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刘诗白文集(第十卷)
8012500000028

第28章 改变中国命运的伟大战略决策——论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

一、由计划向市场的体制转型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时期——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是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依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正确决策,通过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的逐步摸索和理论家的努力,特别是依靠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的睿智、政治魄力和正确的指引,中国走出一条成功的体制转型之路。30年来中国的改革始终把握住发展商品经济和引进市场机制这一大方向,通过大胆地试、勇敢地闯,冲破了传统的计划体制,目前业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体制创新不断增强了经济的活力,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带来了经济快速、持续地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苏联、东欧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都出现过转型期经济衰退和政治、社会危机,而中国的体制转型则带来生产力奇迹式大跃升。

30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20多倍,2007年达24.6万亿人民币,在世界排名跃居第4位。1978年迄至当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始期。实践表明,中国摸索出一条进行体制转型的正确道路,实现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空前艰巨和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任务。

二、传统计划体制的产生及其弊端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开展社会主义工业化时,针对苏联经济发展中的失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缺陷,党和政府提出过走中国工业化的发展道路的主张。但是由于缺乏经验,特别是由于长期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中国在实践中仍然是照搬苏式计划经济体制。其基本构架是:(1)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其实质是将几乎一切生产资料归国家占有和支配。

(2)全面的计划经济:将工业、商贸活动、甚至农产品生产和交换,统统纳入国家计划,其实质是在经济活动中摒弃和排斥市场力量,实行由国家行政指令安排的产品经济。

20世纪30年代在苏联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特殊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处在资本主义包围中的初生的苏维埃国家,为了应对即将来到的西方大国军事干预,而实行的一种“准动员经济”体制。从我国的计划经济实践中,人们可以看到:(1)作为计划体制的经济基础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强制消灭了现阶段社会主义固有的非公有经济成分,形成了公有化“超前”,从而取消了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互促互补。

(2)实行依靠行政权力驱动的严格的计划管理,使企业成为行政的附庸,压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全国范围内“一刀切”的个人收入分配,以其平均主义,打击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意。

(4)权力的高度集中,特别是集中于中央,压制了地方和基层的组织生产的积极性。由于上述缺陷,传统经济体制在表现出依靠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积极功能的同时,由于管得过多、统得过死,造成动力缺乏、活力丧失和经济活动的低效率。

(5)以行政权力作为主要杠杆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不仅带来官僚主义的管理失误和资源配置中的巨大浪费,而且成为“唯意志论”的瞎指挥的温床,造成依靠行政动员的“大干”、“大办”、“大炼”、“大跃进”和在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下的“大调整”即“大下马”,国民经济运行呈现出大扩张继之以大收缩的盲目性和周期性。

(6)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传统社会主义结构,缺乏自我调节、自我完善机制,由此使体制性矛盾不断积累,越来越尖锐。人们可以看到:

20世纪苏联三四十年代曾经在重工业建设上表现出“突发力”的新体制,在二战后逐渐走到了反面,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体制桎梏”使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经济减速,甚至停滞不前,群众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主义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因此发生减退的状况。令人遗憾的是在很长时间内,人们,特别是政治家对这种体制弊端缺乏认识,造成了改革滞后。此后在紧张的政治形势下又出现了改革的失误,苏东国家终于在经济衰退与社会动荡相交织下,走向了社会主义大挫败。

三、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误区

苏联计划体制的形成,除了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国内现实的政治条件外,也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有关。我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经济体制上照搬苏联经济模式,更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对人们的深刻影响有关。支撑苏式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命题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上述命题包含:(1)社会主义经济是单纯公有制经济;

(2)社会主义经济是全面计划的产品经济;

(3)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应实行生产关系不断先行变革。

(一)纯公有社会主义

传统理论把社会主义经济的内涵简单地归结为公有制,把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和中心环节归结为生产关系革命,即实行一切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不仅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建立全民所有制,而且要消灭一切个体小私有制,建立起集体所有(实为国有)制,而且还要推动“集体所有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构建起“一大二公”的纯粹的公有社会主义经济。我国在1953年以来过早地开展以消灭资本家私有制、农民个体所有制和手工业者个体所有制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基于这种纯公有社会主义理论。

