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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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故事(1)

我降生到这个世界,我用双眼看到这个世界,我努力征服这个世界,就像每个家庭中的第一个孩子一样。

生命之初的19个月

我的生命开始得简单而平凡,与任何一个小生命并无二致。

我怀着一种惶恐不安的心情,开始书写自己的人生故事。我的童年犹如笼罩着一层金色的暮霭,在即将揭开它的面纱之际,我不免迟疑而踌躇。写自传是一项很困难的任务。当我试图整理最初的人生印象时,我发现,随着时光的流逝,事实与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得过去与现在彼此纠结。成年的我在自己的幻想中描绘着童年的自己所经历的生活。在我生命的最初几年,有一些印象分外鲜明生动,但“其后的日子却被牢笼的阴影所笼罩”。此外,童年的很多欢乐悲伤已经随时光淡去;而在我的早期教育中发生的很多重大事件,也随着更加激动人心的发现而被淡忘。因此,为了避免冗长嗦,我将仅把我人生中最有趣、最重要的片断呈现在诸位面前。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阿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名叫土斯坎比亚的小镇。我父亲的祖先是从瑞士移居至马里兰州的卡斯帕·凯勒家族。我的一名瑞士祖先曾经是苏黎世第一位聋哑人教师,还写了一本关于聋哑人教育的书——这真是一个奇异的巧合!然而命运就是这样无常,正如每个国王的祖先中都有人作过奴隶,而每个奴隶的祖先中也都有人当过国王。

我的祖父,也就是卡斯帕·凯勒之子,来到了阿拉巴马州这片广袤的土地,并最终定居于此。我听说,有一年他骑着马从土斯坎比亚前往费城,为的是给他的种植园添置一些东西,我的姑妈保存了很多家信,这些信生动有趣地描述了他的旅途见闻。

我祖母的父亲是曾经作过拉法叶将军侍从武官的亚历山大·摩尔,她的祖父名叫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是早期弗吉尼亚州的殖民总督。此外,她还是罗伯特·李将军的远房表亲。

我的父亲亚瑟·H·凯勒是联邦军中的一名上尉,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与他年龄相差悬殊。她的祖父本杰明·亚当斯娶了苏珊娜·E·古德休为妻,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市居住了多年。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出生在马萨诸塞的纽伯里波特,后来搬到了阿肯色州的海伦娜。南北战争爆发时,他代表南方参战,并获得准将军衔。他娶了露西·海伦·埃弗雷特为妻,爱德华·埃弗雷特和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博士便出自她的家族。战争结束后,他们一家搬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

在疾病夺走我的视力与听力之前,我一直住在一所小房子里,它有一间方形的大屋和一间供仆人居住的小屋。在南部,人们喜欢在房子旁边建一座附属的小屋,以备不时之需。这座房子是我父亲在南北战争结束后建造的,当他和我母亲结婚后,他们就住了进去。藤蔓、爬藤玫瑰和忍冬花覆盖了整栋房子。从花园的角度望去,它看起来就像一座凉亭。小小的门廊被黄玫瑰和南方拟天冬草掩映着。这里是蜂鸟和蜜蜂的乐园。

凯勒家的宅地距离我们这座小小的覆满玫瑰的凉亭只有几步之遥。它被称作“常春藤绿地”,因为房子和周围的树木、篱笆上爬满了美丽的英国常春藤。它那个老式的花园是我童年时代的乐土。

在我的老师到来前的那段日子,我喜欢沿着坚硬的黄杨树篱摸索前行,让嗅觉引领我找到春天的第一朵紫罗兰和百合花。在经历了情绪的爆发之后,我也会到那里寻找慰藉,把滚烫的脸颊埋进树叶和青草之中。让自己尽情地沉迷在这个鲜花盛开的花园中,愉快地从一个地方游逛到另一个地方,有时会突然偶遇一条美丽的藤蔓,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根据它的叶子和花朵的形状,我知道它便是荫蔽着花园尽头那座摇摇欲坠的凉亭的藤蔓!这里还有匍匐的铁线莲、低垂的茉莉花和一些罕见的香甜花朵,它们被称作蝴蝶百合,因为娇嫩的花瓣很像蝴蝶的翅膀。但最可爱的还是那些玫瑰,我从未在北方的温室里寻觅到像我的南方老家那样令人沉醉的藤蔓玫瑰。它们像一串串长长的花环,从我们的门廊上垂挂下来,令空气中充满芬芳,不掺杂一丁点世俗的味道。清晨,在露珠的洗濯下,它们是如此柔软,如此纯洁,令我不禁展开遐想,认为上帝花园里的常春花应该也不过如此。

