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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宁静之中的聆听:影视与文学

在与许多年轻朋友谈论文学的时候,常常听他们说看过许多文学经典,但最后我发现,原来他们看的只是根据文学作品改编拍摄成的电影或者电视剧,而不是文学作品。比如对于《傲慢与偏见》,他们根本就没有读过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所写的文学作品,倒是看过由许多不同电影导演根据这部作品改编拍摄而成的电影。

难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并且区别很大。我相信只要阅读过文学作品的人都会这样回答。

区别在什么地方呢?

我们先举一个生活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有许多影视作品是根据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的,但我们却常常听到许多批评,比如某个影视剧里的某个演员演得“不好”或者“不像”原型——文学作品里的人物。这样的话只有那些读过文学作品的人才会这样说。人们为什么会这样说呢?这与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之间的差异有关。

首先,就艺术门类来说,两者属于不同的门类。文学作品属于我们上面所说的想象的艺术。由于文学作品由没有声音和色彩的文字组成,所以对它的欣赏主要依靠我们的想象力。而影视作品则不同,它们既有声音,又有色彩,所以主要属于视觉和听觉艺术。简单来说,文学属于“想”的艺术,而影视则属于“看”和“听”的艺术。即使一个想象力非常匮乏的人,他都或多或少能够从影视中感受到一点什么;但文学则不然,如果一个人缺乏想象力,那么他就很难感受到什么。

就拿《红楼梦》来说吧。《红楼梦》早就被改编成电视剧了。我们常常听到一些人说,那个人演得不好(或者好),不像(或者像)林黛玉。这个判断标准从哪里来呢?最主要的还是从作为文学作品的《红楼梦》中来。因为读过《红楼梦》,林黛玉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形象,这个形象当然是读者想象出来的。读者有了这个心目中想象出来的林黛玉形象,就用它来衡量电视剧中的林黛玉。这里就牵涉到两个林黛玉:一个是根据文学作品的《红楼梦》“想象”出来的林黛玉;另一个则是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林黛玉。正是因为有了这两个“林黛玉”,所以最后才有了对电视剧中林黛玉的形象好与坏、像与不像的评判。就《红楼梦》电视剧来说,我们也经常会发现,很难有哪一部电视剧中的人物能够得到阅读过《红楼梦》文学作品的读者的普遍赞同。表面看来,他们很挑剔,但实际上不是他们挑剔,而是当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转变为具体的人物时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道理就在于刚才所说的:文学中的人物是读者想象出来的形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要用某一个具体的演员把其确定下来,当然不可能完全符合原型。同时,读者本身是多样的,不同的读者会想象出自己心目中不同的形象,而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则是具体、单一、确定的,这样一来,矛盾和冲突当然也就在所难免。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电影和电视必须将他们“具体”地呈现出来,也就是必须找一个具体的演员来表演文学中的人物。这样一个过程,其实是相当具有挑战性的,好的演员可以较为准确地表演出来,反之则不能。但是无论好不好、像不像,都是将读者心目中凭想象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具象化。这一具象化会对自由无限的想象力造成巨大的束缚,甚至可能使人们丧失想象力。

其次,两者都属于时间艺术,也就是两者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展开和完成,所传达出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来说,我们可能至少需要七天才能阅读完,那么这七天就是这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在脑海中得以展开和完成的时间;但是对于根据该文学作品改编拍摄而成的电影来说,则不可能持续这么长的时间,因为电影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持续这么久,电影顶多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问题由此而来,七天——几个小时,这个时间差距实在太大了。那么我们可以比较,在这两者之中我们的所获到底怎样。对于电影来说,我们获得的可能更多的仅仅在于对其情节的了解,姑且不论对情节是否有所改动了;而对于文学来说,我们的所获可能就不仅仅在此了。要明白这一点,我们只需要思考一个简单问题就足够了: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列夫·托尔斯泰却要花费上百万字(以中文字数计)的篇幅来讲述?答案是:在这百万字之中,托翁绝不是只想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由此一来,这就要求我们细心地对其加以阅读和领会,而不是简单地只了解故事情节。

简单地说,影视可能只让我们了解到故事情节,而忽略了作家想在字里行间告诉我们的许多东西。从这个角度说,仅仅是“看”电影而不去“读”文学作品,实在是辜负了作家的一片苦心,而最为重要的是丧失了文学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美感和价值。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或许就会注意到一个普遍的现象:为什么经典名著老是不断地被翻拍成电影。比如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就多次被翻拍成电影,在不同时期,不断有不同的导演(其中包括许多伟大的导演)来重拍这部文学作品。这至少告诉我们,在他们看来,这部文学名著的意蕴实在是太丰富了,以至于以前拍的电影都不足以贴切地予以反映。为什么我们要舍本逐末,只是关注电影而不去关注文学作品呢?张艺谋早年靠拍摄电影《红高粱》而一举成名,谁都知道,这部电影是根据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红高粱》改编的。假如你以为莫言的《红高粱》讲的就是电影《红高粱》的故事,那你就完全错了,电影讲述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片段而已。从电影中,你能够感受到莫言那丰富的甚至带有一点狂野的想象力吗?假如我们直接去读莫言的作品,或许我们就会对其深有感触。

最后,在意义方面,两者之间的差距可能就更大了。影视作品实际上是导演根据文学作品的再度创作,这样的创作基于导演对原著的理解、诠释等诸多方面,而其中每一方面都可能会偏离原著。比如说,导演能够完全准确地领会原著者的意图吗?即使能够领会,但原著者是否赞成呢?再进一步说,即使导演能够领会原著者也赞同,但是导演的才能及影视本身的特性又是否能够完整地表现呢?这些方面的问题都非常繁杂,这一点对于古典作品来说尤为显著。

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因其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具有各自的独特属性,不可相互取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文学属于心灵的艺术,它使我们在静默之中反观自身的灵魂。在逐字阅读的过程之中,我们与伟大的作者思想产生碰撞;在宁静之中,我们可以听到作者与我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我们感受到一种来自心灵的宁静,并于其中获得心灵的慰藉,那一个个文字就犹如春天的点滴雨露,滋润着我们的每一寸肌肤,洁净着每一个细胞。在今天这个浮躁的时代,回到宁静的书斋,点亮一盏灯,打开一本书,指尖摩挲着宁静的文字,或许对于我们更为重要……

让我们在宁静之中聆听吧。灵魂、心灵的细微的声音也只有在宁静之中才能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