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洋大人”在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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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活跃于中国革命

1911年的初春,端纳在上海的一个公园里漫步着,他欣赏着上海的风景:“喧闹的黄浦江徐徐东流,江面上舟楫点点,仿佛它们是从丰饶角里撒出的。南京路像一把刀子从黄浦江畔的外滩直插上海喧闹的商业中心。静安寺路就像一条小溪,静静地流过跑马场,流过高墙和铁门围着的公馆进入当时乡下的地方”,他当然不是来此欣赏美景的,不一会儿,革命党人伍廷芳出现在公园的小路上。此时端纳尽管与革命党人有密切的联系,但他和革命党主要领导人都没有想到这一年会成为革命性的一年。

1911年5月9日,成立仅仅一天的大清帝国皇族内阁就与英、法、德、美四国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执行所谓的“铁路国有”政策。实际上,20世纪初,西方列强开始利用资本输出的方式控制中国经济命脉,铁路就是其中之一,手段就是“贷款夺路”;而清帝国由于长期内忧外患,加之施行新政又急需筹集资金,因此也明知这是列强图谋中国设下的火坑,却也不得不跳,制定了“借款筑路”政策。“铁路国有”政策首当其冲的就是宣布川汉、粤汉铁路全部收归国有。这项政策宣布的第二天,邮传部和度支部就分别致电四川护理总督王人文,令其清查川汉铁路公司帐目以备政府接收。结果,这激起了四川民众的愤怒,由此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护路运动,最终演变为武昌起义,辛亥革命就这么在突然之间获得成功。

此后,袁世凯在英国人的支持下重新出山,架空清廷,北洋取代了清政府的地位。袁世凯与南方革命党边打边谈。就在谈判期间,革命党人在11月份也在围攻张勋驻防的南京,这里是清政府在长江流域最重要、也是最后一个堡垒了。此时,革命党人的部队已经占领了镇江,不久向南京发起了总攻。1911年12月1日,南京城被攻占。这天,端纳也在攻打南京城的革命党部队中,成为为数不多的外国见证人之一。他毛遂自荐,亲自登上紫金山为革命党部队充当侦察员,这之后,他在太平门附近的车站电报局内连续发出了大约两千字的电讯报道,他写道:“南京城外,1911年12月1日。今天早晨,一场生死斗争在一座城市和一座山的中间进行。炮弹在紫金山顶到平原处一带呼啸,弹片在高处和远处飞散,中国革命党人几乎没有伤亡,处在低处的清军士兵正在做绝望的挣扎!”

武昌起义成功后,革命党实际上一直没有一个真正的领袖,于是只好把黎元洪这个并不情愿革命的人推到了领袖的位置上,不过,革命党人很快盼来了他们真正的领袖,这就是孙中山。

孙中山,原名孙文,字逸仙,1866年11月12日生于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1879年,13岁的孙中山离家来到檀香山,投奔长兄孙眉。1892年,孙中山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曾经悬壶济世,但他更热衷于政治,他曾希望投门于康有为,但最终因康有为要其“具门生贴拜师”,此事未成。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提出四点救国之策,然后经上海北上,再通过李鸿章幕僚罗丰禄等人将送交李鸿章,但此书根本未引起李鸿章注意,孙中山的满腔热情落了个灰头土脸。回到檀香山后,孙中山就于当年组织了兴中会。1895年10月26日,在孙中山、杨衢云策划组织下,准备在广州发动起义,但消息泄露,起义流产。起义未成,孙中山反受到清廷的缉捕,只好东渡日本,再返回檀香山。后来孙中山还曾在伦敦被捕。

1905年7月30日,孙中山返回日本东京,倡导筹备成立中国同盟会。8月20日,兴中会和华兴会在东京赤坂区桧町三番地黑龙会本部内田良平宅中,两会合并,中国革命同盟会成立,后为避免日本政府反对,去掉了“革命”二字,改为中国同盟会。同盟会确立了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

在武昌起义后的第三天,孙中山偶然从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消息,异常兴奋,曾周游西方各国,希望能获得支持,但西方对新生的革命党人十分陌生,对中国的革命也抱着中立的态度,实际上,西方各国还不太相信革命党人能成功,因为他们显得很弱小。

尽管没能得到西方国家的支持,但孙中山一回到国内立即被推举为临时大总统,在当时,也的确只有孙中山具有这样的政治资格。

1912年1月1日上午,孙中山在革命党人的簇拥下从上海火车站启程,前往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下午5时,专列抵达南京下关车站,晚上10时,孙中山在原两江总督府内宣誓就职,他说:“颠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简短的誓词宣告了中华民国的诞生。

