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竞争力(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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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对事不对人

企业经营者以及管理人员之所以会经常对逻辑思维感到十分棘手,与人们的心智模式有关联。逻辑思维的基础,正如前文所说的,是在于大量的事实积累,但是大多数人都是不忠于事实的。比如企业在讨论业绩不佳时会针对产品不好还是销售不好等问题来讨论,而这时,一般企业的销售部门会说产品的问题,而生产部门的人员也会说是销售无方。其实,假如对于销售部门的人来说,一句“产品有问题”就可以达到捍卫自己的目的,那么将一切的责任归罪于外,就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因此,在销售部门工作的人就会开始讨厌生产部门的人,而生产部门也同样的,想法、方法与销售部门的如出一辙。

但真正的逻辑思维是什么呢?是忠于事实。企业以良好的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的大前提就是忠于事实,假如事情调查的结果是销售部门的大部门销售人员的业绩都还是相当不错的,那就说明并非产品的问题,这时,如果销售部门经理仍然固执认为是产品的原因,就很可能造成不太和谐的气氛,而且企业自身也就很难根据事实来进行正确的分析,从而导出正确的答案。如果企业当中都是这样的工作人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因为结果一定是声大者胜出,换句话说,假如企业的经营者是销售出身的,销售部门的意见就会比较容易得到重视;而假如企业的经营者是生产部门出身的,生产部门的意见就会比较容易得到重视,这样,企业内部一定会互相埋怨,企业最终一定无法生存。

因此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做到对事不对人,那么这样,就不会在乎自己的立场,事实出现以后,忠于事实本身,站在企业本身的立场之上,坦然地接受事实,洞悉事实的本质来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为了找到真正正确的解决办法,毫无偏见的立场是前提。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也要注意,不管自己的情绪是什么样的,对于已经呈现的事实,一定要虚心接受。

但企业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却是,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偏见,比如有的人只不过是代理总裁,而发言时就与从前判若两人,所在的部门也同样会影响到发言的立场,这时其实就是犯了不面对事实的错误。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要弄清事实,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思考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才是应该做的。企业的经营者以及高层的管理者就算是站在相反的立场,如果没有认识到事实,也应该被企业的其他人员所说服。无论多么讨厌自己的对手,企业的各部门管理人员还是要尊重事实,这才是企业解决问题的根本。

企业中如果企业经营者总是想要逃避事实,应当从一开始,就说明自己无法胜任企业经营的职务自行辞职,换句话说,这样的企业经营者必须自行放弃参与谈判。企业经营者还要注意,不要让自己的企业成为同一类人的集团,虽然这样在企业的工作当中,比较容易沟通,意见比较容易一致,没有对立意见,但这样就会失去企业自己解决自身问题的机会。比如在企业的销售专业领域和生产专业领域为实例,销售部门是一个同类人的集团,因此以产品不佳为理由,将业绩不佳归罪于生产部门,而生产部门也以自身没有问题,以销售不利来攻击销售部门,那么这样一来,都因为与对方不能达成一致而没有改善的意愿,最终企业的问题就得不到解决。

企业经营者在意见不一致时,就要遵照事实来设法达到统一的意见,只有在平时进行这样训练的企业,才能在关键时刻平稳度过,保持发展。对于企业当中具有同一类人的情况,当然存在好处,但是当企业在困境的时候,或者遇到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就会变成企业的弱点了。因为同类人更加容易形成鲜明的立场或派系,遇到问题时,就会考虑能不能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面临问题时,这些人既无法坦然面对现实,更加没有勇气来接受所面临的挑战,因此这种企业很难在困难时渡过难关。通常成功的企业都会让企业的员工敢于接受挑战,让全体员工都有“今天我们是第一,明天或许就完蛋”的危机意识,利润越高的企业,其危机意识越强,相反,一般倒闭的企业通常都是没有危机意识的企业。

企业要具有竞争力,不但不能让自己被“同化”,还要注意在企业内部高挂挑战的目标,也就是企业要拥有自我否定的勇气,借着自我否定,追求更好的发挥变革的力量。企业要是做不到自我否定,那么其企业经营者和高层管理者一般都会沉浸在自我陶醉、自我美化的世界里,即便今时不同往日,过去的经验在今天已经不能发挥效用了,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也不会有勇气承认,就会错过发展时机,导致企业无法变革。世界当中优秀的企业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吸收异己的、新型的特质进入企业自身,并让这些特质推动自己企业的发展。

企业里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在出现问题时,是由各部门的经理下达指标,如“告诉销售部门的人,现在企业发展有问题,并且是他们的问题,让他们分析总结!”于是这个指示就被传达到企业的一般职员,然后基层的工作人员就会相互转告,底层的员工再将这个指示传给自己部门的管理人员,指示传达的过程拐了一个大弯,这样造成企业的部门经理并没有直接通话,就没有将问题直接面对面解释清楚,有的时候甚至会造成误会。这样的沟通方式,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即使干部们每天开会,情况也不会好转。更可怕的是,这种传达方式在进行到一半时,也就是指示还在半路时,就被截住了,“我们部门经理不必知道这样的小事”,从而延误了问题的改善,最终使企业遭受损失。因此,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一定要注意对事不对人,有了问题直接找相关负责人落到实处,及时处理以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