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代科技创新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
20世纪是现代大工业蓬勃发展、技术迅速进步,科技创新高潮迭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时代,科技进步成为时代的鲜明亮点。20世纪末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在美国出现了一场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标志的新高技术革命。迄至今日,这一科技创新浪潮仍然方兴未艾。本文主要研究20世纪末期的高科技领域的科技创新,后者我们称之为当代科技创新,这是正在走向知识经济新时代的新情况和新事物。就一般意义来说,科技创新是指人在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深化基础上实现的生产技术革新,它发生于劳动过程中,是人类劳动的特征。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科技创新活动,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初始时期就已经出现。如像火的发明、弓矢的制作,旧石器、新石器、以及青铜器、铁器的出现;中国古代时期罗盘、印刷术、火药的三大发明等等,均属于科技创新活动,却是原始的、古代的或农业经济时代的低层次的科技创新。17世纪以来,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自然科学的出现,18世纪末迄至19世纪以瓦特蒸汽机为起始的多种多样机器的发明,以及火车、轮船、电灯等新发明和创新,则是近代工业经济初期的科技创新的体现。
20世纪内燃机的出现,福特T型汽车和机器创造业中的精密机床,大型的机械加工设备、大功率发电机、大型运输机等新产品、新技术的出现,体现了现代工业经济时代的科技创新。而在20世纪末新一轮的技术创新,表现为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核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宇航技术等高科技的进步与创新,这是人类历史上的前所未有的高层次的科技创新。我们把这种高科技的创新活动,称之为当代科技创新。当代科技创新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成果。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具有下列四个特征:
1.高创造性的劳动
科技创新可以分为一般创新、重大创新、飞跃式创新三种形式。产品品质的改进,工具和生产方法一般的进步,这些是发生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一般的科技创新,它是科技进步中量的变化。技术上的重大变革,如蒸汽动力机、电动机、内燃机等一系列发明,体现了动力技术上的重大创新,它是科技进步中的质变。实现这种质变,要经历数十年、上百年的时间间隔。核动力技术,使人类能有效利用最强大的核能来发电,它使人类获得了永不枯竭的能源,是动力技术进步中意义最为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创新,是动力技术进步中的重大质变和革命,这种技术创新可以称之为飞跃式创新。20世纪末信息网络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纳米技术、航天技术等高科技的出现,均是体现了科技进步的重大质变和革命,是飞跃式的创新,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的科技创新的最高层次。可见,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特征在于:(1)它带来高科技领域的意义重大的飞跃式创新。
(2)它带来多个科技领域的飞跃式的创新。
(3)它把飞跃式的创新和重大创新、一般创新相结合。如像个人计算机由086到奔腾第四代处理器的每一梯级,都是重大的技术创新,而正在进行的分子计算机的研发,将成为又一次飞跃式的技术创新。以上三点,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的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这种全面的科技创新,就是立足于高创造性的科技劳动之上。
2.高知识积累劳动
科技创新劳动可分为经验积累型和知识积累型。农业经济时代能工巧匠的技术创新,如像工具的改进、生产技术上日常的革新可以是凭借劳动经验的总结而作出,这就是所谓“熟能生巧”。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体系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是以自然科学理论和应用技术知识的进步为基础,是科技人员研发劳动的成果,科学知识的积累和创新成为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也使现代技术创新也由此成为真正的“科学技术创新”。当代高科技中,理论的新突破和科学新原理、新学说的推出,成为创新技术的知识基础表现得更为明显。信息技术是以物理学的光子、电子理论的新进步和单晶硅制作技术知识的进步为基础。人类遗传基因组排序技术是在20世纪基因理论和生物工程以及计算机的知识积累和进步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各门类的高科技的创新都是立足于20世纪量子论、相对论、信息论等现代自然科学理论和20世纪工业应用技术知识的积累的基础之上,从而当代科技创新表现出鲜明的高知识积累型的特色。如果说20世纪末20年的科技创新大潮表现出科技创新者群体前所未有的智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那么当代科技劳动的高创新能力的最深厚的源泉的则是人类高度积累的科学知识和知识的力量。
