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她叫唐婉,十五年前,她才十八岁,嫁给了住在这里的猎户,听老人说,两口子很相爱,可是还不到一年,她的丈夫为了救一个被野狼叼走的孩子,再也没有回来。从此她就一个人住在这里,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她的丈夫叫什么名字了,可她却还在等着他,许多优秀的男子向她表达爱慕之情,都被她拒绝了,这里的人都很敬重她。”恋云讲这个故事时,脸上的神情很是凄美,让人分不出究竟是她讲的故事凄美,还是她凄美的神情才使这个故事变得凄美。
凄美的故事总是能叫人沉默,过了好一会儿,宇文太才打破沉寂,道:“我想,我们天黑之前一定要离开这里,找到那个种着一棵桃树的地方。”
恋云回到了眼前的现实中:“是,我们好像应该朝那边走。庄主,您怎么头上这么多汗,脸色也不太好,您的腿!怎么流了这么多血!刚才为什么不告诉我?”
宇文太一笑:“从山上下来时被砸伤了,不要紧,看到你那么投入的样子,不忍心打断你。”
“我来帮你!”恋云扶着宇文太坐好,宇文太取出一个瓷瓶,道:“这里是止血的药。”他将药瓶递给恋云后,动手撕开裤腿,露出一道足有五寸长的伤口,皮肉外翻,连骨头都露出来了。恋云一眼看到,突然面色蜡黄,冷汗直流,浑身不住的打颤,手中的药瓶也落在地上,她转身跑开,靠着一棵松树慢慢瘫软下来。
宇文太见状,轻轻摇摇头,捡起瓶子,自己处理包扎好伤口,才道:“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恋云的脸色依然苍白,她看宇文太捡了根棍子做拐杖,走路依然很吃力,便快走了几步追上去,伸手扶住他。宇文太感到她的手指冰凉,道:“你还好吗?想不到你这么怕见血。”
恋云的声音微微发抖:“我曾经对您讲过雪姐姐的事,当时血流了一地,还有那胎儿……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害怕见到血。”
宇文太感到她浑身都在发抖,忙道:“好了,别说了,我们还要走多远才能看见桃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