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西北宗教论丛.第2辑
7981100000017

第17章 明朝儒学在朝鲜的传播

王艳

“摘要”

建立在儒家文化基础上的和平和相互尊重的中韩朝贡关系,在明朝时达到顶峰。在这种体制下,文化交流中的儒学传播成为中韩关系中更为动人和持久的内容。前人的研究中往往以中国儒学传去朝鲜的过程为重点,而忽视了李氏朝鲜其国内自上而下广泛传播儒学并接受儒学的具体过程。我想这一点在儒学传播中同样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研究价值。

一、引言

杜维明把起源于中国的儒学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作为意识形态被政治化的儒学,成为权力者的统治工具;作为一门学问的儒学,涉及复杂的阐释技巧和对儒学经典的注释、训诂;作为为人处世和基本意义上的伦理与生活方式的儒学。在儒学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也不断地传入了朝鲜半岛。目前关于儒学在朝鲜的传播的研究,有丰富的成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张敏的《儒学在朝鲜的传播与发展》,主要研究儒学何时由中国传入朝鲜;如何在朝鲜立足;又怎样与朝鲜固有文化相结合在朝鲜嫁接、开花、结果。张品端的《朱子学东渐及其朝鲜化的过程》,阐述朱子学在高丽和朝鲜的传播,以儒学适应朝鲜固有的文化传统和统治阶级的需要为论点,从朝鲜的统治者、儒学者、国家制度等上层社会的视角进行分析。梁宗华《朝鲜儒学的本土化与民族化的历程》和李宜春的《儒学在朝鲜的发展及其特点》,从教育科举、编纂事业等政府制度层面和儒学学术的讨论出发,论述儒学在朝鲜本土化的完成并突出历代朝鲜学者的不懈努力。而李相圭在《中国国学在朝鲜的传播与发展》中更加强调早期儒学衰败、理学盛行的过程中朝鲜大儒的作用。在前人的研究中,有两个特点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儒学在朝鲜的传播非常注重中国在儒学传入朝鲜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二是在论及儒学在朝鲜境内的传播时,往往以统治者的需要、统治制度、儒学者等上层社会的视角出发探讨儒学在朝鲜的普及和影响。其中,对于儒学在朝鲜国内如何被大力的推广、发展以及儒家道德伦理如何被一般百姓所接受的研究却没有多少。儒学在朝鲜的传播,不可能仅靠中国单方面的传入就能实现,而儒家道德伦理在全社会的普及也不能缺少在统治者的引导下普通民众所做的努力。由此,笔者想讨论的便是对极力奉行“抑佛扬儒”策略的朝鲜王朝如何自上而下传播并广泛接受儒学。

二、早期儒学传入朝鲜及其特点

早在中国古代的尧、舜统治的时代,就已经有了外族或者其他部落的首领前来朝贡的传统。在未完成统一的中国古代,相对强盛的中原邦族往往在排除军事手段之余,采用使小邦宾服的策略,来维持自己的正统地位和保持相对强盛的优势。古语说得好,“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徕之;既徕之,则安之”。中国在处理与邻邦的关系时,这种主张“礼”与“和”的思想始终影响着后来的中国历史。而中朝“朝贡”关系,则正是这种思想观念的深刻反映。发展到明朝,“朝贡”关系达到顶峰。明朝是崇尚“平和”与“礼治”的,因此作为强大帝国和兼而具备中国古代文化繁盛发展期的明朝,对当时的朝鲜王朝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中国儒学在朝鲜才能得到广泛的传播。汉武帝时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统治政策,儒学正式成为汉代的治国理念。儒学得到了充分发展,为她的对外传播创造了条件,而汉四郡在朝鲜的设立也为儒学在朝鲜的传播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因此,儒学传入朝鲜的时间在汉武帝元封三年即汉四郡建立的时间。到3世纪中叶,由于汉字的陆续传入引起了中国儒家思想在高丽、百济、新罗的进一步传播。儒学先传入百济,后传入新罗。高句丽于公元372年仿照东晋,正式建立太学,推广儒家思想。新罗统一后,随着儒学的传入,新罗不断模仿唐朝的制度,并于公元640年将王族子弟派往唐朝,进入“太学”即我们通常所谓的“国学”学习。到高丽王朝太祖王建开国之初,于公元930年创建学院,教授《周易》、《尚书》、《毛诗》以及三传、三礼等儒学经典。国内私学大兴,代表则是崔冲创立的九斋学堂。国家设立国子监,“睿宗的时代,振兴官学,扩充国学,并设置七斋”。此时,“理学”也于元朝时传入高丽,性理学成为儒学传播的主流,安珦是高丽传播朱子学的第一人,而最杰出的代表则是宋裕。

