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通天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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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飞机上突然消失的男人

在高空飞行的客机中,有个男人失踪了。按说,在空中封闭的机舱中,一个大活人不可能消失,但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

这个失踪的男人,叫潘家帅。年近中年,是个跑单帮的古董贩子。他虽然名字称帅,却干瘪矮小,五官丑陋,一双小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满脸的狡黠之色。很可能是他的外貌太不靠谱的缘故,在机场安检的时候,他被安检人员视为重点目标,由里而外检查了个仔细。但除了一只小小的装有钥匙、现金等物品的手提包外,未见任何异常。

登机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潘家帅,这说明情况仍然很正常。登机后,潘家帅的座位是靠近飞机舷窗的A座,旁边的座位空着,没有乘客。实际上这架能装载200多名乘客的飞机,座位空出来三分之一,乘客只有132人。

关闭舱门,空中小姐检查乘客的安全带,演示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而后飞机滑行,起飞。在这个过程中,潘家帅就坐在他的座位上,把手包放在旁边的空座位上,透过窗口向外观望。而他的座位在机翼位置,也未必能看到什么。

到了万米高空,飞机结束升空,转入平稳飞行状态。空姐们解下安全带,开始巡视机舱。一名年轻的空姐路过潘家帅的座位,并没有过多地注意他。就在这时,潘家帅猛地发出一声尖叫,声音很大,惊动了机舱内的乘客,大家都把头转向他。

空姐急忙走过去:“这位先生,需要点儿什么吗?”

潘家帅回过头来,嘴巴大张着,一只手指着舷窗,声音战抖着:“你看……你自己过来看……”

空姐俯下身,透过舷窗向外看,只看到银白色的机翼,和远处浓密的云层。

事后空姐曾说起过,舷窗外的云层,好生古怪,浓密得有些异常。而且激烈地翻滚着,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浓云中激烈地翻涌着。按说在高空不应该看到这样奇怪的云层——但这只是事后的感觉,在当时空姐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只是伸手替潘家帅拉下舷窗上的隔板,用温和的语气说道:“您如果感觉不舒适,可以坐到靠外边的座位上。”

潘家帅没有理会空姐,他伸手将隔板推上,向外窥视了一下,又猛地缩了回来,一只手用力地揉着眼睛,口中发出了呻吟一般的喃喃声:“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的,这么高的地方,那个女人怎么可能爬上来,不可能的……”

潘家帅嘀咕的声音很小,可是空姐还是听得分明。她的心里咯噔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开,去找乘务长汇报此事。

乘务长有过5年的飞行经验,处理过许多麻烦棘手的事件,听了报告后并没有慌乱,而是吩咐空姐先去向机长作汇报,以防紧急事态出现。而她则立即按座位号查出潘家帅的名字,这才不动声色地沿过道一边问候乘客,一边向潘家帅走过去。

走到潘家帅身边时,乘务长俯下身:“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潘家帅正趴在舷窗上向飞机外窥视,听到声音好像被吓了一跳,手足无措地转过头来,望着乘务长,却不做声。

乘务长重复了一遍她的话。

潘家帅很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犹豫不决地说道:“我想……我的意思是……唉,还是算了吧,你不会答应的。”

乘务长微笑道:“不要紧,虽然飞行中条件有限,但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潘家帅用手捂着脸,低声道:“你可不可以坐在我身边?”

“可以。”乘务长坐了下来,问道,“是不是身体有些不舒服?”

潘家帅指着舷窗外:“别问了,你自己看看吧,看看飞机外边的女人。”

乘务长真的探过头去,透过舷窗向外看了看。她只看到洁白的机翼,上面空无一物,下面怒云翻滚,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高空中疾驰,追赶着这架飞机。

异常的怪云,让乘务长心里感觉到极度压抑。但她仍然微笑着,对潘家帅说道:“外边没什么东西啊,也不可能有。”

潘家帅摇头:“你不相信我?你动作太慢了,现在她已经爬到机翼下面躲了起来。”

乘务长想笑,又有点儿紧张。乘客说位于万米高空之上的飞机机翼下有个女人,这怎么可能?很明显,这个叫潘家帅的乘客,精神状态出现了异常。正要说话,潘家帅却突然问了句:“你是不是认为我的精神状态不正常?”

乘务长呆了一下,然后避开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微笑道:“要不要换个座位?”

潘家帅双手掩脸,摇头:“没用的,连这里她都能找来,还能往哪儿躲?”

乘务长又安慰了潘家帅几句,起身去找机长,向机长报告了潘家帅的情形。机长问:“这个乘客会不会有暴力倾向?会不会失控?如果有可能的话,那么,我们立即联系返航。”

高空飞行,安全为重。现在机组人员已经确定潘家帅的精神状态异常,如果他突然狂性大发,那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机长考虑返航的必要性。

乘务长犹豫了一下,说:“那名乘客虽然情绪不稳定,但只要控制得当,应该不会有事。”

话音未落,就听机舱中传来一声惨叫:“救命,救救我,快把我拉上去……”赫然是潘家帅的尖叫声。

机长和乘务长立即向着潘家帅的座位疾奔,沿途见所有的乘客都站了起来,向潘家帅的座位张望。等机长和乘务长跑到跟前,发现座位上扔着潘家帅的手包,钥匙和登机牌散落一地,而潘家帅却不见了踪影。

机长立即朝着洗手间方向冲了过去,因为他认为潘家帅有可能是在洗手间中。乘务长却知道,潘家帅就在他的座位上,没有离开过。于是,乘务长立即询问前后两排的乘客:“人呢?这名乘客怎么不见了?”

