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做过背叛爱人的事情,和我的父亲一样,我也将这一点视为自己坚持的一项原则。在我邪恶的梦境当中,我能体会到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失去了这一原则,我的生活将是一幅怎样可怕的情形;如果我的生命因此就变得不再完整,我会感到多么的失落,那种恐惧会把我从梦中惊醒。然而等我醒过来后,就会躺在床上思考自己是不是犯了个天大的错误。
很多书和电影都将忠贞的爱情描述得如此引人入胜,如此坚不可摧,但生活当中总有一些人藐视传统的道德规范,为所欲为,却依然拥有许多美好的人生经历。他们看起来永远年轻,而且不会像我这样,每当休主动提出来去餐馆吃饭时,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
“什么?去餐馆吃饭?可是我们吃饭的时候谈些什么呢?”
“我不知道,”他说,“那很重要吗?”
一起待在家里时,我很享受这种互相陪伴的静寂,但如果一起去公众场合,像两位老太太一样互相依靠着坐在一起的话,我就会浑身起鸡皮疙瘩,因为旁边的饭桌上总会坐着一对七八十岁的老人,用长满了老年斑的颤抖双手拿起菜单。
“喝点汤不错。”妻子会这样建议,然后丈夫就会点点头,或者嘟囔两句,或者低头摆弄手中的酒杯,最后他会往我的方向看过来,我从他的眼光中读懂了他想要传达的残酷信息。
“我们的现在就是你们的将来。”他似乎在说。
我很害怕到了吃饭的时候我和休就会变得无话可说,于是每次离开家之前,我会慌张地翻出家里的报纸,匆匆在笔记本上记下几个话题,好让我们的谈话至少持续到吃完主菜。上次我们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我就提前阅读了《先驱者导报》和《宠物爱好者指南》,后者是一份介绍国外宠物和热衷于饲养宠物的人的季刊。我们点过餐之后,侍者就拿着菜单离开了,他刚一走,我就开始对休说:“对了,我听说猴子一旦到了配种的年龄,脾气就会变得狂躁不安。”
“噢,我早就应该告诉你的,”他说,“我以前养的猴子就出现过这种情况。”
我本想将我们的对话拖长,但休一提到他童年时的猴子就会变得无比伤感,“噢,马克斯韦尔”,他叹了口气,看样子不到一分钟就要哭出来了。我的笔记本上记录的下一个话题是被囚禁起来的骆驼们心情沮丧的五大标志,但是我的字体潦草到已经无法辨认,因此当我看完第二条标志“不愿意大便”之后,这个话题就中断了。我开始将目光转向旁边的桌子,老太太把铺在大腿上的餐巾叠了一遍又一遍,她的丈夫则盯着盘子里面长满了斑点的植物看来看去。于是我又开始求助于《先驱者导报》,“你听说没有,印度有三个妇女被当成女巫活活烧死了?”
“什么?”
“邻居们说她们会散播咒语,于是就把她们活活烧死了。”
“噢,这也太可怕了,”他带着谴责的语气说,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一行动,“你不能就这样把别人活活给烧死啊,现在这个时代不行,以后也不行。”
“我知道,可是……”
“这也太惨绝人寰了。我记得我还住在索马里的时候,有一个女人……”
“噢耶!”我心中暗暗叫好,然后偷偷地瞥了那对老夫妇一眼,心想:看,我们在热烈地讨论火烧巫婆呢!虽然这个方法的确奏效,但基本上总是我的功劳,如果你期望休主动找话题的话,那就只能和他呆坐在那里,表现出我们原本的状态来:两个无比熟悉的人,熟悉到让人想要尖叫。有时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就会回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回忆那时我们对彼此身体的新鲜感和迫不及待想要了解他的一切的心情。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应该放慢脚步才对,应该花上五十年去慢慢地研究他,而不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将他了解透彻。认识一个月的时候,我已经将他全面审讯完毕了,再见面时,我就只能向他描述在我们分开的几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情。如果他是个警察或是急诊室医生的话,那么我们还是有很多话题可以聊的,但休和我一样,都在家里工
作,所以彼此之间就没有多少可以互相汇报的事情。“我刚才吃了好多薯条。”他可能会这样对我说,我就会回答:“是什么样的薯条?”或者是“真有意思,我也是!”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就只能拿着手机倾听对方的呼吸声。
“喂?你还在吗?”
“还在呢!”
“好,别挂电话啊!”
