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晚上8点的阅读:与大师的精神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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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李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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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与杨贵妃,是李白的两大粉丝。

作为一位多才多艺的风流皇帝,唐玄宗不仅是文学艺术的票友,而且精通音律,擅长谱曲,对诸多管弦乐器也都能心领神会,假如不是国务缠身,他可能进修成志在高山流水的大音乐家。他为何把杨贵妃捧为掌中宝,爱不释手?倒不是说丰腴的杨贵妃也能像骨感的赵飞燕那样作掌上舞,而是因为杨贵妃绝对属于另一种风格的舞蹈家,把宫廷舞跳出了雍容华贵的范儿,霓裳羽衣曲就是她的代表作。尤其一曲终了时回眸一笑,堪称其“杀手锏”,那双笑盈盈的美目一放电,不仅使三千粉黛无颜色,而且能让世间的任何男子如痴如醉。

好曲宜伴舞,妙舞需配乐,音乐与舞蹈原来就不分家,资深作曲家李隆基与青年舞蹈家杨玉环走到一起,琴瑟唱和,如胶似漆。对文艺的共同爱好大大增进了这一对老夫少妻的感情,完全消弥了彼此年龄的差距。上下五千年,他们算是最有共同语言的一对帝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不管在天作比翼鸟,还是在地作连理枝,都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情。

问题是,他们山盟海誓的爱情传奇,怎么会和李白产生了联系?

原来每逢唐玄宗谱出新曲,杨贵妃总能当场编舞,亲自试跳,引得宫女们争相模仿,常常还传入民间,成为乐坊里最流行的歌舞。偏偏有一段时间,唐玄宗灵感枯竭,谱不出曲来,他便怪罪宫廷文人献上的歌词太落俗套,全是歌功颂德的“主旋律”,缺乏真情实感,根本挑逗不起自己的创作冲动。恰巧此时李白在江湖上的名气大了,他的诗篇经会稽道士吴筠推荐,也传入宫中。唐玄宗与杨贵妃也是爱读诗的,读了之后自然能觉出好来。不知李白的哪首诗,居然让唐玄宗拍案叫绝:此真天才也!

李白早期的许多作品都属于乐府诗,甚至直接就用的乐府古题,譬如“关山月”、“塞外曲”、“梁甫吟”等等,虽以旧瓶装新酒,照样芳醇扑鼻。这些既有文采又有乐感的抒情诗,都是一流的好歌词,有些已成为在民间红了半遍天的流行歌曲。唐玄宗让宫廷歌舞团照法演唱,连挺挑剔的杨贵妃听了都觉得赏心悦目。情不自禁地于阶前伴舞,以自创的舞蹈动作来演绎内心对好诗、好歌的感动。

像唐玄宗那样读李白诗惊为天人的,还有贺知章。李白在天宝元年到长安,贺知章偶然读到他的《乌栖曲》、《乌夜啼》两首诗,未来及读更多的,就马上下了结论:此真“天上谪仙人也”!贺知章是把李白评为“诗仙”的第一人。仅读了两首诗,这位在朝廷有官职的八十多岁老诗人,就心悦诚服地成为刚四十二岁的平民诗人李白的粉丝。李白的诗究竟哪来的魔力?且看这首用乐府《清商曲辞·西曲歌》旧题的《乌栖曲》:“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东方渐高奈乐何!”

贺知章一读,下意识地高声吟唱起来,唱完之后意犹未尽,加以评点:“此诗可以泣鬼神矣”。贺知章想,这样的人才,如果未被大唐所用,那么不是李白本人的遗憾,而是大唐的遗憾。加上他了解唐玄宗,预料到热衷于艺术创新的唐玄宗会喜欢这样的新乐府诗,就找机会在唐玄宗面前大力推荐李白。

唐玄宗听了老臣贺知章的热情举荐,并不吃惊,淡淡道来:这人我早就知道了。可他读了贺知章抄送的李白新作《乌栖曲》和《乌夜啼》,还是克制不住由衷的喜爱,连着吟了好几遍。

一旁的杨贵妃,好奇地接过诗稿,先把《乌夜啼》清唱了一遍:“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空房泪如雨。”她脑海里就开始编舞了:自己可以改作荆钗布裙的民女装扮,手持机梭与绸缎,跳一曲时缓时疾的织锦舞,在丝线的穿梭与停顿中演泽不尽的相思……跟仙乐飘飘的霓裳羽衣曲相比,这种表现人间烟火味的平民化织女歌舞,或许能给宫廷乐舞带来新气象。艺术,也要贴近生活、贴近现实、贴近基层嘛。

于是在夜半私语的长生殿上,杨贵妃就给唐玄宗吹枕头风了:既然老臣贺知章都推荐了,总不能一点不给他面子呀;再说这李白确实太有才了,何不把他招进咱们的文艺队伍?每逢重大节庆,譬如春节联欢晚会,也确实需要个能压得住阵脚的大笔杆子,写诗作文,鼓吹歌颂。另外,咱们郊游或夜宴时,要谱曲,要编舞,就不愁没有新歌词了,可以出题目让李白写呀。招进宫来,随叫随到多方便呀。

即使杨贵妃不这么说,唐玄宗也是这么想的,也准备这么做了。

李白尚未露面,他的才情已通过传抄的诗篇,把爱好文艺的唐玄宗与杨贵妃给震撼了一下。他们都对这位名声很大、代表作很多的民间诗人充满好奇。想见识一下云蒸雾绕的庐山真面目。

为召见李白,唐玄宗特意下了一道圣旨。不知圣旨怎么写的?详尽的内文估计已失传了。

可李白接到圣旨的情景却没有失传,一遍又一遍浮现在一代又一代后人眼前。那是因为李白接到唐玄宗的诏书,狂喜之中写下《南陵别儿童入京》,这首诗流传千古。诗里的场景,即使李白自己忘掉了,后来的读者们也不会忘掉的:“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是李白最著名的一幅自画像。美髯飘飘的李白,扬眉吐气地告别儿女与乡亲,准备西入长安见皇帝去了。忍辱负重这么多年,还不就为等到这一天吗?这一天说来就来了。可见李白热爱的并不是江湖而是庙堂,时刻准备着,能够像鲤鱼跳龙门。压抑的时候需要写诗,大翻身的时候就更想写了,作为对自己的庆祝。连皇帝都知道乡野之中隐居的李白,特意下了诏书约见,说明他一定惊叹于李白的诗,甚至可以说:已经被大诗人不可一世的才气给征服了。

李白写诗,潜意识里最重要的读者,其实是帝王将相。李白写诗正如姜太公钓鱼,故作闲散,其实无时无刻不期待获得权力阶层的赏识,以使自己得到重用。今天,他知道自己已以诗作为鱼饵,钓到了唐玄宗这条大鱼……

反过来说,渴望广纳贤才的唐玄宗何尝不是在钓鱼呢?以名利作为诱饵,钓到了李白这条大鱼。唐玄宗因为与李白等诸多大诗人的关系,而进入诗歌史,成为对中国诗歌最有影响的皇帝之一。盛唐诗歌让后人难以超越,不能说一点没有唐玄宗的功劳。唐诗诞生在这样一个时代:连皇帝都心甘情愿地成为诗人的粉丝。这样的皇帝,这样的时代,因为对文艺热爱与尊重而显得更为伟大。

唐玄宗最大的政治业绩,不是开疆拓土,不是大兴土木,而是对文化这种软实力的重视。他不仅一手捧红了李白等诗人,还使盛唐诗歌大大地充实了精神层面的国库。就精神文明建设而言,还没有哪个朝代能像唐朝那样牛逼。就凭这一条,我也不赞成把唐玄宗全盘否定。你不能只盯着他的过失(造成“安史之乱”),而忽略了他的业绩(盛唐诗歌乃至整个文学艺术的勃兴)。

唐玄宗怎么接待李白的,大家恐怕都知道了。设专筵相招,请杨贵妃作陪,歌舞弦乐、美酒佳肴全上了个遍。李白痛饮几大杯后,出于感激,当场献诗一首。唐玄宗怎么回报诗人的呢?他亲自动手替李白调了一杯羹,递过去请诗人慢用。据说,这让在场的唐玄宗的女婿(张宰相的儿子)都嫉妒了,因为老丈人对自己这个乘龙快婿都不曾这么热情。谁叫他不会写诗的呢?