3.高度专门化的劳动
工业经济时代的创新劳动不是普通劳动力所能实现,特别是当代技术创新是以现代科学和技术知识为基础,意义重大的高科技成果,更需要解决和突破理论上和技术上的重大难关。因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要以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受过专门化教育和训练、既拥有高知识和科学实验能力,甚至有必要的进行创新研究实践经验的熟练科技人才为主体,特别是要由有卓越创新能力的科技精英为主干。
4.社会结合的劳动
在信息经济时代的科学进步中,多学科的互相促进表现得越发鲜明,重大技术创新的出现,更是体现了多种技术的互相推动和交织。没有数学二进位制的发明,就不会有当代的计算机;而生物分子的研究,人体遗传基因的排序以及纳米技术都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可见,当代科技创新的社会性十分鲜明。由个别人,或小组作出的创新成果中,往往体现了其他单位、领域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因而,应该把现代信息社会的科技创新视为是直接以及间接参与的多个研究工作者“总劳动”的成果,而科技总体劳动者水平越高,相互协作越好,科技创新劳动生产力就越高。
5.市场性的创新劳动
我们要分析的是当代发达市场经济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科技创新劳动,而不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科技创新劳动。历史和当代世界经济及当代社会主义实践表明,蓬蓬勃勃、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活动,是在特定的经济过程中实现的,是一定的经济机制和经济体制的产物,而不是由于科学家的偏好和某些人的智慧。杨振宁博士2000年在香港作的一场学术报告中曾提到中国古代不曾有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发明。在笔者看来其原因不是由于中国人缺乏高度逻辑思维的能力,而在于古代中国的商品经济的不发达。20世纪的实践表明,当代科技创新的热潮未曾出现于社会主义计划体制国家,而是出现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这也表明对科技创新应该放在特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中来加以考察,而一个不间断的、持续不衰的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一个完善的、有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完善的科技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和交换的体制和机制。实践表明,充分依靠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和竞争机制,企业才有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和压力;另外,科技成果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经济机制和科技创新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和获得价值报偿的分配机制,使科技创新者有了物质的动力。综上所述,正在推进生产力飞跃性发展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推动和实现科技重大质的飞跃的劳动,是以拥有科学知识高积累和高创造性能力的科技人才来进行的生产劳动,是高度社会化的劳动,是由市场经济的机制来激活的科技劳动。
二、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高知识含量使用价值的功能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首先创造一个新技术,即以科学新发明为基础的新技术构思、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各种技术数据,以上内容表现在新技术设计书中,这一科技成果也可以称为“科技产品”,但它是虚拟的“产品”,还要在生产厂家手中,转化为现实的新物质生产手段和现实的消费品。上述新科技产品,如果是用于生产新生产资料的,例如生产高能量单晶硅的技术是科技产品Ⅰ;如果是用于生产新消费品的,例如生产家用计算机的新技术,是科技产品Ⅱ。当代高科技产品的特征是知识含量高,从而富有使用价值。即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或效用。使用价值是物拥有的能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用性。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生产手段的使用价值,首先表现在其生产产品的能力上。例如,蒸汽机拥有200马力的拉力,内燃机有1000马力的拉力,新型核动力机有100万马力的拉力,从这一视角,我们说,上述动力机在使用价值上有大小之别。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和设备,较之农业经济时代的手工工具和水碾、风车,已经使人类劳动生产力得到巨大的提高,但是由于传统工厂大工业的生产设备,毕竟在性质上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的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因而其生产能力也就有其限制。