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学·中庸(中华国学经典)
8450300000010

第10章 释“修身齐家”章

【原文】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①焉,之其所贱恶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③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④。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⑤。”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注释】

①之:同“于”用法,意为“对于”。辟:偏见。

②贱恶:指所鄙视与厌恶的人。

③哀矜:同情,怜惜。

④敖惰:敖,通“傲”(ào),傲慢。惰,懈怠。

⑤硕:原意是头大,引申为大。这里是茁壮的意思。

【译文】

所讲的如要治好家族,关键就在于须先修养自身之品德。这是什么道理呢?人们对于自己所亲近相爱的人往往多有偏爱;对于自己所鄙视厌恶的人往往多存偏见;对于自己所敬畏的人往往多有偏颇;对于自己哀悯同情的人往往多有偏私;对于自己所认为是骄傲懒惰的人往往多持偏见。因此,喜爱某人的同时,却又能认识他的不足;厌恶某人的同时,却又能了解他的长处,能做到这样的人天下少有啊!

所以有句谚语这么讲:“溺爱自己子女的人认识不到他的孩子的缺点错误,贪得无厌的人不会满足他那长势十分茁壮的禾苗。”

这就是不修养好自身的品德,就不能够治好本家族的道理。

【朱熹提示】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译文】

朱熹说,上面一段是传文的第八章,是解释“修身齐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