李白是唐玄宗诏命征召进宫专任翰林院学士。和一般官僚不同,他还进入了唐玄宗的私生活,或者说业余生活,包括唐玄宗与杨贵妃宴饮与笙歌并举的夜生活。李白快成唐玄宗与杨贵妃的“三陪”了。而且随时准备奉命作诗。他即兴发挥的应景之作,也能给唐玄宗带来谱曲的灵感。李白与唐玄宗名为君臣,实际上相当于一对合作伙伴:一个是词作家,一个是作曲家。在唐朝,诗与歌是不分家的。有李白陪着玩艺术,唐玄宗觉得自己提高得很快。

李白奉诏入宫,原本就梦想做帝王师的,辅佑唐玄宗治国平天下,最好能靠自己的锦囊妙计把唐朝版图再扩大一圈儿。他理想中与唐玄宗的关系,比东方朔与汉武帝的关系还要高一层。可事实是:唐玄宗安排给李白的,尽是些该弄臣干的事情。充其量算是给帝王做了一回家庭教师,而且仅仅是文学艺术类的师傅,跟李白想实现的政治抱负相差太远。唐玄宗尊敬李白的方式,是把这个大文学家给养起来,不是用来在工作上帮忙的,而是在业余生活上用来“帮闲”的。

如果说李白与唐玄宗是作词谱曲的搭档,带有诗友、歌友的性质,李白与杨贵妃,还发展成了酒友。杨贵妃爱喝酒也是出名的,后世不有部京剧叫《贵妃醉酒》嘛,梅兰芳演得真好啊。大家都传说李白酒量好,斗酒诗百篇,喝得越尽兴,诗就写得越多、越快、越好。杨贵妃对这位酒文化的形象代言人很好奇,试了几次,果然如此。于是每次要让李白题诗,杨贵妃都亲自给斟好酒递过去,以资鼓励。李白喝了美人递过来的美酒,心里美极了,诗也写得更美了。

杨贵妃与李白性格有点像,都属于性情中人,一起喝酒,聊起来很投机。她也是要喝点小酒,才能进入状态,把舞跳到最佳境界。贵妃醉酒,把霓裳羽衣曲跳得飘飘欲仙。醉诗人用醉眼看着醉美人,觉得天地也醉了。李白为杨贵妃写的三首清平调,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诞生的。

当时唐玄宗与杨贵妃在兴庆宫沉香亭一边赏花,一边宴饮,杨贵妃想起李白了:何不喊他过来一起喝几杯?便跟唐玄宗说:喊李白来给正盛开的牡丹写诗吧。唐玄宗也想谱曲,找不到合适的歌词,觉得缺了李白还真不行,气氛也差点意思。就派人去通知。李白原本在长安街上已喝醉了,被搀扶来时,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杨贵妃又递酒过去:还能陪我们再干几杯吗?李白说着醉话:好,要喝大家一块喝!他跟杨贵妃连着碰了几大杯后,头脑反而越来越好使了。一鼓作气写了三首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看得杨贵妃不知是因酒醉了还是心醉了,边吟诵着李白的诗,边在亭台楼阁间自编自导地跳起了一曲新舞。

除了三首清平调是李白为杨贵妃“量身订制”,还有人猜测那首《长相思》也是李白对杨贵妃的暗恋之作。这种长相思注定是单相思:“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高天,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

有一次,李白在给唐玄宗与杨贵妃陪宴,莫名其妙地喝得酩酊大醉。在金銮殿上甚至醉得呕吐了。杨贵妃怕唐玄宗发火,悄悄目语:他可能有什么心事吧,别怪他!唐玄宗对李白真是好,一点没生气,宽容地一笑。杨贵妃当天夜里还想呢:李白会有什么心事呢?

李白在唐玄宗与杨贵妃身边只呆了不到三年,就辞职离开长安了。原因不明。也许是受不了长相思之长、单相思之苦吧?美人如花,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真是越看越伤感。还不如不看呢。还不如没看过,或没看见呢。唉,尘世间有一种美,只能让人望洋兴叹。

李白带着唐玄宗赏的一大笔钱,头也不回地走了。长安,对于他是一个伤心的地方。他的政治抱负与情感泡影,全部在长安破灭了。他从此再没回来过。但同时,他一生中最精彩的段落,最快乐的时光,也发生在长安的。李白不仅在长安见了大世面,成为金銮殿的座上客,还亲眼目睹了杨贵妃那倾国倾城的美貌——美到了什么程度?美到了让我们这位大诗人的心,差点垮了。他还一向以为自己的心比城墙牢固呢。这就是绝世之美的力量:比倾国倾城更厉害的,是还能让人一见倾心。

李白一生中走了许多地方,但可以肯定,他最难忘的,还是长安。长相思,在长安。单相思(不管是对政治的单相思,还是对美的单相思),在长安。

2

杨贵妃深受唐玄宗李隆基宠爱,虽未封为皇后,实际地位上已相当于帝国的第一夫人。如果说非要从她身上找出点绯闻的话,那就是她在享受着皇帝宠爱的同时,也宠爱过两个男人,或者说,也试图对两个男人表达宠爱。这两个男人都是唐玄宗介绍给杨贵妃的,他可能觉得这俩人都很有意思,一文一武,一定也都能博取妃子的千金一笑。

一个是胡人安禄山,时任平卢节度使兼范阳节度使。禄山身高体胖,如后世之相扑运动员,却擅长跳少数民族舞(胡旋舞?),让会跳霓裳羽衣曲的杨贵妃看了都由衷惊叹。这个大胖子不仅心细,而且嘴甜:在筵席上敬酒时把唐玄宗叫作父皇,把杨贵妃称为母后,并说这样称呼源于自己民族的风俗。想当皇后想疯了的杨贵妃,听了,心里比吃了荔枝还甜,乘着酒兴就答应了安禄山的请求:认他为干儿子。当然,也可能她觉得自己身为大唐王朝“妇联主席”,和少数民族官员亲如一家,是在帮助玄宗搞好“民族团结”。总之,在华清池特意举行了一次认亲仪式。安禄山脱去朝服,去温泉里泡了个澡,沐浴完皇恩浩荡,赤条条钻出来,周身裹上大毛巾,如同襁褓里的新生婴儿,被众人抬到杨贵妃面前,杨贵妃也象征性地拥抱他一下,以示接收完毕。我估计当时安禄山一定憨态可掬,甚至可能还哭着喊着叫妈。他装得出来,做得出来。此举逗得杨贵妃及周围的宫女们乐不可支。