高科技的生产手段,是对自然物质属性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如核能发电不同于水力发电,在于它利用自然物质深层结构中核子撞击释放的能量,信息技术在于对单晶硅深层结构的记忆储存能力的开发和利用,网络技术在于对光子和光纤的数码信息传输功能的开发和利用,而卫星技术则是对于宇宙空间的物质结构和多种能力的开发和利用,纳米技术是对于自然物质分子和生物分子深层结构能力的开发和利用。可见,高科技的生产手段的使用价值的特点在于它通过对自然物质和自然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创造出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工具高千百倍的生产能力。传统的机器生产,是对自然物质和自然力的加工利用,高科技生产手段则是对自然物质的重新创造,后者意味着人类进入控制与利用自然世界的更高阶段,它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提高,这也是高科技生产手段使用价值大的所在。其次,生产手段的使用价值还表现在它耗用资源的多少、对环境生态、造成污染以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对劳动者危害的大小等等方面。而就这些性能来说,高科技生产手段具有减少自然资源损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增加使用安全性。基于以上两点,我们看到高科技生产手段具有劳动生产率高和使用成本低的特征,它是当代社会新型物质财富大规模生产的技术基础。
富有使用价值也是高科技消费品的特征。农业经济时代消费品的使用价值,多半是自然物的表层属性的简单的利用;工业经济时代的消费品的使用价值,则是自然物的表层属性的开发和利用;而高科技消费品的使用价值则是自然物的深层属性的开发和利用。它形成一种人工的全新的使用价值。作为消费品的家用计算机,具有数字计算、信息收集、传输、文字处理、学习、文娱的多种功能。家用计算机的从奔腾第四代处理器的升级换代中,它的运算速度越快,功能越多,体积越小,加之以应用软件的改进以及多媒体的开发,这意味着它的使用价值与效果越来越大。如果说,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人们生产和消费原生自然物质性的使用价值,如米饭、棉毛织品、传统建筑物,甚至汽车,那么知识经济时代的现代人则以生产和消费以自然物质性能深度开发和重造而形成的崭新消费品和崭新科技性使用价值为特征。例如,针对儿童、老人、运动员等不同的人的特殊需要的各种绿色食品,针对不同的人的生理与病理需要,富有疗效和少有副作用的以生物工程为基础的新药和基因医疗技术。此外,还有电子玩具、信息居室、信息家用设备,这一切高科技消费品的生产意味着当代崭新使用价值的创造,以服务于现代人新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可见,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生产出崭新的科技产品——高科技性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这种高科技产品是高科技时代国民财富的主要内容。这种现代新型的财富较之传统的物质财富,拥有能满足现代文明生产和现代人的文明消费的使用价值。再加之以高科技的强大生产能力,使这种新型财富有了大规模生产的和造福于广大居民的可能性,特别是在解除了所有制制度桎梏的社会主义社会,高科技的强大生产能力,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它的富国裕民的功能,而大力发展高科技将成为中国在21世纪争取国民财富高速增长和国家实力增强的最有效的杠杆。
三、创造高价值的功能
市场经济中由市场主体来生产的科技产品表现为商品,它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还有价值。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另一重要特点在于它拥有形成高价值的功能。Pentium机比486卖得更贵——我们暂时排除因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多种条件变化而出现的降价现象,如果就Pentium计算机的机体、屏幕、液晶、键盘、鼠标等物质部件来看,它所值无几。Pentium核心部件的芯片价格高昂,而单晶硅的成本却极其低下。分析这一现象,首先不应认为家用计算机是由于其效用大从而提高了价值,也不应该将奔腾第四代处理器高价格视为是市场机制中的价格超过价值。其实质,应该基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首先肯定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创造了更大的价值。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家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1)马克思把商品价值归结为生产中“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即“对象化”的或“物化的劳动”;
(2)把形成价值的劳动归结为社会平均必要劳动,即“在现有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3)马克思使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范畴,来分析多种多样的劳动力——如纺织工人,或是工程师、机械师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不同的功能。他把简单劳动规定为“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
