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激荡三十年(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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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2000年:曙光后的冬天 (2)

一是获得了新建站点的垄断资格。2001年6月,国家经贸委等三部委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各地新建加油站将统一由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负责。这个严控政策曾经引起了地方政府的不满,就在通知下发20天后,浙江省嘉兴市就发出了一个政府批文,批准在当地新建24座加油站,其中18座是由两大集团以外的投资商建设的,此文当即引起石油主管部门的反弹,引发出一场不大不小的争吵。媒体的分析一针见血:在经贸委的通知之前,各地都有建设加油站的权限,而“严控”之后,税收主要归了中央,地方少了一块财源,自然会有反弹。

二是对民营油田进行大规模、强制性的收编和排斥。90年代中后期,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石油开采领域,在陕西、新疆以及吉林等地,民营业主通过“联合经营、承包开发”的方式从事采油业。这些油田都是开采成本较高、规模甚小的小型油井,有的甚至是国营油田弃而不采的“废弃油井”。这些私营业主的存在被认为是扰乱石油市场秩序和制造环境污染的源头。于是,收编和整顿成为一个战略性的措施。《中国企业家》披露过一个很能说明实际情况的事例。位于新疆库车县的依奇克里克油田是中国首片废弃的整装油田,从1958年起,经过近三十年的开采,共打井286口,累计生产原油90余万吨。由于油田原油产量逐渐减少,近于枯竭,被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不具备工业开采价值,归为“废油井”。1998年,中石油撤出依奇克里克油矿,很快,一家叫金禾的民营企业进入油田,它与地方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在近300口废弃油井打井,每年竟可出油4万吨左右。

金禾在“废油井”掘出油来,让中石油颇为不悦,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多次向自治区政府反映,状告库车县政府与金禾公司的合作是越权经营油气资源开发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侵犯了中石油的探矿权。跟发生在嘉兴的加油站事件一样,石油公司对油田的垄断同样引起了地方利益的反弹。2002年7月,中石油向国家经贸委递交报告,反对陕西省政府提出的将陕北私营油田进行省内重组的方案,报告称陕北地区的私营以及县级钻采公司乱开滥采,伙同私营的油老板抢占中石油下属的开采面达9000多平方公里的油田,双方十年间多次发生纠纷,引发150多起群体冲突事件,导致多人伤亡。而陕西省经贸委也向国家经贸委递交了报告,辩称当地的石油开发已经走上了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以当地的石油公司、现代中国的第一个油田――延长油矿为主体的地方石油企业有能力合理开发油田。陕西省的报告还称,中石油利用国家资源管理机制和自身便利条件,抢先登记了陕北地区的绝大部分石油资源,甚至将延长油矿的地块又登记到自己名下,造成资源闲置,没有进行实质性开发。报告说,离开了石油,陕北的地方财政将重新陷入困境。

在实现了对油田资源和销售渠道的双重控制之后,中国的两大石油公司则加快了海外上市的步伐以及与全球寡头石油公司的合作。

2000年4月,中石油在香港H股上市。10月18日,中石化在香港、纽约和伦敦三地证券交易所上市,2001年7月继而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发行28亿A股,成为中国股市上最大的蓝筹股。据透露,在股票发行前,中石化高层曾三次拜会香港的华人首富、和黄集团主席李嘉诚,后者“受诚意感动”当即决定购买1亿美元的中石化H股股票。中石化股票的发行价在当时引起过一场争议,该公司发行167亿股H股的时候,价格为1.6港元,而发行A股的时候则定价为4.22元,A股是H股的2.48倍,这种内外有别的做法引起股民很大的争议。

在上市过程中,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海外战略投资者都是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进行的,除了香港的李嘉诚家族、美国“股神”巴菲特以及高盛投资之外,还有全球最重要的石油巨头,其中,埃克森·美孚、壳牌以及英国石油公司(BP)集团一起成为中石化的战略投资者,三家购买中石化全球发售股票的一半,BP还以战略伙伴身份斥资6.2亿美元购买约35亿股中石油股票,占当时流通股的近20%。据财经观察家叶檀的计算,到2007年3月,中石化H股的价格为6.3港元,相当于为海外投资人创造了100亿美元的财富。在某种意义上,这些海外投资人成为分享中国改革成果的最大获利者之一。

在资本上形成血缘关系后,那些跨国石油公司相继取得了进入中国成品油市场的资格,BP集团获准分别与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广东省和浙江省合资各建立500座加油站,埃克森·美孚和壳牌获得了分别与中石化在广东省和江苏省各合资建500座加油站。此后,BP与中国石油签订了在福建设立800座合资加油站的协议,而中国石化也与埃克森.美孚签订了在福建设立600座加油站的协议。

正是经过这一系列十分强势、有计划而高效率的战略调整,两大国营石油公司涣然新生,日后随着全球能源价格的持续上扬,它们相继成为“中国最赚钱的企业”。发生在石化领域的这场令人眩目的大变局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垄断领域发生着的两个变革逻辑,第一个是“以国家的名义垄断,以市场的身份盈利”,在资源性行业内形成国企之间的“内竞争格局”,民营资本被全力排斥在游戏之外;第二个是在垄断前提下加快资本化运作以及与寡头式跨国资本的结合。这样的“中国故事”发生在所有国有资本控制的垄断行业,它将在2003年受到挑战,然后又在2004年得到坚决的巩固。

