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积极鼓励孩子公而忘私,不计私人小利而多为他人带来幸福和快乐。要达到这个目的,事实上机会是非常多的。下面我向大家提供一些简单而又实用的准则:?誗希望孩子做某事时,以请求的口气同他商量而不是发号施令。
?誗如果孩子服从,一定要表达你的谢意。
?誗如果孩子非同寻常地依顺,你应该表示你的欣赏。对于孩子提供的自愿帮助,真心实意地表示感激。时不时地给他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誗如果孩子周到谨慎,你应该及时地表达你的认可和嘉许。
7.培养孩子追求独立的意识。尽管成年人在孩子身边的关怀和呵护无微不至,我们仍然需要千方百计地养成孩子独立思考、独立决策、独立行动的习惯。在父母明智的引导下,孩子独立的程度越完全,他的意志力就越能得到训练,未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良好的独立精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以培养:第一,借助于喜欢拥有某件东西的心理。孩子们应当像那些有绝对权利处理财产的继承者那样拥有许多东西。他们的所有权应当得到完全的尊重,不应由于对他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而忽视了他应有的权利。
除了有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日常生活之外,孩子们还应当是肩负责任、与责任相伴随的诸多物品的主人,诸如一小块土地,一只动物,一叶小舟,一套工具,制作各种各样小玩意的机械,完成工作所需的原材料,等等。
第二,借助于在社会生活中取得的实践经验。在合理的约束和管教之下,商店、工厂、农场、公共建筑物都可以为孩子熟悉日常的生活以及做事情提供很好的机会,而这毫无疑问会提高孩子在特定的场合面对特定的情境时的处事能力,提高应对能力和自主意识,从而大大地增强他的独立性。
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尽可能地让孩子依据自己的能力做出独立的判断,这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给予孩子最大限度的自由,不过,这种自由是有着特定范围的,它必须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或迟或早,孩子需要独立地面对生活而不是依赖他人。
现在的问题在于,他未来的自由是那种发自心灵深处的自由还是在批准和许可之下的自由?成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孩提时正当而独立的自由基础之上。因此,不要让孩子无法发挥独立意识,而是适当地加以调节和控制。
不要用你个人狭隘的观念和想法把孩子局限住。减少你对他的硬性支配和控制,把控制的缰绳放得更长一些。这样一来,既可以很好地照管他,同时也可以锻炼孩子的意志力。如果说孩子在自由实践中遭到了伤害--经验是一个最好的老师。如果说孩子陷入了错误之中,那恰好为你的言传身教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你可以借机像一个讲故事的人那样把你的建议娓娓道来,并把建立在自治基础之上的独立作为主要的内容。
永远不要因为嫌麻烦而轻率地对孩子说“不”。
在慎重考虑之前,不要不假思索地对孩子说“不”。
首先要默默地、认真地思考。如果你对自己很满意,对孩子复述你的思考过程。如果不满意,并且你希望借此机会让孩子吸取你的教训,那就大声地对他复述你的思考过程。如果你的确是犯了错误,那么坦率地承认并加以理性的分析,这是保持孩子对你尊敬的唯一方法。
如果你是正确的,一定要避免沾沾自喜,但可以巧妙地用它来对孩子进行正面教育。如果你的判断不符合孩子的意愿,并且你不希望借此来教育孩子,你可以对他讲述你的想法,并果断地对他表示反对。在必要的时候尽可能轻松地说“不”,要学会拒绝别人。
永远不要在有正当理由说“不”之后,又转向鲁莽草率地说“是”。
永远不要在应当理智地说“是”的时候却说了“不”。千万不要养成毫无理由地进行反对的习惯。
永远不要说,“知道了,我无所谓!”,因为这句话表明你的教导是没有经过慎重考虑的。如果问题没有按照你的思路得到解决,开诚布公地宣布这一事实,并赢得孩子对你的这一立场的支持。诱导孩子时不时地来一点英勇的冒险行动,当然,前提是你必须随时保持警惕,要保障安全。
鼓励孩子在逆境中保持忍耐和持久。
激励孩子对自己的错误做出坦率的自我批评。
鼓励孩子对自己独立的决定和冒险行为而产生的良好结果充满自豪感和成就感。
孩子的兴趣通常是发自内心的和与生俱来的。但另一方面,大量的例子又表明自发的兴趣是可以培养和开发的。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可以后天培养的可能性,詹姆斯教授才会有下面的关于“兴趣法则”的论述:兴趣的第一条法则:面对索然无味的事物,如果把它和你深感兴趣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它就会变得饶有兴味。
