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宋代文学研究(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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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朱熹的文学成就

朱熹是理学大家,在较长一个时期里,人们多关注其哲学思想,对他的文学创作相对就不太重视。但朱熹在诗、词、文创作和批评方面皆有成就,是宋代文学修养最高的理学家,所以在20世纪的宋代文学研究中也占一席之地。

一、朱熹的诗

相较而言,朱熹诗是研究者论及最多的一部分,评价也是比较高的。缪钺《宋词与理学家——兼论朱熹诗词》,论及朱熹的诗时,指出:“朱熹是了解文学情趣的,所以他喜欢作诗,而且其成就也在其他作诗的理学家之上。”“在朱熹的《朱文公文集》中,诗作占了十卷,约1150首,从数量上说,不可谓不多。从质量上说,在他的全部诗作中,虽然也不免有少数类似‘语录讲义之押韵者’,但是绝大多数是具有诗的意境韵味的,并且有少数诗特别精彩,不可不注意。”又说:“朱熹的诗深有得于魏晋人醇美的韵味以及北宋人疏荡的笔法,所以颇多佳作。”

胡明《关于朱熹的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认为,朱熹的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有一致之处,“他的诗确实是从学选体起步的,古诗十九首的影响尤为明显……朱熹绝大部分好诗——尤其是七绝——都是从这一路子上出来的。”文章称:“朱熹作为一个道学家,他的诗却绝少道学气,更无头巾气,酸气,他与一般诗家一样,常用字眼也无非是水天山色,江风月夜一类。朱熹有时也用诗来说理,但决不说周孟程朱的理,他的说理诗多有形象思维,不仅比说理的文章清爽透彻,而且比一般臃肿而空泛的抒情言志诗更觉灵气发越,亲切近人。”胡迎建的《朱熹诗歌艺术初探》,就朱熹诗歌主观情感与客观景物关系及其语言之炼句铸字作了认真的分析,指出:“朱熹诗歌能将意兴情理与客观景物和谐地融洽在一起,流溢出意趣、情趣、理趣,并可见其冲淡超远的心态,真率温和的情性。他的诗歌语言净洁简丽,自然平易,句法巧妙纯熟,尤其流水对如行云流水,一气贯注。他不用僻典,不押险韵,但‘其气韵高古而音节流畅’,并无拗折艰涩之感,雕琢之痕。”文章以“雅正明洁”概括朱熹诗风,并认为“在雅正明洁的风调中不乏高峻寥廓的气韵时常深涵理趣与意蕴。”而这种特色在诸种体式中又有不同特点。

张晶的《朱熹诗境与“理一分殊”》一文,专就朱熹哲学“理一分殊”之命题对其诗歌意境的渗透及表现进行阐述。文章认为“朱熹的诗歌,在感性的形象中,闪烁着理性的精灵,又总是给人一种澄澈的透明感,这是朱诗的一个普遍性特征”。朱熹集理学家与诗人于一身,在他的理学思想与他的诗歌风貌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最为突出的,便是朱氏哲学中的核心命题——‘理一分殊’对其诗作所产生的影响”。而其影响方式,则不是直接的、线性的,而是“泛化为观照生活、触发诗思的思维方式”。同时,程朱理学之“理一分殊”,在思辨结构上明显是渊源于华严宗的理事无碍观,亦与佛教理论有内在的精神联系。文章指出:“‘理一分殊’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在诗中往往表现为独特的艺术感受方式。朱熹诗歌,往往是使自然的物象呈现出一种自为的灵性,一种人化的品格或一种空灵澄鲜的境界。”因此产生的与现实生活的疏离,或不无消极倾向,但也使其诗境有了较多的审美意味。

蔡厚示《朱熹的诗和诗论》对朱熹文学成就给予了颇高的评价,认为:“在12世纪下半叶的中国诗歌发展史上,朱熹的成就虽不足与陆游、辛弃疾并驾比肩,但较之范成大、杨万里和陈亮诸人是毫不逊色的。”文章对朱熹诗歌之早(1153—1165)、中(1165—1194)、晚(1194—1200)三期的创作特色及其演进历程,对应其诗歌理论,做了较为细致的评述。