认亲仪式虽带有宫廷的游戏性质,也说明杨贵妃对安禄山宠信有加。否则,文武百官里,她干嘛只认了一个干儿子?难怪有人把这则娱乐新闻读成了花边新闻,猜测这年轻的干妈跟她那壮硕的干儿子之间有儿女私情。认亲不过是为了有更多机缘名正言顺地相见、相处、你歌我舞,是一道遮人耳目的烟雾弹,以迷惑体衰心老的玄宗。他还在一旁享受着“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呢。

我不想把杨贵妃与安禄山的关系演绎成一幕《雷雨》,宁愿相信杨贵妃只是在寂寞的后宫生活里把安禄山当成开心果来玩耍的。

但以杨贵妃倾国倾城的美貌,任何男人见了都不可能心如止水,安禄山垂涎三尺也很正常,只不知他是否有横刀夺爱的胆?他后来确实造反了。不完全跟杨贵妃有关。当然,也不能说完全无关。看见杨贵妃,他嫉妒死李隆基了。看见杨贵妃,谁不想做皇帝呀。安禄山内心的皇帝梦,恐怕是他见到杨贵妃的那一瞬间就点燃了。正如项羽目睹秦始皇过江的八面威风而起了“彼可取而代也”的野心,安禄山谋反,也是想对老皇帝玄宗取而代之,抢夺他的国土,接收他的财富,包括美人。要知道,美人也是一种财富。更何况杨贵妃这样的无价之宝呢。

拥有类似杨贵妃这样的顶级美女,即使不是皇帝,也胜似皇帝啊。安禄山见识到了当皇帝的好处,才会想当皇帝的。安禄山见识到了杨贵妃那种水平的绝世之美,顿时忘掉自己是谁了。凭什么她给你做三陪,我只能给她做三陪呀,而且更多的只是陪笑,凭什么你能拥有的我就不能拥有啊!皇帝也应该轮流做嘛。这样想着想着,安禄山就带兵杀到长安。

不管他是否对杨贵妃动过心思,是否想把这中国的四大美女之一抢到手,他这么一闹事,天下大乱,自己曾经认过的干妈,也将在逃难路上被折腾死。御林军凭什么逼迫唐玄宗杀死杨贵妃呀?就因为他们认定红颜祸国,安禄山闹得大家都没法活,杨贵妃是脱不了干系的。也许有个别人,譬如像我这样喜欢编故事的,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安禄山一旦听说杨贵妃已死,就没有追过来的劲了。

杨贵妃欣赏过的另一个男人,是李白。有人说李白也是胡人,或至少是有胡人血统的。但我觉得他可能是一个出生在胡地的汉人。他的祖辈或父辈因犯了案子,从陇西(甘肃一带)被流放到西域。作为劳改犯的孩子,李白出生在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马克附近)。五岁以后随父亲迁居蜀川,在绵州昌隆(江油)度过青少年时代,凭着写一手好诗以及过人的酒量,就去四处闯江湖了,在黑道白道上都混出些名气。他三十岁初入长安,托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推荐自己,可惜被婉拒。在长安城里折腾三年,也没找到进入大明宫的途径,等于扑了个空。四十二岁时还不甘心,想再去首都试一试。这回运气好点。唐玄宗答应见这个名气越来越大的诗人,并且让杨贵妃在一旁作陪。

他事先是这么向杨贵妃打招呼:“今天我要让你见一位大才子。你不是总说没有好歌唱,没有好曲听吗?有了他就不愁了。等熟了以后,我让他专门给你写几首赞美诗,量身订做几支好歌曲,保准一唱就流行。”可见唐玄宗召见李白,不完全为了公务,还是有点私心的。他想借此讨杨贵妃的欢心。宫廷里御用文人虽多,还没谁能让杨贵妃满意的。要知道,她的艺术修养也不低啊,眼光还挺刁的。

李白还真以为唐玄宗惜才而召见自己的。其实唐玄宗并不爱李白,他是因为爱杨贵妃,才让李白走进了大明宫。免得美人太寂寞了,总要替她找一些新鲜的玩意。

李白第一次见唐玄宗,使出浑身的本领,当场口赞一首歌功颂德的诗,令众人惊叹其为天才。唐玄宗为答谢诗人不吝才情的表现,亲手调了一杯羹,给李白递过去让他润润嗓子。同时笑望杨贵妃一眼:瞧,我没说错吧,此人果然是奇才吧?别着急,改日让他也给你写一首。

唐玄宗把李白作为帝国冉冉升起的一颗文艺明星介绍给杨玉环,杨玉环虽然是贵妃,骨子里还是有文艺女青年的情结,带着点追星族的好奇,观察着这个被民间称作天下第一诗人的李白。如果能让“第一诗人”专门为自己“量身订制”赞美诗,那么自己作为天下第一美女的地位,不就更巩固了吗?说不定还会流芳百世呢。美女自古爱才子。美女杨玉环,不仅爱才子,还想沾才子的光。还想借才子的光,更亮地照耀自己。

几天后机会就来了。御苑的牡丹开了。唐玄宗拉杨贵妃一块去兴庆宫沉香亭赏花。宫廷乐队助兴时翻来覆去弹的还是那几首老歌。业余想当作曲家的唐玄宗想谱几首新曲,却找不到好词,正搅尽脑汁构思呢,杨贵妃不失时机地提醒他:干嘛不把那位你刚任命为翰林院供奉的李白叫过来,让他给牡丹写诗,咱们也听一听。

唐玄宗顿时想起来了:对呀,我给他个官当,还不是为了让他丰富我的业余生活,有什么可客气的。立即叫人去通知李白,来兴庆宫加班吧,有好酒好菜招待。

一顿好找,原来李白已在长安街上的酒楼里喝醉了,倒在桌肚底下睡着了。找人的人,赶紧用凉水泼被找的人的脸,把他激醒了。又把他扶到兴庆宫。一路上李白听明来意,醉意朦胧地摆手:我还以为天要塌下来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写诗吗?写诗对于我比撒尿还容易。

李白一到,杨贵妃把刚摘下的一朵牡丹递过去:我本想把它别在发髻上,可一想,还是送给你吧,诗人,请给它写首诗吧。唐玄宗很会说情话的:爱妃,你比牡丹更漂亮,还是让李翰林先给你写一首吧?

牡丹,李白在别处也能见到。可见杨贵妃却不容易的。第一次见到杨贵妃时,牡丹还没开呢,就觉得雍容华贵的杨贵妃只能以国色天香的牡丹来比拟。现在是第二次见面,牡丹开了,在牡丹面前杨贵妃不仅毫不逊色,反而更美了,比初见时更美。看花时李白的眼没花。看杨贵妃时,李白的眼却花了。

别说皇帝让我写诗,即使皇帝不让我写诗,我也想写,我也要写!看到大美人,哥们又有灵感了:啊,生活多美好呀!看来这回来长安来对了,不仅美酒管够,美女还可以尽管看。这可不是一般的民间小妞,是皇家第一美女,我看的时候可要装得礼貌点、斯文点,别让我的眼神把她给惊着了,就这么想着,李白一会儿假模假样地看看花,一会儿又眼睛都顾不上眨地看着杨贵妃。他看花时一点都没记住花的模样,看杨贵妃时那印象却刻骨铭心。套句俗话:看花时觉得花很远,看美女时觉得美女很近。

其实也没来得及看多久。看着看着,诗人的才情就被美女的笑容给点燃起来了。向一旁站着的高力士吆喝道:“拿笔来!”一口气就龙飞凤舞地写下三首清平调。

他也说不清写的时候是仍然醉着还是已经醒了。

写完之后,李白真有点累了。看来美也会使人虚脱。不,美也会使人痛苦,使人感到虚无,尤其面对着的是一份自己无法真正拥有的美。那明明是属于别人的美,却偏偏要让自己来歌唱。看见了,肯定比没看见要幸运,要幸福。但看的时候,似乎比没看的时候还要忧伤。想到这里,李白的脑子有点乱了。为转移注意力,他再次吆喝高力士:“拿酒来!”