关于早期儒学传入朝鲜的特点,我将通过中朝的图书交流、教育机构和科举制度、人员的往来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书籍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中朝之间的图书交流历史悠久。从朝鲜的三国时代就开始受容汉字和儒学。中朝图书交流的特点有二:一是以中国图书单向流入朝鲜为主;二是传入朝鲜的图书以儒家经典为主。其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中国朝廷赠予朝鲜;二是朝鲜请求赠书和自己购买;三是民间的图书往来。明朝皇帝在谈到赐书之本意时表示,“圣人之道与前代得失俱在此书,有天下国家者不可不读。闻裪勤学,朕故赐之。若使小国之民,得蒙其惠,亦朕心所乐也”。朝鲜王朝时代之前,由于国家政治统治的需要、好学的君主积极的图书政策以及读书人的欲求,使得中朝图书交流成为可能。于是,儒家的《五经》、《史书》、《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文选》等典籍成为韩国古代人喜欢读的儒家典籍。到朝鲜王朝时代,图书交流繁盛空前。如明宣宗宣德元年,明赠送《四书》、《五经》、《性理大全》、《通鉴纲目》等书籍。明朝世宗十七年李朝遣使到明,求《历史笔记》、《宋史》、《通鉴前编》、《源委》等书籍。李朝文宗时期,集贤殿依国王之命,拟定的购买书目是《周礼》、《仪礼》、《通志》、《资治通鉴》、《朱文公集》等书籍。在《明宪宗实录》卷六一中记载:“且朝鲜虽称外国,其人多读书识礼,苟使臣非人,必为所轻。付讫追寝成命,于翰林院或六科给事中推选一员,及行人司官一员往使为便”,“而上曰:‘英所言良是,今后赍赏遣内臣,其册封等礼仍选廷臣有学行者充正副使,庶不失中国大体而亦可服远人之心’”。可见,当时明朝在派使节时的谨慎考虑。由此我们也得知,李朝使节在礼仪与儒学修养上也很有造诣。通过频繁的图书交流和人员往来,中朝的友好交往得到了发展和巩固,朝鲜也在国家治理的层面以儒学为依托。中国以儒家传统治国,这点直接反映在教育机构和科举制度的设立上。明代的永乐皇帝主持编纂和出版新儒学的各种经典著作,在科举考试中也广泛运用经典的注疏和考究,并在民众当中普遍推广儒家教义作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和伦理行为的基础。在这一点上,明朝皇帝和古代朝鲜的国王拥有强烈“共识”,都认为促进儒学的教义会获得某些意想不到的好处。余继登撰写的《典故纪闻》中讲,“太祖尝谓群臣曰:彪悍骄暴,非人之性也,习也。苟有礼法以一之,则彪悍者可使善柔,骄暴者可使循帖”;“人者国之本,德者身之本,德厚则人怀,人安则国固”。中国的教育和科举制度深刻影响着朝鲜的教育科举体制。因为本着齐家治国的思想,朝鲜王朝时代以前,就开始仿制中国。他们设立中央和地方学校传授儒家经典,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力图利用儒家思想和制度统治国家。

综上所述,早期儒学传入朝鲜的特点是均以中国为传播的主导,并往往从统治思想和制度的层面强调,儒学只是“齐家治国”的工具。到朝鲜王朝,在政府大力推广下儒家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才被一般百姓所接受。韩国儒学家琴章泰先生说过,具有广泛功能的儒教是朝鲜民族精神的动力,是韩国社会制度和伦理规范的基础。鉴于儒学在历史上的地位,我想在儒学传播的过程中,仅靠中国单方面的传入是远远不够的。这就是我下文中要阐述的朝鲜王朝在传播和接受儒学成为国家儒教所做的诸多努力。