前后两排的乘客茫然摇头:“他……他应该还在,刚才还跳起来,伸手喊叫,然后就……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拽到了地下……”

地下?

地下是坚硬的金属壁板,完好无损,乘务长就站在上面。她的目光落在舷窗上,俯身向外边看去。

远处有团形状诡异的疾云,正飘扬远去。

望着那朵疾云,乘务长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这朵云似乎是有生命的,好像是刚刚完成了一项任务,处于轻松快意的返回状态中。

潘家帅在空中客机中突然失踪,引发了飞机上的一片惊恐。机长立即下令返航。

飞机的舱室是封闭的,一个大活人,断无失踪之理。潘家帅一定是躲了起来,别管他躲在了什么地方,但肯定是这样,只有这样才是合理的。

机长、乘务长以及塔台上的空勤安全人员,全都是这样认为的。尽管机组人员找遍了飞机上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找到潘家帅,但大家仍认为他就在飞机上。至于他为什么躲起来,是不是要搞什么恐怖活动,甚至炸掉飞机,这只有潘家帅自己才知道。

不可预知就意味着危险。只有飞机落地,大家才会感觉到安全。

而负责机场安全的警务人员,却把事态想得更严重。

飞机刚一降落,机上的乘客就惊呆了。只见几卡车荷枪实弹的士兵,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迅速将整架飞机包围了。乘客们被要求一个一个地走出机舱,接受安全人员的详细检查,所有乘客的资料都要与登机资料认真核对,以确定乘客确实是本人。

安全人员这么做的原因,是排除失踪的潘家帅以另一个身份混入乘客中的可能。

这种可能完全存在。因为潘家帅可以换一身衣服,改变自己的容貌之后,再混在乘客中。如果这种事发生,你当然不可能再找到原来的潘家帅了。

检查的结果却有些意外。登机时的乘客是132人,从飞机里走出来的乘客,却是131人,确实是少了1个。

而且,经过仔细核对,所有的乘客确实是他们本人,没有发现潘家帅。

还有第二种可能:潘家帅说不定钻进了一只皮箱里,由他的同伙拉着皮箱下飞机,这样也能达到神秘失踪的效果。

但是,安全人员检查了乘客们随身携带的行李,这种可能也被排除。

安全人员对机组人员也进行了检查,机长、副机长、乘务长以及4名空姐,也仍然是他们本人,潘家帅不可能混入他们之中。

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了:潘家帅仍然躲藏在飞机上。

安全人员登机,开始搜查每一个角落。搜查行动持续了整整一天,最后不得不停止,因为飞机已经被彻底拆开,连油泵管里,安全人员都拿铁丝仔细地捅过,仍然没有发现潘家帅的下落。

面对七零八落的飞机零部件,安全人员不得不承认:潘家帅是真的在高空中失踪了。

但要让正常人接受这个结论,实在是太难了。只要是脑子进水不太多,听了这个结论就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在所有的可能都被排除之后,安全人员不得不考虑最不可能的可能。

潘家帅,他有可能压根儿就没有上飞机。

这桩奇案脱离了机场安全人员的控制,由正规的警方接手,并对潘家帅的行踪及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反馈在第一时间从一个派出所传来,因为潘家帅在登机的前一天夜里,打电话报警,声称有个女人要谋害他。当时两名值勤的年轻刑警赶去调查,并做了详细的笔录。

笔录上说:那天夜里凌晨1点20分、1点22分及1点25分,一名自称潘家帅的男子3次打报警电话求救。两名值勤刑警赶到报警者的家中,刚到门前,就听到门里传来了剧烈的敲击声。两名警员敲门,但无回应,只是敲击之声更加激烈。两名警员作了应急反应,试图破门而入。不想门里边却被坚硬而笨重的家具顶住,无论如何也打不开。在外边喊叫,里边也无人回应。

无奈之下,两名警员转到楼外,攀爬到了阳台上,却发现阳台的门也被从里边顶死,只好打碎玻璃,强行进入。

屋子里一片狼藉,家具橱柜翻倒在地,被用来抵住门窗,这就难怪两名警员无法进入了。屋子的一角,堆着破烂的棉被,一只光着的脚露在外边,正在瑟瑟发抖。警员掀开棉被,只听一声恐惧的尖叫,里边露出一个人来。

此人年近中年,干瘪矮小,五官丑陋,双手抱头惊叫不止,正是文物贩子潘家帅。

见到两名警员,潘家帅惊魂初定,自诉他正被人追杀,所以才用家具抵住门窗,防止杀手进入。警员问他是否知道杀手的姓名,为何会被人追杀,潘家帅的表情却突然变得狡黠起来,不肯说出来。

为了避免凶案发生,警员把潘家帅带回警局保护,并继续追问他杀手姓名。不料到了警局,潘家帅的态度大变,说夜晚的事情是一场虚惊,并没有人追杀他。年轻的警员很生气,警告他如果是报假案,他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潘家帅的表情又有了变化,这一次,他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出来一个地址。

潘家帅说的这个地址在市区最昂贵的高档住宅区,那里多是独立的私家小别墅,居住的都是些成功人士。两名警员匆匆赶到,发现潘家帅所说的那幢别墅,房门紧闭,按门铃也无回应。再找到物业公司询问,获知别墅里居住的是一名单身女子,名叫叶丽,但谁也说不上来她的职业是什么,只知道她已经好久没有回来了。

