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规划设计的重点是制定适当的政策,引导员工按组织战略意图选择适当的合同期。因为关于合同期的考虑,组织与员工往往并不一致,最突出的问题是组织希望高素质员工订立长期合同,以稳定骨干队伍;希望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思想觉悟不高的员工订立短期合同,以便今后有吞吐调节的余地。作为员工则恰恰相反,高素质员工希望有更多的择业机会,在我国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不难找到较满意的工作,因而宁可订中短期合同;相反,能力觉悟较低的员工则依恋“铁饭碗”,希望订长期合同,以获得职业保障。另外,在经济景气时期,人手短缺,组织希望职工队伍稳定;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任务不足,希望精简人员。与此相反,员工在经济景气时期,就业机会多,希望有较大择业余地;经济不景气,就业困难,希望有稳定的工作,从而构成一对矛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组织总要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①工资优惠政策,如有的组织加大组织工龄工资比重,不同合同期享受不同的浮动工资水平;②福利优惠政策,如有的组织对在组织工作期限长的员工给予较高的住房补贴;③人事优惠政策,为中长期合同签订者提供培训、出国进修、脱产学习等机会,有的组织规定只有长期合同工才能进入中层以上管理岗位;④民主权利,规定只有中期合同以上员工才能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组织也总要制定办法引导能力和觉悟较低的员工签订短期合同:一是规定选择合同的条件,二是实行合理劳动组合(优化劳动组合),未被组合的人员一律只签短期合同。
为了消除不同合同期员工之间的矛盾,鼓励那些素质不高的人员上进,应制定合同期可调的政策。如杭州某厂规定,根据员工表现、能力及贡献,临时工可升为合同工,短期合同可改签长期合同,有特殊贡献的甚至可以当“终身职工”。相反,若表现不好,长期可以变短期,合同工可变临时工。
(二)劳动合同制实行前的准备
实行劳动合同制,对我国组织尤其是国有组织是一场变革,为使这一规范劳动关系的制度起到应有作用,减轻对社会的震荡,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摸清情况、思想教育及制定富余人员的安置措施。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组织行政之间,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任何一种合同的订立一般都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阶段,劳动合同的订立也不例外,但又有它的特殊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公布招聘简章。招聘简章由用人单位公布,内容有两部分:一是招聘的条件,主要指招收的工种、岗位、名额、男女比例、招工对象及条件、招工地区范围等;二是录用后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和遵守的规章制度等。组织公布的招聘简章也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组织是要约人,符合招工条件的劳动者都可以成为受要约人。在这个阶段,招工对象即受要约人是不确定的,在公布招工简章阶段,组织已不能再随意更改招收的名额、对象、条件的待遇,凡通过全面考核,被组织选定为受约人的应招人员,组织一般不能再随意异动。
(2)自愿报名。凡符合招工条件的应招人员,都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志愿,有选择地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3)全面考核。组织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位要求,对应招人员进行考核。在报名和考核阶段,可以视为应招人员的“承诺”,但由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在招收录用阶段以后进行,所以,应招人员的报名或应试,只是对招工简章中的招工条件的承诺,表明同意组织的招工条件,愿意就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
(4)择优录用。组织对考核合格的应招人员,必须张榜公布,公开录用。这个阶段可以视为组织对受约人(应招人员)的选定。
(5)签订劳动合同。由组织行政一方提出劳动合同草案经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个阶段,如果应招人员对组织提出的合同条款没有异议,全部接受,即视为正式承诺。如果提出修改意见,应视为向组织提出新的要约,然后双方再通过协商一致,直到新的承诺。承诺一般表现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时起即告成立。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遵守以下国家有关法规:①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组织一方不仅要具有法人资格,而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招收工人、订立劳动合同资格的组织。②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即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③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即要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具体原则。④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为了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政治上、经济上不存在任何依附关系。在签订合同时,也不存在谁命令谁,谁服从谁的问题。至于协商一致,那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一切都应协商,最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劳动合同的执行
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诸如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以及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双方再次协商,对原订条款作部分修改、补充或废除,重新调整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有合同关系的派生,是原来已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劳动合同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组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组织调整生产任务;组织或员工一方情况变化。
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而与合同的订立一样,当事人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双方应再签订一份变更协议书,在变更协议书未签订之前,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在变更协议书中,应指明对哪一份合同、哪些条款变更,并应注明生效日期。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以前终止其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当事人单方的行为,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这与订立、变更劳动合同不同,后者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而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当事人一方提出,也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无论是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组织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组织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以下条件下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尊重工会的意见,如组织濒临破产需裁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听取工会的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全面履行权利义务,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当事人双方依据劳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结束,该劳动合同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组织生产、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在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这便是劳动合同的续订。
续订是以原签劳动合同为前提,如果没有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那就是新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的续订。续订可以全部按照原有合同条款再行签订,也可以在原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作部分修改后再签订。根据规定,除某些轮换工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后三年必须终止不能续订外,其他劳动合同都允许其合同期满后续订。
聘任书
兹聘请先生(小姐)为本公司部的职务,在聘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到时间年月日、上、下午时分
报到地点
报到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聘任书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其他:
报到时请携带如下物品:
行李自备有关方面劳动保护用品
其他:
此聘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411-××××××××
总经理:
×××公司(签章)
年月日
二、试用阶段
一般公司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而是在标准劳动合同中就包括对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因此,在这里只将试用期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如下。
试用合同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如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90%,乙方承担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三、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此阶段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重要阶段,前面的两个阶段是为此阶段打基础,而后面的几个阶段都是围绕此阶段而展开的。鉴于各个省市对劳动合同书的格式与顺序要求不同,现将劳动合同范本介绍如下,而各地的劳动合同书与此范本大致相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
乙方:
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