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深夜将至,别吃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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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催眠(1)

巴西鸢尾,朝生夕死一日花。我要在最盛开的时候凋谢,我要你知道,我能为你做到的,她办不到。于是我跌落,粉碎。用最美的姿态。

一、如果不爱了

我是李璇,我的人生绕着刘书宇而旋转。

遇见他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在那里没有容貌、没有声调,只有依凭文字拼写出一个人的可能态样,自由自在,充满想象。

嘿,那是鸢尾吗?

他从网站上传了一则短信给我,在十二点多的夜深。

我想是关于我的账号,Iris,希腊文中意指“彩虹”,希腊人借此比喻鸢尾花的丰富花色,而我相当喜欢浪漫的鸢尾花。

于是我们聊了很多,从海天蓝白建筑的希腊是我最向往的国度,一直聊到了原来我们就读同一所大学,他是大我一届的学长,台北的校园不大,但我们却未曾擦肩而过,人与人间的缘分着实奇妙,又聊到他在诗板上看过我写的几首新诗觉得很棒,查了一下发现我在线,决定鼓起勇气传短信给我。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传来的这段文字,我的脸红彤彤的,心跳跟着快了几拍。

我们聊到忘了时间,虽然很晚了,但隔天是假日,所以聊天的最后,我们约在淡水见面。

一直到我要合上电脑,看着惺忪的时钟指着凌晨三点多,我才发现这一切是多么的疯狂。

对于他,除了网络账号以外我根本就一无所知,虽然刚刚几个小时的聊天下来我们仿佛成为一见如故的朋友,但也仅止于虚拟的网络上,我无法具体地设想出一位大男孩和我聊希腊、聊人与人、聊诗的情景,但它马上就要在几个小时后发生。

那晚我失眠了,断断续续做了几个奇怪的梦,但那些梦再荒诞不经,都比不上真实人生的戏剧化。

初夏,午后的淡水,在河中发亮的流动。

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的瘦高男孩向我大力挥手。

看着我有些诧异的表情,他灿烂地笑了。

堆满阳光的笑容,是我对他最熟悉的标记。

他说他叫刘书宇,我牢牢地记下他的名字。

我们逛着老街,对摊贩美食却都漫不经心,只留心彼此的言谈与呼吸,是不是因为某些话题、某些敏感的字句而急促,又或者时不时会注意到两人渐渐靠近,只剩下一个牵手的距离。

黄昏,我坐上他的机车,虽然双手没有环抱他的腰,但后座的我轻轻地靠着他的背,听风在耳旁呼啸的声音。

我们离开淡水,到一家半山腰的简餐店共进晚餐,整天下来我们依然聊了很多,从虚拟到现实,我很庆幸彼此都有着相符的频率。

餐后,他带我上山去看夜景,那是座不知名的小山,但也一同分享着这城市最璀璨奢华的夜景,点点晶莹,闪烁光亮,让我心头涌上了许多灵感,美好的当下我毫不遮掩地向他吐露心里的许多想法,关于时间、关于存在、关于哲学与文学、关于那些我们日常生活不会触及但它们却时刻存在的抽象,这些都是我从未向人提起的秘密,夜色之下,我让它们像星语潺潺倾泻。

他看着我,专注地看着我。

“你懂吗?你了解我的意思吗?”天马行空、拉拉杂杂地讲了一堆后,我停下来,试探性地问他。

他却摇了摇头。

“你好美。”

他吻了我,突然地、毫无防备地,令我措手不及。

我没有想过抵挡或拒绝,只闭上了眼仔细思索从唇缓慢传递的温柔与蜜甜。

这是最好的时机,我想——那年我十九岁,这是我所仅有、最珍贵的初吻。

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也是我们交往的第一天。

到今天为止,正好满五百天。

一台机车、两个人,我们的足迹到过许多地方,拥有的是比相片打卡更多的快乐回忆;他也愿意每个周间挑个悠闲晚上陪我到咖啡厅,喝着同样不加糖的热拿铁,欣赏桌子对面我这位假文青女友阅读的姿态;他愿意包容我的任性,难免争吵时,总是会温柔体贴地先举起双手,在情侣间没有意义可言的纷争中投降。

所以我总是以为,我们还会有许许多多的五百天。

但我今天下午看见了吴欣卉。

她跟我同届,高挑亮丽的外形让她理所当然地成为校园的风云人物,但她像一朵冷傲的玫瑰,虽然招引了许多起舞的蜂蝶,身上披覆的尖刺却让人无法亲近。

而她此刻,却跟刘书宇肩并着肩走在一起。

一样是掌握着彼此的呼吸,一样是只间隔牵手的距离,在邻近学校的公园里,路过的我恰巧看见那样熟悉的背影,只是站在他稳重肩膀旁的女生不是我,与他言笑晏晏、眼睛眯成弯弯的也不是我。

我的心跳得很快,我记得他告诉我,今天他要跟高中同学到阿猴家聚聚,还煞有其事地拜托我跟我请假一天,但他此刻却和吴欣卉在公园散步。

我被欺骗了吗?

