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容斋随笔(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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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信近于义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①。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②,亦可宗也③。”程明道曰④:“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伊川曰⑤:“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范纯父曰⑥:“君子所因者本,而立爱必自亲始,亲亲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亲。”吕与叔分为三事⑦。谢显道⑧曰:“君师友三者,虽非天属,亦可以亲,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谄贱。惟亲不失其所亲,然后为可宗也。”杨中立曰⑨:“信不失义,恭不悖礼,又因不失其亲焉,是亦可宗也。”尹彦明曰⑩:“因其近,虽未足以尽礼义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窃以谓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能至于不失其亲,斯为可宗也,然未敢以为是。(《随笔》卷二)【注释】

①言可复:说的话可以做到。

②因:凭借,依据。

③宗:推崇。

④程明道:名颢,字伯淳,理学家称明道先生。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进士。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与王安石新法不合。宋代著名理学家,与弟颐合称“二程”。今有《二程集》。

⑤伊川:即程颐,字正叔,理学家称伊川先生。程颢弟。少与兄俱从学于周敦颐,同为北宋理学创立者。

⑥范纯父:名祖禹,字纯父(甫),一字梦得,华阳(今四川成都一带)人。进士。官至翰林学士,知国史院事,协助司马光修《资治通鉴》,后复新法,遭贬谪。有《华阳文集》。

⑦吕与叔:名大临,字与叔,大钧弟,京兆蓝田(今属陕西)人。初从学张载,载卒,访“二程”,与谢良佐、游酢、杨时,号称“程门四先生”。元祐中为太学博士,迁秘书省正字。有《玉溪集》、《玉溪别集》等。

⑧谢显道:名良佐,字显道,上蔡(今属河南)人。进士。宰应城县。后监京西竹木场,因言谈有失下狱,废为民。博学强记,称引前史,不差一字。有《论语说》。

⑨杨中立:名时,人称龟山先生,南剑州将乐(今属福建)人。曾任右谏议大夫兼国子祭酒、工部侍郎等。师二程,东南学界奉为“程氏正宗”,朱熹是其三传门人。有《二程粹言》、《龟山集》。

⑩尹彦明:名焞,字彦明,一字德充,号和靖处士。洛阳人。从师程颐,终身不应举。金兵陷洛阳,全家遇难,只身奔四川。以布衣身分任礼部侍郎。因反对秦桧与金议和而辞官。有《和靖集》。

【点评】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是孔子的学生有若说的,收在《论语·学而篇》里。意思是说:“守信用接近于义,说了话可以做得到;能恭敬接近于礼,耻辱就远离了。依据这个原则而不失去亲近的人,这个道理就是可尊崇的了。”

两千多年前的思想和文字,后人有隔膜,应怎样理解,洪迈这里介绍宋代理学家的探讨。程颢认为:恭敬守信不失其亲近的人,就接近礼、义了,故可尊崇。程颐认为:接近礼和义,又不失其亲近,所以可以尊崇。范祖禹认为:君子所依据的是根本,而树立爱心必须自亲近的人开始,亲近亲近的人必会推及到他人,所以说依据的原则不会失其所亲。

谢良佐认为亲近的人应包括君主、老师、朋友在内,应亲近该亲近的人,否则便有谄媚或下贱之嫌。杨时认为:守信不失去义,恭敬不违背礼,又以不失其亲为原则,是可以尊崇的。尹焞认为:接近义和礼,虽不够穷尽,也应当推崇。洪迈则认为:如果义和礼做到极限,大多会是不亲近了,如能达到不失其亲近,则是可以推崇的。

洪迈表示不敢说自己的看法一定正确,但我以为他所指出的“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是有道理的。在社会生活中,彼此之间过分讲义礼者,大多是关系不很亲近的人,这种现象似乎是常见的。

“义”是指公正、合理而正义的言行;“礼”是指社会生活中共同习惯遵守的行为准则。今人对此或多或少都能明白,具有社会公德的人想必也都在追求做到。

但是,今人大多不明白守信用和能恭敬的重要,更不明白具有这两种品质,就距“义”和“礼”不远了。特别是时下流行的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老子天下第一、盛气凌人一类品质,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距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