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婚,又称“议亲”,是商议男女婚姻之事的最初阶段,旧时包括“求婚”、“过帖”、“相亲”等几道程序,到准备定婚为止。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是由男女双方父母根据对方的门第、家境及品貌等条件决定婚事成否,男女当事人是没有多大发言权的。
“无媒不成婚”,议婚初始,一般是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或托靠亲友、邻里前往女方家中求婚,又叫“提亲”。这一程序相当于“六礼”中的“纳采”。
1.纳采
纳采,又俗称“提亲”、“说媒”,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求婚的仪式。在古代的封建家长制和买卖婚姻状态下,家长在家庭中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子女的婚姻大事全由家长来决定,即所谓的“父母之命”。婚礼的全程都唯父母之命是从,从提亲开始,子女把自己的婚姻交给父母,父母理所应当为子女包办起来。
婚姻礼仪纳采是古婚礼六礼之一,即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求婚,以雁为礼,象征守信的意义。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婚礼》:“婚礼,下达纳采。用雁。”古时候,人们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
古婚礼六礼之首礼
成年子女到了婚嫁年龄,父母便开始为其提亲,议婚。至于婚嫁年龄古书说法不一,无法定制。当子女到了一定年龄,便有父母为其筹办。这时,首先是男家长看上某女家的女孩不错,想娶她做儿媳,便可以直接提出求婚,也可以请媒人从中牵线说和。如果某女家的父母,看到某男家的男孩不错,要想选他做女婿时,就不能直接去求婚,应该转托第三者去提亲,不然,会遭人耻笑。现实中,也有媒人发现某家有男孩或女孩不错时,就可往来于两家,向双方父母提亲。这即是纳采,是男家采择某家女孩的意思。
纳采是少不了礼物的,即所谓的送礼求婚,当男家对女家查访之后,觉得门当户对,便托媒人携带礼物前往女家求婚。古代“婚礼下达那才永雁”。昏即婚,言下达者,男为上,女为下,取阳倡阴和之意。因为雁是候鸟,冬天南方,夏天北方,适时选择其所。纳采用雁,象征顺乎阴阳往来之意,实际等于告诉女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后世纳采所用除雁之外,还有雨,鹿等。雁用鲜者,意取夫妻日新之意;鱼用鲋者,取夫妻相依附之意,白头偕老。后来,民间又赋予雁新的含意,说雁失偶后不再成双,取其忠贞不贰之意。纳彩礼物并非是后世重金观念,而是以物寄情,表示一种美好的愿望。此后,一直到现在民间提亲用的礼物一般用钱财,但数量不大。若礼物被女方收下,就说明这门亲事有了眉目。自然这当中也离不开媒人从中花言巧语从中说和。
长角苗提亲习俗
在长角苗,若是朵有(长角苗未婚男子)看上哪家小朵村(长角苗未婚女子)以后,就提上一瓶酒抱上一只公鸡去请媒人。与媒人商量好杀鸡吃了过后,就看鸡卦,然后把鸡卦色在荷包头,朵有便和媒人一起到朵村家。到了女方家,媒人就跪下去,接着跟小朵村爹讲:“我来讲你家小姑娘去背水给他老爹唱,舂米去给他老妈吃……”
首次上门,只提一瓶酒,鸡卦揣起不声不响。向小姑娘的爹讲了一遍又一遍,一直跪在地上不答应不起来。这时小姑娘的爹会讲:“快起来,明天的事明天再讲。”当天晚上,小朵有就与媒人一起睡在小朵村家。等到第二天早上,如果早早的主人家就起来做菜,媒人和小朵有便悄悄起来拿起脚跑了。因为主人家是整菜给你吃饭打发你走,不拿小姑娘嫁给小朵有了。如果答应,就慢慢的起来热水请你洗脸,小姑娘的爹就讲:“不答应是两家,答应是一家,兹回慢慢的商量。”之后,就抓一只五、六斤的大公鸡来给媒人杀,谁也不帮忙,连接鸡血的也由媒人自己去找碗来装(意在考验媒人到底有好大的炉火)。把鸡给杀好后,主人就请家族和朋友来陪媒人坐,勒价(进价钱)说:既然他家要来讲小姑娘去背水给他爹唱,来讲小姑娘去舂米给他妈吃,看给好多钱,或者给一头牛、一匹马加好多钱,明讲,明人不做暗事,老虎不打蚂蚱蚁。就拿50块大板和一头牛(旧社会)或500块钱……
