受术者常常会产生一些不适之感。有时候由于催眠师考虑不周,他们或者只关注了心理问题,而忽略了随之而来的生理问题;或者只重视了生理问题,忽视了病人心理上的波动和情感上的变化。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催眠治疗产生副作用。比如,催眠师希望患者的生理发生变化,使用了直接暗示的办法来诱导患者的生理产生变化,这种暗示可能让患者的生理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可是因为催眠师没有考虑到暗示所引起的患者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变化,无意识地把患者当机器人一般看待,从而使患者的欲望和人格无法得到平衡。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为了解决生理和心理问题而进行的催眠治疗,必须由那些精通催眠技术,同时又具备解决该问题的专门知识的催眠师来实施催眠。如果催眠师只是掌握了催眠术的知识而没有相关经验,可能会造成意料不到的后果。同时,如果催眠师仅仅具有专门的知识,而没有熟练地掌握催眠术,缺少必要的心理知识,那么就会引起患者许多心理问题,或者是没有办法把患者导入催眠状态。所以,实施催眠治疗的人首先必须熟练地掌握催眠术,然后应非常谨慎地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运用催眠术,这样才可能避免催眠治疗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