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秋燕父母透露:黄秋燕周围的朋友曾给她介绍过很多男朋友,但每一次她都不上心,对对方的态度也都很冷淡,而这一次黄秋燕是被男友的品行所打动。黄秋燕的丈夫姓王,是山东人,与她的父亲恰巧是老乡。王先生是从韩国移民到美国的,在旧金山开了一家餐厅。餐厅的地点离黄秋燕的店很近,黄秋燕经常去那里吃午饭,一来二去就与王先生认识了。后来王先生离了婚,把全部财产都给了前妻,包括那家餐厅。离婚后王先生与黄秋燕还保持联系,之后王先生的前妻患上了癌症,王先生又回到了前妻的身边照料她,直到前妻去世。黄秋燕被王先生的品行打动了,经过两年多的恋爱,两人终于在2005年喜结连理。
现在黄秋燕与王先生在旧金山租了一套公寓过着平民百姓的生活,王先生的两个小儿子跟他们也住在一起,彼此之间的关系非常融洽。王先生又开了一间餐厅,但生意还未步入正轨,黄秋燕对她的父母说“婚姻不是为名为利,只要自己的爱人人品好,真心爱我就够了。”
至于黄秋燕与李连杰所生的两个女儿李思和李苔蜜,都已经是花季少女了,她们从北京的一所高级私立学校毕业后到了洛杉矶,又上了一所高级寄宿中学,因为李连杰现在主要在中国内地发展,很少回美国,所以就把两个千金托付给他的经纪人照顾。以前因为黄秋燕在美国发展,两个女儿在国内跟李连杰的哥哥姐姐一起生活,所以母女只能等黄秋燕回国后团聚。离多聚少并没有阻隔她们母女的感情,每次黄秋燕回美国,母女总免不了大哭一场。后来李思和李苔蜜的学校离黄秋燕住的旧金山很近,周末两个女儿经常赶来与黄秋燕团聚,给黄秋燕带来了莫大的快乐,现在黄秋燕也管起了女儿的学习,督促她们努力学习英语。
当年刚离婚时经济陷入困顿的黄秋燕把两个女儿送到了远在北京的李连杰70岁母亲张凤兰那里。李连杰的离开让黄秋燕重新开始为艰辛的生活而打拼,况且母女之间长久的分离也让她饱受思念的痛苦,每次回北京探望两个女儿,临别回美国,母女三人都会抱头痛哭。但深明大义的黄秋燕从来不在两个女儿面前说李连杰的不是,尽力不让两个年幼的孩子心灵上有任何的伤害。对于李连杰的母亲她依然亲热地叫着妈妈。20多年从小到大看着她长大的李妈妈和亲生母亲也相差无几。一直到2002年李连杰母亲离世她们之间始终保持着联系。李连杰的母亲和大哥尽心照顾着一对年幼的女儿,用所有的爱呵护着这对父母不在身边的幼女。而黄秋燕对李连杰的感情一直没有变淡,甚至听到他人说李连杰的半点不是她也会生气地给予反驳。
李连杰的恩师吴彬教练曾透露过黄秋燕离婚后的状态,说:“这些年来,我每次去美国但凡有机会都要和黄秋燕见一面,黄秋燕在美国过着最普通的平民生活,刚开始离婚时对她的精神打击很大,近乎崩溃,现在调整过来了,精神状态很不错。”
李连杰和黄秋燕的师兄孙道明说:“刚离婚的时候,李连杰给秋燕买了一辆奔驰,秋燕一直开着,直到车很久很破都没有换。一直到再婚,李连杰和两个女儿送了她一辆新的车,她特别高兴。”
当有媒体报道李连杰上海豪宅中的2幢楼会成为他和利智所生两个女儿的嫁妆时,引发网友为他与前妻黄秋燕所生的两个女儿抱不平,直批他弃前妻、女儿于不顾。对此,李连杰回应:“我从来未曾逃避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尽管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没能时常亲自探望她们,但长期以来都委托自己的亲戚对她们多加照顾。现在两个女儿由我的哥哥姐姐帮忙照看,成长非常健康,学费及生活费都由我来负担,并不像某些报道所说的那样对她们弃之于不顾。”并声称在黄秋燕再婚的时候以女儿的名义给了她五万美金买了一辆车作为贺礼。这算不算良心的弥补,算不算礼轻情意重?五万美金对于片酬近千万的李连杰来说实在不值一提。离婚后生性倔强的黄秋燕不管生活怎么困苦也没有向风光无限、财运亨通的李连杰要过一分钱。