两名警员虽然年轻,刑侦工作却做得极为扎实,他们搜集了尽可能多的有关叶丽的资料,甚至还从社区门前的监控录像里剪切了一张叶丽的照片。相对于语焉不详的文字资料而言,这张照片才是最有价值的。

一直忙到中午,两名警员才返回警局。这时候潘家帅已经离开了,两名警员也没有在意。毕竟潘家帅来警局只是寻求保护,并非涉案人员,没理由不允许他离开。警员只是将叶丽的资料、照片存档,以备随时查询。

谁也没有想到,潘家帅离开警局之后,就去了机场,买了机票登机。目前还不清楚他此行的目的,但估计也无法再弄清楚了,因为他已经在空中客机上离奇地消失了,留下了无数悬念,让人惊疑不定。

而唯一与潘家帅有关的,就是那个叫叶丽的女子。两名警员的尽职工作,在这时候终于体现出了价值。

叶丽的照片被分发到每个警局,务必要找到这个女人。但她是否与潘家帅神秘失踪案有关,目前却无法断定。

世界不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

叶丽的照片,在我的桌子上整整摆放了一个星期。

照片是从监控录像中技术剪切下来的,恰好照到了她的正面侧半身,尽管影像模糊,有点儿像翻版不成功的旧照片,但依然给人留下一种强烈的印象。应该说,这是个很吸引人的女孩子,披至腰部的长发,脸部线条柔美,略带几分稚气,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但是她的购房资料中,写的却是21岁,姑且这么认为吧。

想象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竟然和潘家帅那种文物贩子扯上关系,直觉上不太可能。但是,她却能够买得起市区最昂贵的住宅,这难免让人对她的职业产生浓厚的兴趣。而她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留在资料上的,却是一片空白。

我对叶丽的关注,并非缘于她的职业。怎么说呢,当她的照片拿在我的手上时,我心里咯噔一声,差一点儿脱口叫出:这张照片我见过……之所以没叫出来,那是因为我转念一想,这事绝无可能,就把照片放下了。

一个星期以来,这张照片就放在我的桌子上,每次看到,我心里都会咯噔一声,浮上来曾见过这张照片的印象,然后又认为此事绝无可能,摇头把照片推开。

警员的搜索应该是滴水不漏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始终找不到叶丽的消息。而我每看这张照片一次,浮现出来的印象都被强化,那种不可能的判断,渐渐地变得模糊起来。

一个星期过去了,叶丽的下落仍未查出。这时候我明知不可能,也要尝试一下了。随手拿起这张照片,在背面用笔潦草地写下“叶丽”两个字,然后把照片揣起来,出门离开了警局。

毕竟年轻,我无法抵御探究的诱惑。

两年前,我刚刚入职的时候,有位老警员曾告诉我:“警员这个行业,其实是蛮枯燥的,每天要处理的无非是邻居打架,街坊斗嘴,丈夫殴打妻子,儿子虐待父母,全都是琐碎到了极点的家庭纠纷。

“运气好的警员,一辈子在这些琐事中纠缠,直到终老。

“运气不好的警员,会遇到说不清楚的怪异案子,绞尽脑汁也无可破解。让你一生忧悬于心,从此对自己的智商失去最起码的信任。”

这个运气不好的警员,说的可能就是我——夏大川。

因为我真的对叶丽的照片有印象,尽管这是不可能的,但这印象千真万确。

出门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泛起一种悲凉。感觉到神秘失踪的潘家帅,说不定是被卷入了一个不可见的、可怕的黑洞之中,正在里边挣扎呼救。我关注这个案子,同样也会被黑洞的强大力量所吸引,而那黑洞的幽深之处到底有什么,我却一无所知。

我买了几盒蜜饯和一本新出版的《海外刑侦案事集》,去了东郊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这里有一片美轮美奂的建筑物,繁花绿树环绕,蜂蝶漫天飞舞,时见老人拄杖而行,或是坐在轮椅上,由表情恬静的女护士推着走在湖边的小径上。养老院这种地方,是任何人也逃避不开的。

野心平静了,欲望止息了,只有在这里,你才会看到人性最后的祥和。

我提着蜜饯,拿着书,在绿荫中慢慢地走着,到了一棵老树下,遇见一个身穿便服的白发老人,正坐在轮椅上,双手拿着本柏拉图的《理想国》,正在沉静地阅读。在他的膝盖上,放着一本残破斑驳的旧相册。

我的眼光,落到了那个破旧得不能再破旧的相册上。慢慢地走到老人身边,把书和蜜饯放下。

老人放下手中的书:“大川来了,怎么还没有女朋友?”

“女朋友?”我呆了一下,失笑道,“不愧是闻名遐迩的老警探,我还一句话未说,您就知道我还没女朋友了。”

“废话!”老人哼了一声,“这么好的天气,有女朋友的年轻人,怎么可能跑到这里来看我这个糟老头子?”

老人的话中,有几分悻悻然。

我们这些年轻的警员,都称老人为威伯。威伯是警界永恒的传奇,他一生从警,过手之处,从未有过未破解的悬案。尽管他已经退隐多年,但威伯的名声,却成了警界不可超越的标范。

我看了看威伯手中的《理想国》,问:“威伯,您是在研究柏拉图吗?”

