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案例
合肥一酒店餐厅无卫生许可证被责令停业
2009年3月12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酒店餐饮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当执法人员检查到濉溪路一商务旅店时,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不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旅店餐厅甚至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该酒店大厅无食品预售间,向客人提供的分餐用具直接在大厅清洗,且无消毒设施。当执法人员来到后堂,看见满墙油污,地面堆放的东西杂乱不堪,无防蝇防尘设施。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旅店停止餐厅营业,并进行整改,在整改合格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重新营业。
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1.卫生许可证的办理的法定依据
(1)申办企业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写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投资规模等(详见申报材料要求)。
(2)申办企业填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供建设项目标明尺寸比例的总平面图(包括周围相关建筑和环境)、布局及设备安装平面图、卫生设施说明。
(3)上述材料齐备,省卫生厅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选址和设计审查,符合卫生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的审查意见施工。建筑项目施工完毕,省卫生厅组织竣工验收,符合卫生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5)竣工验收合格后,申报单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②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③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④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6)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许可后,应当按照相关卫生规范、标准对提供的资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卫生许可发放条件的,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2.申请条件
(1)食品餐饮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2)经营场所布局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3)具备健全的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从业人员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经营场所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3.办理程序
(1)申办企业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写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投资规模;换证企业还应说明是否保留原证号、企业名称和地址是否变更。
(2)申办企业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填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供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包括周围相关建筑和环境)、布局及设备安装平面图、卫生设施说明。
(3)上述材料齐备,省卫生厅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选址和设计审查,符合卫生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的审查意见施工。建筑项目施工完毕,省卫生厅组织竣工验收,符合卫生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5)竣工验收合格后,省卫生厅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现场餐饮具抽样检验。申报单位同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省卫生厅认定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于接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6)所有申报材料合法、完整、规范,省卫生厅正式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卫生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4.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说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经营类别等)。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证书、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工商预先核名通知书。
(3)餐饮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公证后的租赁协议)。
(4)《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与申报经营项目有关的标明尺寸比例的平面布置图、功能分区图等。
(5)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6)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8)卫生设施的配置(数量、位置)及运转情况。
(9)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0)消毒餐饮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2)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库房卫生管理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未制作凉菜除外)、岗位卫生责任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各加工环节管理制度]。
(13)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新设立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名通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醒您
饭店的卫生不仅要求经营者自觉维护与管理,而且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依法进行饭店的卫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