(二)产品社会主义

传统经济理论的一项重大论题是: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属性。这一理论的主要论旨是:(1)商品经济每时每刻地产生资本主义;

(2)市场机制只是带来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和造成资源的浪费与周期性危机;

(3)摆脱了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能实现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上述理论归结到一点:商品、市场关系只能为资本主义服务而与社会主义不相兼容。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消灭商品经济和排除市场机制,代之以有计划的产品生产和产品调拨,即实行产品社会主义经济。商品经济和市场与社会主义不相兼容论,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一个长期的、占支配地位的思潮,也是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长时期流行的经济理论。高度集中的苏联计划体制模式就是立足于这一理论。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对苏联30年代以来经济学界中存在的这种“恐商”理论进行了批评,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要发展商品生产和利用价值规律,但是他仍持有下列观点:

(1)商品只是限定在个人消费品领域,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只是保存商品的“外壳”;

(2)价值规律只是对消费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

(3)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实行统负盈亏,企业的生产决定于国家计划,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没有调节的意义”,只是“影响生产”。斯大林虽然批评了苏联经济学界流行的“被改造”的价值规律的论点,但是他提出:价值规律只是对消费品价格决定与买卖发生“调节”作用,而对生产却不起“调节”作用,对生产资料的生产更不起“调节”作用。斯大林并没有突破“被改造”的价值规律的传统命题。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理论,并不要求将真正的商品关系、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经济之中,只是谋求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中有限地利用市场。斯大林并没有突破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不相兼容的传统观念,他仍然是坚持全面计划化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模式。

我国1958年人民公社化中,实行“吃饭不要钱”,生活需要“全包”,大办自给自足的共同体,关闭集市,甚至提倡实行不讲价还钱的农产品交售和“共产主义大集体”等等,人们把废止商品经济、实行产品生产与计划调拨进一步扩大到农村经济中。这种推行全面的调拨化的莽撞行为,就是立足于产品社会主义理论之上。

(三)“速成”的社会主义

传统理论把建设社会主义归结为离开生产力的不断的、先行的生产关系变革,提倡快速的公有化,即依靠政治动员,强制推进生产关系的“不断革命”,快速实现“一大二公”,在落后的物质技术基础上先行构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甚至实行共产主义制度,搞“速成的”即“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过快速的公有化和试图快速走向共产主义。苏联20世纪50年代末期赫鲁晓夫提出建设“土豆 牛肉”的共产主义,我国1953年过早实行和不断“提速”的“一化三改造”,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特别是60年代中的“文化大革命”都是这种“速成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表现。

我们要指出:主要表现在以上“三论”中的传统经济观念,一旦成为干部和广大群众头脑中的思维定势,就会使人们闭目塞听,看不见与找不出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矛盾的体制病因。例如,尽管企业丧失主动性、职工缺乏积极性、国民经济缺少活力、效率与经济效益低下等等问题已经十分突出,经济增长势头已放慢,但人们往往将其仅仅归结为经济管理的方式、方法的缺陷,往往诉诸于在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划分上进行一些小改小革,对原有体制进行小修小补,人们看不见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和计划体制的严重弊端。特别是长期宣传和深入人心的计划经济姓“社”,商品经济姓“资”的传统命题,成为了一种思想枷锁,束缚了群众的改革、创新意识,而在出现政治思想路线“左倾”和极左的情况下,一切关于实行市场性改革的思想都会被视为“异端”加以废弃。例如,我国1958年党的八大接受的陈云同志关于在一部分经济领域实行市场调节的主张就被束之高阁;而经济学家骆耕漠1958年提出的旨在加强企业自主权的“大全民”、“小全民”的论点;孙冶方有关利用价值规律、重视企业利润和加强企业自主性的论点,更被视为是修正主义而遭到严厉批判。可见,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通过思维惯性成为一种保守的精神力量,它排斥理论创新,自然也就排斥真正的、根本性的体制改革,造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普遍的改革滞后局面,而滞后的改革,由于各种矛盾的扭集,将越加难以启动和顺利推进。