双方讲好价钱后,主人家请来说话的精人就与媒人一起各吃一砣鸡卦的肉(鸡卦:鸡腿的上头一节)然后就看鸡卦的筹数是好是坏,两只鸡腿四个鸡卦,若筹数是6到8,当然最好,而且当场就讲。若是不好的就悄悄把鸡卦包起,不讲,两个八家不相符。
纳采,通常情况下都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合。提亲是六礼中“纳采”的一种变化形式。《仪礼·士婚礼》中记曰:“昏(婚)礼下达,纳采用雁。”就是说,秦汉以前的提亲一般是以提活雁作为礼物的。这是取其顺乎阴阳往来之义。到了秦汉以后,送礼又采用羔羊、合欢、嘉禾、胶漆等物,到了后来竟发展到了30余种,这些礼品一般都象征着夫妇牢固和睦。在有些地方的传统婚俗中,礼品多是活鸡或花布妆奁类用物。人们把这种鸡称为“带路鸡”,寓意吉祥如意。
2.问名
征得女家同意后,男家可以接着进行问名之礼节,以便回来后占卜成婚与否、吉凶怎样。问名一般是女子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及时辰等,发展到后世,称换庚帖。这一过程也相当于订婚。古语云“男子称名,女子称字”,女子的名是不能轻易示人的。由此可见,问名的意义是非同一般的。
婚姻礼仪,问名是古婚礼“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帖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婚礼》中载曰:“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问名——查看男女双方是否相配
“问名”这一礼最主要的仪式,就是双方交换正式姓名、年庚、生辰八字,使彼此了解两家族之来历,衡量一下这宗婚姻是否“门当户对”。其第一步是先由媒人送女方之“庚帖”于男家,男家将此帖置于神前暨祖先案头上,卜吉。若三日内家中平安无事,则将男方庚帖送女家,女家接受后,或问卜于星相,或即同意合婚。
议婚刚开始的时候,或有女家托媒妁请男家提出庚帖,作为“探听”男方之依据。如果女方认为适当而吉祥,即将男女生庚合写一谱,送与男家,否则以将原件退回作罢。庚帖写在红色长方形纸上。中央直书,如女方书“某姓坤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瑞生”;男方书“某姓乾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建生”。庚贴上的字数须双数,如单数,男于生字上添“建”。女于生字上添“瑞”。又“庚贴”与“八字”虽均称年庚,略有不同,即八字之甲庚必须用于支写,以便作占卜用,字仔则写籍贯、排行等,作为查采之用。俗称“庚贴”为小年庆,“八字”为大年庚。
在闽南与台湾地区,问名俗称“求庚”;在女方家长有意的前提下,将其生年月日时辰写在一小红纸上,俗称“字仔”,送给男方。故提亲又称“提字仔”。男方祭告祖宗,将“字仔”供于案桌,三日内家人平安,没有弄破碗盘之类器物,表示吉祥,祖灵认可,于是由媒婆把男方的“字仔”也送女方。女方也依此方法卜问婚事,若吉兆就把男女双方生辰八字合写同一“字仔”上,算是提亲有了初步结果。在此过程中若其中一方出现意外或不幸之事,则以为凶兆,不敢再议婚事。(这在现代已经很少见了,但在台湾某些地区依然还是遵循。)“提字仔”之后是相亲,双方约定时间,由媒婆陪男方到女方家。双方见面后,若皆相中对方,女方必捧茶以待,男方则将红包(数额为双)置于其茶盘上,古婚俗对男女双方属相是否相配,生肖是否相克极为重视,故问名合婚时还有请算命先生检验生肖之举。
翻开台湾出版的民历有所谓生肖婚配宜忌,兹照录:鼠龙、鼠猴、鼠牛、牛蛇、牛鸡、虎马、虎狗、虎猪、兔羊、兔狗、兔猪、龙猴、龙鸡、蛇牛、蛇鶸、马羊、马狗、猪羊等宜配,鼠马、鼠兔、鼠羊、牛羊、牛马、牛狗、虎猴、虎蛇、兔鶸、龙狗、蛇猪、羊狗、猴猪等忌配。古时婚俗是很谨慎和严格的。倘若发现生肖相克或八字相克,婚事便告吹。
3.择吉
在定婚后,男女双方到结婚年龄时,又需经过算命先生选定吉日。在征得女方同意后,男方用红帖填上日期,并附绸缎衣料成套进至女宅,表示婚期已定,双方开始准备婚嫁应用物件。