三、明朝时儒学在朝鲜的传播

儒学在朝鲜的传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到了李氏朝鲜时儒教政治成为儒学的基本理念。《韩国史新编》一书在谈到“佛教的受容与大众化”的问题时讲,“必须从传入一侧的立场理解佛教的传入、从受容一侧的立场理解佛教的受容、从作为国家法制措施正式承认佛教的立场来分阶段地理解佛教的传入过程,而且必须把佛教在民间的传播和受容与在王室的传播与受容区分开来,了解其各自的具体情况”。虽然其分析的是佛教传播的规律,但我想这种理解佛教传播的理念也适用于儒教在李氏朝鲜的传播。关于前人研究的部分,应该是从传入一侧及明朝的立场理解儒教的传入;而我第二部分的内容则是从受容一侧即李氏朝鲜的立场分析儒教的受容。李氏朝鲜时期,奉行“抑佛扬儒”的政策,原因是高丽时期作为国教的佛教,与李朝的建国者们所坚持的“礼治主义”的治国理念是冲突的。这一点孙科志在他的《朝鲜儒家社会的确立》中也有详细的论述。明朝时儒学在朝鲜的传播,具体可以细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李朝政府的大力推广、乡校和乡约。

(一)政府的大力推广

以礼治主义为治国原则。李氏朝鲜,在对外政策中标榜“事大”,与明建立深厚的外交关系,全面提倡儒教的政治理念,并主张“抑佛扬儒”的政策,用儒家“忠、信、仁、义、礼、智”的理念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李朝政府大力推广儒教作为其大一统思想的有力武器,原因有二:一是以李朝李成桂为代表的建国者,本身崇尚以礼制主义为原则的儒教理念;二是高丽时代跋扈的佛教妨碍了小农生产体系的建立。高丽朝末期,新兴士大夫这种新的社会势力的兴起和成长。他们出生地方社会中具有土著基础的乡吏阶层,具有性理学的素养,并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他们之所以能进入中央的政治舞台,虽然是以地方中小地主的物质基础做后盾,但是他们一般都具有清白廉洁的人品,与通过各种非法的方法拥有庞大农庄的权门、世族的立场是有区别的。韩国的李基白在论及李氏朝鲜的建立时,讲到了由新兴士大夫阶级进行的彻底的“私田改革”,他说,“士大夫改革鼓吹者基本上是新儒教的信奉者,他们不仅基于思想上的原因反对佛教,而且因为佛教势力像权门势族一样广有田产,正在侵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意识形态上,佛教主张“无父无君、无家无国”,这与儒家以“忠”、“孝”为基本理念的礼治主义完全相悖。加上僧侣们的整体堕落,佛教的社会功能自然也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佛教当然会遭到来自新儒学即性理学的挑战。在经济基础上,高丽时期由于对佛教的尊崇,政府设立“僧科”,分配土地给和尚并且免除他们的徭役,同时寺院又通过王室和贵族的捐赠、农民的托管以及直接侵占扩大了他们的土地,而且这些土地又有免税的特权,于是佛教机构在经济上变得异常强大。而权门势族子弟成为和尚,使得佛教势力与权门势族相互勾结。小农生产体系的基础便是土地,这样农民的土地和生产体系的发展受到了诸多限制。由此我们得知,以礼治主义为原则的儒教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系统上与高丽时期的佛教针锋相对,而且广有土地的佛教势力直接阻碍了小农生产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这也成为高丽社会最终被以新兴士大夫阶层为后盾的李成桂政权所取代的重要原因。至于朝鲜王朝“抑佛”的措施,太祖时禁止兴建庙宇,并控制僧侣人数,裁减寺院的土地和奴婢。到成宗时则采取完全强硬的压制政策,干脆废止了僧侣注册制度,禁止削发出家,而到中宗时则废除了“僧科”,佛教的衰落不言而喻。

