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教青少年为人处事的故事宝库:从故事中学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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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郭躬依法劝皇帝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韩非子·孤愤》

郭躬是东汉时期的大学者。他精通法律,皇帝遇到一些很难决断的疑难案件,也常常征询他的意见。

有一次,在京都洛阳附近的一个小县里,兄弟二人合伙杀了人。按照法律,主犯应判死刑,从犯可以从轻发落。但兄弟二人中究竟哪个是主犯?哪个是从犯?县官、州官都审不清,只好把案子奏报皇帝裁定。

皇帝看了奏本,想了一想,就笑着说:“这个案子很容易判。因为弟弟犯罪,也是由于哥哥管教不严造成的。哥哥当然是主犯,就把哥哥处以死刑吧。”说罢,就让宦官孙余向满朝文武大臣传达旨意。

这孙余是刚刚担任传旨工作的。当时,他的心情有些紧张,也没有完全听懂皇帝讲话的意思,不知怎么搞的,就鬼使神差地传旨说:

“兄弟二人都处以死刑。”

孙余的话音刚落,有个大臣就出班启奏:

“孙余胆大妄为,假传圣旨,应该按律处斩。”

孙余真的该杀吗?皇帝拿不定主意,就征求郭躬的意见。

郭躬回答说:“法律明文规定,犯罪有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罪从重判刑,过失犯罪是应该从轻的。现在孙余传达错了您的旨意,显然只是个过失,所以按照法律处些罚金就可以了。”

皇帝说:“你说的是有道理。不过孙余和那兄弟俩是同一个县里的老乡,会不会是他们之间有旧怨,现在要乘机报复呢?”

郭躬很严肃地回答:“您是一国之主,治理国家可不敢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节外生枝,也千万不能凭自己一时的喜怒改变法律。做国君的要光明正大,也不要轻易怀疑别人在耍诡计。这样才能建立互信,做到依法治天下。”

皇帝觉得郭躬讲得很有道理,因此,就按过失犯罪处理了孙余错传旨意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