择吉,按照婚俗传统的做法,嫁娶的主动者一方,其父母应选择迎娶的良辰吉日,并由媒人通知对方,准备迎娶。称为“择吉”和“送日子”。
择吉——选择迎娶的良辰吉日
所谓择吉,就是选择好日子,旧时婚丧祭祀等都要择吉举行。
择吉,就是选择男方选定举行婚礼的日期。一般男家须托媒人到女家“要媳妇”,女方将嫁女的生辰八字用大红纸写好(有地方叫“年命帖”)交媒人带回男家,男方据此请卜人选定“行嫁月”、“吉日良辰”和喜神所在的方向,叫“查日子”。同时还要算出迎亲、送亲之人在属相上的忌讳,用大红纸一式两份写好,叫“年命帖”,由媒人送往女家,叫“送日子”,而且还要向女方送聘礼。有的地方就是送钱一宗,叫“盒子钞”,女家用其中一部分置办嫁妆,留一部分给嫁女压柜子,叫“子孙钱”。而有些地方则惯以鸡、鱼、肉、菜、面、枣、栗子等,随“年命帖”用食盒抬送女家,上贴“禧”字,俗称送“上头盒”。
就这样,“送日子”之后男女双方即准备婚嫁物品,男家所缝制的被子多在四角放少许棉籽,取“辈辈有子”之意;同时,女家也要请儿女双全的妇女帮助“棉被子”,多在四角放些红枣、花生、制钱、栗子等物,取意“早生贵子”。
现在,在某些比较封建保守的家庭里,尤其是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儿孙结婚仍沿用“查日子”、“送日子”这一习俗,许多禁忌也沿袭至今。
潼关位于黄河中游,人文开化最早,以前的婚俗,总是守着先王的旧制,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初订婚,先取双耳环,送给女方,这叫定亲。随后由男家备办衣料首饰等物,择吉日送往女家,这叫许口。谓女方已答应了这头亲事,又叫吃面,因女方这天款待媒人,吃的是面条,取百年合好,长远永久之意。现在风俗较前简单,分订亲、看家、认门。订亲是介绍人往返说合,取得男女两方同意,约定地点见面谈话,双方若无意见,就互赠礼物,以为凭证。所谓看家,即由男方择吉日,让女方来家看屋,设宴相待,并买衣物,俗称掰衣裳,这天以女方为主,席面要求丰盛。接下是认门,由女方择吉日,让男方来家认门,并邀请亲戚陪席敬酒,由亲戚各赠未婚女婿衣料一件。
择吉,通常是请教星象学者或者是算命选择办理,也可以自己看《通书》(雅称“历书”、俗称“家家历”,传统称之为“皇历”)择日子。文化程度高的则可以自己推算。人们一般认为,只要“六合”相应,就是好日子。比如“丙寅日”等。
4.纳吉
问名之礼,就是为后面的纳吉作准备。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
《仪礼·士婚礼》载有: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就是说,男方问名后,以龟甲来占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得到吉兆,将占卜吉利的结果,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后世称为订盟,仪式如同纳采。纳吉之后,婚姻就算正式确定。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意思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
纳吉——婚姻成立最为要紧的一关
所谓纳吉,就是问名之后的程序,在两者之间有一个必须要做的工作——合婚。我国传统的婚姻不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而且也把“天神之光’’作为依据。问名之后的工作,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考察双方缔结婚姻的可能性,这一系列的活动就是合婚。男女的婚姻能否可以成立,这一关最为要紧,若其他方面的条件都比较相符,但八字不合,也只好作罢。若纳吉也顺利通过,婚姻之事便基本确定,双方交换的帖子既具有婚书的效力,婚姻关系的更改就不是随便的事了,此后,虽然尚未举行婚礼,可逢年过节,男方都要给女方送礼。到了民国时期,纳吉这一婚姻礼俗程序基本就演变成了“合婚”。
进行合婚时男女双方各用一张红纸做成的折子,上书生辰八字,然后请“星命家”测看男女双方八字,俗称“批八字”。