李朝政府“扬儒”的策略。因为儒家的传统道德体系强调社会的和谐,反对社会上存在的各行其是,也主张“皇帝”或者“王”作为统治者的绝对权威,并强调这种权威高于任何其它的权威。这也正是儒学在明朝得到推崇,在李朝义无反顾传承的重要因素之一。建国初期,郑道传编纂了《朝鲜经国典》,其后权近将《劝学事目》呈给国王,提出了儒教国家的方向与儒教教育的理念。世宗时设立了集贤殿专门培养儒学学者,并开始对古典和制度进行研究,同时还通过“经筵”讲论儒教经典。经筵是指负责每天为国王讲授儒教经典和历史著作这一任务的机构。世宗时期整理了礼乐,缓和了刑罚。成宗时,设立了弘文馆。朝鲜初期的学问发展得力于集贤殿和弘文馆出身的学者官僚的积极活动,国家的文物制度也是在他们的主导下得到了整顿。随着国家编纂著述事业的发展,儒教伦理也跟着迅速普及,先后刊行了《三纲行实》和《孝行录》。儒教作为统治理念,担当的是教育和伦理规范的重任,具体的推行则突出表现在教育机构和科举制度的完善上面。李朝太祖在即位诏书中提出,“内而国学,外而乡校,增置生徒,敦加讲劝,养育人才”。在教育机构的设置上,政府建立以儒家经典著作为教学内容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国学,即为中央官学,乡校则为地方官学。设立于京都汉城的成均馆是中央官学的最高教育机构,地位仅次于成均馆的则是东部学堂、西部学堂、南部学堂、中部学堂等“四学”,其学生都是贵族子弟。而广设在各郡、县的地方官学即乡校,则是儒学在普通民众中间得以广泛传播和接受的重要机构。朝鲜王朝在科举制度上也仿制明朝,文武两科并重,考试的内容也不外乎中国经学,诗赋辞表以及时务策论。值得一提的还有全国以书院为载体的教授儒家经典的私学,政府允许书院的建立和发展,在李朝高宗减废书院之前,其数量竟多达650所。与教育机构直接相关的便是科举制度。教育和科举的目的是为了做官,由于朝鲜限制二品以上的官员之子荫叙,所以通过科举进入文官阶层便是大多数学子的必由之路。李朝时的教育和科举制度,无疑为儒学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以儒学理念出发的教育和科举,从内容到目的都是为了在全国上下贯彻以忠、孝为社会基本价值观的儒教理念。

(二)乡校

《辞海》中解释乡学,为西周乡遂设立的学校。《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文献通考·学校》也称:“下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皆乡学也。”毛奇龄的《学校问》综考《周礼》、《礼记》,认为乡学有四:家塾、党庠、州序、乡校。可见,中国古代的乡校与李朝时的地方官学即乡校还是有区别的。

乡校设立的目的在儒教教化。李朝时期的儒教不再是单纯的政治工具,它具有波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文化基层的功能,不仅如此,乡校在儒教理念的普及上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学习儒教基本精神的地方就是乡校。在新王朝中,作为新社会秩序基准的儒教精神、儒教伦理的实践都欲以乡校为中心推行。乡校是朝鲜时期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地方官学,它与设立在京都汉城的中央官学成均馆相对,相当于成均馆的缩小版。乡校在空间分布上分为讲学空间和文庙;而讲学空间又有明伦堂和东西斋。因此,乡校从一开始就具备了教育和祭祀的两大功能。同时,乡校还是人们集会进行互相教育的地方。关于祭祀的功能,李朝仿制中国,乡校内建有专供祭祀的文庙,而祭祀的都是以孔子为代表的中朝儒学大家。起先李朝在成均馆的文庙前立下马碑,后于公元1519年(李朝中宗十四年)李朝中宗令诸州及郡县乡校仿成均馆之例,亦于文庙之外立下马碑。除此之外,还在文庙前立下马石,凡经过文庙时都必须下马驻足,以示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圣贤先儒的尊敬。先贤的奉祠为学校的权威提供了保障。关于乡校的数量,“据李朝《经国大典》载,李朝全国之乡校为329所”。而在李正秀和尹张双的文章《朝鲜时代乡校·书院建筑构成形式的比较研究》中,提出乡校的数量为331所。成宗时,在告谕各道观察使的教旨中说,治国之道应教化先行,欲行教化,则须从学校开始。而社会教化的要谛不仅在于主张儒家理念,而且还在政策层面。统治者认为,风俗是国家的元气和教化国家的急务,而实施以儒教理念为根本的社会教化,最好的地方莫过于学校,地方乡校成为普及儒教理念的窗口。

