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公司的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三个权力的核心;在公司管理团队中,首席执行官(CEO)又是核心。CEO既是董事(更多情况下兼任董事长),又是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其双重角色的定位,决定了其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因此,首席官团队的成员尤其是首席财务官(CFO)不可能只对CEO负责,而是对CEO和董事会同时负责,CFO的失职尤其是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失职,董事会必然要直接追究其责任,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管理团队运营权力的划分上,CFO都要相对独立地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CFO的首要职能是建立财务风险防范制度
首席财务官(CFO)的首席(Chief)意味着CFO是公司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的一把手,相对独立地行使权力,也相对独立地承担责任。一个好的CFO是公司安全运营的标志与象征,其能够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制度,实现对事业部及子公司的统一财务控制。
1.构建全新的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的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部及子公司的资源控制权与资源使用权的合一,主要表现为各事业部或子公司都拥有独立财务及收支结算权。实现资源的集中控制与统一配置,首先要实行事业部及子公司收支结算权的集中,由总部统一控制财务。用总部统一的集中财务替代各事业部或子公司分散的独立财务,是公司财务制度的转型,因此,CFO应该能够构建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首先是要制定规则,规则不仅要全面,而且还要具体,这些规则要把事业部及子公司的经营行为所发生的全部收支结算纳入到制度框架中。其次是建立统一财务控制所要求的技术系统,包括财务结算中心、银行网络结算系统、财务信息控制及反馈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要全部纳入到公司全球资源支持系统中。再次是事业部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为其灌输财务管理制度规则并按照规则形成与全球资源支持系统的互动。在某种意义上,CFO是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总设计师和总运营师,能够设计出有效防范风险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保证其良好运营,从而实现用制度防范风险与控制风险。
2.不断抑制首席执行官超出资金支持能力的规模扩张冲动
首席执行官(CEO)既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者,又是发展战略实施的推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CEO所思考和制定的发展战略往往超出了公司全球资源支持系统可以供给资源的能力。在CEO的规模扩张冲动中,CFO应该更理性,而且能够不断为CEO带有狂热的冲动思维“浇冷水”,用财务数据尤其是全球资源支持系统未来几年内可以从外部吸纳资金的数据说服CEO,从而保证把公司规模扩张控制在全球资源支持系统可承受的力度之内。在首席官团队的主要成员中,CFO应该永远是理性的,应该能够否决CEO超出全球资源支持系统承受力的决策。在总部上收事业部及子公司的财务和收支结算权以后,最大的财务风险来自首席官团队集体性的规模扩张冲动。因此,CFO的理性以及依据财务数据对CEO决策的否决,可以形成CEO决策权与CFO财务权的相互制衡。这种制衡对于防范总部集中控制财务条件下的风险至关重要,可以保证总部既能够集中控制资源又能够有效配置资源。
二、董事会通过CEO与CFO实现公司财务控制
董事会不仅要选聘负责公司运营的首席官团队,而且要审批首席官团队提交的涉及公司运营的若干重要议案。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是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者。但是,董事会与管理团队权力的相对分离,决定了董事会不可能亲自来防范公司财务风险。CEO作为执行董事和CFO可以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规则,保证了董事会通过CEO和CFO实行公司财务控制,防范公司财务风险。在董事会与管理团队权力相对独立并分离的条件下,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在公司运营的大多数时间远离公司,无法直接观察和了解公司的各种具体事务。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把握与财务风险控制,主要依据管理团队提供的财务信息做出判断并给管理团队相应的指示。因此,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提供的财务信息应该是真实的,而管理团队中的首席财务官(CFO)应该承担起董事会授予的控制财务风险的责任。
1. CEO与CFO对董事会的诚信宣誓
实行统一的财务控制,由总部集中控制资源与统一配置资源,有效地避免了来自下属事业部及子公司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风险已经有效防范。在来自下属事业部及子公司的风险被防范以后,来自管理团队成员的风险仍然存在。为了防止管理团队滥用权力,导致公司财务风险以及不可控的危机,管理团队成员中的首席执行官(CEO)与首席财务官(CFO)在被董事会聘任时,要对董事会进行口头和书面的诚信宣誓,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并向董事会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CEO和CFO的诚信宣誓,既是对其自身的约束,也是对管理团队中其他首席官包括首席运营官(COO)、首席技术官(CTO)、首席知识官(CKO)、首席信息官(CIO)、首席市场官(CMO)的约束。CEO和CFO对董事会的诚信宣誓,意味着作为管理团队核心的首席执行官应该建立保证财务信息真实的制度,而且这一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的制度,应该允许首席官团队的其他成员能够有效地对CEO与CFO进行监督。当然,董事会对CEO与CFO诚信的约束力量,主要是相关立法中的惩罚规则。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治理准则,都强调了对CEO与CFO违背诚信宣誓的经济处罚与刑事处罚,CEO与CFO要承担虚假财务信息的经济责任与刑事责任。作为经济处罚,就是CEO与CFO个人要支付数额比较大的罚款;作为刑事处罚,就是CEO与CFO要在牢狱中服满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徒刑。对CEO与CFO违背诚信宣誓的处罚,可以形成董事会对CEO与CFO的刚性约束。
2. CFO在财务风险防范方面对董事会直接负责
CEO是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CEO与CFO共同对董事会进行诚信宣誓,决定了CFO不是单纯对首席执行官负责。CFO受到首席执行官的领导并要配合首席执行官的决策及管理,并不意味着CFO只是接受首席执行官的指示与指令。作为首席财务官,CFO应该在财务风险控制与财务成本管理方面发挥“首席”作用与承担“首席”责任。在某种意义上,CFO是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直接责任者,公司的财务风险能否防范主要取决于CFO的意识与能力。从意识上讲,CFO要清醒地知道,自己不仅是对CEO负责,而且对董事会负责,尤其是在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方面,自己对董事会直接负责;从能力上讲,CFO必须要建立与完善财务风险防范制度,既要防范来自下属事业部及子公司的风险,又要防范来自管理团队的风险,尤其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这一原则问题上,CFO应该有坚定的立场。CFO在财务风险防范方面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要求CFO能够抵制并拒绝管理团队成员尤其是CEO在非常时期的指令,独立做出判断并独立行动;否则,CFO难辞其咎。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时,如果CFO不能抵制与拒绝,首席执行官(CEO)并不能代替CFO承担责任,CFO仍然要独立承担责任,受到经济处罚与刑事处罚。因此,CFO应该强化对董事会直接负责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