为了获得西方列强的承认,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伍廷芳就发表《对外宣言书》——当时没有多少人知道,这篇宣言真正的起草人是端纳,就是孙中山宣誓就职的第二天,端纳接到孙中山电报,希望他能为临时政府起草一份宣言,于是他在上海革命党的一间寒冷的小屋内起草了这份重要文件。

端纳所起草的宣言实际上也是重申武昌起义时的照会:中华民国以前“满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各国人民之生命财产”,都一概加以承认,并“更深望吾国列入公法所承认国家之团体之内”。

但革命的成果很快为袁世凯所窃取,1912年3月10日,袁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这时,端纳也从上海来到了北京,担任了《先驱报》驻北京办事处的主管,同时也为上海《远东评论》月刊主笔,这段时间他就穿梭于上海和北京之间。在北京期间,他自然也和袁世凯政府的政要们来往密切。不过,他也在观察南方革命党的动向。在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南方革命党的领袖孙中山被袁世凯派去“筹划全国铁路全权、组织铁路总公司”,黄兴则和黎元洪、段祺瑞一起被授予上将军衔,不过是一个名誉罢了。这时,端纳就陪同孙中山,以便了解他有何打算,他发现孙中山有时候竟然很幼稚。当时,孙中山乘坐专列巡游全国,端纳也在随行之列,他曾对孙中山的铁路修建计划做过报道,但他也觉得孙中山的铁路计划过于天真,认为他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像是一个发了疯的人,他在报道中写道: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1915年1月下旬,正在上海忙于《远东评论》月刊刊印的端纳突然收到一条简短电报,上言:“即回,事关同盟国,情况严重”,这份电报发报人是北京政府财政总长周自齐。

原来,端纳曾经游说袁世凯政府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并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益,1915年1月18日这天,袁世凯政府又宣布了收回日本在山东的占有权,但当晚,从东京返回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就对袁世凯宣读了日本的强烈抗议,并递交一份包含有极为苛刻的文件,这就是“二十一条”。

端纳第二天晚上抵达北京,下了火车,他立即来到美国驻华使馆,见到了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芮恩施对他说:“最险恶的勒索开始了”,端纳说:“我并不感到意外。”

说道“二十一条”就不得不提到黑龙会,黑龙会是一个日本的秘密组织,拥有极强大的能量。1900年日本人内田良平发起组织了这个秘密组织,是以中国的黑龙江为名,显然从成立之初就包含着将满蒙纳入日本统治的含义。黑龙会实际上不仅仅是一个民间秘密组织,而是一个有着深刻政治背景的组织,甚至可以说是日本政坛的核心,对日本的政治、军事及政治决策有着非常深厚的影响。黑龙会自成立之后就针对中国展开了一系列情报侦察、绘制地图、勘察矿源、吸纳亲日分子、渗透中国政权等,在中日历史上很多事件的背后都有黑龙会的影子。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内田良平就起草了一份名为《对华问题解决意见书》,这份意见书也被称为《黑龙会备忘录》,然后呈递给当时的日本首相大隈重信。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中国历史性衰落的时刻,且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应该立即胁迫中国接受秘密条约,使其成为日本的被保护国;对中国内政应该是打击袁世凯,支持中国内乱及反袁力量,支持袁世凯以外的复辟势力,让中国保持与日本政体一致,为今后中日合并创造条件。内田良平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是一个良好的机会,欧洲国家已经打成一团,无暇东顾,因此日本可以趁机全面控制中国,等欧洲战争停止日本已经完全掌握中国,既成事实,欧洲列强也无可奈何了。

内田良平也提出了具体计划,这就是“朝鲜道路”一,首先占据南满和东蒙,然后向此处大量移民,为日本永久占有东北打下基础;二,在中国腹地修建铁路网,以便控制中国的交通命脉和开发矿藏;三,要尽力取得中国的政治、军事、警政、财政的监护权,也就是取得对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控制权。日本政府提出的“二十一条”实际上就是内田良平所提“朝鲜道路”的正式版。