(重点为引者所加)他认为复杂劳动是“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
(4)马克思把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视为是由商品生产到流通的“社会过程决定的”,而不是由人们的主观评价和好恶来决定的。马克思阐明了普通工人和有专长的工人,一般工人和工程师、机械师等等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不是一样的,明确指出了工程师这一类“高级的工人”,在生产中形成的价值是“多倍的”。可见,马克思阐述了有差别的具体劳动,即不同职能的劳动者,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创造不相等的价值的全面的劳动价值理论。这一理论是我们分析当代世界的新情况下商品价值形成的科学方法论。如果说马克思是使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两个基本范畴来分析一百多年前的工业资本主义——马克思称之为发达的资本主义,以别于18世纪的初始的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和各类劳动者所具有的不同的价值形成能力。那么,20世纪以来的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业物质生产技术越加复杂,科技人员的作用越加重要;现代发达市场经济竞争的剧增,经济运行变数更多使企业管理职能越加重要,科技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在中间阶层中的比重更加提高。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商品价值形成中,不仅复杂劳动所起的作用更大,而且呈现出一种最复杂的劳动成为倍加的一般复杂劳动的价值形成机制。特别是在20世纪末以来经济高科技化时代,一方面传统经济中多层次的劳动力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在新经济中,科技精英(以及管理精英)成为科技和经济活动的弄潮儿。针对当代劳动的差别化和多层次化进一步发展的新情况,笔者认为确立简单劳动、复杂劳动、高度复杂劳动这三个范围将有益于对当代价值形成的经济机制的阐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能力来自这种科技劳动力再生产和使用的下述特点:
1.学习费用高。劳动能力的形成需要有一定的学习和受教育的费用,劳动过程中提供复杂劳动的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价值较高,它也表现为较高级劳动,也就在同样长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具有当代科技创新能力的劳动力的形成,需要:(1)有科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积累;
(2)有运用信息手段与操纵复杂的技术手段的能力;
(3)有参与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较丰富经验,从而,需要有较高的学习和受教育的费用;
(4)卓越的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还需要有发达的教育体系和适应尖子成长的社会、文化氛围,即它还与各种间接的社会支出和家庭支出有关;
(5)由于当代科技创新的高度社会性,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包含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可见,这样一种特殊的价值较高的劳动力,在同样劳动时间内自然会物化为较多的价值。
2.强度大。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一种激烈进行方式,如加快劳动节奏、加大负重,它通常使用于体力劳动中,意味着单位时间内更大量的劳动耗费。从历史上看,靠增大劳动强度来增产,是由于生产的物质手段的落后,也是对抗性经济形态生产的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科技创新劳动往往具有强度大的特点。这不仅是由于竞争经济中对科技开发的时间要求急迫,而且难度大的科技创新需要,“专心致志”,“冥思苦想”,“反复验证”是创新思维的特征。创新思维需要有持续性,一旦进入“创新状态”就有如已发动的马达,它不能经常停下来,又再次发动;特别是“创新的火花”爆发的时间、场所具有不确定性,往往不产生于“上班”时间,因而研究工作往往日以继夜,不眠不休,梦寐以求,突破正规劳动日的界限,成为创新劳动的常规。这种情况意味着创新者在某一阶段内要持续在大脑计算机中进行极大量的思维演算,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而且,日以继夜的长劳动日的情况也意味着人的智力体力的过度耗费,“殚精竭虑”的劳动有如提前折旧,会损害身心健康。这种过度的强劳动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费用,例如多一些的医疗、保健费用以及休闲费用等等,这也决定了科技创新劳动力本身拥有更高价值。以上两点表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就是科技创新者的机体具有的特别复杂的劳动力的耗费,主要是一种高密度的“创新脑力耗费”,包括劳动能力形成过程中的高劳动耗费和即期的更大的劳动耗费。如果以一个劳动日计,这种创新脑力的耗费,具有简单劳动力耗费的“许多倍”的性质,而且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从而,是一种高度复杂的劳动。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就因为它体现上述高密度劳动耗费,从而较一般白领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劳动是高度复杂的劳动,并不是对科技工作者劳动进行有主观偏好的评价,也并非是为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而给他们戴上“创造高价值”的桂冠,在这里我们只不过是阐述了现代市场经济中现实的科技产品的价值形成机制和分配机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把价值作为商品价值,后者是体现商品经济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范畴,而不是一个自然生产范畴。
