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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送薛存义序——柳宗元

题解

薛存义是柳完元同乡,曾任永州零陵县代理县令,当他卸任要离开零陵时,柳宗元作了这篇序送他。

文中赞扬薛存义在零陵的治绩,并对当时吏治腐败的情况进行了有力抨击,提出了官吏的职责应当是做百姓的仆役,而不是役使百姓的重要思想。

原文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于觞,追而送之江之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蚤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译文

河东薛存义将要走了,宗元在盘子里盛上肉,把酒斟满杯,在江边为他设席送行,请他喝酒吃肉。并且对他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人,并不是奴役老百姓的。凡是靠种田吃饭的人,他们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来雇用官吏,为的是官吏能公平地为大家办事。现在官吏拿了俸禄而不认真给人民办事的,天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替人民办事,还窃取老百姓的财物。假如有户人家雇了一个人在家里干活,那人拿了主人给的工钱,不认真给他干活,还从他家中偷走钱财器物,那主人一定会十分恼火,要撵走他、处罚他。如今天下地方官中许多人都像这个被雇用的人,而老百姓没有谁敢尽情发泄他们的愤怒,驱逐他们,处罚他们,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老百姓所处的地位和那个主人所处的地位不一样。他们所处的地位虽然不一样,但应该发怒、驱逐、处罚对方的道理却是一样的,如果老百姓真要起来驱逐、处罚官吏,那官吏对老百姓又能怎么样呢!做地方官的明白这个道理,能不感到恐惧和害怕吗!”

存义代理零陵县令已经两年了。每天早早起来处理政务,夜里还在考虑公事,花力气动脑筋,使得打官司的人能得到公正的裁决,缴纳赋税的人负担均平,老人小孩内无欺诈之心,外无憎恶之情,他确实是没有白白领取俸禄,的确是个懂得恐惧和害怕的人。

我地位卑贱,又遭受被贬谪的耻辱,不能对考察官吏政绩、确定谁贤明、谁不贤明的事参与意见。所以在他走的时候,准备了酒肉来宴请他,并且写了这篇序。

赏读

这篇赠序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出官吏乃是人民的仆人,他们拿了人民的钱就应认真为人民办事;反之,人民就有理由黜罚他们。凡为官者,都应牢记这个道理。作者说当时“受其直”而“怠其事”,“又从而盗之”的官吏天下皆是,这番话揭露了吏治的败坏,也直接表达了作者对这种不平现象的愤慨。二是称赞薛存义为官勤谨,政绩优良,是个不白拿俸禄、明白人民可以黜罚懒官、贪官的道理的人。两层意思,紧相关合。文章借送薛存义正面立论,来衬托薛存义的为人。其中立论开门见山,中心明确。为使所说道理更加显豁,又借譬喻进一步发挥,因而文中观点鲜明突出。何悼说“此序词稍偏激,孟子虽发露,犹自得其平”(《义门读书记》)。这话倒从另一面反映了本文笔锋犀利、战斗性强的特点。再者,文章虽短,而结构严密;语句转接自然,使得“文势圆转,如珠走盘,略无滞碍”(明钟惺《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卷一评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