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人性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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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菲利普到了十三岁的时候就升入特尔坎布瑞的皇家公学上学了。皇家公学一直为自己的学校历史悠久而自豪。它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前,那时候皇家公学最早是一个修道院学校,由奥古斯丁的道士们来教导孩子们的启蒙学习;然后就和所有的这类学校一样,在修道院没落之后,在国王亨利八世在位的时候,这座学校就被政府重新收购整顿,并且冠以“皇家公学”的名称。从那之后,“皇家公学”就采取了十分实际的方针,特别招收一些贵族们的儿子以及肯特地区的一些专业人士的后代,为他们提供足以应付实际需要的教育。这座学校出过不少人才,其中一两位校友走出校门之后还成为了大文学家。他们开始的时候是写诗,他们有着不输莎士比亚的才华,之后又转向散文领域,对包括菲利普在内的这一代人都影响颇深;校友中还出过一两位声名远扬的大律师,不过杰出的律师毕竟不是什么旷世之宝。除此之外还有一两位杰出的军人呢。不过从三个世纪前“皇家公学”脱离了修道院之后这座学校倒是培养了一大批教堂人员,像是主教、主持牧师以及教士之类的人员,它培养的神职人员甚至遍布整个大英帝国:学校里有不少孩子的父亲、爷爷以及爷爷的爸爸都在“皇家公学”毕业的,并且都在特尔坎布瑞的各个主教区当牧师;这些孩子们从进学校起就确定自己以后也是要当牧师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迹象表明“皇家公学”正在慢慢地发生一些变化,有些孩子会重复在家里听到的话,说教堂再也不是和过去那样了什么之类的。这倒不是关于钱的问题,只是去教堂的那些人的社会阶层已经发生了变化。还有两三个男孩子甚至还认识有几位父亲是商人的牧师呢;他们宁愿去殖民地也不愿意在不是什么绅士的牧师手下当副牧师(在当时殖民地依旧是英国那些在本土找不到工作的人们的最后的希望)。在皇家公学里就和在布莱克斯特堡一样,商人是那些自己没有能力拥有土地的人才会从事的职业(在他们看来乡绅和地主是有严格区别的),或者就是那四种适合绅士的职业都无法胜任的人才会去当商人。对于那些学校的走读生们,大约有一百五十人是乡绅和驻地军官的孩子,而剩下的那些父亲是从事与商业相关职业的孩子则被认为是地位低下的人。

学校的老师们对于那些经常能在《泰晤士报》或者《守卫者报》上看到的那些所谓现代的教育理念毫无耐心,他们十分热忱地希望皇家公学能够坚守它自己的优良传统。那些死语言被反反复复地灌输到学生们的脑中,以至于从皇家公学毕业的孩子们在他的有生之年只要想起维吉尔或者河马就会头昏脑涨,无聊之至;虽然有时候在晚餐的时候会有一两个比较清醒的人提出数学已经越来越重要了,可是大部分老师们还是认为数学没有经典文学的地位高贵。皇家公学里面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而法语也只有级任教师才能教。他们的语法并不比真正的法国人差,而且他们比外国老师更会管纪律。至于他们在布伦(法国的一个地区)的餐馆里,要不是侍者懂点英语,恐怕连杯咖啡也喝不成,这一点似乎是微不足道的。而地理基本上就是靠让孩子们画地图的方式来教授,孩子们倒是都很喜欢这一门课,因为英国有大片大片的山,所以画亚地斯山脉或者亚平宁山脉就可以花去很多很多的时间不用读书。老师都是从牛津大学或者剑桥大学毕业的,都被授予了神职,并且都保持着单身。要是有哪个老师心血来潮想要结婚的话就得服从教会的安排,接受某个薪水低微的职务才行。不过这么多年来竟然没有一个老师起过这样的念头,他们都不愿意离开这个隶属于骑兵兵营,同时又有深厚的教会文化渗透的高教养的特尔坎布瑞地区,转而去某个教区长管区下的乡村过单调无聊的生活。现在那些老师都已经人到中年了。

而另一方面,皇家公学的校长确是迫不得已不得不结婚的,不过他一直在为学校鞠躬尽瘁直到真的年事已高。等到校长退休的时候他的待遇比任何一个教师所能期待的都要好,并且他还被授予了荣誉牧师的称号。

不过在菲利普进入皇家公学的前一年这儿还发生了一个大变动。那位已经任校长超过25年的弗莱明先生已经很明显年纪太大过于老眼昏花,不适合再侍奉上帝了;所以当市郊处的一处职位空出来的时候,教会便把这个空职位提供给了弗莱明先生,并且还附上一年六百英镑的退休金,希望以此暗示弗莱明先生已经到了该退休的年纪了。这些养老金已经够他舒舒服服地休养生息了。而觊觎这份肥差的几个年轻的副牧师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回家后还酸溜溜地对他们的妻子抱怨过,说把这样一份本该需要一位年轻力壮的人的职业提供给这么一个老眼昏花还对教区事务一无所知,只知道营私自肥的老头子简直就是教会的丑闻!可是这些并不享受圣俸的牧师们私下的抱怨却并没有到达大教会的那群人的耳中。而那些教区的居民们,他们本来对这件事就无权置喙,所以更没有人问他们的意见。那个村庄里面还有卫斯理公会和浸礼会的自己的教堂。

