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肝脏疾病而引起的糖尿病被医师称为肝性糖尿病。在临床上有的肝病患者(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合并糖尿病后,可使病情更加复杂,甚至掩盖了一些症状,给治疗带来不少麻烦。
肝性糖尿病必须具备如下二项:①原来患有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肝病;②在肝病基础上血糖升高,即空腹血糖超过或等于7.8毫摩/升,或进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或等于11.2毫摩/升。
肝性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和一般的糖尿病(原发性糖尿病)类似,如口干、口渴、饮水较多、尿量增多、食欲可增加,但体重可逐渐减少,即所谓“三多一少”。但肝性糖尿病有时症状不明显或比较轻,有的人为“隐性”经过,不检验血糖、尿糖不易发现。总的看,重度肝源性糖尿病少见,也很少发生一般糖尿病的酮中毒及昏迷。
肝性糖尿病与肝病轻重程度呈“正相关”,即肝病较重时,肝性糖尿病亦较重,发生糖尿病的机会也较多。但也应看到,有一些肝病的病情不重或很轻,也同样会引起糖尿病,甚至以糖尿病症状为突出表现,这时,病人对原有的肝病不以为然或失去警惕性而不治疗肝病,一味追求“降糖”,使用大量降糖药,结果会适得其反。
我们为什么要重视肝性糖尿病呢?
理由一,治疗糖尿病的最常用、品种最多的是口服降糖药,而这些药几乎都对肝脏有不利影响,其中有的对肝脏的损害十分严重,如果掌握不好,就会使本来有病变的肝脏加重损害,或使肝性糖尿病长久不愈。
理由二,在所谓肝性糖尿病中,还有一些是“糖尿病+肝炎”者,他们先患糖尿病,后又患了肝炎,或者原先是乙肝带毒者,而后患了糖尿病,也就是说肝病与糖尿病没有因果关系,这些其实不能诊断为肝性糖尿病。因而病人自己要请医师帮助分析,切勿盲目治疗,诊断准确,对症下药。
理由三,有一种糖尿病性肝损害,这是因为糖尿病引起的肝病变,绝对不能把这种病误认为肝性糖尿病,治疗时主要针对糖尿病,不会舍本逐末,当成肝性糖尿病来治疗就大错特错了。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对肝性糖尿病不能掉以轻心。首先,必须提高警惕,肝病患者(特别是慢性肝炎、肝硬化)应当定期查一查血糖,必要时可请医师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这对早期发现肝性糖尿病大有益处。肝病患者没有必要服用过多的糖类,长期静脉点滴大量葡萄糖也无必要。其次,如发现自己血糖升高并伴有肝损伤,一定要请医师加以鉴别,是肝性糖尿病还是糖尿病加肝炎,抑或糖尿病致肝损伤,它们的发病机制不同,所以治疗也不尽相同。第三,被确诊为肝性糖尿病后,不必过多忧虑,应当加强对原发的肝病进行治疗,肝病得到控制,糖尿病会随之好转。有的人因肝病康复,糖尿病也消失了。不必急于应用降糖药,不少肝性糖尿病通过饮食调节血糖降为正常(饮食疗法同一般糖尿病)。最后,肝性糖尿病如血糖较高,饮食疗法不解决问题,就应选用降糖药,但要注意,不能应用中药消渴丸及糖威胶囊,这两种中药中含有西药优降糖,虽然降糖效果好,但对肝脏有明显损害。在口服降糖药中,可以选用的有二甲双胍(即降糖片,DMBG)、达美康(国产格列齐特)、糖适平等,这几种药在肝脏吸收少,不良反应小,降糖效果也不错。肝性糖尿病禁用优降糖、氯磺丙脲、D860等,这几种药对肝脏的损害大,可引起黄疸、转氨酶升高等。特别需要指出,所有口服降糖药大部分在肝脏降解,对肝脏都有一定影响,如果肝病较重,应当优先选用胰岛素治疗,尽管这时病人对胰岛素常不敏感,但适当加量仍然有效。肝性糖尿病多为“非胰岛素依赖型”者,但实践证明,胰岛素均优于其他降糖药。
降糖目标是使空腹血糖达到6毫摩/升以下,至少应在7.8毫摩/升以下,不应高于10毫摩/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