政府制度层面对乡校的支持。《高丽史》中讲到,“学校风化之源,国家理乱政治得失,莫不由斯。近因兵兴,学校废弛,鞠为茂草。乡愿之托儒名,避军役者。至五六月间,集童子读唐宋人绝句,至五十日乃罢,谓之夏课。为守令者视之泛然,会不介意。如此,欲得经明行修之士以补国家之盛理,其可得乎?原自今以勤敏博学者为教授者,分遣五道各一人,周行郡县其马匹供亿,并委乡校主之。又以州郡闲居业儒者为本官教导,而令子弟常读四书五经,不许读辞章。而教授官巡视一道,严立课程”。可见,高丽时期就已经对学校给予了高度重视,李朝继承并完善了乡校教化的实行。《太祖实录》卷8讲,“农桑,王政之本,学校风化之源也。即位以来,屡下教书,示以劝农桑、兴学校之意”。认为劝农桑、兴学校才是爱民重道之本。在朝鲜王朝时期的郡县制中,从郡留守府到县,都设立乡校进行儒学教育,而且还举行乡试,科举成功可以进入文官阶层,由此,乡试成为推行儒学教育的强大动力。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各郡县守令,掌管儒教教育是一种义务,不仅要负责行政事务,还必须对乡校的运营负起责任,甚至于乡校的运营和发展成为考核地方行政长官的一个标准。李朝《太宗实录》卷12中具体说到了褒贬守令的法则:存心仁恕赈恤穷乏者几人惠养老疾者几人……修明学校几间,内修治几间,生徒几人,内读书几人,通几经几人。在中央政府选任守令的同时,派遣专门负责儒学教育的外官教授、训导来辅佐守令,他们都是中央派遣的外官。为了使各郡县的乡校顺利运营,政府提供学田、学奴婢作为乡校的财政基础。除了乡校之外,政府还奖励私学,作为乡校的补充。因为私学也实行儒学教育。政府齐备的策略,使得以儒教为中心的儒化政策顺利展开。

乡校实现了儒教理念的生活化。从儒教教育的“化民成俗”来看,乡校教育具有重大意义。朝鲜王朝为了达到以儒教理念为中心的教化目的,在乡校教育中强调四书、五经,同时也在乡校中普及能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儒教理念的《小学》、《三纲行实》、《孝经》和《朱文公家礼》等,以孝悌忠信为本,强调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伦理,同时还积极表彰忠臣、孝子和烈女、孝妇等,从而使儒教伦理和秩序在李朝的民众当中得到了迅速普及。以忠、孝为根本价值观的儒教教育,通过乡校的大力推广,我们看到了统治者实行教化的初衷,即“厚人伦,正风俗”。

(三)乡约

乡约,一是同乡的人共同遵守的规约,《宋史·吕大防传》称:“[吕氏]常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二是旧时奉官命在乡里管事的人,《儒林外史》第六回有这样的内容:“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显然,这里要讨论的李朝乡约属于第一种。朝鲜社会从建国之初就实行抑佛扬儒的政策,追求将儒教政治理念作为国家统治理念的王道政治。乡约是朝鲜时期在乡村社会内部具体实现儒教理念的乡里居民之间的规约。朝鲜时期儒教社会所追求的理想方向就是理想乡,在乡村社会实现这种儒教理念的就是乡约。以儒教原理为基础的乡里居民间的约定,其目的在于教化和善导乡里、纯化风俗。