他是想尽快地把自己再次灌醉。

他可以转移视线,去看花,看山,看水,尽量不去看眼前的那个人。可无法不去看已印在脑海里的那个人。无法让她看不见。

他可以让自己不去看那个人,却无法让自己不去想那个人。想一想,又似乎比看一看还要忧伤。

他吃惊地发现:自己,对帝国的第一夫人产生了单相思。为了掩饰内心的波动,必须赶紧把自己灌醉。让自己重新成为那个没心没肺、没有欲念也没有痛苦的人。

后来李白又多次陪伴唐玄宗与杨贵妃去乐游原上踏青,去骊山泡温泉,却再也无法做到像第一次见面时那么豪放、那么从容。平常在办公室里,也总有点心不在焉。一下班就借酒消愁。没有谁能明白他哪来那么多的苦闷,包括唐玄宗与杨贵妃。他们也很奇怪:这个诗人,怎么越来越不可爱了,怎么变得像另一个人了。

李白只在唐玄宗与杨贵妃身边呆了不到两年,就找个借口要辞职了。唐玄宗虽然奇怪,还是很开明地同意了。杨贵妃听说了,特意请唐玄宗多给李白一些赏钱,“赐金放还”。李白知道,这是杨贵妃给自己追加的稿费。她很喜欢李白写的那三首赞美诗,没事时就爱唱一唱。

李白一生中从没写过什么爱情诗,除了给杨贵妃写的那三首。

那三首如果算爱情诗的话,李白就更不简单了。他的形象就显得更丰富了。人们原本以为李白不会谈恋爱,也没啥爱情故事,这三首爱情诗会改变你的看法,李白也会谈恋爱,尤其是精神恋爱。李白平常都是游山玩水,不谈女人。可他一旦要赞美起哪个女人来,李商隐他们也不是对手。那三首清平调是属于李白的“无题”诗,朦胧诗先祖的先祖。

一个诗人,如果见到杨贵妃都不会写爱情诗,那就白当一辈子诗人了。

李白用这三首爱情诗证明了自己也是有柔情的。

我为了使李白这个浪漫主义诗人显得更浪漫一些,而为他与杨贵妃的关系编造了一点“绯闻”。

究竟算不算编造?李白见到杨贵妃,心里究竟怎么想的,谁知道呢?没准李白的心理活动,比我想像出来的,还要复杂呢。因为杨贵妃的美,注定比你能想像出来的,还要美呢。

3

我最早对作为古地名的“夜郎”印象深刻,一是因为“夜郎自大”这个成语,二是因为李白。少小时偶然翻阅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一书,读到李白因罪被判“流放夜郎”,知道古夜郎国在今贵州一带,搁在唐朝,那是很偏远的蛮荒之地,用来发配劳改犯正合适。因为李白的缘故,夜郎这个听起来有点狰狞的地名,在我心目中就和诗人产生了冥冥之中的联系。似乎那是一个能给狂热的诗人泼一盆凉水,甚至一棒子打醒的地方。我估计夜郎就这样歪打正着地进入了诗歌史。

重温诗歌史,我们怎么能够剔除唐朝?浏览唐诗,我们怎么能够忽略李白?而谈论李白,又怎么能够回避他晚年被判“流放夜郎”的厄运,那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大挫败。想当年在金銮殿上,唐玄宗亲手为李白调羹,杨贵妃也斟酒请李白为自己题诗——古今中外又有几位诗人能享受到这种“皇家”待遇,李白也就真把自个儿当作大唐帝国“第一诗人”了。谁料爬得有多高,跌得就有多重,若干年后居然成为阶下囚,不仅首都没法再去了,连内地的省城或小县城都呆不住了,要被一扫帚给打发到落后边区的劳改农场。这已不算一般的悲剧了,命运简直开了个特大的玩笑。要把咱们自视甚高的浪漫主义诗人给捉弄死啊?也太离谱了吧。

我就这样记住李白一生中最重要,也最有戏剧性的两个地名。一个是长安,一个是夜郎,如同冰火两重天。一个是他仕途的最高峰,一个是他命运的最低谷,说白了,一个是他的天堂,一个是他的地狱。

李白曾平步青云,讨得龙颜大悦,贵妃青睐。作为首屈一指的文坛大腕,在长安城里偶尔对帝王都能摆摆谱:“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即使后来失宠,被赐金还山,也还是名人啊,到外省走走穴,去州官县令那儿蹭吃蹭喝,再赚点润笔费,不成问题的。游山玩水闯江湖,到处都有追星族,过得也还潇洒。可这次不是从天上回到人间,而是要打进十八层地狱;不小心成为特大政治犯(相当于国家公敌?)不仅披枷戴锁,还要被押送到夜郎那样的边远山区,这可不像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那么简单,分明是任其自生自灭。夜郎什么都缺,就不缺埋人的地方。

李白毕竟也一大把年纪了,想一想都哆嗦:夜郎多远啊,一路上山高水险,自己的这把老骨头再经不起大的折腾了,能否走到那里都难说。可别半道上就散架了。即使真走到那里,谁知道要呆多久啊。没准朝廷转眼就把自己给忘了。总之,别指望再走回来了。

要说起来,全怪公元755年爆发的安史之乱。玄宗第十六子永王李璘打着靖难的旗号,招兵买马,挥师东下,其实是趁机扩大地盘,想借乱世当皇帝。兵过九江时碰见自助旅行的李白,觉得他的品牌可以利用,便征召他为幕僚。怀才不遇的李白以为终于有用武之地了,不分青红皂白就答应了,因此而卷入皇权争夺战的漩涡里。随着玄宗第三子、太子李亨即位,以正宗的政府军恢复国家秩序,“假冒伪劣”的李璘兵败被杀,李白的从政梦再次破产,以附逆罪而被逮捕。原本要腰斩的,幸亏郭子仪在唐肃宗面前替李白说许多好话,才改判为流放。夜郎对于李白,是一个仅比死稍为好一点的处分,用苦难来赎罪吧。

李白,这回够倒霉的。真要追究,也不能完全怪安史之乱。杜甫不也赶上了嘛,也没多大事嘛。怎么偏偏李白差点丢了性命?说到底,还得怪自己,怪自己官迷心窍,见到委任状就乐坏了,根本没看清是否有后患。初听要腰斩,李白以为满腹锦绣文章就此断送,后听改判流放,说不上来该伤心呢,还是该侥幸?所以夜郎,是一个让李白心里五味俱全的地名。他说不请是死里逃生了,还是去那里慢慢地死,甚至生不如死?

在此之前,李白对夜郎不是一无所知的,也不是没有一点想像。他想像中的夜郎纵然荒天野地,但也不乏苍凉的诗意。他的一首很著名的诗,《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就提到夜郎的:“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原是安慰被贬官远徙的好友王昌龄,表示无论天涯海角,我的思念都伴随头顶的一轮明月与你同在。夜郎虽远,毕竟还有清风,还有月光。现在想想,这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唉,如今,自己落得比王昌龄还惨,也比他更需要安慰。可谁能像自己安慰他那样来安慰自己呢?