四、正确认识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论述

上述有关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传统理论——纯公有社会主义论、产品社会主义论和速成社会主义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理论家往往习惯于引经据典,用老祖宗的一些论述,作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依据。但是理论家的这种苦心的寻经释典,在一些场合只不过是从教条主义出发的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的误解,在更多场合则是将当代政治权威的个人独断强加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一)单一公有制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物质前提社会主义经济立足于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无疑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都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实行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使用“社会所有”,“社会占有”一词。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了历史上的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论述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物质生产力矛盾激化基础上新的社会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和共产主义经济的阐述,都是着眼于阐明新社会经济形态的一般特征和发展趋势,他们不曾也不会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设定具体的模式。诚然,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实行“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但他紧接着说:“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他接着进一步说“这种占有之所以能够实现,并不是由于人们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等相矛盾,也不是仅仅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

他明确指出“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阶段为前提的”。恩格斯已经十分清楚地阐明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只有在物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即建立单一公有制结构。值得人们注意的是马克思还提出了未来社会还将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也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还要保留和实行消费资料个人财产。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所有制的变革立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原理,阐明了现代公有制的产生必须立足于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而那种关于所有制超前变革和在落后、低下物质生产力条件下实行单一公有制和搞“一大二公”的理论以及把公有化扩大到消费资料领域,实行个人生活公共化的理论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完全不相干的。

(二)商品生产被消除以成熟的社会共同体形成为前提马克思创立了严整的、科学的商品和商品经济理论,他深刻阐明了:(1)商品交换是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独立的生产主体间进行活动交换的一种历史形式。他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他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

(2)奴隶社会以来就出现了为市场交换而进行的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上,则出现了发达的商品经济,或当今人们所说的市场经济。

(3)在未来社会,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被消灭和完全的社会共同占有的实现,商品经济将转变为“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的经济。可见,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阐述了人类社会由初始产品经济到商品经济,最终转变为未来——从我国今天来看,将是十分久远的未来——的产品经济的历史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经济只是经济活动(交换与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经济体制”,它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在历史上,商品经济存在于迄至资本主义以来的各个社会形态,并为各个社会形态服务,因而,说商品经济“姓资”、只是为发展资本主义服务的观念,是与马克思的商品学说不相干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经有关于未来社会商品生产被消除的论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地研读这一部著作,我们会看见就在前两段中,恩格斯强调指出,“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是“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而马克思更深刻地阐述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条件的成熟的铁则,他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显然,恩格斯提到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将被消除,是立足于:第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条件的成熟;第二,完全的社会所有制的实现。在完全的社会共同占有制中,不仅没有私有制,也没有集体所有制,在那里没有拥有特殊利益的生产主体。如原始共同体内部成员间不交换他们持有的产品一样,在未来成熟的、完全的社会共同体中,也将不存在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尽管从当代世界的实践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阶段“就将被消除”的论述是提得过早了,这一论述完全不适用于脱胎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当代社会主义国家,更不适用于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经济在内地占统治地位、商品生产发展薄弱的中国。可见,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人们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独立思考,对经典作家的论述不能照搬、照套。就我国来说,我们应该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按照社会主义多样性所有制结构的要求,搞充分利用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而不是要废止商品经济。需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社会主义实行“对生产进行的社会有计划调节”,其内容是:

(1)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形成和国家的消亡;

(2)人成为生产“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劳动成为人“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成为“自己的自由行动”。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

“有计划”的论述的内涵,与社会主义国家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依靠国家行政权力驱动全面的计划管理和物资调拨,完全不是一回事。