所以当弗莱明先生终于从他的岗位上辞职下来的时候去找寻一位继任者就变得十分的必要了。历任校长的传统都不是从助理或者教师里面选拔的。整个教师休息室全体一致地推举预备学校的校长沃特森先生担任这一职位,因为他本来就很难被算作皇家公学教师,并且大家都认识他二十几年了,所以选举了他也不怎么需要担心他会假公济私、做出什么损害学校的事情。但是教会的决定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教会选了一个叫作伯尔金斯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默默无闻,一开始几乎没有任何人对这个名字有任何印象。不过这阵震惊还没有过去,大家就意识到了这个叫伯尔金斯的年轻人原来是那位叫作伯尔金斯的亚麻布商人的儿子。弗莱明先生在晚餐前把这个决定告诉了老师们,他的口气显示他自己也对这个决定十分惊讶。正在就餐的人们都沉默了,于是他们所有人就在沉默中吃着午餐,直到仆人们都下去了才有人对此发表了评论。然后大家就议论开了。那些在场的人究竟叫什么也无关紧要,不过好几代学生都知道他们的外号是“常叹气”“黑油”“常眨眼”“机关枪”和“马屁精”。

他们所有人都认识汤姆·伯尔金斯。首要的事情就是他绝对不是一个绅士。他们对此记得可深呢。他是一个皮肤黑黑的小男生,他有着一头脏兮兮的黑发,眼睛大大的。他读书的时候就是以走读的形式上的学,并且他享受着他们当时最高规格的奖学金,所以他上学几乎一分钱也没花。当然他本来就很出色。每一次的表彰大会上他都满载奖品而归。他是整个学校的活招牌,在场的老师们不由酸涩地想起当年他们都担心他会获得奖学金离开皇家公学去一个更大的公立学校读书,从此远走高飞。弗莱明博士甚至还亲自去拜访了他爸爸的亚麻布店——他们都记得那家店,那是在凯瑟琳大街上由伯尔金斯和库伯合开的——说他们都希望汤姆能在去牛津大学读书之前留在皇家公学。学校因此成了伯尔金斯和库伯斯的亚麻布店的最大主顾,伯尔金斯先生当然乐得一口答应了校长的要求。而汤姆·伯尔金斯在学业上则一路微笑到底,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忆中最优秀的古典文学学生,在他毕业的时候学校又不得不提供了他最高的奖学金。并且他还同时在马达兰获得了一份奖学金,然后他便在那儿定居下来,并且有了一份很不错的职业——在一所大学教书。皇家公学的校刊上每一年都记载着他的成就,有一次他获得双科满分的时候,弗莱明博士还特地亲自在扉页上题了祝贺词呢。老师们都特别希望看见他成功,特别是在伯尔金斯和库伯的日子每况愈下的情况下:库伯每天喝得烂醉如泥,就在汤姆·伯尔金斯毕业前夕,这家亚麻布店刚刚填了申请破产的请愿书。

还好汤姆·伯尔金斯及时地接受了圣职,并且从此在这一领域很受人尊敬。他先是在威林顿公学当了副校长,之后又在拉格比公学当了副校长。

但是庆祝他在别的学校的事业成功和在自己的学校却在他手下当差确是完完全全两回事了。过去“黑油”常常会让汤姆罚抄,“机关枪”甚至还抽过他的耳光。他们完全想不通为什么教会会做出这么一个错误的决定。没有人会忘记他实际上是一个破产的亚麻布商人的儿子,更别提库伯的酗酒,更是往他脸上抹了一层灰。众所周知的主持牧师自然是百分百地支持自己选出来的人,所以他没准还会请汤姆·伯尔金斯吃饭为他接风呢。可是想想看在教区里举行的那种高端愉悦的小型宴会,要是汤姆·伯尔金斯成了座上宾,人们真的还能宾主尽欢吗?还有军营呢?他们简直无法想象那些军官们会接受汤姆·伯尔金斯成为他们圈子的一员!这样的举动简直会给学校带来难以计数的伤害!学生的家长们肯定不会满意的,要是发生大规模的退学情况也不会有人感到惊讶的。还有要称呼他为“伯尔金斯”先生这简直是奇耻大辱!这些老师们想着通过集体辞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抗议,可是想到万一教会就这么平静地让他们卷铺盖走人便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所以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做好足够的准备应付这一变化了。”“常叹息”说道,他已经教五年级整整25年了,但是实际上他的教学水平压根没达到标准。