走在通向夜郎的路上,李白心如死灰,身影显得格外孤单。仰望明月,诗意全无。远处,远处的远处,更远处的更远处,夜郎像噩梦一样等待着遭受灾难性打击的诗人。这个词本身似乎就代表了世间的全部黑暗。李白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也走了这条道了。

其实,仍然有挂念李白的人,譬如杜甫。杜甫有好几首诗,都是因为听说李白流放夜郎而写的。有什么办法呢,诗人永远只能以写诗来安慰别的诗人,同时安慰被思念折磨的自己。李白流放夜郎的坏消息,不知隔了多久才传入杜甫耳中,可他肯定是在当天晚上就做梦了,梦见李白了。醒来后写下《梦李白二首》。“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夜郎离李白很远了,他对李白的吉凶生死充满担忧,连梦中的相见都浸透了生离死别的痛苦。“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写着写着,一向温和的杜甫也忍不住为李白的不幸遭际而鸣不平了:“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孰云网恢恢?将老身反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偌大的长安,车水马龙,居然容不下一个诗人,难道只能到边缘化的夜郎寻找葬身之地吗?就不怕后人笑话我们这个时代吗?要知道,这位被放逐的诗人,跟屈原一样,虽然生前坎坷,但死后必将比长安城里那些速朽的权贵名流拥有恒久得多的荣誉。

李白是否知道杜甫在挂念他?杜甫也把一颗愁心寄予明月,指望它能陪伴落难的老朋友一路走到夜郎西,而牵扯不断。诗人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通过清风与浮云传达,令一部多灾多难的诗歌史也散发出浓浓的人情味。

李白原来准备去夜郎报到了,取道四川赴贬地,走到半路上,大概是在巫山——梦一样的山啊,传来唐肃宗对李白改流放为赦免的消息。自以为已走上不归路的李白,重获自由,内心真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他连忙自白帝城放舟东下江陵,去老丈人家探望悲伤欲绝的妻子,让她放心:九死一生的老公又回来了,大难之后必有后福。在船上口吟的一首《早发白帝城》,有一种如释重负,顺流而下的轻快:“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夜郎这个地名这些天一直像山一样压在李白心头,想不到轻而易举地掀开了——如泰山压顶的飞来峰,做了个鬼脸,又飞去了。命运真像一场恶作剧。

死里逃生的李白,伤还没好呢,就忘了痛,幻想朝廷能不计前嫌起用他,《江夏赠韦南陵冰》,借私人书信而对新政大加歌颂:“天地再新法令宽,夜郎迁客带霜寒。”莫非指望它能通过各级官员传入帝王耳中?既然走进了使英雄有用武之地的新时代,大家伙可别忘了我这个幸免于难的诗人,正闲着没事干呢,有用得着的地方招呼一声啊。在江夏活动了一段时间,四处托关系找工作,毫无结果。李白觉得不能再守株待兔地坐等下去,就去湖南碰碰运气。

在岳阳碰到时由刑部侍郎贬官岭南的族叔李晔,两个官场失意的人同游洞庭湖,还是只有借酒浇愁。李白酒后写下一大堆诗,如“划却君山好,平铺湘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岂止是醉杀,简直是愁杀啊,李白恨不得把一路上挡道的山全他妈地给铲平了。又如“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夜郎是不用去了,可长安也回不去了,李白心有不甘,却又无力回天。

流放夜郎一事,确实使李白受惊了,虽然遇赦幸免,还是让他很窝火。他岂止是看着君山不顺眼,想想自己,磕磕碰碰的这大半辈子,真够憋屈的。借酒浇心中块垒,还嫌不够意思,只好又靠写诗来渲泄胸中不平之气。此次磨难之后,李白的诗风才真正成熟了。不时还有点“犯浑”或浑不吝的架式。李白终于成了真正的李白。

所以说夜郎这个普通的地名,在李白一生的履历中至关重要。正是它使李白受了大刺激。又正是它,使李白在受了大刺激之后,诗反倒写得更好了。那是因为他经历了大喜大悲,对人生看得更透了,对自己也看得更透了,也许自己根本就不是当官的料,仕途凶险,比蜀道难多了,弄不好会丢了性命;不如彻底死了这条心,在江湖上做无牵无挂的赤脚大仙,快活一天是一天……

夜郎这个地名,把李白从升官发财梦中一巴掌给拍醒了。

经受了命运的大起大落,李白的诗更大气了,也更有煽动性,像小广告一样在知识分子群落流传,唤起更多失意的人的共鸣。譬如他遇赦放还后游湘中的那些诗,没多久就传到正客居秦州(今甘肃天水)的杜甫那里。杜甫原以为李白已长流夜郎了,读诗才知道老朋友已幸免于难,正在江湘一带散心呢,那可是被谗放逐的屈原含恨自沉的地方啊。这么一想,杜甫又心酸了,写下《天末怀李白》:“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不只是祝贺李白逢凶化吉,更是隐喻李白获罪远谪夜郎是遭人诬陷,呼吁大家还李白以清白,免得当代又多了一个像屈原那样的冤魂。

李白一生中有很多转折点,其诗篇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其履历也如黄河九曲十八弯。在我眼中,以附逆罪流放夜郎这一冤案,是李白生活与创作最重要的转折点。甚至可以说是他命运的最低点。落差真是太大了。生活中的这一大不幸,却给他的创作带来大幸运:李白真正地看破红尘了(“赐金放还”时他仍然是在半梦半醒之间),他诗篇中的人生境界开始朝向大彻大悟,视名利富贵如浮云。尤其重要的,是多了份悲伤。“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看来悲愤出诗人这话说得一点没错。

夜郎这个地名,就这样跟唐朝最伟大的诗人结下不解之缘(甚至还间接地影响了第二伟大的诗人杜甫),就这样跟如长江奔流入海的中国诗歌史结下不解之缘。它影响了李白,李白又影响了杜甫,李白与杜甫又影响了后世的无数诗人。夜郎之于李白,正如汨罗江之于屈原,使中国诗人的集体命运乃至中国诗歌的宿命,无形中增添了一抹悲剧的色彩。写诗,不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做个诗人,首先要做好承受任何苦难的准备。反过来,如果没有悲剧,没有苦难,一帆风顺的诗人绝对写不出跌岩起伏的优秀诗篇。这也是每个诗人都将面临的快择:是做一个圆滑的人,写圆滑的诗,还是做一个有棱角的人,写有棱角的诗?也许这种棱角会使你在世俗中遍体鳞伤,可好诗偏偏只能是从伤口中流出来的。

李白没去夜郎。可他在想像中,分明已去了。他绝对已想像出了古夜郎国的野蛮与荒凉。

偏偏在我想像中,李白跟夜郎还真是有缘,李白就属于夜郎。属于夜郎,对于诗人并不是一种耻辱,这恰恰证明他的那份原始的单纯,与尔虞我诈的官场,与追名逐利的社会,是多么无法调和。我并不是说李白的性格与自大的夜郎何其相似,我是说原生态的诗人,他的那颗原生态的心灵,与原生态的夜郎,原生态的山水,最容易成为朋友的。在我眼中李白不适合当官,也不适合下海做生意,甚至还不适合从事文秘、教育、朝九晚五的坐班,干体力活可能也不怎么行,酒量倒可以,可惜陪酒的都是小姐,大老爷们干不了……