而经济生产中投入劳动和形成价值的过程,并不是像浇灌和凝固为水泥板的物质生产过程一样;商品中体现的复杂劳动的换算为多少简单劳动,也不是由仪器来测定和计量,如像人们用仪器来测定水泥板的水泥分子含量和性质那样。这里的劳动换算,是一个商品经济的复杂的交换和生产的过程,是各种有差别的、具体劳动“平均化”为无差别的社会必要劳动的过程,是在各种商品的价值形成和各种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和各类劳动者报酬形成中实现的。马克思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重点为引者所加)科技人员的或由于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也不是自封的或由于对智力的偏爱,而在于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着的这样的劳动多倍换算的经济机制。在当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例如在硅谷“新经济”中的劳动力流动机制、灵活工资制度以及科技人员股票期权制等等,这一复杂的经济机制实现了高度复杂劳动的换算,使科技创新者获得了高报酬。可见,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能力从而较高劳动报偿是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是劳动力——包括科技劳动力——商品化、市场化的机制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当然,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由于科技复杂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中一部分还转化为企业利润而归资产者占有,科技劳动力报酬的价值规律并不改变资本占有的性质。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组织于公有制经济中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较高报酬,既是体现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的要求,又是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要求。总之,高度复杂劳动作用日益增大和高度复杂劳动拥有高价值创造能力,是当前科技进步和劳动方式现代化,以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和新特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面对着这一新情况,而对科技复杂劳动的创造价值的功能加以科学的、更有说服力的阐明,不仅仅更加使人们明晰贡献大的科技人员的取得较高收入的合理性,而且也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的认识。
四、使科技创新者“酬应其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表现为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在扣除上交国家作为各种社会基金,包括储备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物质和文化,科技发展基金,生态环境建设基金,国防基金,以及企业积累后的剩余部分,即归自己占有部分,在劳动者之间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更具体地说,是适应劳动创造价值的大小进行分配,从而创造价值大的劳动报酬更多些,创造价值少的劳动报酬要少些,这种分配性质和机制,我们称之为(报)酬(适)应其(价)值。实行按劳分配对于科技创新者来说,就应该适应于它的投入劳动形成的更高价值,而付予更多报酬,做到“酬应其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在大多数场合是通过市场主体的企业收入和劳动报酬机制来实现的。由于市场机制下企业的收入变动不定和收入分配方式多种多样,在高科技企业中不仅给职工以工资、奖金、福利,甚至还要给科技人员与经营管理者以资产(股权),因而现实的收入分配十分复杂。为了简化理论分析,我们假定了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工资模式,即科技人员受聘于公有制(或以公有制为主)的科技型企业,他为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科学实验、新产品设计、制作技术图纸、制定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管理。在上述情况下,科技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体现在企业生产出的高科技产品的价值中,是产品价值中减去不变资本转移的价值后的余额。企业从新创造价值中,根据科技人员创新劳动的性质,特别是它对企业效益的贡献,予以包括工资、奖金、股权以及其他福利在内的劳动报酬。后者是科技创新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扣除上交各种社会公共基金以及企业留利后的余额。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企业因科技创新而会在一定时期从垄断价格中享有超额利润,科技人员除了从新创价值获得报酬而外,也会分取一部分超额利润,这二者构成科技工作者劳动收入范畴的内容。