我手机拨出,想要找寻答案。

“喂?”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但侧身藏在树后的我却发现他不自然的神情。

“你还在阿猴家吗?”我提问,暗自祷祝他能对我诚实。

“对啊,我们才刚要开始。”他说谎了。

“喔,没事啦,只是想说有点想你。”我红了眼。

“傻瓜,我会早点回去的,在家乖乖等我喔。”

“嗯,拜拜。”

我被泪水刺红的双眼,看着他们的背影继续前行,挂上电话,她转头询问他,他只是耸耸肩,给了她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

我好想你,我以为那是只属于我的笑容。

后来我还是乖乖回家了,看到家中熟悉的,我们一起挑选的家具摆设,看到他送我的那只绒毛熊娃娃,看到我们忙了一个周末下午亲手贴上整屋的壁贴,看到挂在阳台上微风弄得叮当作响的风铃,这些都曾经是我深深沉溺的梦,你明明知道我不谙水性,为什么要我醒来呢?

我挣扎,双手像濒临溺毙似的挥舞,又像要挥去在脑中盘旋不去的回忆情景。

然后翻箱倒柜的我找到他藏在书桌桌垫下的几纸书信。

署名都只有一个字:卉。

她说她不习惯冰冷的网络通信,她说她喜欢用手书写在纸上的感觉,她说这样能够贴切而深刻地表露自己的情感。

她说她喜欢他,虽然他已经有我了,但她依然无法自拔地爱上他。

我的脑中轰隆隆的,扼断了所有思考。

我想要撕毁手中恶心的书信,我想要翻乱打碎家中虚伪的陈设,我想要彻底破坏过去的谎言。

但我没有,我只是将信折好,收进桌垫,然后开始仔细地整理家中环境,我擦拭桌面与地板,我收纳杂物衣服,我将棉被折好,我为窗口的盆栽浇水。

忙到天黑了,你就快要回来了。

我最后看了一眼整洁安静的家,关上灯,合上门,像切断所有的联系。

我走上楼梯,走向顶楼。

我已经换上一套淡黄色的小洋装,淡淡的妆是你最喜欢的打扮,我站在楼顶的矮墙边,下头是十三层楼高的城市光景。

我想起那天你带我到不知名的小山上,送给我最动人的夜景,而现在,你是不是跟吴欣卉一起看着和我眼前一样幻美的夜景?

也许你也吻上了她的唇吧,那片不知道让学校多少男生魂牵梦萦的唇。

我轻抚着自己的唇,像触摸着你在上头留下的谎话。

我不会留给你什么东西,当你回到我刚刚整理好的整洁家中,就像我不曾离开,也像我不曾存在过一般。

我踏上矮墙,迎向这城市最自由的风。

刘书宇,再见。

纵身跳下,我感觉风在耳旁呼啸,只是已经没有他的背能让我依靠。

我们会再见的。

我在她的那些信的最后留下——

我想要去希腊,虽然我只能是一朵巴西鸢尾。

巴西鸢尾,朝生夕死一日花。

我要在最盛开的时候凋谢,我要你知道,我能为你做到的,她办不到。

于是我跌落,粉碎。

用最美的姿态。

二、像是遗忘般初生

李璇死后第五天,刘书宇身心俱疲地回到家中。

也许是太累了,他连钥匙都拿不稳,歪歪斜斜地对不准孔,花了好些时间终于转开了门。

他看了眼门锁,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然后他走进,开了灯。

“啊!”他惊叫出声,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

是李璇,已经过世的她正在家中整理。

“璇,你怎么……”他的眼泪已热腾腾地自两旁滑下,震惊无比的他一时间难以言语。

他就像泥塑的雕像,伫在那看着不发一语的李璇,若无其事地扫地拖地。

“璇,你能听我说吗?”良久,他终于嘶哑出声。

李璇却置若罔闻地继续整理,连瞧也没瞧他一眼。

“我——”

啪啪!