当袁世凯接到日本所提“二十一条”后,表面上未有任何表示,只是回答说此应由外交部主办,会通过外交总长与日本公使交涉。等日本公使一走,袁世凯明白此事事关重大,立即召集紧急会议。袁世凯很清楚,日本这是在执行趁火打劫政策,即日本早已对中国进行了全面研究,当欧洲战争爆发后,欧洲国家无力干涉远东,日本也就有了全面吞并中国的可能,因此,日本在此时提出“二十一条”,那么形势已经很明朗:如中国拒绝“二十一条”,那么就意味着中日全面战争,日本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而北洋军队虽然可以轻松击败南方革命党,但却无力对抗日军。袁世凯当然也明白,“二十一条”是为吞并中国而来的,如签署,那么必将成为中国最大的卖国贼,必将遭国人痛恨。

日本当然也清楚袁世凯的难处,因此,在日本公使在递交“二十一条”的时候就说明,必须从速商定,且不得条约内容不得外泄。从速商定,是不想给袁世凯商讨对策的时间;不得外泄,是明白此事一旦外泄,那么必将激起中国民众的愤怒,那时袁世凯就更无法签署了。

在紧急会议上,袁世凯和其幕僚们仔细研究了“二十一条”,袁世凯都做了批示:

第一号关于旅大南满铁路展限问题,袁世凯批示道:“此本于前清中俄协定东三省会议时,已允继续俄国未满之年限,由日本展续满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将来若能收回,对于年限没有多大关系,此条不必争论”;

对第二号至第四号,袁世凯批示道:“对承认德国利益问题,应双方合议,何能由日本议定,由我承认,这是将来之事,不必先行商议,可从缓议”;

对合办矿业,批示为:“可答应一二处,须照矿业条例办理,愈少愈好,可留与国人自办”;

对建造铁路,批示为:“须与他国借款造路相同,铁路行政权,须又中国人自行管理,日本可允与以管理借款之会计审核权,惟须斟酌慎重”对开辟商埠,批示为:“须用自开办法,并应限制,免日本人充斥而来,反客为主”;

对汉冶萍铁矿,批示为:“这是商办公司,政府不能代谋”;

对福建的让与问题,批示为:“荒唐!领土怎能让与第三国?”

对内地杂居问题,批示为:“治外法权未收回之前,不能允以杂居”;

对第五号条款,批示为:“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并又用红笔密圈写道:“日本自己亦觉不妥,故注希望条件”,不理可也。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

尽管时间短暂,但袁世凯仍尽量想办法摸清日本底牌,他派有贺长雄返回日本,询问日本政坛元老松方正义和山县有朋,并支付重金聘请日本间谍,调查日本相关情况。袁世凯很了解日本人,毕竟他曾在朝鲜与日本人角逐过,因此,他明白谈判的第一较量就是时间,日本越是要减少袁世凯的回旋时间,袁世凯就必须要尽量拖延。在组阁上显得很无能的陆征祥此时却表现出很强的外交能力,当日本提出要每天开议时,他和颜悦色地说,他事务繁忙,每天开议根本不可能,只能每周开议一次,最后的结果是每周开议三次;在每次谈判时,陆征祥也必然要寒暄、献茶,礼节周到繁复,说话慢条斯理;谈判时也用尽各种办法,既不一口回绝,也不满口承诺,只是尽量敷衍,他与袁世凯配合的很好,为袁世凯争取每一分钟的时间。

袁世凯的努力也终于没有白费,他得到了一条重要的消息,即“二十一条”并没有经过御前会议的通过,而是大隈重信内阁采纳了黑龙会内田良平的建议采取的秘密行动——这条消息非常关键,因为没有经过御前会议就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是不可能的。袁世凯摸清了这张底牌也就心中有数了。

尽管中日双方实力对比悬殊,但就政治手腕而言,在老谋深算的袁世凯面前,大隈重信就显得有些稚嫩了。袁世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此“二十一条”“泄露”给新闻界——当然,他不能像下达命令一样把这份绝密文件送给记者,总统府内自然也有日本人的耳目,他必须要让记者自己得到这份文件,而且,他知道谁是最合适的人选,也知道他会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这份文件。

这个人就是他的顾问之一端纳,这是一个中国最高层的政治间谍,他最忠实的主人是英国和美国,他会为此经常更换主顾,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英美利益服务。