老人摇头:“只是想弄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世界的样子……难道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当然不是。”威伯摇头道,“世界并非像我们所看到的这样,比我们知道的更广袤、更深邃。我们可视的光线太狭隘,我们听力系统有局限,我们只能看到一部分影像,许多东西我们看不到,我们只能听到很少的声音,更多的声音我们听不到。我们就像一个个悲哀的囚徒,被拘禁在脆弱的肉体内,只能看到真实世界投射到我们视网膜上的残缺影像。我们误以为这些模糊的影像,就是真实的全部世界,但我们错了。”

威伯慢慢地转过头,注视着我,以温和的声音,重复道:“许多东西我们看不见,但就在我们身边。”

我转头,看着四周的树木与湖水:“那些东西是什么?”

威伯摇头:“我们看不见,又怎么知道它们是什么?或许是活的生物,又或者,是超越了我们想象的神秘门户。总之,我们看不到它们,一切处于未确定的状态之中。”

死者知道真相。

我把威伯的话想了半晌,摇了摇头,问:“威伯,为什么会考虑这个问题呢?”

威伯的声音低沉下来:“记得孔子是怎么说的吗?‘未知生,焉知死?’生前的世界,于我们而言就是一个谜,我们无法看到全部的世界,终生追逐着模糊而残缺的影子,生活在虚假的幻象之中,自欺欺人。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启程前往一个更神秘的幽冥国度,届时我们就会发现,在那个未知的国度中,我们竟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又如何能够知道我们抵达了何方?”

我沉默片刻,然后问道:“威伯,您确信另一个世界一定存在?”

威伯笑道:“不是另一个世界,仍然是这个世界。一个我们从未来过,也永远不会离开的世界。”

我若有所思:“威伯,您的意思莫非是说,人死之后的幽冥之国,与我们的现实世界,其实是同一个?”

威伯道:“正像我以前告诉过你的,最简单的答案,必然是最正确的。因为这个世界的法则,是最简单的。”

威伯的意思,莫非是说……

老人飞快地打断我:“生命是永恒的,余者皆为幻象。”

生命是永恒的?我对威伯的说法表示怀疑,小声嘀咕道:“活着的人,是有生命的,难道死了的人,仍然有生命吗?”

威伯没有听清楚,冲我吼道:“你说话大点声,别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

我脱口叫了一声:“威伯,您的意思莫非是说,这世界上有鬼?”

“鬼?”威伯好像是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没错,我说的是飘忽无形、化影无踪的鬼。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人死之后,冤气难申,精魂不灭,化为厉鬼,来找他的仇人报仇。”我说道。

威伯一脸不高兴地望着我:“你不觉得这个问题,未免太没品位了吗?”

我老老实实地答道:“品位这事我还真没考虑过,我只想听威伯您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

威伯摇了摇头:“以我从警一生的经验,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世上没有鬼怪,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

这样就好。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威伯,让我们继续有品位的话题,实际上我的意思是,对于死者来说,意识已经停止运转,再也感觉不到这个世界……”

老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夏大川,你多读几本书会死啊?一个不被感知的世界,处于未确定的状态之中。脱离了感知,世界也就失去了其确定性。于死者而言,我们的世界已经失去了确定性。量子力学你懂不懂啊?不懂还不会看看书吗?”

看书……我急忙把自己带来的《海外刑侦案事集》藏到身后,看来我没摸对老人的心思。威伯的兴趣,已经偏离了刑案之中的鸡飞狗跳。我的目光再次落到了老人膝头的旧相册上,说道:“威伯,传说您手边的相册,已经随身携带了一辈子,无论您到任何地方,都带着它,真的是这样吗?”

威伯的回答干脆利落:“这本相册,你不可以看。”

“为什么?”我很不满地问道,“我以前又不是没看过。”

老人道:“这本相册是薛定锷的猫,处于封闭之中的不确定状态,一旦打开它,不确定性就化为烟尘,其最终结果,未必是你喜欢的。”

威伯的话,差一点把我逗笑了。这可爱的老人,活到了82岁,终生沉浸于警界之中,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斗智斗勇,却不想愈老弥辣,智慧已经远非我所能比。可是他愈老愈顽皮,竟然不肯让我看他的老相册,这怎么可以?我一定要想办法,麻痹老人的心智,打开这本相册。

我慢慢地寻找话题,避免让老人察觉:“威伯,据说您从警一生,手下从无未解之案,是不是真的呀?”

威伯道:“你说是真,必然是假。你若言假,必然是真。所谓未被观察到的不确定世界,总是这个样子的。”

我忍不住笑了:“威伯,我听明白您的意思了。您是说,实际上您也有未曾破解的悬疑之案,只是无人知道罢了。”

威伯对我怒目而视。

我急忙作出无辜的样子:“别生气,您老可千万别生气。我也是从您老人家的话中猜测出来的。人人都知道您老人家手中,确无未破解之案,可您却说此事真假不确定,那么必然的,是有大家不知道的事情存在,这么猜没错吧?”

威伯哼了一声:“少在我面前耍小聪明,我说的不确定的意思是……”

“是什么?”我追问道。

“是……”威伯的神色有些茫然,“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我对此事,不能确定。”

“嗯,好神秘啊……”我急忙坐在威伯对面的地上,双手抱膝,仰望着威伯,听他继续讲述下去。

可是,老人却突然沉寂下来,半晌才嘀咕了一句:“我是说……我真的不能确定。”

我不吭声,任由老人满脸困惑地苦思。让82岁、智慧过人的威伯无法确定的,到底是什么呢?