二、朱熹的词与文

理学家一般鄙视词为小道,朱熹也不例外,其词作极少,只有十多首,研究者关注于此的也不太多。王易《词曲史》将朱熹归入“理学能词者”,说“朱熹《晦庵词》,无论矣”。但没有具体评述。薛砺若《宋词通论》则说:“他(指朱熹)是一个最勤慎醇正的大儒,但其词则颇清畅淡远,不类一位道学家严肃的口吻。”

缪钺《宋词与理学家——兼论朱熹诗词》对朱词的评价不高,他称朱熹“生平作词仅十余首,数量既然很少,而质量也不算很高,与诗作不相称。”认为,其诗词创作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反差,原因在于,“程颐虽然发出鄙视作诗的偏激之论,但是儒家圣人朱子是重视诗的……在这种思想影响之下,作为理学家的朱子,虽然不便于公开反驳程氏之论,但是本着‘诗言志’的古训,大作其诗,是无悖于儒门之教,可以心安理得的”。至于词则不同,“北宋词风虽盛,而词在文坛中之地位仍是受到轻视的。在这种风气之下,作为理学家的朱熹,不便于多作词以发挥其才情,也就可以理解了”。

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三)于朱熹散文有极高的评价,说:“朱熹的散文,功力深刻,理致周密,不矜才使气,而言无余蕴,物无遁形。在许多道学家的文章里,他的所作是最可称为无疵的。他的论学的书札,整理古籍的序文,尤其是精心经意之作,看来似是平淡无奇,却是很雅厚简当,语语动人的。”他又尝综论“道学家们的古文”——语录体散文,认为:“道学家们的古文,并不怎样重要,而他们也并不以此为重。”又说:“从这些语录里,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所用的口语文,是很平易浅近的。虽不能和‘词话’的漂亮的文章相比,在使用口语文于说理文一方面,却是有相当成就的。”郑振铎致力于“俗文学”的研究,故于口语化之语录体散文亦有所留意,但评价却不是很高。

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谓朱熹散文创作实践与其重道轻文的理论有矛盾之处,“因此,他在自己的写作实践中仍然讲求文辞技巧,他的散文与诗歌仍然不乏佳作。散文如……等篇,或写山水风景,或叙游览见闻,都是传诵人口的”。

吉川幸次郎的《中国文学史》说:“南宋的散文,不用说大体上是沿袭效法韩愈的北宋欧阳修等的古文,一般的文学史不太重视它。但历史地看,南宋的文自有其某种特色。它是更加散文化了的文章,比起诗意来,它更具有理论性;比起直观的来,则更强调思辨。其结果,南宋文章的每一句话都变得相当长。这显示着贯通伦理的意念取代了充满诗意的意识。南宋文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北宋的‘二程子’起被发现的道学家的新儒学,到这个时期的朱熹手里成熟了。代表着这个时代的散文的,是朱熹的文章。”书中举朱熹《读唐志》一段,称:“南宋以前,一句话如此之长的散文没有……朱熹有名的《四书集注》也是用这样的文体写的。朱熹的文章虽然如此有思辨性,但又不像我国(指日本)哲学家那样枯燥无味。”

三、朱熹的文学理论

对于朱熹文学理论的研究,从20世纪初至70年代末,除几部文学批评史及文学史有所论及外,很少有专门之论;对其做出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的,是在80年代之后。关于朱熹的文学理论研究,择其要者,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朱熹的“文道”观。

这一问题与对朱熹文学思想的评价和态度问题直接相关,朱东润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说:“晦庵对于诗文,认为第二义,然不欲率略置之,”就这一点言,“大抵道学家之不屑措意文辞”,“至朱子而略异”。但其基本的倾向是“不以文辞为贵”,他说:“要之自道学家言之,文士言道,迄无所得,故晦庵又议永叔、东坡之失,其言极深刻。古文家好言道而所得如此,其一切文字之根据,遂不可恃……”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及80年代中、前期出版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均认为朱熹重道轻文,把他作为道学家文论的代表,多持否定性的意见。成复旺《试论朱熹对文与道关系的看法》认为:“把封建政治和道德思想当做文学的源泉,这是朱熹文学思想的前提,从这个前提出发,他要求文学内容上要说道,风格上要像道,创作过程就是修道,也就是说,文学要接受道学的全面专制,要成为道学的恭顺奴仆;至于他又不完全取消文学的艺术性,则是要求这个奴仆薄施粉黛,以区别于其他的奴仆罢了。这就是朱熹对文道关系的看法,也就是他的文学思想。”