爱不是用嘴说,而是放在心底用行为做出来的,不知道看透玄机、看透人生的李大侠是不是真的看透了责任与爱情。
同样是美丽的两个女人,同样是聪明的两对女儿,同样是放弃自己的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同样陪着他远赴美国,却不同的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母亲不同的待遇。一个看似完美的男人的放弃与珍惜,让两个女人走上不同的人生路。
1989年到1991年,和黄秋燕两年的离婚拉锯战。1989年到1999年,和利智十年的爱情盟约。
当年,《龙在天涯》拍摄结束以后,利智回到了香港,李连杰亦赴香港做影片的宣传,期间两人朝夕相处,感情日渐深厚。李连杰当时怀有十分矛盾的心情,既受着良心的谴责又沉迷于对利智的热恋,进退维谷,但依然许下一个十年盟约——2008年接受杨澜采访时,李连杰透露说:“我当时有一个承诺,我们彼此聊天说,这种恋爱的感受,如果十年时间彼此之间还是这样,我们再结婚。因为我已经结过一次婚,错误当中已经学会了很多经验,所以我说我们要看十年,我们的约定是十年,十年以后我们真的还是彼此相爱的话,我们再结婚,就这样在拍拖的状态中十年。”
《龙在天涯》公映,效果非常差,李连杰一度被称为票房毒药,随后返回美国依然继续开武馆,和利智保持着长时间的电话联络。两个人之间的所有暧昧一一地被捕风捉影地报道出来,自然引起妻子的质疑和谴责。生活远比剧本来的繁复,意外也是常常发生,在之后两年的离婚大战中,李连杰采取了逃避的方式躲开了妻子黄秋燕的怨言,并在一次电话中提出了离婚,让脆弱的黄秋燕遭遇到生活和感情上的重创。
李连杰的命运在1989年的一系列变化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与嘉禾之间的恩怨也在这一年埋下伏笔。当然这一年也出现了让李连杰一举成名的贵人徐克,当上天给一个人命运改变的机会时,所有的事都会接踵而来。
1991年,李连杰和黄秋燕正式离婚,恢复了自由身的李连杰开始公然高调地承认了和利智的恋情。在1989年到1991年的离婚拉锯战中,敢爱敢恨、性格刚烈的黄秋燕和更加刚强的李连杰经历了无数次的争吵,直到两个人都疲惫了,为了不让利智背负第三者的骂名,李连杰声称两个人是在离婚恢复单身以后才开始恋爱。有网友就说,“果真如此,和利智的十年盟约如何解释?如果真这样,他们的婚礼是不是该坚持到2002年才举办?爱没有对错,但如果以爱为借口伤害到别人,这段情也就值得商榷一下。”
有评论认为,如果说李连杰对利智的爱热烈汹涌,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息,那黄秋燕对他的爱深沉内敛,如潺潺流水细长绵延。相比较李连杰对利智轰轰烈烈爱的宣言,黄秋燕更像是一个爱的智者,不宣扬,平静内敛。
3.江湖恩怨为哪般
1989年,李连杰应徐克之邀去香港发展,在和鬼才徐克的磨合下,开启了新的事业高峰期,但一个独自闯荡香港的大陆仔,他所遭遇的不仅仅是鲜花和掌声,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现实中的争斗不比任何一部黑社会电影逊色。枪杀、暗战、阴谋、江湖追杀令,一系列江湖恩怨轮番上演……
1989年拍摄《龙在天涯》,李连杰不仅认识了利智,也在片场认识了罗大卫(导演罗维的儿子)。罗大卫经常来片场看拍摄情况,看到了李连杰的身手,大为惊奇,认为他是一块可以打造的璞玉,日后一定大放光芒,便想抓住李连杰,充当他的经纪人,于是就花费心思和李连杰交往。
当时李连杰还是一个比较内向和自闭的人,由于年龄相仿也算聊得来,李连杰和罗大卫成了好朋友,随之也认识了他的母亲刘亮华。那时的李连杰相当单纯,对朋友也是义胆忠肝。