专制带来效率,垄断产生效益。其实从一开始,人们就已经对垄断行业的暴利现象提出了质疑。最早成为靶子的是跟每户家庭有关的电信公司。

1999年,中国电信实现收入2295亿元,年度增长25%。有专家对电信的收费制度提出了疑问,根据当时电信收费的规定,消费者拨打电话,不足3分钟的都要按3分钟来交费,有人计算了一下,电信公司每年因此多收的费用高达266亿元。在舆论的压力下,电信部门召开了一次资费听证会,中央电视台专门进行了拍摄播出,在媒体记者咄咄逼人的提问下,电信官员不耐烦地回答说,“实在没有精力向大家解释调整详情。”

今年3月,浙江大学107位教授联名致信政府和媒体,对电信公司的另一个收费制度——“计时收费从对方接听电话开始”提出投诉。联名信的发起人郑强教授说,我们有很多打通但没人接听的电话,都是自己挂断的,却被电信局收了费。他们提供了厚厚一叠话费清单,在一张共有50次长途通话记录的清单上,短于30秒的通话情况共出现5次。还有一页明细单,23个电话中“超短时长话”出现了10次。细心的教授们还专门做了一个测试,他们拨打了多次“振铃”但其实并未接通的长途电话,结果在电信局打印的长话明细单上都被收了费。郑教授简单算了一笔账,杭州有二百多万电话用户,按每月打一次这种没有接听的长话计,被收取的振铃费便达一百二十万元,一年就是一千多万元。教授们希望,对那些不明不白多付的钱要给个“说法”。

杭州电信局跟12名教授代表进行了对话,面对自己当年的老师,电信局人士给出的解释是:“造成超短时收费,有可能是对方线路上有传真机、录音电话、服务器等,也可能对方手滑,电话刚拿起来就掉了,杭州电信肯定没有问题。”对话不欢而散,一位教授戏嘲说,“我们这些人中有计算机专家、自动控制专家,也有通讯系统专家,为什么学生给出的答案不是我们教给他们的呢?”

资费调整和“振铃新闻”都热闹一时,最后还是不了了之。电信公司的价格松动最后还是靠市场竞争来推动的。

2000年12月,为了扶持日渐衰落的铁路交通部门,国务院批准铁道部成立中国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特许它开展固定电话通讯业务。铁通一成立,开门第一招就是宣布电话的初装费为600元。在过去的几年里,电话初装费一直是电信公司利润最稳定和丰厚的一块,在消费者的多年呼吁下,这笔费用从5500元降到了1250元,却再不肯往下降。这次铁通冲了进来,战略自然要调整,中国电信迅速做出反应,宣布取消初装费。铁通想从“垄断之碗”中大抢一把的算盘落了空,反倒是意外便宜了全中国的消费者。

如果说,对垄断行业的战略重组颇见成效的话,那么,如何对国营企业进行有效管理仍然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于是,一些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新闻层出不穷。【国企重组获得成效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据《中国财政年鉴》(2001年)的数据,从1985年至2000年,国家财政税收总额从2040.79亿元增至12581.51亿元,年均增长12.89%,同期国有企业的所得税从595.84亿元增至827.41亿元,年均仅增长2.21%,远远低于税收总额的增长速度。】

今年6月,国家工商局突然出台了一个政策,宣布国营企业如果要做广告,其投放金额必须控制在企业销售收入税前比例的2%。这条“禁令”据称是为了防止国营企业乱投广告,浪费国家财产。这两年,中国消费品市场的广告巨星是东北一家叫哈药集团的国营药厂,在1999年之前它还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中型药厂,其总资产不过一亿元,每年的科研开发费用也从没有超过250万元,可是从这年开始,它突然实施广告轰炸战略,1999年砸下7亿元,2000年的头5个月接着砸下5.7亿元,一举成为中国第一广告大户,哈药的知名度和销售额也急剧上升,在它的示范效应下,各地的国营药厂、电器厂纷纷打起了广告战。“广告限额令”一下,企业顿时乱作一团,仅仅半年多,工商局只好再做补充条款,宣布制药、食品、日化和家电企业――这都是最有广告投放冲动的行业――可以把广告投放比例提高到8%,很快,这条“限额令”再也没有人提及了。

比广告限额更荒唐的政策当然还有。为了防止国营药店互相竞争抢生意,一些地方的药监部门专门出台了一个政策,规定“500米范围内不准开设第二家零售药店”,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有点哭笑不得地提问说,“政府怎么保证得了500米以上就是合理布局?它就是50米内开5家店,是赚是赔自有药店经营者承受后果,何需要政府劳神呢?”周教授的设问很有力,不过还是有人提出反诘,“如果那些国营药店亏损了,还不是要政府来给它擦屁股?”两个问题,又把摇摆了二十多年的矛盾扯到了体制上。

药监部门的这种监管思路看上去很可笑,然而,其内在的逻辑却十分清晰,那就是要防止垄断或半垄断行业内,国营企业之间的互相“砍杀”,对管制者来说,手心手背都是肉,竞争的结果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最优的状态当然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发生在航空业的故事就很有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