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流浪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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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乡关

朋友送给我一册余秋雨先生的散文集《秋雨散文》。正好值我放假在家,于是随手翻读,遂成了我的消暑妙品。册中一篇名为《乡关何处》,那“乡关”二字,仿佛云层乍破的阳光,照射得我不能张视。“乡关”一语,但为羁旅在外的人所专有。地域性之外,文化属性的拽牵,越远越有魅力。就像日食,戴了太阳眼镜看太阳,甘冒着双目受损伤的危险,仍是禁不住要一睹为快。乡愁便如欲瞠目对日的强烈欲望,在所不计,望不见也绝不罢休。这比戴了深黑的墨镜还更直截。欲念恰似阳光,两相引吸,遂发生了无比强大的力量。乡,其实便似太阳一样,距离地球长达亿万光年,在流浪人的心目中,有时即使咫尺天涯也觉迢迢无尽了。《长恨歌》中有“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句,最能表达此种无奈却又不甘的煎熬。

我的乡情,植根于幼年的歌曲中。说起来这是很不仁道的一项告示。试想,愚且又天真的孩童,哪知哪懂什么乡情!幼小的年纪便已负上如此沉重长远的情感包袱,当然是十分的哀痛了。如果说一个人的出生地是“乡”的话,我却对乡陌生不堪、一无印象。至于离乡之恨,也无由道及。我是不足四岁便离开故乡北平而随家流浪天涯远走他乡的。小时唱“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坦白地说,竟无一丝一分感情。对于没有印象的故乡激荡生情,那该是天大的虚伪矫情!因此,基本上我只能算是一个“失乡”的人。有乡,但无印象。乡就在“七七”抗战战火起后失去了。抗战胜利了都无由返乡,继续流浪而去了台湾;离开台湾也仍不是还乡,而是去乡更远。一九八一年自栖迟的美国回故乡,连故乡的名字都由“北平”易为“北京”了。而我也已经四十九岁了。将近半个世纪方自海外赋归,其实也只是暂访吧。我实际上已然归化了美国国籍,拿着美利坚合众国的身份护照回中国,说是“还乡”,也是相当有嘲讽意味的鼻酸事。好说歹说,我算是以鲁迅命名的“假洋鬼子”身份名号回乡探访的。“归乡”而曰“探访”,这也是很可笑可哀的形容,但对我确乎如此。对于“一无所知”——没有一丁点的经验实感——的故乡,似乎也只有这样了。比方说,那年我到北京,住在西城的“友谊宾馆”,向乡亲服务人员打探故里,竟问:“请问白米斜街在哪儿?”(我未用“哪里”已经自觉乡音浓重了)这不是所谓“打探”又算什么?回乡的人而竟不知故里,那也叫回乡吗?

可是,我毕竟是真的回乡了。

有乡可回,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幸运。在台湾,跟我一样的离乡失乡的人,多的是只知道故乡不过是当年身份证上的籍地或地图上的一个虚名。那些人,有许多也并未承认落籍台湾,那他们的乡究在何处呢?回答这个问题,余秋雨先生说得好。他描述写出“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唐朝诗人崔颢,在黄昏登上黃鹤楼时,孤零零一人,突然产生了强烈的被遗弃感。“被谁遗弃?不是被什么人,而是被时间和空间。”这真是高绝具有震撼性的回答。

近乡情怯,俗语早就说过了。余先生说:“诸般人生况味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的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的相辅相成。这一况味,跨国界而越古今,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讴不尽。”我与余秋雨先生从不相识,但是他超远的意识竟与我这种栖迟域外、离乡迢迢的人的心意贯串起来。余先生真是为许许多多流浪他乡从未归去的游子道出了他们心底的隐情啊!

在一般的意义上,家就是一种生活。在深一层的哲学意义,家代表一种思念。只有远行者,才会兴起对家的殷切强烈的思念,基于此,对“家”的广义来说,也只有远行的人才具有。中国历史上有无数的大变动,每一次的变动都会影响不计其数的人徙迁流亡,不是义无反顾,便是无可奈何,终而走进无言的史诗。我在寄寓江海三十余年之后,对于“家”与“乡”的意念,已经逐渐自地域性而上升到哲学性的思维了。俗话说“处处无家处处家”最能邀得我的激赏。我在五十自寿诗上有两句这样写:“大千处处可为家,随缘何须著袈裟。”也就是“四海为家”的写照,而不拘泥于狭隘的宗属意味。至于“乡”,我非常同意最近看到的余英时先生的解释。他说:“‘至人’的‘故乡’是‘无何有之乡’,然而又是最真实的‘故乡’。”所谓“至人”,也即是我们俗说的“得道之人”。道者,达生也。有了达生的胸襟理念,不滞不矫、宽宽容容、坦坦荡荡,也就可以上接云汉,缥缈于仙乡了。

中文“乡关”一语的“关”字,用得极是。关乃狭隘难通,把“己”与“乡”两相隔开。必然是“己”的哲学思维,也即是离乡之人的思情,与地域上的“乡”忽然贯通流畅时,乡情方会涓涓而出。因此,尽管身在关山万里之外,我已没有那种哽哽咽咽回肠荡气的莫须有情感了。

我读罢余秋雨先生长达四十八页的篇文之后,只有他说的一句话我不同意。他说:“摆脱故乡的第一步是摆脱方言。”首先,“摆脱”就是由于被动而未能突破囿限才作出的努力。这就不是达到“至人”境界的行为。我们都实有故乡,即使不能终老于斯,但长存心中,又何必刻意摆脱?这太不潇洒自如了。再者,忘记方言,我认为这是一件愚行。不要刻意遗忘,因为母语是返乡沟通时极其重要的一环。一九八一年我首度还乡北京,同团八人中只有我独操京腔,于是引来接待人的奉承:“您的北京话可真够味儿,错不了。”我一听大乐,乐的是我完完全全被乡人纳接了。连唐朝诗人贺知章在他的归乡诗中也说:“乡音无改鬓毛衰。”也就是因此,一群小孩子才“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不晓乡音,那贺知章的感慨肯定便又少了一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