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一、为了使本公司的广告宣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广告宣传工作由广告宣传部长主管。
三、广告宣传业务工作内容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起草广告宣传方案;
2.制作各种广告张贴宣传画;
3.与广告公司进行交涉、联系广告制作业务;
4.广告效果的测定与检验;
5.市场调查;
6.向公司内部征集广告创意,并对各种创意进行评价和选择;
7.各种用于有奖销售、展示会、庆典的纪念品、赠品和礼品的设计、制作、选择与购买;
8.对销售部门的业务工作提供帮助,协助销售部门开展推销工作。
四、广告宣传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广告的实施分为两种:
1.定期广告,每年一次;
2.临时广告,根据突发事件而定。
五、原则上采用下列广告媒体。另外,在征得总裁认可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媒体。
A类:信封、明信片等邮寄广告;
B类:挂历、毛巾、火柴盒、扇子:
C类:电线杆、邮筒、交通广告、广告牌、霓虹灯;
D类:宣传传单、张贴画、报纸、杂志;
E类:收音机、电视机等电波广告。
六、广告宣传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预算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在特殊情况下广告宣传费的超支必须事先经董事会决议。
为了控制预算,必须事先对广告宣传的各项可能的开支(包括媒体的选择、宣传对象选择、宣传频率确定)精打细算。
七、市场调查每年2次;调查结果或所获情报资料送交销售部门参考;同时作为广告宣传部制定新广告宣传计划的依据。
八、广告效果主要反映在销售收入上。但销售收入的增减不一定与广告宣传直接相关。因此,对广告效果的测定,除了“销售收入”指标外,还必须进行多方面测评。
九、努力与外部广告业者搞好关系,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外部广告业者主要是:
1.印刷业者;
2.广告代理商;
3.纸张和其他材料供应者;
4.纪念品、赠品和奖品生产者;
5.各种展示会、展销会组织者;
6.其他关系者。
十、广告宣传部每位成员应努力收集各种广告创意和构思,促进本公司广告宣传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