(三)分阶段演进的社会主义

速成的社会主义论,实质是“穷过渡论”,更不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阐述了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决定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以及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又决定于物质生产力的水平和要求。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他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自然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指出:在生产力向前发展,原有生产关系变得陈旧,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生产关系的变革就必然会发生。他强调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基于生产力的发展、成熟引起生产关系革命变革的原理,马克思剖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揭示了由原始公社,经过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最终进入共产主义形态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的确立要经历一个过渡时期,此后新社会发展中社会生产关系还要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走向成熟而发展变化,从而将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马克思指出,在社会主义阶段“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物质生产力未达到高度发展以前,人们不能消除这些痕迹和弊端。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了生产关系的演变立足于生产力的发展及其要求的严整的理论,把这一理论应用于当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人们就应该致力于生产力的发展,在创造出充分成熟的物质条件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然演进。人们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跨越社会主义发展固有的阶段性,人为地拔高现实的生产关系。可见,进行生产关系不断先行变革的“速成社会主义”理论,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毫不相干。

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探索

中国的改革是以理论创新为先导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1978年开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提高了全党的觉悟,对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来多次政治运动中搞乱了的思想理论实行了“拨乱反正”。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旗帜下,共产党对20世纪60年代代价惨重的十年动乱进行冷静反思,在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与建设实践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在加深对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端的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进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的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面是:(1)实行权力下放,改变“权力过于集中”;

(2)让企业有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

(3)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

(4)不得干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

(5)稳定粮食征购指标、调整粮食统购价格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6)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执行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等等。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对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先行加以规定,但从上述对城乡改革的具体要求中,特别是从决议中有关“应该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的理论概括中,引进商品、市场关系的改革取向已经体现得十分鲜明。

生气勃勃的改革实践,总是走在理论认识前面。1978年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集市贸易和农民长途贩运的放开、农副产品价格管理的松动,逐步出现了市场调节的农户商品经济;此后,在农村经济放活和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中,又出现了市场调节的乡镇集体企业经济;随着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出现了市场调节的城乡私营经济。在城市,随着国有企业扩大自主经营权和计划价格逐步放开,市场调节作用也渗透到一部分城市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活动之中;在率先实行对外开放的沿海地区和特区,出现了市场调节的外企——如像实行“三来一补”——商品经济。商品、市场关系的引进,给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城乡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国营企业的改革,极大调动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使许多企业走出困境,实现了生产发展和效益提升。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上述改革,使我国现实经济越来越表现出受到市场调节——一部分企业已经由市场调节,另一部分企业已经不同程度受市场影响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性质。正是在这种条件下,经济理论讨论会上一些经济学者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论点,终于在1984年被写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之中。《决定》中主要提法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两次使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命题。《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例如,赋予企业以经营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缩小指令性计划;逐步放活价格;运用经济杠杆,重视宏观调节,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等等。尽管当时还没有能彻底摆脱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传统观念,但《决定》毕竟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作出了初步的理论阐述,更重要的是:《决定》启动了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全面的经济改革,特别是计划体制的核心——城市国营经济的市场取向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成为了全国范围内生气勃勃的经济实践。改革的发展和深化呼唤经济理论的创新。改革是体制大变革,是一场革命,它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积极推进和有序进行。改革总是在克服种种阻力,特别是思想认识阻力中推进的。改革初始期的思想认识阻力,集中在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的认识上。

1979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在无锡召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理论讨论会》,一些学者已经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论点,提交大会的论文中有两篇论文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在当时被认为是“离谱”的。可能是受到来自“上面”的制约,也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到会上讨论的主题只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当时着重讨论了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题也未曾开展讨论。尽管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改革大方向,但《决定》中仍以“有计划商品经济”为主命题。这一命题包含着商品经济、市场与社会主义不相兼容而必须用“计划经济”加以限制的内涵,表明当时人们还未能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束缚。利用市场的改革总是要沿着自身的逻辑向前发展。例如城市国营经济改革,经历了下述步骤:扩大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两步利改税,经营权下放,赋予企业法人财产权,发展股份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等等。企业改革的发展,还启动了银行、外贸、财政等等领域的改革。改革创造了新的市场体制,产生了新机制,它增进了经济的活力,也带来了新问题、新矛盾。人们对新生事物的认识总是不一致的,由于受传统的思维定势的影响,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的提出,总是会伴随着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甚至是激烈争论。特别是对于国营企业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明晰和赋予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及企业重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布局调整,更是长期争论不休。受到这种政治性争论的影响,一些时候,一些地方,改革迈不开步伐。因此,改革呼唤着经济理论的创新,呼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理论的构建,需要以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消除改革的思想阻力,营造敢闯敢干、锐意改革的精神气氛,对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改革实践予以理论指导。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理论界打破了多年来的思想禁锢,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事物,围绕经济改革这一时代主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争鸣。尽管人们在不少问题上存在着分歧,但在发展商品经济、引进市场这一改革大方向上基本形成共识。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经过理论工作者30年的共同努力,中国经济理论界突破了长期束缚人们思维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例如:(1)突破了社会主义实行产品经济论,形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的理论;

