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唐婉的小屋时,天色已经全黑,所以没有看见那棵桃树,只看到窗口桔红色的灯光,还有狗吠声。
唐婉的小屋温馨而俭朴,收拾得干干净净,她麻利地为宇文太清洗了伤口,敷上草药,重新包扎好。然后生火做饭,很快,小屋飘起了饭香,一餐可口的晚饭好了,唐婉笑眯眯地看着两个人吃掉所有的饭菜。
晚上,恋云同唐婉睡在一张床上,她累极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唐婉早已不在屋中,床头放了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月白色的棉布衫,点缀着几朵小兰花,一看就知道是唐婉做姑娘时穿的衣服,恋云笑了笑,换上衣服,洗了把脸,来到院子里。
灶间飘着炊烟。那棵桃树就在门前,已经长得很大了,山里的春天来的很晚,桃树依然是光秃秃的。
唐婉清爽的声音从灶间出来:“丫头,你起来了,来,帮忙端碗,我们开饭了。”恋云小的时候唐婉就喜欢这么叫她丫头,所以现在还是这么叫,恋云也喜欢她这么叫自己,显得很亲切。
宇文太看到恋云的穿戴时似乎愣了一下,目光有些异样。恋云低头看了看自己,问:“怎么了,哪里不对吗?”宇文太笑着摇摇头:“没有,只是觉得你和我的一个故人有点像,她最喜欢穿月白色的衣衫。”
“是谁呀?”
宇文太似乎不想回答,目光中多了一种深沉的痛苦。
恋云明白了,便垂头不语。
恬静安逸的生活使三个人相处得像一家人,亲情如同一股暖暖的清泉悄悄淌进每一个人的心田,滋润着每一块早已尘封干涸的土地。
唐婉似乎一下子年轻了十岁,脸上红润起来,皮肤也有了光彩。她一天两次很用心的为宇文太换药,三顿饭从不重样,宇文太的每一件衣服她都浆洗的干干净净,她知道自己对宇文太的关心已经超出了普通的范围,宇文太身上有一种气质,一直在吸引她,这是普通男人身上没有的,她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只觉得在宇文太身边就会有一种安全感。他没有大漠中男人的热烈,但你能感到他的情感就像广博的大海一样深沉;他不需做出承诺,但你会感到他的心胸像蓝天一样宽广是最值得信任的人;他的外表沉静儒雅,但你能感觉到他像大山一样坚毅不拔。总之,他绝对是一个值得托付一切的真正的男人。但是,唐婉却不敢表露出一丝一毫对宇文太的爱慕之情。她根本不敢奢望这么好的男人会对自己动情,凭她的经验,她能感到在宇文太的心里,有一段很深的永远不能拔除的爱情,有个女人早已在他心里扎了根,尽管她不知道宇文太的过去,但她清楚自己是不可能触到这个男人的心。更何况还有恋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