80年代以来,研究者多以为朱熹是尊道而又重文的,在对文学的看法上,他也并不反对文学的审美特性,其实,罗根泽早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三)里就指出:“朱熹也站在道的立场上,但不反对诗文,而包举诗文,说道文是一贯的。”其道文一贯的理论是:从性质上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部分不同,但同为一体。从表现上说,“文是从道中流出”,当然与道为一贯。就此而言,“这和古文家的韩、欧自然不同,和道学家的周程也更不同”。罗根泽强调:“朱熹和韩、欧不同的止是量的分寸问题……和周程不同的倒是质的差别问题。”这一观点,在80年代以来的许多研究者中得到认可、发扬,加以深化,具体化和全面化。黄坤的《朱熹的文学观》一文,通过对朱熹理气关系的论述来理解其“文道”论,文章认为朱熹是理本体论者,主张理为气主,理在气中,“但更重要的是:朱熹是强调理气有别的。尽管气是理所派生出来的,但它一旦派生出来以后,便有了一定的独立地位。以这种思想作为指导来研究文与道的关系,那么,在作品中文与道固然不可分开,但这并不妨害二者各自的相对独立地位。朱熹关于文和艺的论述,背离了他的前辈道学家,却和他十分不满的苏轼的观点相近……这是他强调理、气有别的思想的必然结果”。

“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文、道关系的论述上,在对文和艺的认识上,远远高出于其他道学家”。

莫砺锋在《朱熹的文道观》一文中,具体分析了朱熹“文道观”中的“四个层次”。认为“第四个层次”上的“道”指文章的思想内容,“文”指文章,亦即文学的形式。“这个意义上的‘文’与‘道’比较接近古文家的同类概念”。他认为:“朱熹的文道观实际上是调和了韩柳欧苏等古文家和周程等理学家两派的理论而形成的。”“对于朱熹来说,重道轻文与文道一体不但并不矛盾,而且正是文道关系的完整表述,缺一不可……由于有了‘文道一体’的观点,朱熹的重道轻文就与二程等人的重道轻文有本质上的不同。”文章认为,朱熹在文学批评中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倾向:作为理学家,他重“道”轻“文”;作为文学家,他重“道”也重“文”,这是朱熹“兼理学家与文学家于一身的特殊身份”使然。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认为:“朱熹的文道观与其理气论一样,是从本源和构成两方面来论说的,不同的论说角度导致了朱熹对文道关系有不同的说法。就本源而论,他主张文源于道,道是根本,因此他用理学家那一套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和善的标准去衡量古文家,看到了古文家为人为学的种种不足。但就构成而言,抽象的道必须用具体的文来表现……也就是说,现实中道与文的关系是体和用的关系,就体而言,朱熹强调善,就用而言,他主张美,美善的结合和展开,便是文与道的合一。”书中且指出:“正是这种道与文的相助不相离的体用关系,决定了在朱熹以道德为本体的文学思想里,也为文的审美作用的合理存在留下了一席之地。”

(二)朱熹的《诗经》研究。

朱熹的《诗集传》(包括《诗序辨说》)是《诗经》研究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也是其文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早在傅斯年《宋朱熹的〈诗集传〉和〈诗序辨〉》(《新潮》1919年1卷4期)就曾有论及。80年代以来,关于朱熹《诗》学的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逐步展开,普遍的看法是:朱熹以诗人的眼光看待《诗经》,重视《诗经》的文学价值,相对于汉儒以经学的眼光看待《诗经》的穿凿附会,朱熹《诗》学研究有巨大的突破和进步,尽管其局限性仍然存在着。黄坤《朱熹的诗说》一文指出:首先,朱熹实已看到并承认“诗缘情”这个特点,因此他论诗,也能顾及诗本身的性质,并以此来破美刺之说。再者,朱熹对“思无邪”的重新解释,使得他论《诗》,能大胆指出其中不少“淫诗”,以还其本来面目,是其突破传统观念,高于传统观念之处。文章认为:“朱熹辨《小序》之妄,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小序》的一些谬误,从而维护了《诗》的文学价值。”