李白整个就不适合这个社会,可是他却适合去天高皇帝远的古夜郎国,去古夜郎国竞选国王。李白,就该是夜郎国的国王,就该是理想国的国王,就该是自由王国的国王。李白如果真去了那里,没准能活得更自由一些,更轻松一些,也更开心一些。李白如果真去了那里,古夜郎国没准就变成桃花源一样的传奇。

我跟李白一样地受幻想。甚至幻想,假若李白不曾遇赦放还,真的风餐露宿走到夜郎,一路上没准会为许多无名山水写出有名的诗篇,这些山水也就名扬四海,成为新的名山大川了。假若李白真到达目的地,在古夜郎国的废墟上安营扎寨,刀耕火种,与当地的土著喝酒,肯定很投缘,以酒量决胜负的话,他绝对可以当上酋长。夜郎的人民一定喜欢他这样的性情中人。相反,大唐帝国的那些大小官吏,真去夜郎,说不定还不受待见。

李白祖籍陇西(今甘肃一带),出生于中亚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坦的托克马克城附近),五岁后随父迁居蜀州,在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度过少年时代,二十五岁后就出岷山,沿着长江漂流,几年后在江陵娶妻,成为湖北安陆的女婿。婚姻并未拴住他的心,他头脑里尽惦念着长安,直到在首都混不下去了,才又过州走府,漫游五湖四海。李白绝对属于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流浪汉,不管是西域还是中原,河北还是江南,荆楚还是吴越,都曾留下李白或深或浅的脚印。

大唐帝国的版图,如果还有什么地方李白不曾去过,恐怕就算夜郎了。这个地方,他差点就去了——不管是否情愿。夜郎是他人生中的一种可能性(哪怕是悲剧的可能性),虽然没有兑现,也使他的命运更富有戏剧性。一种惊险的戏剧性。仅仅这个没有实现的旅程,就使他有那么多感慨,假若他真去了夜郎,或许能写出更多新风格,新境界的作品,或许能活出一个全新的李白?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自己的想法挺残酷的。和命运一样残酷。为了读到新鲜的诗篇,居然暗地里期望诗人遇到更多的磨难,并因之而触发更多的灵感。我没有像杜甫那样感同身受地怜恤多灾多难的李白,为他免于流放而庆幸、而祝贺,却希望他的阅历别留下任何空白,希望他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诗人之上的诗人)。为了欣赏海燕的奋飞与悲鸣,我就呼唤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李白为未去夜郎而庆幸,我却为他未去成夜郎而遗憾,这是否属于太热爱看悲剧,太热爱看热闹的看客心理?不,那只能说是我太爱看李白的诗,太爱看诗人在作品中的各种造型(包括痛苦的造型),以至忘了那扭曲的造型是以巨大痛苦为代价才形成的。

李白,你没去成夜郎,就让我替你去吧。如果同时还能能替你写诗,替你写出有可能写出而最终未能写出的诗,去一趟还是值得的。诗人容易有这种尝试的心理:“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不去夜郎,谁去夜郎?”诗人即使去地狱里走一回,像但丁那样,也不会白去,返回时也将带来一支经历了千锤百炼的神曲。神曲,就是这样炼成的。

4

李白的好诗太多,我偏偏最喜欢那首短短六行的《临路歌》,又叫《临终歌》,传说是六十多岁的李白临终前的长歌当哭,带有自撰墓志铭的性质。“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很明显受了庄子《逍遥游》的影响,他仿佛已成为庄子《逍遥游》的传人。

我为什么特别为李白的《临终歌》感动呢?在这首诗里,我看见那只大鹏老了,飞到半空伤了翅膀,摇摇欲坠。我看见,李白老了。实在想不到,李白也会老的,那么壮怀激烈的诗人也会老的。在这时候,他才流露出真实的痛苦和无比的绝望。我听见了大鹏的哀歌:实在飞不动了,实在飞不动了……

看来这世上就没有真正的逍遥游,逍遥游也有不逍遥的一面:终将迎来结束的时刻。以梦想为动力的“超人”,不管飞得多高多远,最终还将回归地面,回归自已,回归平凡。梦终究要醒的。

李白毕竟还是李白。《临终歌》写得悲怆,又不失悲壮。唐代李华在《故翰林学士李君墓铭序》里说:“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

孤独的李白以歌告别这个世界,也告别自己。即使在临终之际,旧的理想覆灭了,又滋生出新的理想:大鹏半空夭折,遗风仍然激荡千秋万代;诗人死了,诗篇不死,精神不死还可能影响后人……

在生命开始倒计时的关头,绝望的李白又超越了绝望,不再为生前的寂寞惆怅,又开始继续梦想,梦想自己死后可能获得的尊敬与荣誉。

无论在东西方,超人的精神必然形成超人的文化。庄子的《逍遥游》充满对超人力量的羡慕与超人境界的向往,他笔下其翼若遮天之云,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大鹏形象,与其说是其名为鲲的北溟之鱼变成的,莫如说是人变成的,是心游万仞的庄子自己变成的。哪怕只能在他自己的想像中变成现实,变成想像中的现实。这种想像本身,已体现出超凡脱俗的理想和超越芸芸众生的雄心,真正是壮志凌云啊。

庄子善变,既能梦见博大的鲲鹏,还能变作渺小的蝴蝶,变来变去,都不知道是自己梦蝶还是蝶梦自己了。故意混淆了现实与理想的疆界。庄子把鲲鹏与蝴蝶,视为力与美的两大象征。超人的力量,与超人的美感,最终集于一身。力其实是一种美,美其实也能带来力量。不管变大还是变小,都需要超人的想象,超越自我与万物达成和谐与统一。庄子的逍遥哲学,渲染了自我的神化与超脱,在我眼中相当于一门诗意的超人哲学。庄子本身就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哲学超人”,“文化超人”。深深影响了道家思想,道家崇尚神仙的境界,其实是在追求超人的状态。

有了“文化超人”,必然还会出现“文学超人”。李白应运而生了。

庄子描写鲲鹏时是忘我的,把那只遮天蔽日的神鸟作世界的核心,既是视野里的全部又是思想中的全部,眼中只有奇迹与美景,头脑一片空白。李白则没那么谦虚了,赤裸裸地以大鹏自况。他不仅把大鹏当成自我的替身,还把自我当成大鹏的化身,大鹏的旅程就是自己的人生。

李白仅用“大鹏飞兮振八裔”七个字就概括了庄子的整篇《逍遥游》,接着他就要写自己了,写自己追求理想所遭遇的现实坎坷,写自己在做强做大时体会到的力不从心。如果说庄子赞美了大鹏的胜利、英雄的荣耀,李白不是在重复庄子的《逍遥游》,他还往幽暗处续写下去:讴歌了大鹏的失败、英雄的末路。原来,越是无与伦比的光明,越是会给自己留下不堪忍受的阴影。

如果说庄子渲染了大鹏启程、出巡时的朝气蓬勃,李白则勾勒出一只受难的大鹏、垂危的大鹏。简直像另一只大鹏。如果说庄子想像出一种充满力量的美,李白则是在亲眼目睹——不,简直是在亲身感受美的毁灭。这种曾经不可一世的美变得无力,美的衰弱正是其毁灭的前兆。

庄子创造一种美,李白表现了美的悲剧,悲剧性结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不仅继承了庄子的美,还创造出另一种美:悲剧的美。如果说庄子身上弥漫着超人的理想与浪漫,李白的《临终歌》超越了庄子的《逍遥游》,揭示逍遥的挫折与不可能,在这一点上,李白超越了庄子,超越了在他之前的“超人”。

