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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战略联盟优势互补

对生意人来说,采用同盟竞争战略有益于公司间的优势互补,形成综合竞争优势,从而增强联盟内部的各个公司的竞争力。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组建战略联盟的过程一般是这样的:

1.在竞争对手中寻找生产合作伙伴

从同行业对手中寻找合作伙伴,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合作便是最为典型的一例。

这两个公司本是竞争对手,通过合办公司进行生产合作为什么能获得如此成功?恐怕是双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感觉到需要对方的相助。通用公司对美国经营环境比较熟悉,但是却是急需日本的小型车来填补市场空白和日本的管理技术来降低成本。丰田公司掌握有成功的小型产品和先进的管理技术,但是却需要有人来引导它进入美国社会的文化背景--这对管理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便是相互引发优势,即使是对手关系,也能合作成功。

2.战略联盟的组合类型

企业欲在竞争中确保其生存,最好的途径乃是寻求某种竞争的模式。国际上正在兴起的企业战略联盟正是这样一种兼有竞争与合作功能的新型联合体,这无疑为企业竞争开拓了一条新路子。战略具有动态和不完善的缺陷,属初级发展阶段,在本质上不同于合资企业。

根据加盟目的,联盟类型可分5种。

①技术开发联盟。具体形式具有多样化。如技术商业化协议即是在资金、营销力量方面和提供新产品研制计划、技术开发方面各负其责;联合制造工程协议即由一方设计产品,另一方设计工艺。

②合作生产联盟。即由各方集资购买制造设备以共同从事某项生产。联盟可根据需要在各合作者之间协调劳动力、传授制造技术与操作诀窍等。它的优越性在于加盟各方可分享到生产能力利用率高的益处,即可以优化各自的质量和根据需求淡旺的程度及时地调整生产量。

③营销与服务联盟。双方共拟合作者所在国或其他特定国家市场的营销计划,加盟各方就能在取得当地政府协助的有利条件下先于其他潜在竞争对手而占领市场,使竞争不至于因各方力量相差悬殊而趋于窒息。

④多层次合作联盟。这种联盟实际上是上述各种联盟的组合,即由加盟各方在若干领域内开展合作业务。双方可采取渐进方式,从一项业务交流发展到多项合作。

⑤单国与多国联盟。这是按所处地域而形成的战略联盟。营销与服务联盟多半为单国联盟,因为营销协议总是针对某个特定国家的消费者及其市场。而技术开发联盟与合作生产联盟则通常是跨国联盟,因为工艺技术与生产或操作方法一般是可以适用于不同国家的。

3.品牌合作是战略性联盟更有效的促销方法

企业在促销活动寻找伙伴时总希望与目标一致的品牌建立起坚实可靠的关系,一种具有长期潜力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通过合作,一个品牌有机会借用另一品牌的形象来改变消费者对它的看法,这一点很重要。使双方品牌在其目标消费群前增加了亮相的机会。寻找最佳的战略合作关系时要注意的是:充分考虑时间是否合适你的品牌。常规是新生品牌或正在重新定位中的品牌不宜分享其他品牌的风头。最佳战略合作关系产生于两个目标一致的品牌之间。但这并不是说两种产品完全互补。事实上有时看上去不同的两种产品搭配起来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

多作调查,才可确立合作关系,不可贸然合作。否则会因前期不调查,后期懊悔不及。

影响营销合作关系成败的因素有很多,归根到底是合作双方中人的因素。人比公司或品牌更重要,"人"才是关键,只有具备同样决心的人,才是战略合作关系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