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居民最经常使用的证件,到城镇打工的人就更离不开它,到银行开户存钱、办理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领取邮寄包裹和汇款都需要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了,就会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因此,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万一居民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呢?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需要到我们工作单位的管辖区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证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的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同样有效。
注意: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会借用他人的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但有时候借用别人身份证办事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且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购买伪造的身份证,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丢失身份证后应当先办一个临时身份证,而不是借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假身份证。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