谢谦在《论朱熹〈诗〉说与毛郑之学的异同及其历史意义》一文中,较为系统地比较分析了朱熹与毛郑诸人在《诗经》研究的方法、理论、原则等一系列问题上总的历史差异,认为:朱熹《诗经》学的贡献表现在“破旧”和“立新”两个方面,前者表现在“去序言诗”,以攻其“美刺”之说展开对《诗序》的批判。以为《小序》出自后汉卫宏之手,《大序》亦非子夏所作;批评序《诗》者“以史证诗”,朱熹注重分析古诗的艺术表现,即“比、兴”手法的特点,指出《序》说与诗意大量不符的事实。谢谦指出,在“去序言诗”方面朱熹采纳的是欧阳修、苏轼、王质、郑樵等人的意见,而与张载、二程、吕祖谦等理学家固守《序》说的态度不同。但在立新方面,朱熹之“以理言诗”则又大量采用二程、张载、吕祖谦等人的言论,意在“修辞立诚”,体现了宋学义理的特点。因此他认为在朱熹的《诗经》学中体现了经学家与文学家的矛盾。接着,谢谦又在《试论朱熹的“美刺”之辨》中进一步就朱熹对《诗序》理论核心“美刺”原则之辨做了深入梳理,其分析也着眼于“破”与“立”两个方面,指出:朱熹在反对《序》者形而上学的“美刺”原则时,也提出了另一新的《诗》学方法,即以“兴、观、群、怨”之说为法,以比“美刺”更为广阔的角度去看《诗》。朱熹突破了以“美刺”言《诗》的形而上学方法,虽然仍以所谓“经学态度”为《诗》集传,但他已注意到从文学角度去研究《诗经》。不但超出了以“美刺”言《诗》的经学范围,而且也超过了理学家“重道轻文”的思想局限。但文章同时指出,朱熹首先是理学家,其次才是学者和诗人。所以,他也首先是从经学角度,然后才是从文学角度来研究《诗经》的,其《诗》学理论与其注《诗》实践也就存在着矛盾性,“我们虽然肯定其‘美刺’之辨的历史意义,但又不得不承认他的《诗》说有相当严重的历史局限”。

莫砺锋《朱熹的〈诗集传〉与〈毛诗〉的初步比较》一文,从诗义诠释和艺术分析两个角度,对《诗集传》和《毛诗》做了精细的比较,其“诗义诠释”又分“题解”、“训诂”两方面;其“艺术分析”则着重于“赋、比、兴”的艺术手法,以细密的归类分析和统计为基础,其结论为:在诗歌主题的解说上,《诗集传》打破了《小序》“美刺之说”的框框,直接从诗的本义出发去探求其旨意,在很多地方纠正了毛郑的穿凿说法;在艺术手法的分析上,《诗集传》对“兴”的理解比毛诗深入了一层,并对《诗经》全部章节的“赋、比、兴”手法都做了比较细致的分析。所以说,朱熹对《毛诗》的态度是既有肯定,又有批判;既有继承,又有发展的。其中最重要的发展是:毛郑等人是从经学的角度去研究《诗经》的,而朱熹则主要是从文学的角度去研究《诗经》的。

李开金《试论朱熹的比兴说》一文,则专就《诗经》之“比兴”说来探讨朱熹《诗》学之贡献,其内容可分三个方面:阐明赋、比、兴的特征,令三者界说分明;从多方面揭示、说明了赋、比、兴三者各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辩证关系;朱熹对诗三百篇赋、比、兴的具体分析,说明朱熹不仅精确地总结和解释了诗歌创作中所用“比、兴”两种手法的特征和规律,而且又通俗地强调必须尊重这个规律,用形象思维去欣赏诗歌。这是他为成就比兴体系所做的最突出的贡献。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称:“朱熹在《诗经》研究中对儒家诗学的‘六义’说做了具有新儒家时代特色的解释,其中最能反映朱熹诗歌思想里对诗之情感体验予以重视的是对‘风’和‘比、兴’的解说。”就前者言,“去《序》言《诗》,从诗人感物道情的角度来理解诗意,就成为朱熹《诗经》研究的创举,体现了作为诗人的朱熹对诗歌创作吟咏情性的肯定”。就后者言,朱熹以“比、兴”作为其比附史实,曲为解说的依据之传统,“从诗歌创作的角度出发,把比兴作为诗的表现方法看待”。因此,书中指出:“从诗的情感体验中寻求性善的道德义理,而不是直接从社会政治的角度讲诗歌教化,是朱熹《诗集传》与汉儒《诗学》在思想方法上的主要分歧。”殷光熹《宋代疑古惑经思潮与〈诗经〉研究——兼论朱熹对〈诗经〉学的贡献》一文,从宋代疑古惑经思潮的大背景下,立足于朱熹“敢于质疑,善于质疑,发现新道理,体现出思维的求异性”,对朱熹于《诗经》学的突破,其开创性贡献做出观照。

