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大百年校庆上的演讲
易中天
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卡尔·马克思
〇刚刚学会与各国平等交往的“天朝国民”,却在屈辱中开始了“中国梦”。
有个问题想先问一下:世界上,真有“中国梦”吗?如果有,什么时候开始的?恐怕得在鸦片战争之后。因为之前国人的心目中,只有“天下”,没有“中国”。外国人眼里的“中国”,在中国人这里是“天朝”;中国人说的“中国”,则或者指天下的地理中心,比如“夏者,中国之人也”(许慎《说文解字》);或者指天朝的政治中心,比如“刘备与(孙)权并力,共拒中国”(陈寿《三国志·鲁肃传》裴松之按语)。但无论哪一种,都跟我们现在讲的“中国”,不一个意思。显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是国际社会之一员;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却是整个世界。天下的产权是天的,治权则属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运,因天的授权而统治天下臣民。这个治权是遍及海内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东方和西方,在理论上都是天子的“王土”;华人和洋人,在理论上也都是天子的“王臣”。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中国和外国?也只有中央与地方、天朝与番邦。番邦,就是“蛮夷之邦”。它的性质属于“邦国”,地位低于“天朝”。
所以,其使节来华,见了天朝的皇帝,必须行三跪九叩之礼。皇帝说话的口气,也像对待自己的臣僚和子民。比如1793年乾隆皇帝给英国国王的文书,便开口就是“咨尔国王,远在重洋”,以及“具见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许”云云。
这些话在今天看来,真是哪跟哪呀!但这就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人的“世界观”和“中国观”。甚至就在1840年,道光皇帝有关中英争端的上谕中,使用的仍然是“剿”、“抚”之类的字眼,就像当年大宋王朝之对待宋江、方腊。可是这种观念,1840年以后,就被西方列强的炮火炸得粉碎。《南京条约》规定,以后大清与别国公文来往,应该称为“照会”。意思很清楚,国与国是平等的,别老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说话,也别老是把我们叫做“蛮夷”和“鬼子”。
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中国人,竟然是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学会跟世界各国平等交往的。然而接下来的却是屈辱。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这样的事不能尽数。但有两件,却不能不说,一是甲午战争(1895),二是巴黎和会,前者导致了戊戌变法(1898),后者导致了五四运动(1919)。比较而言,巴黎和会给国人的心理刺激,似乎又更大。因为被“蕞尔岛夷”(日本)打败,虽然耻辱,却毕竟是败了,不能不含着眼泪签那《马关条约》。可这回我们也是“战胜国”呀!当时,与会国的代表名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国五名,二等国三名,三等国两名。中国政府几乎想都没想,就派出了五人组成的代表团。结果到了会上,才知道我们是“三等国”,只能派两名代表,连后来争到“二等国”待遇的巴西、比利时和塞尔维亚都不如,更不用说还可能要陪上一个山东。这真是奇耻大辱!
没办法,弱国无外交。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强。
中国梦,开始了。
〇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才能成为“强国”。
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主旋律无疑是“强国”。这几乎全民的共识。问题是,何为“强大的国家”,我们又怎样才能“强大”?值得庆幸的是,国人对此有不俗的认识。据秦晖教授《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晚清时期,中国知识界那些明白人,比如徐继畲、郭嵩焘、薛福成、谭嗣同等,都几乎一致认为,所谓“强国”,决不仅仅就是船坚炮利、财大气粗,更重要的,还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成为“强国”。
这无疑堪称“远见卓识”。由于这样的见识,“中国梦”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起点。剩下的问题是“怎么办”。晚清这些有识之士的主张,是“像西方人那样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以前是中国,现在却是欧美。为什么?因为老祖宗创造的先进文化和先进理念,在秦汉以后被“败家子”们丢得精光,却在西方开花结果,大放异彩。比如虚君共和,不就是“民贵君轻”吗?竞选制度,不就是“选贤与(举)能”吗?国会议员,不就是“为民请命”的乡绅吗?美国总统华盛顿,不就是“禅让天下”的尧舜吗?所以说,“三代”(夏商周)已经不在中国,跑到欧美去了(仍请参看前引秦晖文)。哈,看起来是很像,但经不起推敲。比如郭嵩焘说,英国因为“仁爱兼至”,所以“环海归心”,就未免“走火入魔”。谁不知道,英国那些海外殖民地,是他们抢来的、霸占的?又比如,他们说西方人彬彬有礼,西方社会井然有序,都是“礼乐教化”的结果,也是“自作多情”。西方人,什么时候学过周公那一套?再说了,所谓“讲礼让”,人家是“女士优先”,咱们是“领导先走”,一样吗?