依照台湾民间的婚俗习惯,纳吉送定时很忌讳将聘礼全收下。男方送来的猪肉,女方要将带骨的部分退回男方,当地的俗语说是:“食你的肉,无吃你的骨”,若女方疏忽了此项禁忌,男方会很生气的。湖南湘潭一带,定亲之后,男女双方就要改口,分别和对方一样称呼亲友。每逢三节(端阳、中秋、春节)、两生(岳父母的生日),男方都要提礼物去女家,当地俗称“提节”。提节时要提鲤鱼,忌提草鱼。假如你提草鱼,就等于是骂岳父母是吃草的,女方是会很生气的。类似上述禁忌,各地恐怕不少,这种于礼仪上的习俗规约,很能考验出哪一方“知书达理”,哪一方“不懂礼教”。说的严重一点,甚至会影响到婚姻的成败,因此这些禁忌也是必须了解和注意的。
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宋代民间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书、合婚代之。清代,纳吉一仪已融于问名和合婚的过程中。民国时期,无纳吉仪,只有简单的卜吉习仪,多将女方庚贴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内无发生异事,则认为顺利,就拿男女庚贴去合婚。
5.纳征
所谓纳征,是男女双方婚约已明确下来后,男家送礼给女家。它是男家迎娶女方必经的最重要的程序。也就是后世的过礼、送嫁妆、下彩礼。
《仪礼·士婚礼》载有:“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在婚姻六礼中,纳征礼常常是关键之所在,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
纳征——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之一
纳征是古婚礼“六礼”之一,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纳吉之后,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男家正式将聘礼——俗称“财礼”送往女家,就是纳征的仪礼。旧时,这一仪礼非常隆重,男方往往借此机会荣耀门庭富贵、婚礼盛大,通常备有礼单。礼品装入箱笼,或挑或抬,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乐,在媒人、押礼人的护送下送至女家。另外,聘礼中的各种物品要取吉祥名称,数目也要取双忌单。民间忌讳送女方鞋子作聘礼,怕是女方穿上鞋子溜掉了。山东一带,订聘的礼盒忌用肉馅。据说用肉馅,新媳妇过门后性子肉(即慢性子,不麻利)。女家收到男方的聘礼后,忌将聘礼全部收下。通常需要把其中一部分食品退回男家。在中原地区的习俗中,女家收聘礼时,不留公鸡,并配回一只活母鸡,且忌白色的。女家回完礼之后,还发送陪嫁的嫁妆。
作为嫁妆中的重要一项——被子,旧时中原一带禁忌九月里做,喜好在十月里做。俗话说:“等十月,忌九月。”因为“十月套被十相出(希望连生十子),九月套被九女星(恐怕连生九女)”。而且套被子时忌用白线,喜用红线。缝制者忌寡妇或儿女不全的人参与,一定要请儿女双全的“全活人”来缝制,以图吉祥。在娘家陪送的嫁妆中还忌讳有剪子、镜子、茶壶一类的东西,否则会“妨舅”,即新娘娘家的哥哥或弟弟会因此而死去。在浙杭地区,陪嫁中忌无子孙桶,否则会影响子嗣的延续。所谓子孙桶就是马桶。浙杭地区的马桶分为两种:一种是便溺用的;一种是生产用的。作为嫁妆,新马桶内盛有红蛋、喜果,有祝福子孙昌盛之意。
插头是经过“纳采”、“问名”、“纳吉”之后,类似“纳征”的一种习俗。是日,男方召集未来的婆婆、阿姑阿姨、嫡系亲人、媒人或者介绍人,以及亲朋好友前往女方。人数一般是12人,多者可以16人,至少要10人,取吉祥数字。这些人员到女方时一般要携带糖果20斤,寓意今后夫妻甜甜蜜蜜。金戒指、金项链自然是免不了的,富裕的人家还会把金头簪插上女方的发髻,是谓“插头”。这种统一着装的特殊队伍,常常被村里人谓之“红脚蟹”,因为她们打扮俏丽,全部穿着红衣服,手执花雨伞。“红脚蟹”是很吸引村民眼球的队伍,“爬”到谁家,就会给谁家带来吉祥喜庆。通常情况下,女方在插头之日要用水面点心招待来客,作为客人呢,则要把这碗水面吃完,是谓“吃空做透松”,寓意今后做事情顺利。之后,再由未来的婆婆领队,捎回一双用红纸签封围的带绿叶的甘蔗,是谓“蔗叶青青,祈保平安”。
