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笑着离开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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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员工主动离职不是背叛

在绝大多数国内企业看来,员工主动离开都是对公司的一种背叛行为,但惠普却不这样看。惠普的五大核心价值观之一就是:尊重员工、信任员工。惠普认为,每个人都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发展方向的权力,员工对自己的事业的关心肯定排在对公司的忠诚前面。(萧秋水注:坦然地面对就是勇气。即使不承认,事实也还是事实。)

惠普相信,员工离开公司,是为了个人的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公司的背叛。

公司应当为员工着想,而不是只为公司利益着想,或者为某些领导者的利益着想。背叛这个字眼意味着当事双方的彻底决裂,背叛者再也不能回到原来的公司,双方有可能因此结下深仇大恨,老死不相往来。正是因为惠普不把员工主动离职当作背叛,所以惠普的大门就永远向这些人敞开,离开的员工还可以再回来。

可以说,惠普在实践她所倡导的价值观的时候都有制度上和组织上的保障,而不是空喊口号。那么怎么保障那些离职者愿意回来,而不会担心什么?首先,惠普的每一位员工都拥有一个惟一的员工号,就像身份证号码一样。某位员工离职后,其员工号就永远空置,如果他再回到惠普,还继续用原来的号码。其次,工龄累计的方法对离职员工没有歧视。那些离职后又回到惠普的员工,其惠普工龄采取累计的方法计算,即扣除员工离开的那段时间,按前面的工龄接着算。假定某员工在惠普工作了5年后,跳槽去了其他公司,3年后又回到了惠普,那么该员工回来工作1年后的工龄就是6年。在惠普,工龄在带薪休假方面起重要作用:工龄在5年以内时,每年有10天的休假,5~10年有15天休假,10~15年有20天休假,15年以上有25天休假,而且休假可以分开用,还不包括周末的时间,某年如果没用完,还可以延续到下一年用。

每个人都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所以企业不应当要求员工为了公司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必须找到这两者的结合点,员工离职不是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