又是好长时间的沉寂,威伯终于慢慢开口了:“如果你问我,我从警一生,手中从无积压的未解之案,此事是真是假,我可以响亮地告诉你:是!有案卷为证,绝对假不了。但这个答案实际上是错误的,我在撒谎,一个从警一生,视荣誉尊严如生命的老警员,公然在撒谎!

“但我真的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撒谎。事实上,我连这是不是一起名义上的刑案都无法确定,更谈不上破解了。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我连这件事情到底发生了没有,都有着极大的疑问。总之,一切都不确定,所以我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回答。

“我从警一生,孜孜以求,目的就是验证这种确定性。我只想知道一件事:70年前,在我12岁生日的那一天,我所看到的那一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个美艳绝伦,让我牵情一生的女人,她是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我青春时代的少年梦想?

“但直到今天,我仍然未找到答案。”

威伯以低沉的语气,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神秘的女客。

70年前,威伯刚刚12岁。

70年前的这座古城,处处洋溢着旧时代的风情,女人穿的衣服是华丽的对襟开衫,她们绾着乌黑的发髻,画着弯弯的细眉毛,脂粉的香气弥漫在狭深的巷子里。男人们则是打着绑腿,手提长枪,去遥远的地方,在弹片横飞中冲锋陷阵。那是一个战争的年代,距离现今,恍若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12岁的小威伯,头上戴着绣有红缨球的瓜皮小帽,身穿绣着福字的绸缎棉袍,身体圆溜溜的,肥胖如圆球。他是城里唯一一家客栈的少东家,每日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给威伯家带来滚滚的财源,让威伯过着优裕的生活。

威伯永远记得那一天早晨,当时他正背对着街道,蹲在墙根处,手拿一根细棍,聚精会神地在掏一个蚂蚁窝。正掏得物我两忘、心神愉悦之际,忽然感觉到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了一下,然后就嗅到了一股奇异的清香。

威伯描述,那香味很淡很淡,淡到你几乎嗅不到的程度。可却又丝丝缕缕,直沁入你的心中,让你的心,瞬时敞开,直欲将这世界拥入怀中。那种潸然欲泣,却又不知因何而喜悦,因何而欲泣的感觉,直让威伯两腿发软,竟然一跤跌坐到了地上。

然后威伯仰起头来,呆呆地看着那个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的女郎。

威伯年龄虽然不大,但因为家里是开客栈的,也称得上阅人无数了。他一眼望去,感觉那女郎年龄不大,最多不过十六七岁,穿一件对开襟的圆领点衫,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部。当威伯看到她时,她正俯下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威伯。

威伯说,当时他望着这位女郎,脑子里立即涌出两个字:好看。好看,这女郎长得真好看……至于如何个好看法,却不是威伯所能说清楚的。即使是70年后,82岁的威伯说起这个女人来,最多是补充一句:“我活了82年,从未看到过像她那样好看的女人。那种好看,不是人类所能具有的。人类受限于皮肤、肌肉及五官,纵使你摆布到了极致,也未必及得上她的容貌之万一。”

女郎娇美的体形与柔和的气质,让威伯心里生出一种朦胧的感觉,就好像她是与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竟然在这个意外情境下相遇了。而且他心里还说不清楚为什么,感觉到自己很委屈,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递到女郎的手上。

女郎握住了他的手。

那只手轻柔香软,比威伯的手大不了多少,精致宛如花瓣。威伯握住这只手,再也舍不得松开。

女人嘴角带着笑,牵着威伯的手,走进了客栈。

威伯家开的客栈,共有16间客房,按天、地、玄、黄分列,天字号2间,是上等房;地字号4间,略次一等;玄字号6间,又差一等;黄字号则是4间大通铺,专供行脚役夫入住。女人牵着威伯的手,穿过一排排客房,到了天字一号房门前,放开手,自己推门进去。然后她回过身来,向威伯招了招手,威伯立即跑进去,站在她面前,仰脸看着她。

女人俯身,对威伯说:“你去到门口看着,等一会儿,有个叫卡摩斯的人,很好认的,高鼻子深眼窝,身上长满了黄毛,他会入住天字二号房间。等卡摩斯住下来之后,你让他来我这里一趟,我有话要对他说。”

威伯脑子并不笨,立即问了一句:“我只是个小孩,客人不肯听我的话,他要是不肯来怎么办?”

女人笑了,轻轻地拍了拍威伯的脸颊:“淘气的小东西,如果卡摩斯不肯来,你就说我知道他手中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你说了这话,他不敢不来。”

威伯答应了一声,立即跑到门口处,站在柜台边向外张望着。过了不多久,眼见红日西斜,果然有一支行旅,是五匹马组成的旅队,一个高鼻梁、深眼窝,满身都是黄毛的西洋人骑在马上,后面有一个向导,三名脚夫,另外,四匹马背上都驮着沉重的箱子。人身上和马背上,都蒙了一层黄土,显然他们走了不少的路,慢慢向着客栈走来。

进了客栈,那名洋人下马,嘀咕了一句什么,就听向导说道:“这位就是卡摩斯先生,是国民政府的顾问,此次来西北作文化考察,你们要把最好的房间给卡摩斯先生住。”

柜台里应了一声,给卡摩斯先生安排了天字二号房间。然后卡摩斯指挥三名脚夫,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箱子,其中一只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他的房间。箱子进屋时,一个脚夫身子歪了一下,急得卡摩斯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怪叫:“呕卖嘎滴(哦,我的天啊),小心,要小心哪。”

箱子搬进去,房门关上,向导和脚夫去前面的房间,威伯跑了过来,扒着门缝,向屋子里看。

就见卡摩斯从箱子里,取出一只人脑袋大小的石鼎,三只脚,缺了一只耳朵,看起来很沉。卡摩斯咬着牙,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石鼎放在地上,随后拿出一台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开始拍照。

威伯推开了门,卡摩斯扭过头来,看到威伯,脸上露出怕人的怪笑:“小朋友,你应该先敲门。”

威伯呆头呆脑地看着卡摩斯,用机械的声音说道:“你马上去隔壁房间,有人要见你。”

卡摩斯笑眯眯地摊开两只手:“这是一个邀请吗?我是否可以拒绝?”