在台湾地区,订婚之后,女方会请吃订婚宴。吃完后,男方的亲戚应抹抹嘴自己悄悄离去,而女方人也应故作不知情地照旧谈天。忌讳说“送”、“顺走”或者“再见”。不然不吉利。因为台湾的“送”、“走”,常表示死亡、丧事,而“再见”又会令人想起“再见到一次”,恐怕引出“再婚”的霉头。
6.请期
请期,婚姻礼仪,为古婚礼六礼之一,又称告期,俗称“送日头”或称“提日”。即由男家择定结婚佳期,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此称为请期礼书,由媒的携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得到女家复书同意,男家并以礼书、礼烛、礼炮等送女家,女家即以礼饼分赠亲朋,告诉于归日期。
《仪礼·士婚礼》载有:“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到了清代,请期多使用通信的形式,即男家用红笺,将过礼日、迎娶日等有关事项一一写明,由媒人或亲自送到女家,并与女家商议婚礼事宜。
请期——通告结婚佳期
订婚后,男女完婚,男家要先请媒人去女家提出结婚请求,应允后,由男家拣选迎娶日期,书写于红柬之上,配上相应的礼物,请媒人送到女家。古代这一程序称为“请期”,现代叫“送日子”。
通常情况下,结婚日期由男方选定再通知女方,故民间有“只有男家选日子讨媳妇,没有女家选日子嫁囡儿”的俗语。但在黟县也有少数是女家选定日子送到男家的。请期的时候,男方送日子所配礼物,必须是四种,叫“四色礼”,即方片糕二条、挂面二筒、肉二斤、鸡蛋十个。把红柬连同四色礼装在礼箩中,礼篮上压一个包有钞票的红纸包。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红纸包需人民币1000元左右。女家一般用这钱购置嫁妆,以给女家撑面子。女家接到红柬和礼篮后,要将四色礼中的方片糕退还给男家,这叫做“糕(高)来糕(高)去”,不能收,收了就是失礼,10个鸡蛋也不收,另加3个,将13个鸡蛋全部染成红色退给男家,用意是希望将来这对小夫妻能有“九子十三孙。”另外,女方还要用红纸开出结婚彩礼单,上列喜亥(猪肉)X斤、鲜鱼X斤、衣服X套,首饰、喜糕、面条、蜡烛、爆竹等若干。一切事情做完后,礼单由媒人带回交给男方逐一办齐。
请期的时间,通常是农历四月,腊月或正月举办婚礼。有的地方有“日子不过年”的习俗,当年送的日子,必须是当年结婚,今年不能送明年结婚的日子。
男女定亲后,经过看亲交往,过一段时间,男方便要择定迎亲的日子。择日子时,还必须事先征求女方意见,这便叫做“请期”,扬州口语中又叫“通话”。
“通话”时需要带礼物,在扬州水乡农村,这“通话礼”中要有一对鸭或是一对鹅,另外还要有一对藕。这种特定的礼物是男方将要择日迎娶的暗示。“对鸭”和“对鹅”都是前面所说“鸭礼”,但此时的鸭和鹅,扬州人家又有新的解释:说鸭子谐音“压子”,意为即将成婚生子。鹅的叫声是“嘎哦”,又谐音“嫁我”。而一对藕呢?又象征经过一段时间的“看亲”,证明姑娘“洁白如藕”,希望下一阶段的亲事能像藕孔一样“路路通顺”,像藕丝那样“情意绵连”。
收到男方的礼物后,女方若同意择日迎娶,就收下一半,另一半退回男方。如不同意则全数退回,那就要附上暂不同意理由,诸如:姑娘还小呀!家中正缺人手呀!等等。有的理由是情况属实,男方应予谅解。而有的则是借口,其意是想“拿拿架子”,抬高身价。甚至有人家是想多要彩礼,争取较多的经济收益。通常情况下,无论女方态度怎样,“通话”时一定是有媒人陪同前往的,媒人是一定会从中周旋促成的。
“通话”之后,女方没有意见,男方就正式择定婚期了。
古时请期,男家多请人占卜择定结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求得女家的同意,然后双方各自备办婚事,有的地方女子多由亲戚请吃“嫁饭”。请期与合婚相似,主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八字与属相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和迎亲、送亲之人,不能犯男女双方的八字和属相忌讳。迎娶时间通常定为双月双日,如二月初八、四月十六、八月二十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