我的生命开始得简单而平凡,与任何一个小生命并无二致。我降生到这个世界,我用双眼看到这个世界,我努力征服这个世界,就像每个家庭中的第一个孩子一样。对于我的命名,自然也经过了一番讨论。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取名字从来就马虎不得,每个人都各抒己见。我的父亲希望用米尔德里德·坎贝尔这个名字,这是他十分尊敬的一位祖先的名字,他不愿再将讨论继续下去。我的母亲用她的意愿解决了这个问题,她决定用她母亲少女时期的名字“海伦·埃弗雷特”为我命名。但是当我父亲带着我兴冲冲地前往教堂时,他在路上竟把给我起好的名字忘了,这一点儿也不为奇,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名字。当牧师问他我叫什么名字时,他只记得全家人决定用我外婆的名字给我命名,于是他说出了海伦·亚当斯这个名字。

我听说,当我尚在襁褓之中时,就显示出一种好奇而倔强的性格。不管看到别人做什么,我都要模仿。6个月大的时候,我就咿咿呀呀地说出了“你好”。一天,我清楚地说出“茶、茶、茶”,从而吸引了家里每个人的注意。即使在我生病以后,我依然记得自己在人生头几个月中学会的一个词。那个词就是“水”,在丧失了其他所有语言之后,我仍然能模糊地说出这个词。直到我学会了如何拼写它,才不再发出“水、水”的声音。

家人还给我讲了我一岁生日那天学走路时的情景。当时,母亲刚刚把我从浴盆里抱出来放在她的膝头。在阳光的照耀下,树叶的影子在光滑的地板上摇曳舞动,我突然之间受到了吸引。我滑下母亲的膝头,几乎是朝着它们跑去。等那一股冲动产生的力量消失后,我跌倒在地,哭着寻求妈妈的怀抱。

快乐的日子转瞬即逝。一个知更鸟和嘲鸫歌声婉转的短暂春天,一个果实飘香、玫瑰芬芳的夏天,一个深红金黄的秋天倏忽而逝,给那个好奇而快乐的孩子留下了它们的礼物。随后,在阴郁萧索的2月,夺走我视觉和听觉的那场疾病降临了,使我重又坠入了新生儿般的懵懂状态。他们把它叫作胃部和脑部急性充血,医生认为我活不了了。然而,一天清晨,高烧突然退去了,一如它的降临一样神秘。那天早晨,全家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但是没有一个人,甚至连医生也不知道我再也看不见,再也听不见了。

我认为,对于那场疾病,我仍然保留着一些模糊的记忆。我尤其记得,当我在清醒时心情烦躁,疼痛难忍,母亲是如何温柔地抚慰着我;我也记得,当我从辗转反侧的半睡眠状态中醒来,将干涩炙热的双眼转向墙壁,看着那曾经迷人的光亮一天天变得模糊黯淡时,心中是多么悲痛和迷惘。但是,除了这些一闪而过的记忆,如果它们能称得上记忆的话,所有的一切都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仿佛一场噩梦。我逐渐习惯于沉浸在寂静和黑暗中,忘记了这原本是一个有声有色的世界,直到我的老师来到我的身边,让我的灵魂得到解放。但是在我生命最初的19个月中,我曾经瞥见过广阔的绿色田野、明亮的天空,还有树木和鲜花,它们都是随后而至的黑暗无法完全遮蔽的。如果我们曾用双眼看见,“这个日子及其所展示的一切就永远属于我们”。

病后初愈

早年间的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们虽各不相干,却历历在目,使我更加深刻地体味着那寂静而彷徨的人生。

我已经记不起自己病愈后最初几个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自己坐在母亲的膝头,或者在她做家务的时候拽着她的衣角跟在后面。我用双手触摸每样物品,体察每个动作,就这样学会了很多东西。很快我就感到需要与其他人进行一些交流,并发明了一些原始的身体语言。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向内挥手表示“过来”,向外挥手表示“走开”。如果我想要面包怎么办?我会模仿把面包切片并涂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让母亲晚饭时做点儿冰淇淋,我会做出开动冷冻机的动作,同时用浑身颤抖来表示“冷”。此外,母亲还设法让我理解了很多东西。每次她希望我去给她拿点东西,我都能准确会意,跑到楼上或是她指示的任何地方。实际上,我要感谢我的母亲,正是她充满爱心的智慧照亮了我的漫漫长夜,令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我能感知很多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5岁时,我学会了把洗衣房拿来的衣服叠好并收起,我还能将自己的衣服和别人的衣服区分开。我通过母亲和姑姑的衣着打扮就能知道她们何时要外出,我每次都会恳求她们带上我一起去。每次家里来了客人,我总能知道,客人离开的时候,我会向他们挥手告别,因为我模糊地记得这个手势的含义。一天,几位绅士来拜访我母亲,我感觉到了前门关上的声音,以及其他一些表示他们到来的声音。我突发奇想,趁着任何人都来不及阻拦我就跑上楼去,按照我自己的想法穿上一套会客服。我模仿着以前曾见过的别人的样子站在镜子前,在头发上抹油,在脸上扑了厚厚一层香粉。然后在头上别上一条面纱,让它遮住我的面颊,面纱的皱褶垂荡在我肩上,我还在腰上系了一个巨大的腰撑,它在我背后摇摇摆摆,几乎碰到了裙角。我就这样装扮一新地下楼去逗客人开心。

