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饭,草鞋布衣,劳作不止。他的学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脚长满老茧,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所以我曾半开玩笑地说,墨子恐怕是个“社会主义者”(拙著《我山之石》,广西师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庄、商韩,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贴近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何况秦汉以后,墨家还变成了“地下党”。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与之产生共鸣,或者心照不宣,一点都不奇怪。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〇一个梦想,各自表述。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〇大同梦、强国梦与幸福梦
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上流行喇叭裤。某大学校方担心自己的学生受到“精神污染”,便在醒目处贴出标语进行规劝:喇叭裤能吹响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号角吗?学生们则在标语下面贴了张纸条:请问什么裤吹得响?
这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听说的人也大多一笑了之。但十年以后,却有了别样的意义。因为改革开放头十年,胆子最大,步子最快,思想最解放,成就最显著,以至于全国人民争相学习仿效的地方,就是最先穿喇叭裤的地方。
我们知道,它的名字,叫广东。作为“天高皇帝远”的南国省份,广东历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地方,也是一个“自作主张”的地方。“鸟语花香”的方言,“生搬硬造”的文字,“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花里胡哨”的奇装异服,所有这些,都让“中国之人”把广东看作“化外之地”。然而,正是这“教化不及,政令难达”的地方,在中国近代史上却有着非凡的表现,一次又一次地“敢为天下先”。这一回,只不过再次表现出“食头箸”的精神而已。
这当然不能归功于喇叭裤,却应该归功于广东对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现在,广东也仍然是舆论最新锐、环境最宽松的地方。这才有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广东经验”,有了关注民生、自由言说的“南方视角”。事实证明,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个性自由,不是离“大同”更远,而是离“大同”更近。君子和而不同。没有了个体的差异,就不可能有“和谐”,还说什么“大同”呢?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有“中国梦”,我们又为什么要“强国”?
国家富强,是为了人民幸福,而人民是由无数个“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没有个人的幸福,就没有人民的幸福。这就首先要让全体国民,都成为“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把这些“个人”都变成既没有“独立人格”,又没有“自由意志”的齿轮和螺丝钉,那么,组装起来的,将是一架没有人性的机器,一架杀人的机器,毁灭人类的机器。大同梦也好,强国梦也好,全都将背离自己的初衷,走向自己的反面。
实际上,改革开放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选择的自由。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工人可以下海经商,大学生可以自主择业,所有人都可以跳槽。当然,这些选择,未必都成功,也未必都主动。但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更何况,无论五四以后“我的婚姻我做主”,还是现在“我的职业我做主”,体现的都是这样一个原则:我是公民,是独立的个人。我的权利我主张,我的事情我做主!
这是何等伟大的解放啊!
其实不过“同一首歌”
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与此同时,中国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最根本的变化,是我们不但可以有国家的梦想,也可以有个人的梦想。比方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发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国,自己的工作可以调换,自己的户口可以迁移,甚至不过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诉。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必“集体做梦”,也不必在同一个框架和范围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异梦”。
其实,从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到民富国强的“强国梦”,再到自我实现的“幸福梦”,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因为社会、国家、个人,原本就是三位一体的。社会不稳定,个人难发展;国家不强大,个人没前途。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又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个人的幸福,为了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背离了这个目标,则一切均无意义。天下梦,中国梦,个人梦,岂非互为前提,彼此成全?
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大同梦和强国梦,都未能很好地实现,甚至适得其反?就因为过去这两个梦,缺少了重要的一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个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才真正成为可能。这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让我们意识到的。
于是我们对“中国道路”,也就有了新的认识。
毫无疑问,中国必须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这就既要植根于我们的传统,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事实上,人类有共同的追求,也有共同的价值,比如真善美,比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旦认识这些价值,我们就会发现,曾经被“各自表述”的“天下梦”,其实不过“同一首歌”;而看似矛盾的儒墨道法,其实不难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关键是,强国梦和幸福梦,融为一体了吗?
这就只能靠我们共同努力了。实际上,中国道路从来就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实现“中国梦”,既要追求,又要反思,更要实践。只要有越来越多的践行者,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我们就总有一天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
也许,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这个梦可以实现。
这个梦应该实现。
(本文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
◎说明提示:
易中天,1947年生,湖南长沙人,198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任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