这种无力的美,其实比有力的美更为有力。因为,美的悲剧比美的喜剧更为感人,美的失败比美的胜利更能征服人心。

我说李白一生都是理想的胜利者、现实的失败者。按道理讲,李白在现实中失败了,他的理想也该是失败的。偏偏他是个诗人,现实与理想的双重落败使他情不自禁地衰叹,而在美的废墟里创造出新的美,在理想的悲剧中实现了另一种理想。小理想“不过是当官发财,锦衣玉食”的破灭促成了大理想的完工,一位大诗人就这么诞生了。所以说,理想还是超乎他本人想像若干倍地兑现,李白赢得了杜甫所称颂的那种“千秋万岁名”“与“寂寞身后事”相并列”。作为理想主义者的李白,最终还是成为胜利者,虽然是在死后。

作为人的李白,也许不算什么“超人”,既无扛鼎之力,又缺深谋远虑,岂止仕途遇挫,我看他整个人生道路都走得磕磕碰碰的。

作为诗人的李白,确实是一位“诗歌超人”,或者说“超诗人”、“超级诗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超越了古今中外多少诗人?李白的诗体现出超人的力量、超人的美感,令多少诗人叹为观止、无法企及?在神思妙想方面,连杜甫都甘拜下风。可这些诗怎么写出来的呢?还不是来自作者本人的惊世情怀?

李白的精神世界是超人的,他的诗才能超越别的诗人,他的诗才让别的诗人无法超越。

李白可不只是在临终时以大鹏自比,那只神游万物的大鹏,简直伴随他终生。他一生都梦想把庄子的那种“逍遥游”进行到底。

如果你能找一套《李太白全集》,翻开来,开卷第一篇就是《大鹏赋》。李白很年轻时就写下这篇赋的初稿,很明显他受了庄子《逍遥游》启发,也可以说中了《逍遥游》的“毒”:他不想做人了,想做人上人,做恃才傲物的大鹏;他不想老死于家乡,渴望像振翅的大鹏那样去远征;他不甘于平庸,无时无刻不梦想出人头地……他还一无所有,在赋中就敢于自比为大鹏,相信自己展翅高飞,必将使“斗转而天动,山摇而海倾”。真是少年壮志可凌云。

后来他经历种种蜀道难,投奔长安,春风得意没多久,仕途上就四面受敌,被唐玄宗“赐金还山”,给炒鱿鱼了。

大鹏的意象在他脑海中并没因之而被击落,他仍以此激励自己穿越滔天巨浪,早日东山再起。在致友人诗中抒发这种不屈服的情怀:“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颇有点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点吧的意思。

直到后来遇上“流放夜郎”这样的大难,他也没有完全死心。大鹏已成为他的精神支柱,纵然怀才不遇,只要理想中的吉祥鸟还在飞,天就塌不下来。

“天生我才必有用”,“吾辈岂是蓬蒿人”,“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从这些零碎语句就能看出,李白把诗当成“狂人日记”来写的,梦想的远不可及令他疯狂,又给他带来痴迷的激情。

在诗中,他以“狂”的方式来超人的,那种舍我其谁的“狂”,使李白超越了无数中庸的诗人。

李白的不同凡响之外,说到底还是因为有梦想在给撑腰,有大鹏的影子在给撑腰。李白的大鹏情绪,是一种“超人”情绪,一种非凡的英雄情绪。

李白的诗与人如影随形,他的浪漫主义来自于他的英雄主义,他的英雄主义来自于他的理想主义。理想是一只大鹏鸟,为他一生追索提供了原动力。

什么是超人?超人就是比凡人有更多的希望。什么是诗人?诗人就是比凡人有更多的幻想。

5

无人会怀疑李白的酒量。在唐朝的诗人中,李白的酒量跟他的诗一样,是算第一的。但李白究竟能喝多少酒,这倒是个谜。

在这方面,他自己最爱“吹牛”的,经常夸耀:“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以及“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此乃酒后狂言,不可全信。只是他饮到高兴处,一杯接一杯停不下来,倒是真的。他的名言就是“将进酒,杯莫停”。并且很讲究喝酒的气氛:“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数到最后,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了。

没钱买单,就脱下皮大衣(“千金裘”),连同自己的坐骑(“五花马”)一起送进当铺里。真够不要命的。在李白眼中,酒绝对是世界上顶好的东西。他已非低斟浅酌的酒徒,而近似于孤注一掷的赌徒了,把生命中所有的宝都押在酒上面。甚至连吟诗,都相当于猜拳喝令,添一碟精神上的下酒菜而已,解酒或醒酒用的。

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以斗来计算李白的酒量:“李白一斗诗百篇”。这同样运用了夸张的手法。酒是李白写诗的成本。产生的利润也颇为可观。唐朝若有稿费的话,李白会成富翁的。只是他这样的人,即使拿到稿费,也会悉数用来换酒喝,不可能存在银行里吃利息。或者说,酒馆就是他最信得过的银行了。

他原是应邀为杨贵妃写过赞美诗,所以离开长安的时候,唐玄宗赏给他一大笔钱(“赐金放还”)。估计没多久就花完了,全用来“赞助”大唐帝国的酿酒业了。酒肉穿肠过,诗篇却留下来了。其实挺值的:在唐朝,诗歌也算得上是“硬通货”。

李白好喝,但我估计他的酒量倒不见得真的能大到惊人(或“超人”)的程度。他经常醉得一塌糊涂。在长安街上的酒馆里酣睡,之所以拒绝天子的召唤,是因为头重脚轻,实在走不动路了。甚至还可能神志不清,已忘掉了天子是何物。管他那么多呢!这是一种属于醉汉的勇气。

据说有一次,唐玄宗在大明宫设宴招待李白,并亲自为诗人调羹,李白又喝多了,过量了,居然抑制不住地在金銮殿上呕吐了,把阶前舞女的裙裾弄脏。幸好唐玄宗并没有怪罪李白的失态,还命令高力士为醉话连篇的诗人脱靴子,搀扶其去休息。这倒是一位很清醒、很明智的皇帝,能包容诗人的狂放不羁。也难怪唐朝是诗歌最繁荣的时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唐诗确实为中国的酒文化锦上添花,而李白堪称其永恒的“形象代言人”。

纵观古今,再也找不到比李白文化程度更高、知名度更大的酒徒了。他的相当一部分诗篇,都算得上是无偿为酒商们撰写的“广告词”,譬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譬如“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譬如“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呀什么的。

诗与酒,从此成为我们民族传统文化里的一对孪生兄弟。它们通过李白的诗篇而获得最密切的联系。李白是个幸运儿,靠喝酒、吟诗而成为英雄,成为“半神”(诗仙及酒仙)的形象,令后人仰慕不已。真是行行出状元啊。

正因为此,我想李白的酒量也被传说给无限地夸大了。毕竟,这也是树立榜样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往榜样脸上贴金是人之常情。并且,还“为尊者讳”,很少有谁相信李白喝醉了也会吐,甚至还曾令大明宫里的舞女们举袖掩鼻。这多丢诗人的脸呀!“此情节最好删去”。因而我们心目中的李白,永远仰天大笑、举杯豪饮,飘飘欲仙的样子。

李白出生于西域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有游牧民族的血统,善饮是无疑的。但是否真能算得上“海量”,能像喝白开水一样喝酒,倒未必。