威伯威胁道:“你必须去,否则你会后悔的。”

卡摩斯哈哈笑了起来:“小朋友,请关上门,我要工作了。”

威伯道:“要见你的人,知道你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

卡摩斯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的模样变得说不出的可怕,冲向自己的行李,从中取出一只转轮枪,猛地冲出门,进了天字一号房间。

从石鼎中钻出的异兽。

威伯追出来,跑到了一号房间门前,只见房门大开,那位女郎对门而坐,神情淡定。卡摩斯则是手提转轮枪,背对房门,望着那女郎,似乎被惊呆了,一言不发。

好半晌,才听那女人低声叫道:“卡摩斯?”

卡摩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古怪的咕噜声。

女人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你肯不肯?”

卡摩斯又咕噜了一声,收起手枪,端起挂在胸前的照相机,对准女郎,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然后他又咕噜了一声,大意是没有镁光灯,照片的效果会很差。他把照相机放下,抬头望着女郎,问了句:“什么交易?”

女郎说:“我要换回你手中的香炉,你不会拒绝吧?”

卡摩斯摇头:“你还没有开出价码。”

女郎说:“你把香炉交给我,作为交换,我不告诉别人这只香炉是你从别人家中偷来的,而且你还为此开枪,伤了人。这条件够优厚了吧?”

卡摩斯举起了手中的转轮枪,却又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把枪放下,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建议,比你的主意更好,你要不要听?”

女郎脸上露出倦色,分明是同样的话听过太多:“可不可以不听?”

卡摩斯凶狠地说:“不可以,虽然我尊重女士,但这个建议你必须听,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两人的福祉。”

女郎扑哧一声笑了:“卡摩斯,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卡摩斯道:“不是夸张,事实上,我已经打算完全接受你的要求,把那只奇怪的石器交给你,此外还有我的著作,也将在扉页上写下你的名字,不管你叫什么,这个决定不会改变。还有,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当然,我们两人要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

卡摩斯说着,单膝跪地,将转轮枪举过头顶,呈交给女郎:“女士,请接受你的俘虏的献祭吧,一如昔日横扫天下的成吉思汗,在野利氏公主面前交出他的武器与生命。所有的男人终将要败于美丽的女性手下,现在我期望你赋予我这个无上的荣誉。”

听卡摩斯提到成吉思汗,女人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又慢慢坐下:“好了卡摩斯,请不要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我要告诉你一件重大的事情。你必须要把香炉交给我,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危。”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如果能够的话,我选择在你的爱情之中,深深地溺死。”

女人摇了摇头:“卡摩斯,你并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我表达得清楚到了不能再清楚。”

女人皱起眉头,威伯发现,这女人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卡摩斯,千万不要让欲望的恶兽吞噬了你。”

卡摩斯发出怪怪的笑声:“女士,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除非我的炽爱获得回报,否则我不会退让的。”

女人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再说话了。卡摩斯明显已经占据了主动,他站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门口,转身又挤眉弄眼道:“女士,今夜我不会离开房间,任何时候你期望得到的,在我的房间里都不会失望。”

当时的威伯,听不懂卡摩斯是在说,除非那女郎甘愿成为卡摩斯的女人,否则他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但是威伯看到,当卡摩斯离开之后,女人双手掩面,明显地透出一种无力的倦怠。于是威伯知道,女人未能达到她的目的。

威伯心里很生气,心想,如果我将卡摩斯的那只什么香炉偷出来,交给女郎,她一定会非常的高兴。心里想着,威伯心不在焉地吃过晚饭,假装上床睡下,却半闭着眼睛,准备等午夜之时,溜入卡摩斯的房间。

到了下半夜,威伯悄悄地下了地,摸黑出了自己房间,蹑手蹑脚地来到卡摩斯的房间前,发现房间里有微弱的烛光,卡摩斯动来动去的影子,从窗户上透出来,威伯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卡摩斯竟然还没睡,那这件事,恐怕是干不成了。

正想着,忽见窗户上的影子开始激烈地晃动,威伯这时候才发现,卡摩斯并不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午夜人静,是谁和卡摩斯在一起?会不会是……威伯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只见窗纸上,映出一个怪怪的影子,忽大忽小,蠕动不停,初看时细长如蛇,再看时状如水缸。看犄角似乎是牛,看倒刺又好像是野猪。可不管是牛还是野猪,都不应该出现在卡摩斯的房间里。

惊愕之际,威伯忽然注意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嗨欧破!嗨欧破……”实际上这个声音一直在响着,只是越来越微弱,而威伯又一门心思地想着别的事,所以被他忽略了。