基于上述假定,不论科技尖子得到多么高的报酬,由于这一报酬是他从事的复杂劳动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创新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这一收入表现为劳动或工资收入。如果科技人员是为私人企业主雇佣,创造的价值中一部分转化为资本收入,因而科技人员仍然未得到充分的劳动报酬在价值的生产和分配关系上,科技人员和一般蓝领工人没有差别。但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不存在对抗性的剩余价值占有关系,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在扣除国家占有的各类公共基金以及企业留利后,作为劳动报酬基金,在工作者之间进行按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市场经济体制下,给创造了较高价值的科技创新人员以较高的报酬,如像对突出的创新人才以高工资、高奖金,或其他福利是完全合理的。政府给杰出科学家以大奖,完全不奇。如果说传统的平均主义分配,使科技人员的劳动未得到应有的充分报酬,那么大胆地给创新者以物质鼓励,正是承认了复杂劳动在创造财富和价值中的功能,贯彻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也适应了价值规律的要求。因此,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高科技经济发展中,我们应该面对新时期收入分配新情况、新趋势,要适应和承认分配中的客观经济规律。在观念上要将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者收入的提高和转型期制度缺损下的“暴富”区别开来。市场经济中会出现科技产品价格高于或低于价值的变动,科技人员的劳动报酬也是如此,它会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动而变动。高科技经济是技术不断创新的经济,高科技生产的特征是快速推出具有某种垄断性的新产品以获取垄断利润。而知识密集性产品又具有在批量生产下物质成本较低、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例如软件光盘)、垄断利润巨大这一特征,企业在购买科技成果,或聘用科技人员时就有可能付较高的价格。另一方面,高科技投资风险大,科技产品周期短,市场竞争激烈,一项新技术不可能长期有竞争力,在企业绩效下滑时,科技人员的收入也会随之减少。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科技产品的价格与价值的偏离以及科技人员的劳动报酬变动中的出现酬不应值的情况也是会出现的。
1.科技新产品供求均衡下的收入分配模式我们首先设想一个科技新产品供求均衡的条件下的工资分配模式。由于科技人员和各种创新技术供应是充裕的,市场上对科技产品的供求是均衡的,不存在产品稀缺和供应不足,科技产品按相应于其内在价值的价格出售,而科技工作者则得到与其新创价值中归自己部分相当的工资收入,价值剩余部分则归国家和企业占有,这就是科技劳动者“酬应其值”和充分的按劳分配的模式。如果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企业体制,建立起科技产品商品化和顺利地转化为生产力的经济机制,又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市场性的工资制度,以及形成了一个能保证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教育制度,就有可能在一般的科技产品和科技人才的领域中保持供应和需求的大体均衡,从而实现科技人员的“酬应其值”,做到充分的按劳分配。当然,上述条件很难具备,而上述分配模式只能是一个理论模式。
2.科技新产品供不应求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模式由于科技进步本身是不均衡的;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创新尖子的育成需要长时间,从而其供给也是不均衡的;同时高科技经济再生产进程也同样具有市场经济固有的周期性,存在快速发展与减速甚至衰退的交替。以上情况决定了产品价格在经济快速增长期会因需求旺盛而售价高昂,科技人员的报酬也由此提高。特别是高科技创新能力是一项稀缺性的资源,在一个教育发达、科技人力资本较为丰富的国家,企业用较高的报酬可以延揽到优秀的人才,但是像比尔·盖茨,以及格罗夫、虞有澄等科技精英的供给却不可能任意增加。在信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信息、网络新产品在其开发投产的初始阶段,价格往往高于或是大大地高于内在价值、个人计算机及微软视窗每一度创新的售价均大大高于其价值,有如珍贵的宝石的价格高于内在价值一样。在按照工作者的绩效而付酬的市场性机制下,企业获得的额外利润的一部分有可能转化为科技创新者的附加收入。上述分析也适用于名演员、名歌星、名球星等等的报酬。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来实现的,正常的市场机制也会使劳动者收入出现为高于劳动所值或低于劳动所值的偏离。如人们可以看到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效益但尚未能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者收入畸低;不趋时的古典音乐演唱者和作曲家、严肃的文艺家与“走红”的“名家”在收入上差距巨大。特别是在高科技经济的发展中,在出现新技术、新成果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者因附加收入高,从而上述的偏离幅度还会大一些。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科技创新劳动实现的附加收入应有正确的认识。(1)尽管创新者得到一笔超过“创新劳动所值”——新价值中扣除科技劳动力生产费用和上交社会公共基金部分以及企业留利的余额——以上的附加收入,但是科技新产品中有创新者高度复杂劳动的结晶。后者是产品交换价格和附加收入的基础。也就是说,附加收入有其内在价值本源,而不是来自“买空”、“卖空”。