(2)突破了社会主义实行单一公有制论,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样所有制结构论;

(3)突破了国有国营、政企不分的企业论,形成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理论;

(4)突破了支配权、收益权、处置权合一的大一统国家财产权理论,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财产权理论;

(5)突破了以指令指挥经济活动的政府统制理论,形成了依靠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理论等等。上述经济理论的大变革可以归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取代了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

1978年迄今的30年,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初创时期。初始的理论必定还不成熟。如果以今天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达到的认识为标准,人们可以很容易地从任何一个人写的文章中和众多重要理论文献中找出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人们也会发现有众多的理论分歧,但是中国热心改革的马克思主义者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探索是呼唤改革的鸡鸣,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和向前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国体制转型的科学指针

在回顾我国30年经济理论发展和创新的历程时,我们需要牢牢铭记小平同志所起到的卓越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平同志是我国改革的引路人和总设计师,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领导已经着力于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市场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再思考。小平同志站在时代的高度,基于对当代世界经济发展新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沉痛教训的深入总结,着眼于构建起一个充满活力的、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的完善的新经济体制,他很早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独创性的阐述。(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命题作为中国的新经济体制的称谓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命题,将其作为他不断思索的实行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新经济体制的名称。他在该年接见美国和加拿大来访客人时说:“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他提出和一再坚持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命题,开阔了人们的眼界,推进了引进与利用市场的改革实践。

(二)市场经济存在于多种社会形态

邓小平指出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他又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邓小平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早已论述过的商品关系、交换经济存在于多种社会形态内的理论,再次加以阐述,对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市场经济的错误观念再次进行了澄清。

(三)市场经济是“方法”、“手段”

邓小平多次提出和阐述了计划和市场是“方法”,他强调“市场”是用来发展社会主义的“方法”和“经济手段”。市场“方法、手段”论,无疑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作出的最重要的阐述。邓小平这一论述是基于唯物辩证法有关“内容”与“形式”以及“本质”与“现象”的原理和理论分析方法,把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组织、管理经济活动和配置资源的“方法”二者区分开来,并由此合乎逻辑地论证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邓小平明确的把计划和市场作为一种“方法”或“经济手段”的阐述,为人们指出了认识现代复杂的经济事物的本质的科学方法,也体现了小平同志的利用人类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为我所用”,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思想和伟大气魄。

(四)包含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于市场经济是一种“方法”、“手段”的论述,邓小平突破了社会主义对商品、市场实行“严格限制”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充分利用商品市场关系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的新思路。

1979年邓小平针对美国和加拿大来访客人提出的关于中国过去过早地限制了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现在是否需要扩大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用的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

可见,邓小平在这里对国外来访客人的明确回答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包括公有制的市场经济,也包括非公有制的市场经济。他在1979年已经设想一个立足于多种经济成分的、从而在内容上大大拓宽了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五)体现社会主义关系的市场经济

邓小平既把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方法”、“经济手段”,将其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等社会经济基本制度概念相区分,他又剖析了中国将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指出它是立足于公有制,主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型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11月会见美国和加拿大来访学者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他指出,这种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在这一段谈话中,他两次提到“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将其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可见,邓小平一开始就是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词的必要内涵。邓小平后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可以说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性作出的进一步地阐释。可见,邓小平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为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主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市场经济。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性的阐述,体现了分析经济事物本质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我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明了方向。