此时听到这个声音,纵然威伯不懂英语,也知道是屋子里出事了,他立即大喊一声,上前用力推开房门。

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只是那微弱的呼救声从靠墙的角落里传来。威伯扭头一看,只见那只石鼎靠墙壁放着,卡摩斯的一条腿露在外边,正在拼命地踢着,分明是有什么东西正用力地将卡摩斯拖入石鼎中。卡摩斯的呼救声变得越来越微弱。

奇怪的是,威伯竟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立即冲到鼎边,抱着卡摩斯露在外边的那条腿,用力往后拉。

扑通一声,威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怀中抱着一条断腿。那条腿的断裂之处,留着清晰的牙齿印痕。

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啦,救命啊……”喊声中,他双手抱头,跑出了这间可怕的屋子。

听到喊叫声,整个客栈全都被惊动了。威伯的父亲带着伙计,打着灯笼、举着火把赶来,瞧见卡摩斯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一笑。

生平第一次,威伯体验到了肝肠寸断的撕裂之感,他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哭了一天。

第二天,威伯不肯起来吃饭,仍然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到了第三天,威伯正在伤心之际,突然从警局来了两名侦探,进来就问威伯在哪里。威伯的父亲吓坏了,小心翼翼地问侦探为什么要找孩子。侦探说那女人被押到警局,三天三夜拒绝招供,警局有心动刑,又因为不明女人的来历,不敢轻率。但是三天之后,那女人突然提出来要见一见客栈的少东家,所以侦探才会来找威伯,至于那女人为何要见威伯,连侦探自己也说不明白。

12岁的威伯被带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是一幢有着大大圆盖的建筑物,圆盖周遭都是塔楼,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来穿梭。侦探带着威伯从一扇小门进入,走过了一条幽暗的长廊,最后到了间阴冷的屋子。

在威伯的印象中,这间屋子一半建造在地下,狭长的窗棂抵着肮脏的天花板,一个忽明忽暗的灯泡悬挂着,照得屋里的板凳桌椅似乎都在摇晃。侦探让威伯坐在一条长凳上,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就听见哗啦啦的一声响,一扇铁门被打开,那女郎出现在门前,笑吟吟地望着威伯。

女人的手上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镣铐,每移动一步,就响起叮叮当当的金属拖拉声。看到她这个样子,威伯的鼻子一酸,泪水狂涌而出。

像是被脚镣弄痛了,女人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慢慢地走到威伯的对面,坐下,静静地看着威伯,并不说话。

好长时间,威伯只顾哭,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直到侦探不耐烦地在外边敲了敲门:“快点,再不说话时间就到了。”威伯这才慌乱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哽咽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女人笑了笑:“他们一直这样子的。”

然后她问道:“我知道你看到了,也知道你有问题问我,是不是这样?”

威伯点了点头:“是,我看到了,我看到鬼把卡摩斯吃掉了,我拼命地想把他拖出来,却只拖出来他的一条腿……”说到这里,威伯心里忍不住害怕,又哭了起来。

女人俯身,两眼看着威伯,低声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你要一辈子铭记在心。这个秘密就是……”

“是什么?”威伯问。

“世上本没有鬼,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女郎低声说。

“没有鬼?”威伯不相信地眨了眨眼睛,“可我明明看到的……”

女郎问:“你看到了什么?你真的看到有鬼怪,把那个卡摩斯吞掉了吗?”

威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没有看到,可是我确实看到有什么东西,正往那鼎里拖卡摩斯,还有,他的腿明明是被咬断的。”

女郎笑了:“但你终究没看到鬼,对不对?”

威伯:“对倒是对……可如果没有鬼,那又是什么东西吃掉了卡摩斯呢?”

女郎道:“吞噬了卡摩斯的,是幸运。”

“幸运?”威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被什么东西啃吃得只剩一条腿,难道还叫幸运?”

女郎点头,肯定道:“没错,是幸运。”

精灵从来不骗人。

看威伯满脸茫然,女郎笑了,她站起身,拖着叮当响的镣铐,把手伸过来,拍了拍威伯的手背:“如果你听不明白,那仅仅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过幸运。或者更明确地说,你并不了解什么叫幸运。”

威伯立即问道:“什么叫幸运?”

“幸运啊,本是个精灵的名字。”女郎慢慢地坐回去,看着威伯,讲起了故事。

说是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有一个村子,由于土地贫瘠,干旱少雨,经常是颗粒无收。村民们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惨淡难言。终于有一天,村民们凑在一起说:“这种苦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我们的村子是个不幸的村子,幸运精灵从不肯涉足这里,我们应该去祈愿,祈愿幸运精灵来到这里,让我们脱离苦难。”

于是,村民们就备好了祭品,一起去祈愿。整整祈祷了三天三夜,幸运精灵终于听到了他们的呼唤,来到了村子里。

幸运精灵是个女孩子,穿着漂亮的红色衣服,梳着双环发髻,大大的圆眼睛,胖嘟嘟的脸蛋,每个人见了她,都有说不出的喜欢。没有人不喜欢幸运,她始终是最受欢迎的精灵。见她来到,村民们欢声雷动:“善良的幸运精灵啊,请赐福予我们吧。”

“好的,我不会拒绝将幸运赐给任何人。”幸运精灵说,“说出你们的愿望吧,你们所有的愿望都会实现。”

村东的居民说:“我们希望种下的番薯大丰收。”

村南的居民说:“我们希望养的猪肥又壮,不要发猪瘟。”

村西的居民说:“我们是猎人,希望打到更多的猎物。”

