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厄普代克著(阿尔弗雷德·诺夫公司出版)
《洛杉矶时报》1986年9月14日
理查德·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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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美国知名作家。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希林顿。195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1957年成为专业作家。作品风格新颖独特,富于地方色彩,擅长描写青年时代的日常生活经历。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兔子,跑吧》和《夫妇们》,短篇小说集《鸽羽》等。他是美国当代著作最丰、最能持续受读者欢迎的小说家。
与拜伦和海明威一样,约翰·厄普代克不仅代表他自己,还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作家。这是50年代的那一批作家;他们这一代关注小事,追求高品位,通过个人关系来获得解脱。只有克尔凯郭尔是个例外,他像是往这份沙拉上撒了点佐料。
这一代已经衰老,大多已经80多岁了。但是在60年代的那批作家都已经退出文坛之后,他们仍然感到自己还掌握着文坛的帅印,或者大量地重返文坛企图使文学走向他们所希望的路途。然而事实上,这种掌握并没有受到读者的欢迎。
拜伦36岁时死于高烧;海明威62岁时自杀。厄普代克现年54岁,对这种徒劳无益的掌握有着清醒的认识,因而他变得消沉了。《罗杰的〈圣经〉版本》与他的其他作品一样,也表达了一种纯粹的厌世情绪。
兔子安斯特罗姆随着时光流逝而变得闷闷不乐,但是厄普代克延长了他的寿命,以此来为他祝福。《伊斯特威克的女巫们》对一些读者来说可能是不吉利的——就像鲜花一样美丽的女孩变成了像仙人掌一样狰狞的中年妇女——但是从书中可以看出,厄普代克完全被她们吸引了。
书中还表明,他并不喜欢富有男子气的罗杰·兰伯特——相当于伊斯特威克的女巫。在任教士时,厄普代克的宗教信仰发生了变化。罗杰是一名前牧师,一位神学家。就他所坚信的信仰来说,罗杰是有罪的,但这是衰败的罪,而非故意为之。或者说,只有这种故意的罪才产生衰败。
罗杰只能是哈佛大学神学院的助教;他住在只能是坎布里奇的一幢旧房子里。也许厄普代克并不适合来述说这一切,但是他确实对此地的风土人情了如指掌,而且,他确信如果自己不说点什么的话,是很不合适的。为了伪装自己,他用一个面具蒙住了下巴,只露出他的长鼻子和忧郁的眼睛。
罗杰和他的第二个妻子埃丝特生活在一起,他们和厄普代克其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是在通奸之后才结婚的。后来爱情渐渐淡漠,夫妻间常常争吵,相互忌恨。罗杰的事业也经历了这一变迁过程。他的神学主张和巴特相似,认为真正的上帝是不可知的,而他自己就不知道,对此他非常的满意。他研究的重点是中世纪的异端。
通过两个年轻人,我们走进了这种封闭的却充满激情和挑战的生活。在结尾,罗杰和埃丝特重新找回了以前失去的生活。这本书中有不少的主题,但是也许最深刻、最震撼人心的大约要算这一个:在里根时代,年长的人比年轻人占有绝对的优势。
戴尔是这些年轻人中的一个,他是一名计算机科学家,他到罗杰身边工作是为了开发一个程序以验证上帝的存在。还有一个是维纳,她是罗杰同父异母姐姐的女儿,她很性感。她居住在坎布里奇的贫民窟里,她和一个黑人有一个私生子,她需要罗杰的帮助。
小说中以非常浅显的语言描写了罗杰与戴尔在哲学观点上的冲突。戴尔是一名神造说的拥护者,在他们旷日持久的争论中,他陈述了宇宙论和进化论对这一理论的质疑。厄普代克像做作业一样列出了一连串这样的名字。
这表明,厄普代克是一个出色的诠释者。当戴尔说话的时候,没有科学背景的读者对他所说的如果没有上帝,宇宙无法维持自身的秩序,而且必须能证明宇宙中不存在上帝这样的话也能较容易地理解。同样,读者也能轻松地理解罗杰在辩驳中所说的,让上帝填满科学无法解释的一切领域是毫无意义的。
最后,双方都陷入了同样不可能的境地:一是像长颈鹿这样不可思议的动物是由自然选择产生的;第二,上帝闲得没事儿自己造出了像长颈鹿这样怪异的动物。
当然,这无论是对那些试图证明上帝存在的科学家还是对那些拒绝这种证明的神学家都是一个极好的讽刺。但是厄普代克却超出了讽刺的层面。这是很自然的。神学家不可能让自己的信仰屈从于物理学家的常识。科学家也不可能去理解外人无法进入的信仰领域。但是戴尔是一个有艺术的讨论者,对罗杰来说,他是一名对手,是威胁父亲的儿子,以热情消除玩世不恭的典型。作为异端研究的专家,罗杰把自己看作一只从教堂伸出的压在青年热情之上的大手。“耶稣基督、施洗约翰都是局外人,而像我这样的局内人很容易变成反面人物。”
这一认识是他有自知之明而并不意味着他信仰的改变。罗杰用马基雅维利式的欺骗和拐弯抹角的方式,听任戴维获得了开发程序许可。戴维成天埋头于数字之中,并寄希望于上帝的帮助。与此同时,埃丝特则和年轻人开始轰轰烈烈的恋爱,过得非常的轻松;然而他却越来越迷茫,心都碎了。
至于维纳,罗杰最终自己帮助了她。对罗杰来说,这样做有乘人之危之嫌,他对此也比较冷淡,但是最后仍没能挡住诱惑。厄普代克在描写男性感情唤起方面是很在行的,特别是写这类中年男人并不太情愿的情形。罗杰和维纳之间因志向迥异而频频发生的争吵是两代人之间的喜剧。她蔑视清规,幼稚轻信;他则彬彬有礼,深谋远虑,实际上他更加不守清规。
到最后,主要是为了放松,他让她回克利夫兰的家,他从银行自动提款机上提取了300美元给她。“还要继续吗?”机器显示屏上提示道。罗杰揿下了“不”键。
这肯定是文学作品中第一个以取款机作为爱情墓志铭的故事,不用说,这是很巧妙的。实际上厄普代克的妙笔在《罗杰的〈圣经〉版本》中随处可见。妙语连珠的问答,讽刺赞美的手法,这些都是他突出的特点。这部小说再一次证明了他对小说的结构形式是精心构制的。
在小说进行中,他多次地中断自己设计的情节。为了告诉读者酸果汁使罗杰沮丧,他没有让罗杰去取酸果汁,这的确是很高明的。但是这样写是必要的吗?有时你会感到恰当的细节描写,经过了作者的不断重复,而作者希望这些细节使写作触及最广阔的空间。
《罗杰的〈圣经〉版本》的光芒使它的消沉也变得有趣可读,但是我认为这种消沉终归是缺陷。与其说这是一种否定,不如说是精神上的厌倦。它显得太沉重了;这也许是厄普代克唯一一部没有具有同情心的主人公的小说。
用这个题目,厄普代克大概是想使自己远离罗杰。但是这是无可避免的。在许多情节,罗杰都或多或少地成为厄普代克的化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者不仅在写主人公的绝望,也是在写自己内心的绝望。对神学家来说,绝望是对圣灵犯的最严重的罪。而对小说家来说,并不一定是这样。但是这不免让人为厄普代克的下一部小说担心。
(翁昌寿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