(六)构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命题,提出了进一步缩小计划经济,扩大市场调节的政府措施。此后,我国经济生活中,特别是沿海地区,市场取向的改革阔步前进,深圳、海南等地主要依靠市场调节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统计划体制。一方面,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地区出现了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发展大大加快的良好态势;但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也存在思想保守,改革迈不开脚步的状况。邓小平密切关注我国改革的实践,1992年他亲自到南方调研,深入工厂、基层,了解和研究总结深圳等地区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搞活经济加快发展的经验,发表了有名的南方谈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理论高度,阐述了把市场作为经济手段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一段话是邓小平社会主义理论的集中阐述,也是关于计划和市场是经济手段的精辟理论阐明,还包含对改革先行地区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改革经验和体制创新的肯定。需要指出,“市场”、“市场经济”是一个广包容性的范畴,包括:(1)商品交换、市场体系——资本市场在内——的构建;

(2)市场性企业组织,如公司制的实行;

(3)证券、股票等等经济工具的使用。这些都属于“经济手段”。邓小平在南方谈话里讲的“市场多一点”,包括对内容众多的“市场手段”的利用。他不仅不对我国如何利用商品、市场关系和利用那一些“市场手段”事先设定界限,而且提出了要把“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的标准。邓小平提出和阐述了一个广包容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这一命题为人们进行能充分利用市场作用的深度的市场性改革扫清了思想障碍。这里,体现了邓小平把改革立足于当代实践的根本立场,也体现出邓小平思维的高瞻远瞩。马克思说:理论越彻底,越能说服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其理论的严整性,以其立足于改革的新实践,以其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和强国富民的现实需要,从而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他用卓越的理论创新,给围绕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与计划问题上的多年的大争论打上了句号。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全党一致通过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新发展,是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这一理论为我国改革和体制转型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石。

七、新时期的新情况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一)新时期面对的矛盾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新理念

中国30年来通过体制改革实现了一场宏伟的经济起飞和社会进步。体制转型是一场经济大改组和社会大变革,必然是在矛盾中发展。当前经济生活中,下列矛盾表现得十分鲜明:(1)过度的经济扩张和平稳增长要求的矛盾;

(2)数量扩张型的增长和发展方式转换的矛盾;

(3)快速工业化与资源、环境、生态的矛盾;

(4)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5)公共部门的改革、发展滞后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上述矛盾和问题有其多样的成因,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市场缺陷”,而且,从本质上看,正是全面改革尚未到位造成的体制、机制缺损,促使许多矛盾凸显和发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也只有通过推进改革来解决。在讨论、辨认当前中国的诸多问题、矛盾的性质、成因和寻找克服矛盾的方法时,人们应该持有科学、理性的态度,立足于历史地、辩证地观察问题,认清事物的本质与主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胡锦涛同志在这里,对近年来我国围绕改革功过的争论,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基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针对我国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新理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新任务。党的十七大深入总结了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出了系统阐述,在深入揭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人为本新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方略和政策措施。十七大提出了推进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全方位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要求人们以改革推进全面的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

(二)切实推进经济改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继续坚持和更加有力地推进经济改革,创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新时期的重大任务。为了贯彻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新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着眼和致力于不断解放生产力,实现财富生产的最大化;同时要搞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善,更好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市场能增进经济活力,是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坚持推进引进市场的改革,构建更完整的市场体制,将能使体制活力得到进一步发掘。经过30年锐意改革,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包括一切经济领域的全面的经济改革远未完成,不少深层改革还需要取得突破,一些重要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亟须开展。在新的时期,我们应该以形成更加完整和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为目标,推进改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1)以充分发挥资本功能为目标,深入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

(2)以形成发达、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为目标,深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

(3)以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为目标,探索和搞好农村综合改革,切实破除要素流动和优化重组的体制障碍;