乡约的发展。在朝鲜时期,对国民的统治强调的不是通过法治,而是强调通过礼的规范实践而实现的礼治主义。李基白认为,乡约是士林用以巩固其在乡村地位的另一种手段。乡约的精神体现在它所强调的四个目标上,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和患难相恤。李朝中宗时的士林学者赵光祖,反对与儒家行为准则相违背的迷信,主张按照儒家的理想,以道义上的规劝来建立政府,并大力推行“公约”即一种倡导公正待人和必要时互助的地方自治形式。中宗十四年(1519年),在赵光祖的积极主张下,这些建议得到采纳。赵光祖一派把《吕氏乡约》和《小学》一起翻译成国文,普及全国,后来由于赵光祖的下台,推行“公约”的努力也宣告失败。但是此后在地方士林的推动下,乡约在一些地方开始实行,以多种形态制订的、符合朝鲜实际情况的乡约以郡县或乡村为单位开始施行。到李朝宣祖时期,乡约得到了广泛的实行。执行乡约的通常是当地士林中有权势的人物,不过普通农民也在其中。统治者希望通过实行以儒教伦理为基础的乡约,来实现社会的根本稳定。这种性质的乡约以栗谷创制的西原乡约、海州乡约等为基础,在畿湖地方广泛传播,而在岭南地方,退溪创制的着眼于道德和社会秩序安定的礼安乡约则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国家专门制定了乡约法,更加速了乡约的普及。

乡约的基本理念和特点。乡约在各地或不同时期虽然有变化,但儒教的核心理念却没有发生变化。《损益蓝田吕氏乡约》开篇便提出:事亲能孝,事君能忠。夫妇以礼,兄弟以恩,朋友以信。能睦乡邻,能敬官长,能为姻亲。与人恭逊,持身清约,容止庄重,辞气安和。衣冠合度,饮食中节。凡此皆谓之德。这正是儒家伦理关于教化的核心。乡约以乡村为单位实现教化,由此乡约可以理解为朝鲜社会教育的一个环节。当时乡约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基本理念,就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以《栗谷全书》卷十六中关于“海州乡约”、“增损吕氏乡约文”的内容,以及《退溪集》卷四十二中关于“乡立约条序”的阐述,我认为乡约的特点有四:一是组织,乡民自愿加入,并由众人推举德行俱佳的人为领导;二是形式,在乡校和书院举行集会,进行乡民的互相教育,而且集会时的座次严格按照儒家长幼、尊卑有序的原则;三是内容,以《吕氏乡约》的基本理念为原则,根据朝鲜社会自己的特点制定约文,在栗谷的《增损吕氏乡约文》中就提到,仿吕氏乡约而节目多不同,实行赏罚公开、扬善惩恶;四是本质,以忠、孝为基本价值观的儒教道德伦理来实现“化民成俗”的目的。《奎章阁文书》提到,若是讨论治国之道,以正风俗得贤才为先,而要正风俗,就要使人人都知道为善,并以行恶为耻,以忠信孝悌教化民众,使其明白是非善恶,赏罚分明,于是教化的目的才可以达到。朝鲜社会想通过乡约的具体规定,力图达到全民为善的礼俗效果。乡里社会的成员不仅是乡约的客体,也是乡约的主体,使乡民不仅人人受约,而且自约和互相规约,以保障乡里社会全体成员在共同的生活伦理和规范中共同进步,这才是乡约的初衷,也是乡约制度存在的本义。

乡约的追求。乡约是利用道德的约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的一种道德伦理规范。它具有非官方的自治性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乡约对乡民的言行的确有指引、评价、教育、惩罚的作用,也有调整和维持秩序的社会作用。乡约的目的在于确立乡村社会的道德秩序、伦理规范,发展培养乡里间的美风良俗,并且在应对各种灾难时能够发挥相扶、相助的协同精神。这样一来,乡约与儒教理念便有了一种不可分离的关系。因此,朝鲜时代的乡约所追求的就在于乡里的治理和教化,即“化民成俗”。这与李氏朝鲜所坚持的礼治主义的治国理念是一致的。