这位刘亮华女士在同罗维离婚以后,转而成了嘉禾高层邹文怀的红颜知己,自己也是嘉禾的重要股东。当时的嘉禾是香港电影界的龙头老大,对旗下的艺人多采取怀柔政策。但一旦和嘉禾之间发生债务纠纷,艺人就会被套牢。这个罗大卫表面和李连杰称兄道弟,费尽心思当了他的经纪人,然后和母亲刘亮华合计想把李连杰和嘉禾建立密切关系,怂恿当时经济条件并不好的李连杰向嘉禾借钱。那时候的李连杰被称之为票房毒药,事业处于低谷,和黄秋燕还没有离婚,和利智也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要养两个女儿,还要还房贷,经济上是相当的局促。但是,之前对嘉禾的作风李连杰略有所闻,也就比较谨慎,于是婉言谢绝,并没有进入这个煞费苦心的局,但出于和罗大卫的友谊,就答应和他签署十年的经纪人合约。
当时影坛新锐导演徐克听说李连杰在美国,就去拜访他,两个人对武侠题材的电影一拍即合。徐克向嘉禾高层推荐了李连杰,也和他共同设想了一个全新的黄飞鸿。徐克天马行空的想像和敏锐的电影直觉深深地影响了李连杰。当然他也会对徐克设想的不太合理的怪招表示异议,如黄飞鸿的“无影脚”,徐克一提出,李连杰马上提出抗议,认为观众会觉得这招式太离谱而难以服人,哪有人可以在半空中连续踢了七下才落地?但是徐克相当坚持。于是大家针对这件事热烈地争论,当然,最后是徐克的观点胜出,于是我们才能看到电影中黄飞鸿的一招绝技“无影脚”。
当时练武出身的李连杰问徐克:“你不觉得这无影脚有点夸张了吗?”徐克回答:“你忘了一件事,一旦观众开始认同这个角色,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对的。即使他做了超乎常人的举动,他们也愿意保留怀疑的态度,因为他们已经沉浸在故事与角色之中,而不再计较‘无影脚’是否不合常理。”
徐克成就了李连杰,将李连杰的小宇宙全部发挥出来。对于徐克的知遇之恩,李连杰内心十分感激。从《少林寺》家喻户晓的明星到一个小武馆拳师,让李连杰的心里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落差,他也在等待机会重新复出,在天时地利人和三俱的情况下,李连杰怀着一腔憧憬来到了香港,再次腾飞。
1991年,李连杰在和徐克风云际会下拍摄了《黄飞鸿》。“黄师傅”一下子让李连杰再现“少林寺系列”的辉煌,带动了香港武侠系列的又一轮风潮,也奠定了李连杰在香港的武侠地位。李连杰清秀的扮相,令人眼花缭乱的武打动作在内地和台湾,美国、韩国、日本、东南亚引起了强烈反响,好评如云。观众对李连杰饰演的黄飞鸿,赞誉竟达疯狂境地。一直到现在,有些广东地区的人看到李连杰还会称他一声黄师傅。在大家心中,李连杰也成了中华英雄的形象。借助黄飞鸿系列的余威,李连杰又一鼓作气拍摄了《东方不败》,成为香港最具票房号召力的演员。
荣誉有了,随之而来的就是阴谋和枪杀了。1992年,李连杰在香港经历合约、换角风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91年12月30日,嘉禾公司开拍《男儿当自强》。李连杰和嘉禾合作之初签订了两年时间共拍摄四部影片的合约,时间是从1989年12月30日到1991年12月30日。当时的情况是嘉禾未拍满四部影片,在第二年下半年的签约期间,10月至12月李连杰都借给金公主拍《东方不败》,金公主每月给他十万元港币的生活津贴,并没有在嘉禾拍戏。
就在合约期将终结时,罗大卫说黄飞鸿续集将在1991年12月30日开拍,而李连杰的合约期则是1991年12月31日终止,这显然是要拖住李连杰。李连杰在当时的香港孤立无援,逆来顺受,答应多给四个月时间拍续集,但必须有合理赔偿。李连杰一再退让,电影拍摄工作已如火如荼地进行,黄飞鸿续集《男儿当自强》开拍,徐克等人日夜赶拍,要在1992年4月底完成。这时嘉禾并没有支付李连杰应得的报酬。李连杰追要剩下的300万元片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