(2)科技新产品垄断价格的性质,是由于创新劳动能力的稀缺,这种稀缺科技创新能力毕竟是依靠后天长期的艰苦的学习劳动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其中也与个人天赋有关,但天赋也主要是个人后天努力所发掘,这是一种劳动育成的稀有人才资源。它不同于纯自然原生的垄断:如像特殊质量的泉水、矿资源、植物资源和政府性的垄断。因而创新劳动在得到较高报酬时,它也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它和人为的垄断以及欺行霸市、操纵市价、假冒欺诈等破坏市场准则行为而获得的“暴利”有本质的不同。
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大力贯彻科技兴国方略,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科技人员的收入有较大提高。当前改革深化和高科技经济发展中出现一些科技人员“富起来”的可喜现象,它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积极成果,有利于调动高难度的科技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智力精英的培育和形成。但是还应该看到,创新劳动报酬偏低在我国当前学校、科研院、所及国有企业中还普遍存在。由于我国科技体制和收入分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科技产品商品化、市场化水平还低,技术市场和科技劳动力市场发育还十分幼弱,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是科技成果充分作价和科技创新者报酬不应其值问题。当然,转型期制度缺陷导致的过高收入问题也是存在的,如歌星的“走穴”,个别球星的高酬或被炒热的文艺术创作的高拍卖价,但这些毕竟是个别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科技体制尚未理顺,知识产品产权模糊,不少科技型企业所有制性质尚未界定,企业中积累的许多发明创造成果的归属远未弄清。上述情况普遍存在于中关村的民营企业中,或是在一些改制后的科研院所中。因而,当前更主要的是应该着力于提高科技创新者的收入和解决好科技成果创造者产权主体地位不落实和主体难以从科技成果交易中“换取所值”的问题。另外,对于当前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产生的个别人员的过高收入,政府还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并通过税收手段——如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来加以调节,使其保持在合理范围内,而不能采用科技产品国家定价和僵硬的工资制度等计划经济的方法来加以管死。
五、股票期权制与创新者收入性质
在当代新经济中科技创新者的因占有股票期权而致富的现象十分注目。我国新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也允许股份制企业科技人员持有购股期权。如何看待科技创新者占有股票期权而获得的收入的性质?它是资本收入还是劳动收入?对上述问题进行一些理论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股票期权是指购买者有在一定有效期内,按契约规定的价格买进股票的权利。给予稀缺的科技创新人才以股票期权,是当代高科技经济创业中十分流行的方式,高级科技人员(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公司创业成功、股票上市后,因持有较低价格购股权而能从股票市值上涨后获得可观的资产收入。由于高科技投资风险大,创业艰难,股票期权获得的高收入,对投资者来说能对投资失败的损失起弥补功能,它有利于风险资本的成长和鼓励技术投资;对企业来说,它有利于延揽、争夺稀缺的高级人力资源和稳住人才,并以通过期权拥有的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相捆绑的机制,有效地促进技术创新成功和企业创业成功。因而,股票期权制是适应于市场经济中高科技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为了加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科技经济的发展,也有必要实行股票期权制。
