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流浪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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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走过从前

五十九岁生日,妻送我的礼物是一双鞋。“李歪氏”(Levis)出品,土黄色,标着Boardwalk,意指穿着在海滨一带木板地上行走时用。我虽鲜去海滨踽行,但每日上班或去公园溜达,穿了也是好的。“李歪氏”是美国专事供应少年男女穿着的行号,这一下我也竟成了“老少年”了。

自从五十岁以来,在穿着上有三事大异既往。一是不喜系领带,非于必要盛大场合我绝不戴它。西服(男士的)最令人不悦者就属该物,仿佛在颈项上系扣了一条绳子,那不是把人变成了牲畜或受擒的江洋大盗宵小惯窃么?二是喜欢穿松肥的裤子。腰围虽不能算是雄伟,但很难受拘束之苦了。年轻时惯穿裤腿窄挺的款式,臀部丰润的人更爱把该部位着意勾勒出来。现在这些都平化了。我想起幼时见大人们穿中式长裤,七尺八肥,松松垮垮的,不用皮带,只把裤腰那么一夹折,想起来都觉得快爽。第三事便是足下。越来越不爱穿硬邦邦的皮鞋,喜欢穿便鞋,而最好是又能派上正式用场。妻送我的这双“李歪氏”的鞋便是好例子。帮面完全正派,完全可以配合浅色西服(打上领带也绝对可以),妙的是鞋底是胶的,但并不是黑胶底,一看便知是有头脑的人士挖空心思的产物。鞋底颜色一如皮底,连厚度都近似。最妙的是鞋根仿佛被斩去最后的一方,像是穿着已有一段时日了。不仅此也,鞋底有各式弧线,图案各区不同,于是鞋底前后内侧部分用料不一。因着力不一,而硬度遂也有异。总之,穿着起来,套句俗话,真是“如踩棉花”,舒服透顶。

据母亲口述,小时我最初穿的是皮鞋。那时是中国早先西化的时代。受教育的青年男士,都留分头,戴一副圆眼镜,穿西装,打领带,脚再蹬上一双黑色“尖头鳗”(Gentleman)的皮鞋,就是五四前后的知识青年榜样了。父亲也是“五四”青年,那时他正是北大学生。我看过他少时的照片,完全是“五四”装扮。可是他的“尖头鳗”黑皮鞋,在我记忆中第一次映入眼帘,目睹此物时是它们静悄悄地歇息在箱底的硬纸匣中。纸匣上有“卡尔登”三个大黑字,说明是从上海去的。父亲当年美少年的模样,已在抗战的炮火烟硝中化作灰尘了。不但他不再穿着那样的“尖头鳗”皮鞋,我有记忆以来看见的他穿在脚上的都是布鞋。布鞋是抗战期间大人小孩常穿着的鞋。也许不如皮鞋的亮丽,但舒适是后者绝对弗如的。那时家中什物中有“鞋掸子”一种,挂在房门旁的墙上或置于壁橱间,出门或回家时都用来在布鞋上掸弹一阵。

布鞋虽属舒适轻软,但遇上淫雨时便受窘了。在黔省那时的雨鞋有两种,大人穿用体面一点的,是所谓胶套鞋。黑色胶制,套在皮鞋上防水。孩童穿的则是粗皮制的钉子鞋(因为鞋底铆上了许多粗大的钉子而得名),外面涂刷了桐(子)油,为了防水,故又名“桐油鞋”。桐油鞋穿久以后,其硬似铁,我们都嫌弃不用。但光脚总不成的,于是穿“草鞋”。草鞋是用干稻草编制的,一般粗人、苗族男女、军人、壮汉都人足一双。初穿时,由于细皮嫩肉,脚面凡与草鞋有摩擦处都有破损,久了也就成了习惯了。

到了抗战后期,由于搬到陪都重庆,开始穿上了球鞋。牌子是“回力”,黑白间色,长短腰均有。这是我这一生中的第一次“足上进步”。那时穿在脚上,真的美不胜收。抗战胜利以后返回南京,又从南京去台,都是我的“球鞋时期”,从未与皮鞋结缘。

与皮鞋结缘已是我初入大学那年了(一九五三年)。到台北入学,父母省吃俭用,除了缴付我的学杂用费及食宿和有限零用外,母亲特地将一笔款项交给我,是几张卷在一起很久很结实的钞票,嘱我到台北必得买一双“像样”的皮鞋。到了台北,注册之后,便乘公共汽车到衡阳路的大业皮鞋店买了一双黄色胶底的皮鞋。

这以后,我基本上穿的都是皮鞋了。换穿了皮鞋之后,对于此物并不重视,也绝对不会去艳羡别人脚下的风光。有趣的事是,我倒颇为注意当时台湾人士脚上的穿着。当时,台湾一般人最常穿的鞋是木屐。大街小巷,城市乡下,呱呱唧唧之声盈耳。地痞流氓爱穿一种鞋底上钉了两条高高木条的木屐,屐上有分岭带,把大脚趾与其余四趾分开踏用。穿着的人,分明把人的气焰抬高了,真是所谓“趾高气扬”。还有商界的一些大亨小开,喜欢穿全皮制的拖鞋,在家穿穿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很爱踏了在市面上风光,予人轻佻之感。在家,一般人都穿草制拖鞋,是大甲草制,舒适淳朴。在乡下,农夫常穿的一种鞋是厚帆布制,高装、长腰,鞋面及底部分是胶制。最奇怪的,是跟流氓地痞的那种高底木屐一样,趾前部分竟把大脚趾与其余四脚趾分隔。穿上之后,看起来竟类牛蹄马蹄了,于是我私下称之为“蹄花鞋”。

妇女们一向是赶时髦的,皮鞋更是曲意逢迎,朝夕不同。那时(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酒家女、美军顾问团的华籍女性年轻职工,或一些赶时髦的女性,爱穿两种皮鞋。一种是布面或皮面,鞋底用丰厚的软木制的鞋,跟又粗又高,穿起来有一种盛气凌人之感。其鞋底又粗又高又厚,就仿佛非洲人的厚嘴唇一样,前后壅塞厚实扣合在一起,极是壮观。另外一种是被称之为“酒杯跟”的皮鞋。后跟不似三寸高跟如一截葱白那样醒目,而是矮化成中国古典式的小酒杯形状大小。有一次我陪家父到台北温州街台大教授台静农世伯的歇脚盦去,坐息不久,父亲见窗外有一足穿酒杯跟皮鞋女客至,就说:“有酒客来了。”静农世伯起身窥视,便去玄关迎客。俟客人去后,他折返客室对父亲说:“什么酒客?你不要把我的歇脚盦说成酒廊。这里白日可不卖酒饮酒的。如果来的是一位小脚太太,那你看了岂不是嚷着要吃粽子了?”言罢二老相视哈哈大笑,他们的幽默爽言今日思之仍旧莞尔。

我今世一直想穿,却一直没有机会一试的鞋,是常看到的军用长筒马靴。对我来说,那是极为威风帅气的。在电影上,常见某副官穿了跺皮鞋跟的神采。但是,待我栖迟域外,可以买到并穿着的时候,可惜已经时不我予了。即使没大没小穿上了,无有马裤,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