我已经记不清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但这肯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以前的事。我注意到,当我母亲和我的朋友们想让别人做事的时候,他们不会像我那样使用各种手势,而是用他们的嘴巴彼此交谈。有时候,我站在两个正在交谈的人之间,伸出手触摸着他们的嘴唇。我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并因此而恼怒不已。我蠕动着自己的嘴唇,狂乱而徒劳地做着手势。有时候,在这种狂暴的心情下,我会又踢又喊,直到筋疲力尽。

我知道这样乱发脾气是不好的,因为我知道我踢了我的保姆埃拉,令她受到了伤害,当我平静下来时,会产生一种近似悔恨的感情。但是我不记得有哪一次会因为这样的悔恨之情而有所收敛,每当我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仍然会一再失去理智。

在那段日子里,经常陪伴在我身边的是一个名叫玛莎·华盛顿的黑人小女孩,她是我们家厨师的孩子,还有贝尔,一条年老的塞特种猎狗,它年轻时曾是条出色的猎犬。玛莎·华盛顿能够理解我的手势,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指挥她为我做这做那。我很喜欢对她发号施令,她对我的蛮不讲理总是十分迁就,而不会冒险与我发生正面冲突。我是个身体健壮、活力十足的孩子,做事丝毫不考虑后果。我很有自己的主意,总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们经常在厨房里消磨时间,捏面团儿、帮忙做冰淇淋、磨咖啡豆、为蛋糕而争吵、给聚集在厨房楼梯上成群的母鸡和火鸡喂食。它们中的大部分都十分驯顺,甚至可以从我手上取食,还让我抚摸它们。有一天,一只强悍的雄火鸡迅速从我手中叼走一个番茄,带着它的战利品逃走了。或许是受到了这只大火鸡的启发,我们偷走了厨师刚刚做好的一个蛋糕,在木柴堆那里把它吃得精光。这次偷吃行动令我生了一场大病,我不知道那只火鸡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受到了贪嘴的惩罚。

珍珠鸡喜欢把巢藏在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我的一大乐趣就是在草丛里寻觅鸡蛋。当我想去找鸡蛋的时候,虽然无法用语言告诉玛莎,但是我会双手握拳放在地上,用来表示草丛里的圆东西,这样一来玛莎就明白了。当我们幸运地找到一个鸡窝的时候,我从不允许她把鸡蛋带回家,我会做出强烈的手势,告诉她如果那样做,她可能会摔跤并把鸡蛋打碎。

存放谷物的小屋、马厩和每天早晨给牛挤奶的院子永远都是玛莎和我最喜欢的地方。挤奶工在挤奶时让我把手放在牛身上,我常常会为我的好奇付出代价,被牛尾巴好一顿抽打。

为圣诞节做准备也是我的一大乐事。当然,对于圣诞节的意义我根本一无所知,但是我喜欢弥漫在屋子里的迷人香气,以及大人们为了让我们保持安静而塞给玛莎和我的零食。我们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这一点儿也不会影响我们的愉快心情。他们允许我们研磨香料,筛选葡萄干,还可以舔舔搅拌过食物的勺子。我也学着别人的样子挂起长袜,但是我不记得自己对圣诞节的仪式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也不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天没亮就爬起来寻找我的礼物。

玛莎和我一样喜欢搞恶作剧。那年7月,一个炎热的午后,两个小孩儿坐在走廊的台阶上。其中一个黑得像乌木,一束束头发用鞋带绑着,就像长了满头的“螺丝钻”。另一个皮肤白皙,长着一头长长的金黄卷发。一个孩子6岁,另一个大概8、9岁。较小的孩子是个盲童,那就是我,另一个当然是玛莎·华盛顿了。我们忙着剪纸娃娃玩,但是很快就厌倦了这个游戏,在剪掉了我们的鞋带,剪光了我们周围所有的忍冬花叶子之后,我把注意力转移到玛莎的“螺丝钻”上。她起初抗议,但最终还是屈服了。为了游戏的公平起见,她夺过剪刀,剪掉了我的一束头发,要不是我母亲及时制止,我满头的头发定会被她剪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