他才要开口,两下掌声却突然打断了他,连带打断了他眼中的所有景像。

李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坐在沙发上的男子,只见俊挺的他穿着合身剪裁的休闲衬衫,他沉默地看着刘书宇惊讶的神情。

“Ace?”刘书宇并不认识他,但知道他的名字。

因为Ace是台湾……应该说是亚洲最知名的催眠师,应邀参加过世界各国大大小小的公开演出,也曾经在全美直播的节目中大秀催眠术而名噪一时。

“你刚刚开门时,是不是觉得比平常还要费时?”Ace耸耸肩,不等他回答就继续说道,“那是暗示,我在你家的门锁下了暗示,当你试图打开它时,也就是催眠的开始。”

“所以……我刚刚会看到李璇,是因为你对我催眠让我产生了幻觉吗?”刘书宇困惑,而最让他困惑的其实是Ace催眠他的用意。

“你要说是幻觉也可以,虽然我比较喜欢用人心里的镜子来形容,催眠不过就是倒映出你心里的想象。”Ace解释着。

刘书宇却发现他并没有电视上看起来那般神采奕奕的自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纾解不开的沉重严肃。

“我知道你疑惑我找上你的用意,但就像你刚刚所看见的,你过世的女朋友李璇,她要回来找你了。”他说着,屋内温度似乎陡地下降了几度。“你不用问我为什么会知道,重要的是,后天,也就是她头七的晚上,她会回来找你……”他略顿了顿,“复仇。”

刘书宇无语,脸上有着难以解读的复杂神色。

“不管你们的过去如何,我都不希望再看到不幸发生,所以我是来帮助你的。”Ace叹了口气,“而我的催眠,可以帮你们切断这个联系。”他指了指挂在阳台的叮当风铃,“用风铃当暗示,透过我的双向催眠,能够让你们完全失去对彼此的记忆。”

刘书宇看着Ace的双眼,却看不清里头那些更深沉的事物。

“没有过去,没有爱情,没有仇恨,什么都没有,让你们回到素昧平生的最初。”Ace把话说完,换他看着刘书宇。

一样也是看不清里头那些更深沉的事物。

两天后,李璇的头七夜。

灵堂设在李璇台南的老家,Ace坐在刘书宇台北租屋的客厅沙发,刘书宇则在他面前来回踱步。

窗户没有关,夏夜的晚风徐徐;电视没有开,客厅只回旋着沉默。

刘书宇摸了摸口袋想要掏烟,才发现几个月前他早已为了李璇戒了烟。

客厅大灯忽然一灭。

又闪。

“啊!”刘书宇惊呼,狼狈地跌坐在地。

他看见李璇就在门口,缓缓地向他靠近。

只见她双腿曲折瘫伏在地上,吃力地混着血污爬向刘书宇。

刘书宇睁大双眼瞪着她,泪水从扩张的眼眶不断溢出,而无法抵御的恐惧也令他皮肤的每一个毛细孔紧缩,全身都起了不寒而栗的惊悚。

他没去殡仪馆看她最后一眼覆盖在白布下的遗容,而她现在正血淋淋地展现在他面前。

李璇越爬越近,四肢无力的刘书宇只能困坐在原地,看着此生最恐惧的残酷画面不断放大、放大、再放大。

然后风来了,阳台的风铃叮当作响。

每个人都听见这串清脆的铃声,摇晃得似乎比平常要更久一些。

风走了,铃铛终于静止下来。

客厅里只剩下刘书宇,他失神地缓缓站起身子。

他环视独处的屋内四周,抓了抓后脑勺,总感觉像遗落了什么东西,说不上来,但它却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三、那你将书写新的故事

刘书宇走在忠孝东路上,入夜后车水马龙的霓虹闪烁,是他每天回家都会沿经的景色。

上课下课、社团打球、电影聚餐,大学生活虽然就要迈入尾声,但这样日复一日的routine却让他有种前途茫茫的无助感,生活的节奏太快,偶尔停下脚步才会发现,自在无拘的生活往往只会换来漫无目的的未来。

他停下脚步,却不是为了那些深入的思考,而是为了一眼的瞬间。

身心健康正常的男大学生多少都有这样的经验,走在熙来攘往的街头,也许是一双白皙美腿,也许是长发飘逸下的清秀脸蛋,也许是错身而过的窈窕体态,总是能让你停下脚步多瞄她一眼,那是最美而动心的瞬间。

但经验也往往告诉我们,当你再仔细观察之后,有不小的概率,那最美的瞬间已经消逝无踪。

但她不是,时间仿佛因为她的亮丽动人而静止,就停留在这个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