再见到汤姆·伯尔金斯也没能打消他们的顾虑。弗莱明博士邀请老师们在午餐会的时候来和他见面。现在汤姆·伯尔金斯已经是三十二岁的中年男人了,他长得高高瘦瘦的,但是老师们记忆中他那粗野邋遢的样子却一点儿也没有变。他那粗制滥造的破破烂烂的衣服也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他的头发还是和从前一样又黑又长,显然他从来就没学会怎么梳头;每次他做个什么姿势那头发就会耷拉到脑门上,然后他就总会快速地伸出手把刘海从眼前拨开再拨回去。他满脸的胡子,又黑又浓,都快盖到颧骨了。他和那些老师十分随意地聊着天,就好像他们一两个星期前才分别似的;他明显对于再次见到他们很开心。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现在这种职位的关系有什么奇怪的,并且对于别人称呼他为“伯尔金斯先生”也毫无不适之感。

当他和他们告别的时候,其中有一个没话找话的老师觉得应该说些什么,便说时间还很多赶火车完全来得及。

“我想顺便四处逛逛,看一看我家之前的那家店。”他兴冲冲地回答道。

这话一出口,瞬间一阵尴尬的沉默。那群老师都想知道他怎么能说出这样不得体的话。更尴尬的是弗莱明博士还没有听到他的回答,于是他的妻子不得不冲着他的耳朵又大声重复了一遍:

“他想四处逛逛再去看看他爸爸原来的那间店!”

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耻辱,当然除了汤姆·伯尔金斯。他转过头对着弗莱明太太问道:

“你知道现在谁盘下了这家店吗?”

她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感到十分愤怒。

“那还是家亚麻布店,”她苦涩地回答道,“只是改名字为格洛福斯了。我们也没再到他们家买过东西。”

“不知道他会不会让我进去看看那间房子?”

“我想要是你向他解释你是谁他应该会允许的。”

直到那天的晚餐结束之前大家都没有对他们这件事发表任何评论,尽管他们的脑中已经憋了好久了。最后还是“常叹息”提出来了:

“我说,你们怎么看待我们这位新上司啊?”

大家都想到了午餐会时的那一番谈话。其实那都不能算作谈话,只是几句对话而已。

准确来说只是汤姆·伯尔金斯在不停地说话而已,他一直用他那低沉又洪亮的嗓音滔滔不绝地讲得飞快。他的笑声又短促又奇怪,每次笑起来都会露出那一口白牙。他们都很难跟上他的思路,因为他经常莫名其妙地从一个话题就跳到了另一个话题,大家都分不清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他又谈到过教育学,这倒是很普通的话题,不过他谈到的他在德国学到的那些所谓的现代教育理念,这些老师们从来没听说过,于是他们只是担忧地听着他说。他还谈到了古典文学,不过他曾亲自去过希腊,他又议论了一些考古学。他说他曾经花了整整一个冬天挖那些古迹,那些老师们完全不理解这些经历对孩子们通过考试有什么帮助。他还谈了谈政治,老师们听到他把贝根斯菲尔德勋爵与阿尔基维泽斯放在一起比较的时候简直一头雾水。他还谈到了格莱斯顿先生和地方自治的问题,然后他们才突然醒悟原来他是个自由党人。当时他们的心简直沉到了海底。他还谈到了德国哲学与法国小说。他们完全找不到一个像他这样兴趣如此广泛、知识如此渊博的人。

最后是“常眨眼”老师总结了大家对汤姆·伯尔金斯的看法,概括成了一个定论,不过大家觉得这个定论简直是见鬼。“常眨眼”是三年级高班的班主任,是个生性懦弱的男人,有着下垂的眼皮子。对他的身高而言他的身体就显得太瘦弱了,所以他的动作总是很迟缓,且显得软弱无力。他总是给人一种很懒散的印象,他的绰号更是精确地描述了他的特征。

“总的来说,他热情洋溢。”“常眨眼”这么总结道。

热情洋溢意味着没有教养。热情洋溢意味着没有风度。他们甚至想起了吹着刺耳的喇叭打着鼓的救世军的画面。热情洋溢意味着改变。一想到所有愉快的旧习俗都面临着即将到来的变革,他们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们简直不敢想象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了。

“他简直比以前更像吉普赛人了。”一阵静默之后一个人说道。

“我特别想知道主持牧师和教会选他做校长的时候难道不知道他是激进党的人吗?”另外一个人苦涩地接话道。

不过对话到此戛然而止,大家都心乱如麻,找不到什么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了。

一周以后的演讲日,“常叹息”和“黑油”一起走在去大教堂参加一年一度的颁奖仪式的路上的时候,一向尖酸刻薄的“黑油”先生就向他的同事这么评论道:

“我说,我们曾经在这里参加了那么多的颁奖仪式呢,我真想知道以后我们还有没有这个幸运再参加一场呢。”

“常叹息”那天看起来比平常更加忧虑了。

“我现在已经别无所求了,要是生活中值得要的东西都有了,那么我也不在乎早退休还是晚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