四、朝鲜儒家社会的确立

朝鲜王朝李成桂建国之初,就奉行“抑佛扬儒”的统治政策,主张以儒家礼治主义为治国的根本原则。在思想上,抛弃了高丽时期以佛教为国教的理念,力图用儒家忠、孝、仁、义、礼、智的道德和伦理传统建立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金东勋在《韩国宗教文化略论》中提出,以《四书》、《五经》为经典,并有祭天、祭孔、祭祖等规定的宗教仪式,从历史角度看把儒学归类为宗教是合理的,即所谓的儒教。儒学经由政府的大力提倡,为其树立了思想正统的地位,儒教也成为朝鲜王朝的国教。儒学不仅是“齐家治国”的工具,而且也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儒家统治思想在朝鲜社会确立。在制度上,朝鲜王朝时期的统治者们不断模仿中国的体制,并按照朝鲜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统治制度。以礼治主义为治国的原则,极力反对佛教,大力提倡儒学,主张用儒家“克己复礼”的传统精神,统治国家,教化民众。以农桑为本的朝鲜王朝,实行科田制,保证小农生产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以儒学为立国之本,以郡县制为基础,在教育机构和科举制度的设立上都始终贯彻儒学的传统理念。国家制定乡约法,使得乡约借助国家法制的权威迅速普及。在与明朝的对外关系中,也以礼治主义为原则建立和平和相互尊重的外交关系。儒家统治制度在朝鲜确立。

朝鲜王朝将儒学作为国家统治的根本思想,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儒教教化的展开。樊树志在讲周公“制礼作乐”的时候,认为礼的本质或确切含义是“异”,即差异,用来确定社会中各等级之间——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之间各有各的特殊行为规范。中国古代的周公“制礼作乐”,目的就是形成一整套规范社会的等级仪礼制度。孔子在宣扬自己的主张时,也讲“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以儒家理念治国的李氏朝鲜,也以儒家忠孝为基本价值观的道德和伦理传统,统治国家、教化民众,以期达到“化民成俗”的效果。实现教化的途径有三:一是个人的修养,二是学校的教育,三是团体的规范。李朝从强调个人修养的儒家理念出发,通过国家完备的教育体制和法制化了的乡约,使得儒教理念和传统被一般百姓所接受。由此,以孝为家庭伦理和为国尽忠的基础,孝悌和仁义成为维持美好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家庭规范和社会秩序的根本。朝鲜社会逐渐形成了一整套以儒家传统道德和伦理为基础的人生礼仪和风俗,指导和规范每个社会成员的实际言行和举止,儒学文化和礼仪深入到了普通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至此,儒学在社会各个阶层的传播使得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被整个社会所接受,朝鲜儒家社会确立。

五、结语

中国向来以所谓的中原文化为荣,并以天朝上国自居,自认为是中原正统。因此在外交政策中较为宽厚,始终坚持以儒家平和思想为根本的天朝礼仪观念。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中国的儒学顺利传入朝鲜。到了明代,由于明朝皇帝保国安民的思想以及中国儒学的繁盛发展,使得中朝的友好关系更加坚固,也为儒学在朝鲜的继续传播创造了条件。从传入一侧的立场来看,以儒家传统治国的明朝乐意用儒学的方式影响朝鲜,从而维护自己的正统地位。从受容一侧的立场来看,与明朝保持友好关系是朝鲜王朝树立统治权威的有效途径,借鉴明朝的思想和制度也有利于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统治,而且儒学本身所具有强烈吸引力都使得儒学在朝鲜王朝广泛传播和普及。于是,以儒教理念为基础而延伸出来的礼治主义成为李朝实现统治的最根本原则。在“抑佛扬儒”的策略下,朝鲜王朝在统治思想、统治制度上实现了儒教的确立,而以忠信、孝悌为基础道德伦理价值观的儒学被普通百姓所接受,则完成了朝鲜儒家社会的确立。由此我们得知,儒学在李朝的传播,是明朝和李朝在礼治主义的原则下共同实现的。在儒学传播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以儒学为代表的文化的深刻魅力和影响力,觉得以文化为核心的国家交往才更具亲和力和生命力。

(作者:王艳,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