至少,在杜甫所例举的“饮中八仙”里,李白的酒量比汝阳王和一个叫焦遂的平民要稍逊一筹。“汝阳王斗如朝天,道逢酒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这汝阳王久仰酒泉(今属甘肃)之美名,连搬家去那里的心都有。至于焦大哥更厉害,必须喝满五斗后才进入状态:“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而李白,只喝一斗就摇身变成“写诗机器”了。李白比其他人占便宜的地方,是诗写得好,有煽动性。在唐朝,诗写得好就能成为大明星。更何况其酒量毕竟也进入了“排行榜”。如虎添翼。

读《饮中八仙歌》,我感叹于唐人饮酒皆以斗数来衡量。虽然说“海水不可斗量”,可这斗里毕竟盛的是酒呀。莫非现代人的酒量早已退化了?碰杯时尽用的是几钱装的小酒盅。后来去西安,我亲口品尝到当地土特产的稠酒,方知李白的时代饮用的皆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而非后世才诞生的高粱、大麦等谷物经蒸馏酿制的老白干(俗称烧酒)。

李白若是喝上一斗二锅头,非酒精中毒不可,哪里会有写诗的灵感呀。但我又替李白遗憾了:他出生得太早了,没有福气接触到茅台、五粮液;否则,还不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有茅台、五粮液陪伴,李白对生活的牢骚会少一些。

李白生前,虽然不乏“吴姬压酒劝客尝”的聚饮时光,但也经常一个人低头喝闷酒。“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只好跟明月碰杯,邀影子共舞,凑合成“三人行”。李白其实是很孤独的。在他的诗中出现得最多的,除了酒之外,就是同样寂寞的月亮:“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我寄愁心予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李白的一生,既洋溢着酒的气息,又散发出愁的滋味;他借酒来浇心中之块垒。有什么办法呢,酒是他忧愁时惟一的解药。他视酒为精神上的救星。不管其酒量有多大,他对酒的这份深情,是一般人无法达到的。这也是李白之所以成为李白的原因。

李白非溜须拍马之辈,很少为达官贵人赋诗献媚,但他却爱屋及乌,因一位姓纪的酿酒师病逝而放声大哭。他写了一首叫《哭宣城善酿纪叟》的五绝:“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纪老头真有福气,得到了一位大诗人如此的赞美。

李白死了。我们不用替他担心。他在地狱里照样会有酒喝的。

李白是我们民族的“酒司令”,是诗坛的“祭酒”(或称“祭司”)。他仿佛为酒而生的。他确实也是因酒而死的。

公元762年,李白在高高的采石矶(今属安徽马鞍山)饮酒过度,醉醺醺地伸手去捞天上的月亮,结果落水溺死。对于苦难的诗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安乐死”。

瞧,这就是李白:连死都充满了诗意。古往今来,又有几位诗人能这么潇洒?

6

李白几乎称得上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神话。在历史上确有其人(有流传下来的诸多诗篇作证),但是他的形象,在街谈巷议中分明被神化了。说他是酒仙:“斗酒诗百篇”;说他一身傲骨:“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些溢美之辞甚至出自唐朝诗坛另一位重量级人物杜甫之口,似乎不可不信。

还有件使其大出风头的轶事:当时的“第一夫人”杨贵妃笑脸相迎,请李白题诗,李白提出的苛刻条件是让宠臣高力士脱靴子……

此事如果属实,淡泊名利、傲视权贵的李白真是太潇洒了。古今中外又有几个文人能获得这样的待遇?即使歌德,路遇魏玛大公国的君主,也会下意识地侧身伫立、脱帽致敬,此情此态曾遭到贝多芬的嘲笑。

李白的人生哲学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难怪他有个外号叫谪仙呢。这个称谓本身,就带有神话的色彩。他在天堂里肯定因为特立独行,不屑于溜须拍马,加上没有组织性纪律性,才被发配到人间的。

在人间他依然故我,恃才傲物,却奇迹般成为自由的化身。

李白最大的魅力不是他的酒量,不是他的文采,而是他典型的性格:充满了对自由的热爱。还能找到比李白更“自由化”的诗人吗?在他之后,循规蹈矩的宫廷诗人越来越多了。这愈发衬托出李白的不可一世,不可多得。

比人身自由更难得的,是心灵的自由,李白拥有一颗博大的心灵。这是成为大诗人的首要条件,同时也是大诗人与小诗人最明显的区别。古往今来,读者是有眼光的,有良知的,或者说,潜意识里也有对自由的渴望与羡慕,所以他们选择了李白。

李白不仅成为诗歌的偶像,而且成为人格的偶像。一般人很难达到李白的境界,正因如此,才会对这种超凡脱俗的境界顶礼膜拜。但实际上,这种境界早已存在于他们的理想中,李白不过是恰巧吻合的一个符号,一个替身罢了。

唐诗之所以构成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巅峰,恐怕也源自于它所倡扬的这种自由的精神。唐朝的诗歌皆是有灵魂的,而不是徒具肉体的丰腴与语言的华丽。

发展到宋词,这种精神多多少少打了点折扣,只能借助外表的浓妆淡抹加以弥补。再往后,灵魂逐渐昏迷,逐渐死亡,诗歌也人老珠黄……直至今天,它拄着拐棍走下了神坛。

可以说,自由精神的丧失,导致诗歌失去了自由,甚至进入危机的时代。说到底,李白已是一位很难超越的诗神,一位出神入化的领袖。《全唐诗》洋洋洒洒,浩如烟海,若从中抽去李白的那一部分,肯定会因群龙无首而稍显黯淡。他的名字已构成唐诗的一枚标签。

在唐朝,李白毫无疑问是诗坛冠军。跟他旗鼓相当的杜甫,之所以屈居亚军,并不完全是诗艺上的差别,而是因为李白的人格魅力,更容易受到中国老百姓崇拜。他比杜甫幸运的是,向神话的境界多迈出了半步。而杜甫,仍然是屈原的延续,屈原那忧国忧民的继承者。

中国老百姓,喜欢崇拜英雄,崇拜“半神”式的人物,崇拜秉承了天意的偶像,并且不惜一切代价地加以渲染与美化。李白的形象,最能迎合这种大众心理。

可以说,他是中国人漫长的“造神运动”的产物,是中国人精心臆造的一尊血肉丰满的诗神。

而他的诗篇,确实可以充当供各阶层人民反复吟诵的浪漫主义的“圣经”,并且起了类似的效果。譬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譬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譬如“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几乎妇孺皆知,像谚语一样深入民心。

更难得的是,他的一些个人化的感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抑或“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之类,还可体现为对众多失意者的安慰,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里获得呼应。

他的诗歌,不仅仅是抒情、咏物、纪事,其实还潜移默化地传达着他的自由精神,他的人生哲学。

也只有李白,才配称作谪仙。此曲只应天上有。这就是酒仙与酒鬼的区别,诗仙与平庸的诗人的区别。杀身成仁易,羽化登仙难。谁能模仿到李白身上的那缕缕仙气呢?而他本身并非靠模仿获得的。李白的一举成名,除了人好、诗好外,也沾了点酒的光。酒是诗的催化剂。而他一生,也似乎都在为酒写广告词。最有代表性的是《将进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他是彻底把酒视为终生的朋友,甚至花间独酌,也要“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幸好酒也不曾辜负他的一腔厚爱,丰富了他人生的传奇性。从古至今,读诗的人多还是喝酒的人多?李白却一直拥有这两大读者群。

尼采曾描述过酒神的精神。当然,他描述的是古希腊的酒神。我却联想到李白。李白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一个诗神,同时也是我们民族的一个酒神,一个会写诗的酒神。或者说,是诗神与酒神的结合体。他创造了自己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