(4)以形成高效、廉洁的政府治理和公共决策群众参与为目标,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和发扬人民民主的政治改革,有效地治理转型期市场扭曲和分配不公。总之,只有切实推进改革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在更加完整、更加成熟的市场体制结构形成的基础上,市场机制的有效调节经济、促进发展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现阶段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市场扭曲和新旧体制摩擦才得以缓解和消除,发展中的数量扩张惯性,经济运行中的“一放就热、一管就死”,以及城乡、地区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等等转型期现象,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三)锐意创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制绝非万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会适应经济、政治条件的变化而演变。自发的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缺陷。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体制,已不同于19世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调节一切经济活动的自由市场体制,成为一种发挥政府职能的、有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有效利用市场作用来发展社会主义,这就更加需要人们在引进与利用市场时,采取兴利除弊的理性态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功能;另一方面,致力于创新市场体制与机制,克服和缓解市场经济的缺陷与不足,使其“为我所用”。中国共产党从事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以创建能充分适应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新市场经济为宗旨,而不是要照搬西方市场体制模式。要实现市场经济从属于社会主义的要求,需要进行重大的体制创新。30年改革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表明,为了使新的市场经济体制适应于社会主义的要求,需要深入研究和进行以下五个方面的体制创新:(1)针对市场机制与传统公有制模式的不兼容性,花大力气、深入进行和搞好公有制具体形式的创新。国有企业和公司化改革中要努力寻找使效益的追求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此外要大力发展多种新型集体经济——包括适应土地流转要求和土地、资金入股的新集体经济,通过寻找能适应市场机制的公有制具体形式,增强公有经济内生发展能力,形成市场体制下经济发展与公有制经济壮大和控制力、影响力增强相并进。

(2)基于市场机制固有的运行的盲目性,特别是针对发达市场化——金融化与全球化条件下经济运行的不稳和高风险,需要以构建强有力宏观调控机制为目标,着力强化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寻找有效的宏观调控方法,使经济运行中“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互相补充和互相促进。

(3)针对市场机制作用下主体生产活动的消极“外部性”——物质生产中制造、销售劣质品危害消费者;制造排放污染破坏自然环境、资源和生态;文化生产中制造和排放“精神垃圾”以及在科技品生产中危害公共利益,要求采取经济、行政、社会、道德等多方面的制度安排,形成制度约束下的经济活动自由。

(4)针对市场机制固有的拉大收入差别效应,特别针对转型期体制缺损下的收入分配畸化,采取多样措施,加强收入调节,切实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和保障分配公正。

(5)针对市场机制的生产和提供公共品失灵,特别是社会保障品的生产和提供的失灵,大力构建发达、高效的公共品生产与提供体系,以改善民生和增进社会福利。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创新,在我国将会形成崭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由于既能发挥市场活力,又能增强宏观调控力;既能充分发挥竞争性“私人产品”生产在财富最大化中的功能,又能有发达的公共品生产和充分的社会福利;特别是既使多种经济成分并行发展,互补互促,又能加强公有制经济的支撑力。因而,这样的市场经济将能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从而成为一种新型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起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以人为本提供制度保障。如果从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角度,我们可以把当前我国正在从事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创新,归结为充分有效地利用市场作用的体制创新这一命题。其核心内容是:形成完整的和完善的市场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发挥好政府的经济、社会职能,搞好对市场的调控和引导。最简约的概括是:发挥市场自发性调节和搞好政府对市场的自觉利用。应该说,实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自觉利用市场相结合,是20世纪世界市场经济实践中已经提出但尚未获得解决的“时代难题”。在我国要破解这一时代难题,不仅需要依靠敢想敢干的改革实践,而且要依靠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对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加深认识。在我国新的条件下,坚持马克思经济学基本原理,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一步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和汲取国外市场经济理论的积极成果,进一步形成分析深刻、理论系统、逻辑严谨、表述新颖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一步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0世纪80年代以来,依靠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探索,中国出现了活跃的经济学研究,实现了一轮中国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在我国进行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和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中国的经济学研究必定会取得更多硕果,实现新一轮经济理论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