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是个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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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余华:上海是北京的老婆,香港是北京的情人

余华,著名先锋派作家,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海盐,祖籍山东高唐县。后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主要著作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及《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及《兄弟》等,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其部分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及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

如果没有遗漏,那么我一共大概见过余华四次。第一次是在上海的青松城,第二次是在美丽的千岛湖,第三次是在同样美丽的香港,最后一次则是在上海作协。大家都说上海是很美丽的,我就不溢美了。这四次见面都说上话了。但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余华吗?

多年来,那些漂亮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最后我喜欢上了那几个说上话了的女孩子。就是这么简单嘛!

尽管了解一个作家一般的途径是阅读他的作品,但作品再丰富、多层次,也不够一个人那么鲜活。有些作家写出了很不错的作品,但我也不能轻薄地用上“喜欢”这个词。道理前面讲了。对这些作家我仅仅是心存敬畏。不交流是很难喜欢的,我也不能说自己喜欢张柏芝,尽管我对她的了解也够得上多了。

第一次见余华的时候我比现在更加青涩,当那个因为穿着老土而差点被服务员赶出会场的余华被我认出来后,我为他解了围。学生在外一般不会巧言令色,服务员最后也相信了我。只是,我该跟余华说点什么呢?虽然当时我在《萌芽》杂志社实习,而余华也是杂志社请来的作文比赛评委,但这点关系并不能给我提供方便。余华只是因为我的“帮忙”而说了一句谢谢,此时忽然出现一大批因为觉得余华眼熟而前来找余华签名的参赛学生,等余华给第一个递上本子的女孩写下自己名字后那些孩子一齐发出感叹:“啊?原来你是余华啊!”当时余华愣了半天,最后转头看了看我,也许就因为前面那件事,感觉他都把我当自己人了。

“惨啊!”余华笑嘻嘻地对我说。

千岛湖那次来了很多作家,陈村不算,这个老家伙跟我太熟了,我分不清到底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混得太熟就是这点不好。不过要感谢陈村的是,他为我和余华留下了一张合影。那张我站在余华的身后而余华坐在我前面的照片拍得挺好的,称得上是艺术品,我经常这么夸夸陈村,以便于下次见到什么我喜欢的人再劳他大驾。照片上我表情严肃,余华则显得很放松。那天我们没说什么,说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陈村看着镜头里的数码照片就说:“小饭啊,你在余华上面啦。”我心想,这么下流这么不敬的话,我怎么接你啊老陈村?余华马上接过去说:“哎,我在人家上面待的时间也长了,也该待在下面了吧!”

好吧,只要不点破,这些话即使不往下流里想,也是够有意思的。这就是余华的逻辑,接触陈村的时候他总是要吃不少陈村嘴皮子的亏,但如果乐在其中,你说我我反而乐呵,你陈村到底能怎样哪?

千岛湖见面过后第二年在香港,余华已经能认出我来了。代表主办方接客的马家辉跟余华唠叨个没完,马也是个聪明人,两个聪明人在一起为了不给对方比下去,就只能哈哈哈傻笑个没完。余华那次一整天都没说什么正经话,而且似乎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这混得实在太让我羡慕。说正经话多累人,谁高兴整天说啊。失眠的人在睡觉前想了太多严肃问题,白天就不高兴这么干。这种颠三倒四、胡话连篇的做派,让我心向往之。虽然我也知道毕竟要看场合,要看你在说什么。那天说的是城市与城市。余华说,上海嘛,是北京的老婆。全场大笑。见效果不错,余华补充说,香港嘛,是北京的情人。

最后一次在上海作协,是余华的文学讲座,在上面像个酒鬼一样的余华开场白就说,我要说的都是老东西,你们听过的就不要再听啦。结果下面一个人都没走开。那天余华说起了在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当自己刚刚开始写作……忽然他打岔说,那时候也就是小饭这个年纪吧。他说完看了看我。他以为我还是个十八九岁的男孩。甚至以为我是那个《黄昏里的男孩》。我就当场(在第一排)站起来跟余老师说,我都是当爹的人啦,你才十八九岁呢!余华哈哈哈大笑了一番,很高兴地继续开始讲他的文学青年时代。

在阅读余华早年的创作时,我深感余华所谓的“内心”是站在艺术家私人的立场上说的,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提到例如“虚无”、“无知”、“死亡”等字眼。这个有时候看上去邋遢、无欲无求的作家把艺术家的内心视作触摸真实世界唯一的强大的器官,是一个超级能动的玩意儿,也是艺术家与真实世界的通道。虽然受益匪浅,但我跟他在这里稍有分歧。我曾冒着得罪人的风险说过那些不关注内心的小说都是垃圾。小说是一项艺术,而艺术只为心灵服务。也就是说,我所谓的关注内心是一个终极意义的目标,我所做的一切都聚焦在这一点上。在我这里,内心也不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器官,而是一个不能考量的形而上的东西,虽然我也同意余华所说的“艺术家是为了虚无而创作的”。其实在他那边的“内心”并不虚无。他在装糊涂,或者说是把人往死胡同里带,自己则全身而退。人家都声称归根结底是在面对虚无,你能怎么说呢?

乐颠颠的,余华用粗枝大叶般的形象遮蔽自己柔软和敏感的内心,但也不失表达的决心。多年来我一直追求的“让别人看不懂自己”,其实也是余华教给我的。尽管他对人性残酷与暴力的深刻揭露让我惊讶和佩服,但我更喜欢这种对自己的修饰。有时候他过于追求那些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属性,如婉转、深刻。但始终他就是一个暴力美学的携带者,这是他最成功的身份。

最后,借用醉汉的口吻,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余华,我喜欢余华,我绝对喜欢余华。简单、粗粝的余华——《兄弟》是不错的作品,我不知道那些评论家要余华写出什么不适合他写出来的作品。强人所难嘛。没有一部作品,也没有一个作者能拥有令人叹服的自相矛盾的属性,或者说把自相矛盾的属性表现得淋漓尽致——狂乱和天才不是同义词,甚至不是近义词。天才必有内在的统一,所以就让孙甘露去写优美的句子,让王小波去善意而有趣的反讽,让余华去写那些暴力狂传奇。

(注:本文由小饭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