村北的居民说:“我才不像他们那样物质主义,没品位、没情趣,我渴望刺激的爱情,火辣辣的那种。”

幸运精灵说:“好的,幸运已经降临到你们的头上,每个人的愿望,都可以实现。”

幸运精灵说过之后,幸运真的降临了。村东的番薯马上就要丰收了,乐得村民做梦都笑醒。村南的肥猪浑身都是圆滚滚的肉,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村南的肥猪,在村子里跑来跑去,跑到了村东,用长长的嘴巴,把地下的番薯全都拱了出来,一年的收成,就这样全毁了。

村东的居民愤怒至极,追打肥猪。肥猪跑到了山里,恰好遇到村西的猎人,猎人见到这么肥的猎物,就砰的一枪,把肥猪打死了。

猎人扛着肥猪回了家,对妻子说:“快点,把猪肉炖熟,我要好好吃一顿。”

好的,温顺的妻子答应着,开始生火炖肉。等肉炖到香烂,她往碗里下了砒霜,端给丈夫。猎人狼吞虎咽地吃掉,就一命呜呼了。

猎人经常不在家,妻子早已爱上了村北的年轻人。毒死了丈夫之后,她把情人请到家,点燃蜡烛,吃着肥肉,唱起欢快的歌来,却不小心碰翻了蜡烛,房子燃烧起来,大火蔓延,把全村都烧毁了。

村民们鬼哭狼嚎,逃出火窟,瑟缩在荒郊野外,纷纷抱怨道:“幸运精灵啊,你为何要欺骗我们?我们明明祈求的是幸福,你却为我们降下了灾难。”

幸运精灵说:“有没有搞错?居然埋怨我。我赐给你们的就是幸运,精灵从来不骗人。”

村民们追问道:“那我们遭遇到的灾难,又如何解释?”

幸运精灵说:“是这个样子的,你们看到我的影子了没有?没错,精灵也是有影子的,我的影子也是一个精灵,但她却是一个坏精灵,名字叫不幸。我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只要这个世界上有光线,她就会跑出来,我赐给你们幸运,她则将不幸带给你们,这是为了保持世界的平衡。”

村民们愤怒地吼道:“滚回你地下的窟穴中去吧,我们宁肯不要暂时的幸运,也不想遇到灾祸。”

幸运精灵很伤心:“你们不会真的让我离开吧?可不可以再商量一下?”

“滚!”村民们吼叫道。

幸运精灵哭泣着离开了,躲入了地下的深穴之中。只有在绝无光线的暗黑之中,才看不到她的影子——不幸。只是那绝望的孤独,让幸运精灵日日以泪洗面。

女郎说完了她的故事,就在威伯的懵懂之中,她俯身过来,低声道:“现在你听好了,我叫你来,就是为了要对你说下面这番话,这将让你受益终生。”

威伯急忙瞪大了眼睛,凝神倾听。

就听女郎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世界是平衡的,善与恶、是与非,彼此是对方的影子。无善即无恶,无是即无非。因为恶的存在,所以才有了善良,善良越大,邪恶也越强势。无大恶即无大善,无大非即无大是。作为人就必须明确你的局限,不要追求高于人性的善,也不要沉溺于低于人性的恶,两者都意味着灾难,只会引爆反向的力量。”

说完这番话,侦探就进来将威伯带走了。威伯一步一回头,看着女郎的身影消隐于阴暗的牢房之中。女郎对他说过的话,他一字一字地全都铭刻在心里,一生也没有忘掉。

回来后的夜里,城外突然响起了激烈的炮火声,一支武装力量向这座城池发起了进攻。奇怪的是,进攻者所有的炮火,都打向了牢房所在的方向,城内的守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枪声整整响了一夜。

天亮之后,进攻者撤退,没人知道这支武装力量自何而来,至于他们进攻这座城市的原因,就更是一个谜。人们只知道,当战事结束之时,城里的牢房已经全部被炮火摧毁,房屋建筑化为一片废墟。羁押于牢中的犯人与看守,无一逃脱,悉死于炮火之中。

这件事给威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多太多的谜,让他悬系于心,无可破解。所以他才一生从警,只希望追查出那神秘女郎的身份及来历,以解心中之惑。但不承想,整整70年过去了,威伯已垂垂老矣,所有的悬谜却仍旧笼罩在岁月的烟尘之中,无法探其究竟。

威伯讲述完了,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我静静地坐在一边,在威伯发出一声无力的叹息时,我说道:“威伯,这就是您一生也未能破解的悬案了,果然是疑窦重重啊。可不可以让我看一看神秘女郎的照片?以前您曾让我看过那张照片,我想再看一次,以慰藉我这个年轻警员的好奇心。”

威伯默不做声地把那本残破相册递过来。

我接过来,打开,只觉得心脏怦怦狂跳。

相册里,只有一张照片,泛着70年岁月的米黄色,照片上的女郎形影很是模糊,和曾在我桌上摆放了一周的叶丽的照片几乎一模一样,就好像是拍照者在同一时间为同一个女郎,连拍下两张一样的照片。

看着这张旧照片,我说道:“威伯,您甚至连女郎的姓名都不知道吧。”

威伯摇头:“我向当年的侦探打听过她的名字,并写到了照片背后。”

我把照片翻过来,只见上面有两个潦草的字:叶丽!

叶丽!

我叹息,时光已经过去了70年,而生命却是永恒的。

当然,诚如威伯所言,这个世界没有鬼,也没有能活过千年万载的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