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治学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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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中国农民问题的政治学研究(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始终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二五”、“三五”计划时,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至少在1982年、1983年和1984年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1987年中央5号文件和1991年中央1号文件都有基本相同的提法。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一贯主张。十六大以来,如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矛盾,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已变成国家战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以往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民论农民,就农村论农村不同,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则是实现战略性转变,即必须跳出“三农”,才能解决“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虽然20个字,却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进行了高度概括,既包括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包括了生产关系的调整和上层建筑的构建,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方方面面。此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成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之后的第三次革命,为中国农村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建立对微观经济主体——农户的激励机制,在短期内极大释放农民长期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业超常规增长,显示了制度创新的巨大绩效。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农业增值的空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经济领域,而忽视了其他相关领域的协调发展,因而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长远、持续、稳定发展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于前两者之处是将农村的发展不再视为单一的经济增长过程,而是涵盖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更加丰富的内容。将社会主义新农村设计为一个经济、技术、社会、文化、民主政治、自然生态全面发展的社会。

(四)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

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1.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

目前世界耕地总面积为200多亿亩,中国耕地面积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4;就人均耕地面积来看,美国是13亩,印度近4亩,中国只有一亩多一点;与人多地少相伴的是,中国耕地质量明显下降;农业科技的总体水平低;农业生产方式基本上以家庭为基础,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要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这些思想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集中反映。《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历史欠账多,一些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再加上生态破坏、干旱、污染、沙化等,已经造成粮食大面积减产,大部分农村饮用水的供给系统和排污设施基本没有,一些地方病、流行性疾病缺乏基本条件,而经济状况又制约了大部分农民不能及时得到诊治,严重影响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了农业的快速发展。因此,胡锦涛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

3.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近年来,由于农村各种相关制度改革滞后,不能很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农村基层机构臃肿、农民赋税过重、金融改革滞后等。2006年,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要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如取消农业税、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的改革等等;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2006年底彻底取消农业税,中国实行长达2600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更重要的政治意义在于:中国农民从此进入到了公民权利有序保障和发展的新时期,以提取乡村资源为目标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史终结。

(五)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

中国的城乡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近年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但是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局限于“三农”内部,“三农”问题无法解决,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个重大的战略决策,是党中央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思路上的重大调整,是处理城乡关系方针上的重大创新。它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中,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首位,是具有鲜明政治性的。2005年12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强调,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如何解决当代农民问题,作出了3个“进入”的基本判断:一是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二是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三是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从这个基本判断出发,《决定》提出了3个“作为”的战略部署,即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六)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胡锦涛在2006年2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会上讲话中指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坚持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强调“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七)强调增加农民收入

胡锦涛多次强调,要坚持把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他指出:“积极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民收入尤其是种粮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对于不发达地区,他指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形成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良性机制。”“我们的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党和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就是要大家多种粮,种好粮,过上好日子”。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下发了5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随后几年,中央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拓展农民增收途径,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未来12年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1.3亿农民工中有2000万农民工失去工作的情况,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国家出台六条扶持政策,专项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

(八)全面促进农村社会建设

十六大以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农村社会建设的力度,十七大首次将社会建设写进党的报告中,中国农村社会也因此也迎来一个由农民为主、国家扶助、社会参与的全面建设时期。在这一政治推动下,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对农村的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2009年,各地农民加入新农合缴纳的费用每人达到100元,其中20元由农民自己负担,40元由中央财政负担,另外40元由地方财政负担。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将全部达到这个标准。农村电网建设在2008年国家电网覆盖农村人口95%的基础上,对5%实施攻坚,2009年实现城乡之间用电的同网同价;2008年全国乡村道路建设提高通达率87%;2009年始,国家每年解决6000多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将在2009年逐步实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规范土地流转,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31个省区全部实行,财政补贴13%。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2008年,国家的补贴资金为1029亿元,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实行最低收购价。2009年,国家平均将每100斤稻谷的收购价格提高13元,提价幅度在13%—16%左右。增加政府储备,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储备,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