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王安石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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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伤仲永

【题解】

这篇文章作于庆历三年(1043年)王安石做淮南判官时。作者认为方仲永是一个聪明的、有天赋的孩子。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后来,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和培养,退步了,成了一个平凡的人。说明有天赋并不一定能成才;有天赋,还要后天教育培养、自身努力提高,才能成才。作者强调了后天教育培养的重要作用,对我们现在仍有借鉴意义。

【原文】

金溪[1]民方仲永,世隶耕[2]。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3],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4]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5],或以钱币乞之[6]。父利其然[7]也,日扳[8]仲永环谒[9]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10]中,从先人[11]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12]前时之闻[13]。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14]众人矣。”

王子[15]曰:“仲永之通悟[16],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17]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1]金溪:今江西省金溪县。[2]世隶耕:世代耕田。隶,属于。[3]书具:书写工具,即纸、笔、墨、砚等。[4]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团结。收,聚、团结。[5]宾客其父:以宾客的礼仪来对待他的父亲。[6]乞之:讨取他的诗。乞,讨取。之,他的诗。[7]利其然:贪利于此。[8]扳(bān):领着。[9]环谒:四处拜访。[10]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年)。[11]先人:指作者已死的父亲。[12]称:符合。[13]闻:名声。[14]泯然:消失。[15]王子:王安石自称。[16]通悟:通达聪慧。[17]受于人者不至:未能受到后天的教育。受于人,指受教育。不至,不到。

【译文】

金溪县有个人叫方仲永,他家世代都是种田人。仲永五岁那年,他还不认识纸、笔、墨、砚这些书写工具,有一天他忽然哭闹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很惊异,就近借来给他。

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取了个名字。这首诗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传出去后,一乡的秀才都来看他。从此,人们指着一件东西叫他作诗,他就能立即把这件东西写成诗,而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的人对他很惊奇,就稍稍以宾客的礼仪来对待他的父亲,有的拿钱讨取他的诗。他的父亲就贪这点利益,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县里的人,不让他去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着先父回家,在舅父家中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他作的诗已不能与以前传播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还乡,再次到舅父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方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已同普遍人一样了。”

我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但终就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显然是因他没有受到后天良好教育造成的。他的天赋是那样聪明,后天没有受教育,尚且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现在那些没有天赋,本来就是一个平凡的人,后天再不接受教育,只怕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