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创世纪25∶24-26” 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 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When the time came for her to give birth, there were twin boys in her womb。 The first to come out was red, and his whole body was like a hairy garment; so they named him Esau。 After this, his brother came out, with his hand grasping Esaus heel; so he was named Jacob。 Isaac was sixty years old when Rebekah gave birth to them。
关于双胞胎的起名,世界许多民族都有特别的规定,如喀麦隆的巴厘部落,如果是一对男孩,先出生的就叫“Samngwaa”,就是“老酋长”的意思,后出生的则叫“Samndzela”,是“小酋长”的意思。如果是一对女孩,先出生的叫“Nagwaa”,就是“老妈妈”的意思,后出生的叫“Nadzela”,是“小妈妈”的意思。
“长子权”就是从这里来的。长子名分是给第一个出生的儿子的特别尊荣,将来可以继承家族的产业与名分。当然,长子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卖或放弃这个名分。以扫为眼前的一点食物,便出卖了自己长子权,从而也就失去了继承权。这就是说,人们会为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鼠目寸光”“目光短浅”“占小便宜吃大亏”。
其实,继承来的产业不能代表自己的能力,它会让人坐吃山空,毁了一生。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哲学家培根曾写道:“子女中那种得不到遗产继承权的幼子,常常会通过自身奋斗获得好的发展。而坐享其成者,却很少能成大业。”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借用“为一碗红豆汤出卖长子权”这个故事,形象地说明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关系,工人为养家糊口,不得不出卖全部劳动力。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引用《圣经》中的典故有300多处,这还不包括重复的,所提及的《圣经》人物有80多个。所以说,了解《圣经》可以帮助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