“嗯,我不会挂的。”
在纽约时,我们一起睡在蒲团上,到了晚上,我躺在左边,只能看到旁边衣橱的大门。到了巴黎以后,我们就买了一张真正的大床,尽管房间大小刚刚装得下那张床。休躺下后立刻就睡着了,他总是如此,而我则会盯着空空的墙壁浮想联翩,想象那些在我们之前曾经在这里居住过的人们。这幢建筑可以追溯到17世纪,我可以想象出那时候穿着高高的软皮靴的剑客和女人们追逐嬉戏的情景,那些女人丝毫不介意剑客的剑尖会把床单划破。我还会想象出戴着礼帽或睡帽的绅士,还有戴着软帽、贝雷帽和有珠子装饰的束发带的女人们,他们现在都变成了孤魂野鬼,在天上俯视着我,拿我的生活和他们的作比较。
从巴黎搬到伦敦以后,我们就一直住在一个位于六楼的房间中。从窗户向外望去,可以看到一排排整齐的爱德华时代的烟囱。一个朋友将其生动地描述为“彼得潘中的景色”,我再也找不到更加合适的描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就会开始想象以前有一个把钩子当手用的人住在这里,然后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想自己是不是浪费了大好青春。二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少不经事的年轻人,尚未初尝禁果。为什么那9125天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呢?我能否再重来一次呢?再过二十五年,我就会变成步履蹒跚的老头;再过二十五年,我就会变成俯视我巴黎卧室的孤魂野鬼。我想知道,离开人世之
后在感情方面出轨是不是从道义方面来说就允许了呢?难道到那个时候还会被称做“出轨”不成?那时候又会有什么样的道德准则呢?我必须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这样做,还是说我只要跳过一段时期,到一个恰好的时间点就可以了呢?
在我屁股上长脓包的那段时间里,我思考的这些问题似乎都变得很有必要起来。夜晚,脓包就会尤其疼痛。到了第六天晚上的时候,我已经十分确定我就要死了。休已经躺下睡着好几个小时了,所以当我突然听到他讲话时吓了一跳。他说:“我们用手术刀切开那个脓包怎么样?”
这听起来是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却把我问得措手不及。“什么,你刚才用了动词‘切开’吗?”
他起身把房间的灯打开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用手术刀切脓包的?”
“我没学过,”他说,“但是我可以自学。”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我可能早就和他拼命了。但只要休想做的事情,他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他就是那个在我们诺曼底的房子里把水管焊接好,然后又去地下室自己做奶酪的人。他也是我此生最为信任的那个人。所以我一瘸一拐地走进了卫生间,暂时把那里当做是家里的手术室。进去之后我就脱下了睡裤,手扶着浴巾架子,等待他给注射器消毒。
“这次我的确比你更痛苦。你疼在身上,我疼在心里。”他说。每一次我们俩同时生病,他总是这样说。但我知道他这次说的是真的。切开后我们才发现,比脓包更糟糕的是里面的液体,那是一些和乳蛋羹相似的白色物质,与血液混在一起,发出了一种特殊的气味,让我难以忍受,让他更加难以忍受。我们从来都没有闻到过这么恶心的味道,大概地狱里的恶魔闻起来也就如此吧。一个人体内有这样的腐烂物质,他怎么还能继续活下去呢?而且脓液的数量还很多。第一汤匙的液体是自己喷出来的,像突然爆发的喷泉一样。然后休用手把其他的也挤了出来。“你怎么样啊?”我问他。但他正忙着呕吐,无法回答。
把脓包内的脓液清理完后,休用酒精给我消了消毒,在脓包上面贴了片创可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伤口一样。只是很正常的伤口,被刀割了一下,或者膝盖被划破了,而不是他刚才像给一头死去的奶牛挤奶那样费劲地处理过的伤口。经过这番折腾,我们都好像看了一百遍《索多玛一百二十天》①一样。回到床上之后,我把他称做“手术刀先生。”
“就做一次还称不上手术刀先生。”他说。
的确如此。但如果叫他“不常用手术刀的手术刀先生”未免太啰唆了一些。
“不过,”我告诉他,“我知道,只要有必要,你还是乐意再为我做一次的。我们是一对一起变老的老夫妻。就因为这一点,你也会答应的。”
我让他再给我动一次手术的想法让休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到现在,他还心有余悸。我们躺在床上以后,他就一直盯着窗户看,而我早已在他身边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只剩下我那贴了创可贴的脓包静静地躺在床单上抹眼泪。
①《索多玛一百二十天》( One Hundred and Twenty Days of Sodom):意大利导演皮尔保罗帕索里尼(Pier Paolo Pasolini)根据萨德侯爵所著小说《索多玛一百二十天》(又译《放纵学校》)改编拍摄而成的电影作品,片中包含了很多血腥暴力的迫害镜头。——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