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教青少年为人处事的故事宝库:从故事中学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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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商鞅执法严明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

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为了新法能够顺利推行,在新法令尚未公布之前,商鞅想了个点子来取信于民。他在国都市井的南门外,竖立起三根三丈长的木头,向百姓宣布:谁能把这三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他十金。百姓都很奇怪,谁也不敢去搬。商鞅又宣告说:能搬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胆子大,把这三根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果然发了五十赏金,以此向民众表明,商鞅是说话算数,决不欺骗民众的。然后就把新的法令颁布出来。新法令推行了一年,国都里不少人议论新法不方便,一些旧贵族更是不满意,太子还公然触犯法令。商鞅认为:法令之所以贯彻起来有困难,就是因为贵族自恃位尊势大,犯了法也无人敢碰,因而随意犯法。为了严明法令,商鞅毅然决定依法处治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另一老师公孙贾也被处以黥刑(脸上刺字涂墨)。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违犯法令了。于是新法得到顺利推行,10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秦国的百姓十分高兴,家家丰衣足食,“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城乡大治。后来商鞅又颁布第二次变法条令,推行了4年,公子虔又违犯了法令,商鞅毫不留情地又对他处以割鼻子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