(三)朱熹的《楚辞》研究。

朱熹晚年所作的《楚辞集注》(包括《楚辞辨证》、《楚辞后语》),仿《诗集传》“六义”言诗的体例,而将《楚辞》也用“赋、比、兴”作解释,艺术分析更加深入。

林维纯的《略论朱熹注〈楚辞〉》认为,朱熹之注《楚辞》,起决定作用的是其主观因素,文章从生平经历及其作品;朱熹的诗人本色;朱熹本人的被贬逐与赵汝愚罢相事件;时代的要求等四方面探求朱熹的主观心态。指出朱熹具有诗人本色,因此“朱熹的《楚辞集注》除了在编定、校注等方面有创新和创见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能从文学的角度和从作品的整体出发来评价作家、作品,而这又是著者能够摆脱汉儒在楚辞学上讲经习气的关键”。莫砺锋《朱熹〈楚辞〉学略说》一文比较了朱注与王逸《楚辞章句》和洪兴祖《楚辞补注》后,称:“朱熹的文学鉴赏能力比王、洪高得多,他对屈原的思想感情也有更深刻的体会和共鸣,所以他的注释往往能探骊得珠,对读者理解屈赋很有启发。”文章具体分析了朱熹屈赋注里的“赋、比、兴”,指出:“朱熹的所谓‘比’,都是通指一章而言,这与王逸所理解的某一名词独立构成的比喻有很大不同,后者往往流于穿凿,或使文章破碎,语气拘滞。而前者就很少有这种缺点。”文章认为朱熹已注意到屈原笔下的比喻是一种若即若离轻虚空灵的艺术手法,所以用“比、兴”说解时决不把它讲得太死板、太实在。而且,“朱熹还注意到,屈赋中的赋、比、兴几种手法,常常呈现一种错综复杂的多层次关系”,因此,“朱熹对屈赋中‘比、兴’手法的分析,是非常细致而深刻的”。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早在20年代,郑振铎就在其《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三)中指出,朱熹:“有不少关于文学批评的重要的贡献。惟其最重要的见解,则在把《诗经》和《楚辞》两部伟大的古代名著,从汉、唐诸儒的谬解中解放出来,恢复其本来面目,承认其为伟大的文学作品。这个功绩是极大的……他对于诗的起源,有很正确的见解……他的更大的工作,便是打倒了《毛诗序》,发现:‘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淫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其情者也。’更发现郑、卫风中情诗的价值,而反对毛氏的美刺之说。这是很痛快的一个真正的大批评家的见解……他的《楚辞集注》也把《楚辞》的真面目从王逸诸人的曲解里解脱出来。他虽是一位‘道学家’,却最能欣赏文学,最知道伟大名著的好处所在。故他的批评论便能够发前人所未发之见解,纠正前人所久误的迷信。”

除上述三方面外,研究者们尚就朱熹文学理论的许多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黄坤的《朱熹谈创作和创作修养》,就朱熹于文学创作和创作修养的看法做专门分析。认为:“朱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不乏辩证的思想,这在他谈创作的某些方面也反映出来。”那便是,朱熹于创作,把平易、含蓄蕴藉,与反对晦涩同时并重,既重视模拟,又不落入俗套。同时,朱熹对传统的“赋、比、兴”说,进行了深入的阐发,确立了它作为诗歌创作的纲领的地位,有合理的因素,反映了他对文学创作的重视。但文章也指出,朱熹“所重视的文,是有质之文,从根本上说,是能够明道之文”;而其“区分诗文高下,是形而上学的,里面含有文学退化之意,对于正确评价我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和成就,显然是不利的”。胡明的《关于朱熹的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一文,论及朱熹诗论时说:“朱熹选择的这个‘道’的正途很自然地成为他对诗人人生态度的基本要求。‘冲澹养志’几乎是他对诗歌内容和审美境界的最执著的追求。”又说:“冲淡平和、天然浑成的审美理想和批评准则决定了朱熹的文学史观,朱熹对诗歌发展的结论是很有点悲观的。”其集中表现,便是朱熹的“诗三等”说。文章认为:“朱熹拘于定法不变的成见,厌恶律诗的诞生,否定杜韩出入众作,自出规模,尤其是否定老杜思想内容和形式技巧都十分成熟的夔州诸诗,显然是不恰当的……否定诗的发展演化,缺乏前进的眼光和容纳变革的心胸,其理论必然陷入僵化可怜的境地。”

