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积一生心血、花十年时间写下《红楼梦》。一部《红楼梦》,写了金陵十二钗尚嫌不足,又要写金陵十二副钗。一大群女子,携带着她们各自的命运向我们涌来。而200多年前,她们都在曹雪芹的眼前、笔下、睡梦中。作者化身为贾宝玉,与她们同呼吸共命运。亲历并见证豪门大族之败、封建大厦之倾。鲁迅讲得真好:“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荣华富贵一场梦。美好女性一场梦。一位清代作家写小说,名和利都谈不上。“小说者流,盖出于街谈巷议……”曹雪芹这三代豪门子弟,忍饥受寒还遭人白眼,“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每天在破窗下写呀,写呀,他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曹雪芹写作的地点,是北京的西山。书中展开的场景,是北京与南京(金陵)的混合物。曹雪芹一头扑进太虚幻境,过上了好日子,谁也不能把他拉回头。“举家食粥酒常赊”,家人跟着他受苦,他好像全无知觉。
曹雪芹初名曹霑,字梦阮,后自号雪芹。雪芹二字,源自苏轼咏黄州东坡的诗句。梦阮是梦见阮籍的意思。阮籍是晋代“竹林七贤”中的二号人物,仅次于嵇康。阮籍有两个特点:狂放傲世;向往女性。他对权贵用白眼,对美好女性则用青眼。这人挺好玩儿。玩的背后是风骨。曹雪芹追慕苏轼、阮籍,其生存向度是清晰的。苏轼一遇苦难便超然,“文化本能”深入骨髓;贬黄州像个隐喻:从三州太守的荣耀一下子跌入乌台黑狱,受尽凌辱恫吓,出狱后拖着老婆孩子到黄州开荒种地,却进入艺术的“井喷期”,苏东坡横空出世,佳作如潮俨然天赐。曹雪芹对这隐喻、这文化符号了如指掌,家道中落之后,他自号雪芹、芹溪、芹圃,寓意深焉。苏轼对他身边的几位女性又那么和风细雨,包括对乳娘任采莲。曹雪芹心向往之,不是偶然的。苏轼又是文化的全能,生活的大师,对年轻的曹雪芹有精神的指引。再看曹雪芹之“梦阮”:阮籍傲视权贵,动不动就翻白眼,长啸而去。他不屑做权倾天下的司马昭的儿女亲家,大醉60天,疯癫可爱。这股疯癫劲儿,贾宝玉的身上不是常见么?阮籍追美女,亦是桩桩件件事迹昭彰,比如:不相识的美女死了,他竟然连滚带爬奔悼红颜,当众抚棺大哭一场。这情痴,又酷似写“芙蓉女儿诔”和痛哭林妹妹的贾宝玉。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康熙年间的一位诗人兼出版家,编印过《全唐诗》,是纳兰性德的朋友,而纳兰词偏重儿女情。曹寅还擅长书法,懂建筑园林,爱看野史小说,喜欢戏曲,与《长生殿》的作者洪升交厚。他曾不顾官员身份上台演戏,与卑贱的优伶们配合默契。作为一名“准八旗子弟”,曹寅亦熟悉声色犬马、各类市井习俗。这家学,这传统,在他的儿子曹身上得以延续,到他的孙子曹雪芹,发扬光大。曹雪芹的一生,通过《红楼梦》,向我们显现了两个努力的方向:精英文化与世俗生活。将二者融为一体,多少文化英雄耗尽心血,终归于一声叹息。但苏东坡做到了,曹雪芹也做到了。
“举家食粥酒常赊”,“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两句诗分别是敦诚、脂砚斋写的。敦诚、敦敏兄弟俩,是曹雪芹落难后居北京西山小村时的好朋友。脂砚斋,则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这是一个美丽的名字,是伟人身边的奇花异草。曹雪芹在小说中曾提到苏东坡的侍妾朝云。朝云在患难中显示了她的忠诚,而脂砚斋更胜一筹,将她丰富的情感、惊人的才华注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顾名思义,以脂粉作砚台,又取“肤如凝脂”的隐喻。脂粉香与书香、墨香混为异香。曹雪芹为千红一哭,呕心沥血,油尽灯枯。脂砚斋为曹雪芹泪洒相思地……
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红楼梦》写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将其余三个都捎进去了。书中人物,以宝玉为核心层层扩展,扩至三个,三十个,三百个……据学者考证,涌至雪芹笔端的,共448人。真是一场大梦,难怪一做十年。
曹公十年梦,迷倒亿万人。
《红楼梦》很可能是一本写不完的书。再给曹公十年,他还会写下去,改下去。画家、音乐家亦有类似情形,作者近乎本能地抵抗作品的完成。写完最后一个字,然后罢笔了事,对曹雪芹显然是很要命的。画上句号,意味着大梦结束,重现的时光又溜走。他刻画了那么多人物,精心营造了大观园、荣宁二府,他可万万舍不得自己把自己从乐园中赶出来。曹雪芹埋头写这巨著,最初是几万字的中篇《情僧录》或《风月宝鉴》,然后是《石头记》,最后是程甲本《红楼梦》。版本多,抄本多,续作十几种。从脂砚斋评语的线索看,曹雪芹确实写到了八十回以后,写到了黛玉死,是否写完则属未知数。他丢失的原稿有多少,仍属未知。
始于二十多岁的《情僧录》或《风月宝鉴》,充满了富贵气象,女人们占主角。有出息的男人都在外面为乌纱帽而奋斗,曹雪芹却在园子里赢得了女性视角,看透了男人的扭曲变形。看透是说:作家深入了女性世界,于是看透了与清爽女性相对立的、污浊的男性世界。中国历史,中国文化,这可是不折不扣的破天荒头一回!一部《红楼梦》,首要价值在此。其次才是家族兴衰的巨幅画卷。再次,方为社会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各类专史:礼俗史、馔肴史、建筑史、园林史、服饰史、中药史、游戏史、奴婢史、优伶史、诉讼史、交通史、占卜史、殡葬史……?
所有这些具有时代特征的专史,抵得过几千年华夏女儿的辛酸史吗?
如果曹雪芹一直待在女儿堆中做他的“混世魔王”,那么,他也看不清女儿世界,不会为这个由他发现的清爽世界振臂欢呼。他的生存有悖论,有剧烈的矛盾冲突。当性别意识浮出水面,他一定是很不痛快,面临着性别分裂的难以名状的痛苦。而父权的压力、“仕途经济”的催逼,使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对男人厌透了,并把这种厌烦上升到价值判断的层面。“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曹雪芹终其一生,最想说的就是这句话!有此一句还不够,作家又生发说:“凡山川日月之精华,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一锤定音了。这一锤敲出来的,却是黄钟大吕。
《红楼梦》写人性,这一目了然。《红楼梦》是在人性深处绽放的汉语之花,和李清照异曲同工:李清照是女性发现了女性,曹雪芹则是男性发现了女性。二者俱为“新大陆”式的发现。《石头记》在清朝中叶的问世,有石破天惊之效。不为几个奇女子,多半没有《红楼梦》。这座巍峨堂皇的艺术宫殿,芳菲园姹紫嫣红是基础。写女儿世界的清爽,反衬须眉男子的污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