事实上,两个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事物有助于彼此促进;本来就富于吸引力的一方会把它的动力源源不断地传递给另一方。
由此,原本显得枯燥乏味、味如嚼蜡的事物现在突然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并且这种生动活泼真实而强烈,具有天然事物独有的吸引力。
这一法则提供了下面三个实用的准则:
1.在孩子的生活圈子之中,把那些生动有趣的事物和沉闷乏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或者说,让沉闷乏味的事物从那些对于孩子们来说天然具有吸引力的事物中,获得原本没有的趣味。
2.把那些能够自然而然地引发兴趣的事物作为切入点,为他提供一些和这些事物有着直接关联的目标。
3.逐渐地把这些最初设定的目标与你希望向他期望的更长远的目标和期待联系起来。通过某种自然有效的方式,巧妙地将新设定的目标与已经实现的目标联系起来,由此兴趣就可以从这个点辐射到另外一个点,最终充满了整个目标体系。
总而言之,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以某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激发孩子对手头工作或任务的兴趣;然后,在激发起兴趣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地借助于迂回的方式把这种兴趣与你所期望的事情联系起来。
兴趣的第二条法则:自发的注意力不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它必须和着一定的拍子。
对于成人来说,保持注意力的节奏已算困难,对于孩子来说,自发的注意力就更为变幻无常了。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下面的建议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对于同样一项工作或任务,要时时地让它呈现出新面目,要提出新问题,给人以新挑战、新刺激,总之,要不断地有新变化。
对于一成不变的事物,不管它第一眼看起来吸引力是多么强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注意力势必会逐渐衰退。你可以通过对你的感官进行一个最简单的试验来验证这一点。尽量把你的注意力集中在墙壁或白纸上的一个圆点上面。
你很快就会发觉出现两种情况:或者是你的视线变得模糊,以至于到后来你根本就无法清楚地看到任何东西,或者是你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停止了看那个圆点,你的视线早已经转移到别的物体上面去了。
但是,如果说你连接不断地问自己有关这个圆点的一些问题--诸如它有多大,有多远,是什么形状的,是什么颜色的,是否投下阴影,等等--换句话说,如果你是有意识地集中你的注意力,如果你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它,如果你由此引起了各种各样的联想,那么你集中在这个圆点上的注意力相对来说能保持更长久的时间。
兴趣的第三条法则:在孩子的生活中,摆在眼前、实实在在的东西总是最真实的、最有趣的。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大脑不停地把抽象的事物转变成形象具体的事物。正是由于这一事实,生活才被赋予了无穷无尽的趣味。例如:数量单位=苹果,洋娃娃;自由=随心所欲地吃掉所有的果酱;上帝=一个看不见的巨人,但是,因为他是无所不在的,因而可以在一只旧鞋子里找到并把他拴住--在一个开明通达的物理学教授家中,的确会出现这种教导方式。因此,让孩子的意志力成为具体实践的原动力。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牢记,孩子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的结晶,每个孩子都是可造之材。至于到底什么是教育,还是来听一听詹姆斯教授的高见吧:“除了把它称之为一种训练孩子获得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行为倾向的机制之外,再也没有更好的描述了。”
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这个“获得后天的良好习惯”的过程蕴涵了一句著名的格言:“没有反应就不会有吸收,没有相关的表达就不会有深刻的印象。”
我们在上面所讨论的有关理性和兴趣的基本准则,再加上相关的建议,事实上只是说明了:不论我们想向孩子施加什么样的影响,都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余地让他自由地在具体的生活中独立思索。
经由这种思索而引起的反应有助于训练孩子的意志力。正确的反应等同于正确的意志力训练。与此相类似,所有留在孩子脑海中的正确印象都会以某种方式表现在他的行动之中。如果你能够唤醒孩子的理性和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