端纳已经在行动。

端纳当时与财政总长周自齐私交甚好,他既了解内幕也愿意透露此事,因此端纳第一个找到了周自齐。自然,周自齐不敢和盘托出,于是端纳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说:“我写出我认为日本可能提出的所有要求。你用铅笔划掉错的,保留对的;如有漏掉之处,也请你暗示一下。我再拿这张纸到其他政府官员那里去,同样搞它一遍。我迟早会得到‘二十一条’的正确文本,而人们却永远不知道我的消息是从哪里弄来的。”周自齐听了不禁赞叹端纳的高明,于是两人开始了猜谜游戏。端纳在本子上不断地写着各种句子,中心词是满洲、蒙古、山东、聘请日本顾问、帝制改革、铁路、矿山、贷款、各种金额等等,周自齐则在端纳的句子上勾勾画画,直到最后八九不离十才结束这场游戏。

随后,端纳又找了一些人,继续这种猜谜,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猜出来的“二十一条”,端纳于是立即致电《泰晤士报》和《纽约时报》,随即又赶往美国使馆,找到芮恩施,将他得到的“二十一条”交给他,让其转交美国政府。

但不久端纳得到《泰晤士报》主编的电报:“请告消息来源,我才发表你的报道。日本驻英使馆已予以否认”。看来,他拼凑出来的“二十一条”与真实的“二十一条”存在很大的差距,那么也只能想办法搞到真正的文件了。他知道谁那儿有谈判的副本,就是莫理循那里。

莫理循似乎早已知道端纳会来找他,几句寒暄之后,他就手压在办公桌的一摞文件上,然后告诉端纳,他需要出去一下。端纳待莫理循离开办公室后立即在办公桌上翻找,将其中三份文件塞进包中。等莫理循返回后,两人心照不宣地继续谈了几句,端纳就告辞而去。

2月12日,《泰晤士报》发表了题为“二十一条要求纲要”的报道,报道说:“日本向中国要索的种种利权还未经官方公布,但据报它们包括以下各项……”,然后详细列出了日本所提各项要求。《泰晤士报》另外解释说:“据我们了解,日本对中国提出的要求,已经在上个月内通知英国外交部,而且法国、俄国和美国的政府也都已知道。日本政府的意愿是要把日本同中国的关系置于明确规定的基础之上。日本之所以这样做,看来首先是由于中国政府在战争开始时在德国的影响下所采取的态度。在得到关于日本要求的详细而确实的说明之前,必须暂不对要求的范围和性质作出判断。”实际上,日本送给英法俄等国的文件中只有十一条,而且也是经过删减的。

另外,端纳也通过美联社记者纪乐士将“二十一条”刊登在《纽约时报》上,但没有署名。

但《泰晤士报》刊登完整“二十一条”之后英美各国最初却反应冷淡,因为各国政府还不太相信《泰晤士报道》是真实的,这与日本送给各国的照会差距过大。就连《泰晤士报》自己也感到有些唐突,于是,2月13日,《泰晤士报》再次发表题为《日本对中国的要求》社论,社论说:“要紧的是应当注意传到我们这里的详细情节并非来自官方,而是完全从北京发出的。中国人讲出来的消息常是靠不住的。目前,更有特殊理由必须极其谨慎对待这些消息,不管是从什么渠道传到欧洲的。”“即使就我们昨天发表的北京版的要求内容而论,这些要求从原则上看不像是苛刻的,或者不讲道理的……它们看来既没有以任何方式危害中国的完整,也不违背迄今为止一直为其他国家接受的机会均等”和“门户开放”的原则。

后来经莫理循向英国媒体警告和证实,英国媒体又经过美联社、英美外交官的了解和确认,终于英美两国媒体和政府都已经清楚,端纳所发出的“二十一条”是真实的,结果可想而知,当“二十一条”见诸报纸之后首先就是国人群情激奋,而这仅是袁世凯要的第一个效果,第二个效果就是英美等国的反应,当日,“二十一条”很快成为西方各报的头条新闻,紧接着就是美国国务卿发给中日两国的照会,声明美国认为中日两国如按照“二十一条”缔约,那么美国将不会承认,因为这有违门户开放政策。

“二十一条”共分为五大项,二十一条款,完整内容如下:

第一号,关于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共四款:

1.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

2.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3.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4.中国政府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

1.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2.日本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营造商工业应用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和所有权。

3.日本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各项生意。

4.中国政府允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臣民。

5.中国政府如准许他国在南满洲及东部蒙古建造铁路或以该地区课税作抵押他国借款时,应先经日本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6.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

7.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

1.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2.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

1.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共七款:

2.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该条袁世凯未直接同意,由段祺瑞执政时通过)。

3.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4.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5.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之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各铁路之建筑权,许与日本国。