张立文《朱熹美学思想探析》一文,从“美”与“善”、“文”与“道”、“诗”与“理”、“自然”与“规模”四方面论述了朱熹的美学思想,认为“朱熹美善合一,文道合一,诗理合一的审美观便是从‘美’—‘善’,‘文’—‘道’,‘诗’—‘理’的各要素成分中,寻找如何能达到和谐、均衡,这便是美。‘和’,是朱熹美学的完满境界,审美的理想”。冷成金的《苏轼、朱熹文艺观比较》认为,苏、朱两种文艺观,都导源于宋初诗文革新运动,苏轼发展了欧阳修等人注重文艺本质特征的一面,朱熹则发展了其政治教化的一面;苏轼以其自由不羁而又思无所依的文艺创作和生命实践,建立了自由文艺观,朱熹则从调整意识形态、再造封建秩序的历史要求出发,建立了理学文艺观。二者如双峰并峙,各领风骚。对封建后期哲学、文艺思潮均有极大影响。

四、朱熹著作的辑佚和辨伪

由于朱熹在我国政治、哲学上的崇高地位和重大影响,其著作广为流传,近年来有朱熹佚文、佚诗不断发现,但据研究者考辨,其中多系伪作。

束景南在《新发现朱熹佚文辨伪》一文中,就其所见朱熹佚文佚诗而实为伪篇者,做了总的考辨。如《揭阳县志通讯》1985年创刊号载《朱熹在揭阳的一篇遗文》,称发现朱熹佚文《隐相堂序》一篇。束文就其与朱熹生平不符,“作伪之处破绽百出”之处,列举证据多条,加以考辨。又《康塘洪氏宗谱》卷十载有朱熹《康塘三瑞堂记》一文,今人遂据此文以及《遂安县志》、《康塘洪氏宗谱》所载,认为朱熹曾四次来淳安,三次与詹仪之(体仁)相会于瀛山。束文认为:“朱熹生平未尝一至淳安,所谓朱、詹瀛山之会纯属子虚乌有。”此外,束文还对《康塘洪氏宗谱》卷十一载朱熹《康塘百琴楼歌》、《康塘洪氏宗谱》载《旧谱引》、《后村千家诗·天文门》载《半月》诗、《温陵刘氏宗谱》(刘以健藏)载朱熹诗与序二篇、《中国哲学史研究》1988年第1期所载《吴氏族谱序》等朱熹“佚作”凡八篇做了辨伪工作。

郭齐在《“拾遗”的朱熹诗文系伪作考》一文中,就《文献》1994年第1期载《朱熹、吕祖谦、陈亮诗、词、文拾遗》所辑录朱熹《江南序·游水帘亭》词一首、《归途咏》小令一首、《康塘三瑞堂记》一篇、《康塘百琴楼歌》一篇、《鲍氏家谱叙》一篇,诗词文凡五篇进行了辨伪。于《江南序·游水帘亭》、《归途咏》二作,郭文认为,“巩丰既然是庆元四年始见朱熹,而吕祖谦早在淳熙八年、陈亮在绍熙五年就已去世,显然绝无共游水帘亭之事。至于巩丰与吕祖谦的交往情况,与陈亮的关系如何(二人是否相识都成问题)更毋庸谈及;所引二作立意浅狭,不类大儒气象,观其词气,当出于一人之手等等,已无须深考”。至于《康塘三瑞堂记》、《康塘百琴楼歌》以朱熹行迹、思想两方面参证,皆格格不入。而《鲍氏家谱叙》则“更是伪迹斑斑”。文章并且指出:“经验证明,晚出方志及私家谱谍之类所载,谓其‘百伪一真’也不算过分。观此数作,竟无一幸免于伪,可不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