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容斋随笔(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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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诏令不可轻出

人君一话一言,不宜轻发,况于诏令形播告者哉①。汉光武初即位②,既立郭氏为皇后矣③,时阴丽华为贵人④,帝欲崇以尊位,后固辞,以郭氏有子,终不肯当。建武九年⑤,遂下诏曰:“吾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不敢当,列于媵妾⑥。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乃追爵其父及弟为侯,皆前世妃嫔所未有。至十七年,竟废郭后及太子强,而立贵人为后。盖九年之诏既行,主意移夺已见之矣,郭后岂得安其位乎。(《四笔》卷一)【注释】

①诏令:君主发布的诏书和命令。

②汉光武:东汉光武帝刘秀。

③郭皇后:名圣通,真定槁(今河北石家庄东北)人。生皇太子强。封郭后兄况为绵蛮侯。郭后废为中山王太后,进其中子右翊公辅为中山王。

④阴丽华: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刘秀称帝前三年娶为妻。刘秀即位,丽华固辞为后,甘为贵人。为此,光武诏令追封其亡父为宣恩哀侯,亡弟诉为宣义恭侯,以弟嗣哀侯后。此后光武以郭后数怀怨怼而废之,立丽华为皇后。在位时恭俭少玩。性仁孝,多矜慈。

⑤建武九年:即33年。

⑥媵妾:此指嫔妃之列。

【点评】

作为君主,每讲一句话,事先必须深思熟虑,考虑细备,绝不可轻易讲出,何况是写成诏书或命令向天下颁布,更当慎而又慎。光武帝原想封阴氏为皇后,阴氏坚辞之后才封郭氏。可见,光武封郭氏不很情愿,此事不说也罢了,光武偏偏还要为处理此事下诏,既搅了宫廷,又扰了天下,郭皇后自然更不安生。

实在说,谁做后谁做妃这类朝廷里安排的事,百姓是不关心的,百姓最关心的倒是国泰民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惟其如此,后世之人当从此得到教训:诰命不可轻出,轻易更改尤其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