何况还有不能“对号入座”的。三权分立,相当于什么呢?三省六部?政党轮替,相当于什么呢?改朝换代?还有宪法,又相当于什么呢?总不能说“四书五经”就是。至于参众两院,更是无可类比。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相反,这些人在当时能有那样的见解,已经非常了不起。他们是中国梦最早的践行者。我们在致敬的时候,请不要忘记他们!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反思。我们要问,为什么这些先行者们,在开始自己“中国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三皇五帝、汤武孔孟?也只有一个原因──传统的力量。
马克思早就说过,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晚清的先贤们自然也不例外。实际上,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是有“底色”的。这个“底色”,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因此,我们还要来回顾一下,此前的中国人,又曾经有过怎样的梦想。
〇大同、小康、治世,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做的是“天下梦”。天下梦与中国梦,有什么不同?中国梦,想的是“中国怎么样”;天下梦,想的是“人类怎么样”。前者是关于“国家”的愿景,后者是关于“社会”的理想。
那么,怎样的社会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这两个概念,是儒家的经典《礼记》提出来的,在《礼运》篇。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同”是“天下为公”,“小康”是“天下为家”。表现为权力的交接,政权的交替,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显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联邦制,比君主立宪制好。君宪制当中,英国式的“虚君立宪”,又比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好。当然,这不是统治者的想法。他们最希望的,是一成不变。万不得已,才学日本,至少得有个“万世一系”。总之,晚清时期,是统治者选择实君,维新派喜欢虚君,革命党主张共和。因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然而,历史上的所谓“大同之世”,毕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点是“家天下”。这当然比“公天下”差,但也还可对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汉到明清好。因为小康时代实行的,是周公创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礼乐制。宗法制是社会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社会、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一以贯之的,则是这样一种政治思想: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这同样为儒家所推崇。不妨说,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无忧无虑,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说,实在不行,能回到东周,也不错(《论语·阳货》)。
遗憾的是,就连这个理想,也都成为泡影。中国社会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帝国时代。如果说“大同之世”实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实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国时代实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权,国家专政,君主独裁。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谭嗣同他们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学”(《仁学》之二十九)。这时,“无忧无虑”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过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错。
因此帝国时代中国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能帮我们实现这理想?除了老天爷,就是圣君、清官、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错。两个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连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读武侠小说。这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难怪谭嗣同他们要痛心疾首了。
这就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大同、小康、治世。它们寄托了理想,也表现出无奈。因为谁都看得出来,这三个梦,是每况愈下,一蟹不如一蟹。但这没办法。理想不能实现,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从这“梦境”中走出来。于是,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梦,就有了新的版本。
〇人民公社的梦想在“大同”,原则和构架却来自墨家。
新版本的主题,仍然是“大同”。实际上,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人民公社的样板,是大寨。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大寨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齐崭崭;炕上花被窝,囤里粮冒尖。”农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当然“梦里也笑声甜”。只不过我有点纳闷:这种“银光闪闪喜气多”的景象,跟改革开放以后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两样呢?这里体现的,究竟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也许,小康与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吧!
因此我猜想,当毛泽东吟诵着“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或者大笔一挥写下“人民公社好”时,他眼前浮现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不能说,毛泽东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个“理想社会”。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个“兼爱”而“尚同”的社会。它的分配原则,是自食其力,按劳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尽所能,机会均等;它的人际关系,是相亲相爱,互利互助。这,就是“兼爱”。至于组织纪律,则是个人服从团体,下级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领袖)一声令下,墨者(门徒)“赴火蹈刀,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这,就是“尚同”。所有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