购股期权持有者获得的收入是股票,即金融资产的价格上升后获得的收益,从而是一项资本(证券)收入。但是对科技创新者来说,股权的占有不是由于他在企业中投入了创始货币资本,而是因为他投入了科技创新劳动,后者创造了科技新产品的新价值。可见,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是股票上市后分得的红利的源泉,也是作为虚拟资本价值的股票市值增值的现实基础。高科技经济中,如果科技创新和企业创业未能成功,企业谈不上股票上市,科技人员持有的股票期权也一钱不值。可见创新者持有的期权,是作为创新劳动的“价格”,或创新劳动者的“工资”,由企业赋与它的。人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创新者也有为了防止创业风险损失而自愿放弃占有股票期权而选择高工资。因而,科技人员持有股票期权,实际上是它的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形式。严格地说,占有股票期权获得的收入,包括有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但也包括有股票在虚拟资本运行中出现的市值增值超过实际价值而获得的额外收入。按照马克思的资本市场理论,在信用制度发展和证券市场出现后,股份公司的资本,既表现为现实的物质资本,又表现为证券形式的资本。证券形式的资本在资本市场流通,人们称之为“炒股”中不断地发生价格上涨或下降,这种“市值”不断涨跌的价值凭证,即是虚拟资本。当代高科技经济的特征是往往出现虚拟资本的过度繁荣和股票市值更急剧的升降,不时出现的市值飚升或猛挫,甚至股市会发生崩盘。本文不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需要指出的是在虚拟资本运行机制下,创新劳动报酬在股票期权形式下,既可以表现为零收入,即企业创业失败时,科技人员劳而无酬,也可以表现为企业创业和上市成功,股票市值上扬时的收入高于劳动所值,特别是在股票市值飚升时持有人抛售股票赚大钱,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上述情况突出地表现在美国的新经济中。对这一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我们首先不必从某种道德原则上来加以谴责,而应该进行经济学的冷静分析。基于这一角度,我们就会看到利用股票(以及其他证券)市值变动的机制获取投机收入,是虚拟资本运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也是资本市场运行所必要的一种机制。我们在这里将研究限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科技人员的股票期权获得的收入这一范围内。首先,科技创新劳动者通过购买和转让公司股票,可以充分实现它在技术创新和企业创业中付出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一资产占有和交换过程实质上体现了按劳分配。其次,由于这一占有和分配过程,是发生于虚拟资本的运行机制即资本流通过程之中,是由于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即市值上涨中产生的收入,是价格再分配功能的结果,而不是价值的新创造。因此,科技创新者股票期权的报酬形式中,既有按劳动分配的因素,但也有来自金融资产要素分配的因素。因而,对科技劳动者来说,股票期权形式这是一种市场体制下的具有劳动收入和资产收入的二重性的分配方式,它也存在着二重性收入固有的矛盾,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主体收入性质由劳动收入向资本收入的转换和引起收入差别悬殊和分配不公。这种情况,在美国新经济中已经表现得十分鲜明,它暴露了新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但是也应该看到,发达的资本市场在支撑高科技经济发展中的不可缺少的作用。
一项极有开发前景的高科技的转化为现实生产,要经过中试、新技术和产品的成熟、大量投产取得盈利和上市。这一过程中存在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是风险大的投资,通常是20%取得高盈利、20%得到通常盈利、60%不能得到盈利。这样的高科技投资,一旦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完成,风险投资就要退出,由此完成风险资本的一度营运和进入另一度营运。而创业板市场及其运作正是风险资本的最为灵活的和不可缺少的退出机制。尽管创业板市场极其活跃的而盲目的运行具有难以驾驭的性质,会增大资本市场运行的不稳定,滋长经济泡沫,甚至有引起股市崩盘等等负效应,但是虚拟资本机制,毕竟使风险资本得以有效地介入企业的创业和充分发挥它对高科技经济的促进作用。而且,借助于虚拟资本运行中的证券市值增值机制,可以使科技创新这样的高度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有了一种实现的新方式。在股票市值尚未形成天价,从而期权持有者售股收入尚未形成暴利的场合,人们应将这一额外收入视为是以科技创新劳动为基础、由市场机制派生的收入,由此将它与一般炒股者单纯投机获取的收入相区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那些因股市飚升中富起来的幸运儿,只要他们是按照股市的行为规范,正常“炒股”而获得的财富,也不应当与那种由轮流做庄、操纵股市黑箱操作等等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谋取的非法收入混为一谈。但是对于这种股市市场机制性产生的不合理的收入,人们也无需将它说成是“劳动”收入。综上所述,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收入应该区别情况,具体地加以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人们需要对股票期权制度不断加以完善,以兴利除弊,有效地发挥这一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对科技创新劳动的鼓励作用;同时政府要采用完善的税收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防止新的收入分配失衡。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中,我们应该寻找和构建起一种能够最充分地调动科技创新劳动的经济、社会和道德机制,使我国的科技进步和创新获得强劲而持续的动力,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