6.福建省内筹办铁路、开矿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时,先向日本协商。

7.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这里说这是袁世凯授意泄露出去的是有根据的,当时,莫理循作为总统顾问,如没有袁世凯的授意他是不大可能将此重要的文件透露给端纳的;另外,在端纳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莫理循在给袁世凯秘书蔡廷干的信中就有这样两句话:

“昨晚端纳向《泰晤士报》拍发了318个字的电讯,这是他从来没有发出过的最长的电文。他强调指出一个事实,即中国当局至今仍然拒不把日本的要求作任何透露。但是,他向《泰晤士报》担保,他所提供的事实是可靠的”;

“类似的消息也送给了上海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和美国的联合通讯社。西方各国政府对于日本所提要求的性质和程度已经有了清楚的了解”。

面对已经泄密的谈判,日本显得很被动,中国国内和英美等国的反应都会加强中国在谈判中的筹码,这样,日本不给袁世凯应对的时间这种策略已经失效,秘密达成谈判,企图瞒天过海这个策略也落空了,袁世凯又通过拖延谈判的战术使得日本已经大大降低了期望。谈判已经整整拖延了四个月,日本在谈判桌上“损失”的越来越多,然而,尽管大隈重信内阁没有经过御前会议,但向中国增兵,使事态严重、甚至引发战端还是能做到的,且一旦中日爆发全面战争,日本天皇还是有可能支持内阁的,对日本而言,政治上最大的坏处也不过就是内阁总辞职,换一届内阁罢了,而战端一开,战争则可以继续。于是,面对久拖不决的谈判,实力占据绝对优势的日本最后也只能通过战争威胁来逼迫中国签署协议了。于是,日本向东北、山东、福建等地频频增兵,不断向北洋政府施压,最后,在5月7日,向北洋政府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在48小时内对一至四号及福建问题给予日本满意的答复,否则就将开战。

袁世凯明白,这条战争底线是不能碰得,否则中国危亡。他只好召集政府要员开会,他说:“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目前“只能暂时取辱,不然将重蹈甲午之覆辙。权衡利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后,大家务必以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着卧薪尝胆的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不然,十年之后,非但不能与日本一较高下,亡国之危险将更甚今日!”

1915年5月9日,外交总长陆征祥、外交次长曹汝霖及其他中方代表将最后修订本递交给日本公使日置益,曹汝霖后来回忆说:“当时,我心感凄凉,有一种亲递降表的感觉”。

一向狂傲的袁世凯当然也不愿就这样签署城下之盟,尽管条约是签署了,但在条约实施的时候他却有的是办法让条约变得面目全非。

实际上,条约最后签署时的“二十一条”已经与日本最初所提的“二十一条”相差很大,如日本被迫取消了第五号;第四号中的“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也被删除,改为由中国自行声明;第三号中的两条删除一条;第一、二号中的条文也基本都作了限制,或者留待日后磋商,对日本移民也作了限制。

在具体实施上,袁世凯通过暗中授意也让日本举步维艰,如允许日本在南满、东蒙地区移民、杂居及商租权、聘请日本顾问等问题上,袁世凯就说:“购地租地,我叫他一寸地都买不到手;杂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属地,就遇到生命危险;至于警察顾问用日本人,我用虽用他,每月给他几个钱罢了,至于顾不顾,问不问,权却在我。其他各条,我都有破坏之法。”

袁世凯并非仅仅是说一说,而是真正下达了密令,他下令制定了惩治国贼的条例,然后交给东北地方当局。此后,他又派段芝贵几次去东北,此后,土匪出身的张作霖成为二十七师师长,而以师长级别又几次受到袁世凯的亲自接见和密谈,显然,袁世凯是把张作霖当作在东北的抵抗力量。

尽管袁世凯想尽办法破坏已经签署的“二十一条”,但毕竟是签署了,中国为此再次付出沉重的代价,袁世凯在条约签署的第二天说:“创巨痛深,引为惭憾,己则不竞,何尤于人。我之积弱召侮,事非旦夕,亦由予德薄能鲜,有以致之”。但日本也未能达到当初控制中国的战略目的,反倒使得日本在国际上和中国国内受到诸多制约,也正是这种并不如意的胜利使得大隈重信内阁倒台,继任首相说:“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却无实在利益。”张学良也说:“当年袁世凯应许‘二十一条’时,我是学生,一腔热血,誓死反对;及至二十年后我执政,还不如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