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学生品读“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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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乔彦杰一妾破家 妻妾合谋酿悲剧怨其可恨叹其悲

《乔彦杰一妾破家》选自冯梦龙“三言”之一的《警世通言》第三十三卷。在本卷中,冯梦龙继续着对人情世态的描绘,将笔触伸向了市井寻常人家家庭里的悲欢离合,将一个家庭悲剧写得一波三折,起伏错落。本卷讲述的是:商人乔彦杰外出经商时买回了一个小妾周氏,当乔彦杰再一次出远门做生意时,小妾周氏与雇工董小二通奸。乔妻高氏在得知董小二与周氏通奸,董小二还将自己的女儿玉秀奸污后,为了维护门风与女儿的清白,遂起杀人灭口之意。在中秋节晚上,高氏斥骂、威逼周氏,最终妻妾两人合谋杀死董小二,并抛尸河底。后来尸体浮出,一个泼皮王酒酒向官府告发,乔家家室都被官府抓起来,最后全部惨死狱中。乔彦杰归家后得知这一悲剧,也投河自尽。至此乔家家破人亡。

故事中男性角色的性格都比较单一,乔彦杰、董小二就主要表现为贪淫好色,而王酒酒则是诈人钱财的泼皮无赖性格。相较之下,文中女性角色的形象显得更丰满一些,下面主要分析乔妻高氏和乔妾周氏的形象。

首先,这两个女性呈现出来的形象是可鄙、可恨的。

乔妻高氏在得知董小二与周氏通奸,还将自己的女儿奸骗之后,她其实可以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措施来惩戒董小二,但她却独独挑了杀人灭口的歹毒之法,而且还怒斥周氏、逼迫周氏与她一道进行这项害人的勾当,甚至在杀人的事被知晓后,还抵死不承认,对王酒酒进行辱骂,最后东窗事发,惨死狱中。而周氏也有三宗罪:其一,她在丈夫外出之际,竟与家里的雇工通奸。这种将礼义廉耻抛诸脑后,只顾满足自己私欲的行为实在令人不耻;也正因为要满足自己的私欲,周氏将董小二一并带回了本家,间接造成了高氏的女儿玉秀被董小二奸骗的悲剧,而且还出于不让自己奸情暴露的私心,向高氏隐瞒此事。她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董小二罪恶的帮凶,这是其二。还有一罪就是与高氏合谋杀害董小二。姑且不论周氏与董小二通奸在道德上的是非,单看她前面与董小二百般缱绻,万般温存,似是情意甚笃,就难以想象她后来竟能下手把情人董小二给杀害,其行为前后反差之强烈实在令人咋舌,其心计之深、心肠之歹毒不禁叫人脊背发凉。可以说,高氏和周氏为了各自的利益,一道犯下杀人的罪行,其行为是可恨、可鄙的,最后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也算是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然而深究下去会发现,她们二人虽然是可恨之人,但却也有可怜之处。她们犯下的那些罪行也并不全是她们的过错。这两人既是杀人凶手,但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又是牺牲品。她们的人生也是一幕幕悲剧。

首先是作为商人妇的悲哀。商人妇,是诗词中抒写不尽的重要意象。“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卖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中的叹息,“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里的哀怨,“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朝人”的怨悔……自古,诗词中就留下了许多商人妇的嗟叹和怨怼之情。从高氏看来,丈夫乔彦杰一年有半年的时间不在家,她的日子过得苦闷而寂寞;而当后来周氏被卖与乔彦杰为妾后,自然也难逃商人妇的不幸命运,过起了终日倚门而望,等待丈夫归来的漫长的煎熬日子。

除了商人妇的苦闷,更为深重的是在封建制度统治下的传统女性的永恒悲哀。传统道德规定女子必须要“三从四德”,因此高氏不得不忍受丈夫纳妾这种千古不平之事,任她有百转千回的愁肠,纵使她有万般的不愿意,封建礼教将她钉在原地,封住她想申诉的口,叫她无法言说。高氏一心一意围绕着“封建道德”来转,最终犯下杀人罪行,其初衷也是为了维护门风的清正和自己女儿的清白,这些封建伦理在她身上是根深蒂固的。而周氏呢?她的身份是一名小妾。小妾在当时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一方面要恪守女子的“三从四德”,听从丈夫的话,另一方面还要听从正房夫人的支配,不能违抗正夫人的意愿。比如一开始,周氏就被原夫正妻巡检老夫人以一千贯文财礼的价钱转手卖给乔彦杰做妾,就像一件商品的交易一样,周氏丝毫没有一点自由的权利;到后来乔彦杰的正妻高氏要她搬回本家,她也只能乖乖遵从;高氏大声斥骂她,威逼她一同杀董小二灭口,她也不得不照办。这其中不能说没有一点身不由己之意。

本篇的篇名为“乔彦杰一妾破家”,指乔彦杰因纳了一名小妾而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且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也都各有诗一首,指向非常明确,旨在劝诫世人不要贪淫好色,这其中都隐含了红颜祸水之意。但女人真的是祸水吗?就高氏和周氏两个女性形象而言,她们固然有可恨、可鄙之处,但同时也有在男权社会中身不由己、无可奈何的可怜之处,从她们二人身上可以管窥封建时代女性的悲剧命运。因此,相较于用道德的杀威棒将女子都一棒打死,武断地贴上“红颜祸水”的标签,或许更应该做的是为她们掬上几滴同情之泪吧。

(施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