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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法律及政策所要求的国有资产评估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国家出资企业中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从原有凝固化的实物资产逐步还原为国有资本。国有资本流动及其产权交易,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并发展资产评估业。资产评估是对资产进行专业价值形态的估价及确值。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按照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方法,遵循公允的标准和程序,对被评估的归国家所有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国有产权交易中的资产流失,更主要的是通过评估维护各类经济人参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权益及交易的公平。在某种意义上,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基本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明确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活动范围、资产评估的办法和相应的评估程序等。同时,对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也进行相应的认证和规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护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的公平公正。

国有资产评估活动是顺应国有企业经济活动需要而开展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最初的实物资产评估逐步扩大到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国有产权等各类资产的评估,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发展完善后,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兼并重组、出售资产和计量公允价值等方面发挥了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和实现价值的重要作用。国有资产评估的内容逐渐丰富,评估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也逐步提升,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平稳推进,保护国有出资人的权益,减少改革的成本支出,政府及国有企业在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特定经济活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一、开展国有资产评估活动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

随着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经济领域也从原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逐渐过渡到目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实行实物管理,管理方法主要是清产核资,检查账务,国有企业和政府不分家,资产实行直接调配和无偿划转,物理位置的转移不改变国有资产的所有属性。因此,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意义并不大。随着经济体制逐步市场化,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放权,企业之间的交易合作逐步增多,特别是伴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资产在企业之间的转移和交易往往伴随着所有权的转移,其中涉及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因此,国有资产在交易中的价格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有资产评估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起来。

1.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的基本要求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产评估业有其自身的特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政府通过行政指令调配各类资产。国有资产的转移仅仅是物理位置发生改变,是物资从一个国有的部门或企业转向另一个国有的部门或企业,所有权不变。因此,不需要进行价格支付,无需进行价值评估。改革开放之后,多种所有制经济呈现多元化的发展局面,国有企业改革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客观上要求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其一,自1979年开始,国家开始实行固定资产的有偿调拨,企业不能再免费使用国有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也相应地有了成本。随着市场活动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资产转让主体不仅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单位,还包括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资产转让的对象也呈现多元化趋势,除了产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可以转让外,一些大型的难以直接确认价格的资产和资产组合也成为转让的对象,甚至包含国有企业产权。这些情况的出现,使得国有资产的转让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运送实物的过程,而是涉及交易双方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问题。因此,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定价是否合理成为交易是否能完成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尊重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维护交易各方权益。资产评估就是通过评估活动得出资产的公允价格,为交易双方提供参考。

其二,20世纪80年代起,政府开始尝试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主要内容是进行企业的兼并、重组、出售、联合以及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同时,为了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尝试多种经营方式,如承包、租赁、联营等。资产评估为国有资产的改革服务,如承包经营中需要通过评估确定资产现值的租金标准,在联营改制中需要确定各方投资额,在转让中提供合理的交换价格基础,在企业清算破产中核实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处理财产提供依据。资产评估是这些改革的重要环节,是这些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基本前提。

综上所述,顺应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需要和改革需要,经济活动中开始出现最早的资产评估活动,这个阶段的资产评估是由政府国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大多数情况下服务的对象是国有企业。

2.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门涉及多领域和多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作,资产评估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

从对国有经济的宏观管理来看,国有资产评估让政府摸清了“家底”。从以往了解实物数量,转变为综合了解资产的数量、质量和市场价值。政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可以更详细准确地了解国有经济的实力,进而更科学地制定进退政策,更合理地安排投资活动等,这是政府进行国有经济宏观布局管理的基本依据。

从政府对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管理来看,资产评估是基础管理工具。一方面,虽然随着企业财务制度的完善,企业每年都会编制出完整的财务报表供出资部门审核。但是,由于报表的编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报表上所记录的数据并不一定代表企业的真实资产状况。一部分企业可能通过减少折旧,通过机器设备超龄运转,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扭曲国有资产的真实信息,造成企业经营的虚假繁荣。一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往往通过做账增加固定资产损耗、虚增成本支出等。资产评估可以改变这一状况,有助于政府进行资产管理和企业管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国门逐渐打开,国际上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等不断被引入国内。企业中的机器设备折旧,不仅仅包括物理折旧,还应包括经济折旧。这就需要通过资产评估,将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格反映出来,有利于政府及时地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更新,避免在竞争中处于被动的境地。

3.国有资产评估是进行跨国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

资产评估最早出现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随着各类资产转让交易的日渐频繁,独立客观的资产估值在交易的实现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打开国门迎来外部合作伙伴,引入外资和技术设备。外方投资中国企业目的并不是提供免费帮助,支援中国建设,而是希望通过投资实现利润。从合作投资的角度看,利润的分配应该按照最初的出资比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因此,必须对合作双方的初始出资特别是非货币出资(如机器、技术、专利等)的价值进行合理和科学的评估,维护各主体的正当权益。既要防止外资高报投资额,同时也要给予中方国有资产合理定价,使得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担风险,共同经营,减少在合作中的不必要损失。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跨国交易双方进行资产评估也是国际惯例之一。

4.国有资产评估是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备受关注。新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引起新生事物的大量涌现。计划经济条件下经营性国有资产凝固在企业中的方式,已经不再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流动增值的需要。不仅是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甚至产权本身(公司股权)也可以作为交易对象,通过交易实现增值。如何衡量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减少由于关联交易、内部人控制导致的资产流失?资产评估必不可少。

很多交易资产的原始价值或账面价值很高,但是由于技术升级和资产物理折旧,资产已经不再具有其账面所反映的价值,通过资产评估得出这部分资产的公允价格,可以减少国有资产交易主体的责任压力,使其工作更加游刃有余;同时,非货币形态的国有资产,如无形资产和产权等本身没有统一的计量方法,需要资产评估机构利用其经验和对市场的分析进行判断估值,使这部分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至于偏离其真实价值过多。以此实现互利而有偿的交易,减少企业在对外合作过程中,或者改制出售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依法进行

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国有企业中。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发生以下一些行为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等。国家规定的这些行为往往涉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评估过程至关重要。

1.国有企业改制

资产评估是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进行的环节。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将原来的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建立“公司”组织形式。改制过程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如果是从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核定国有资本金,这是依据《公司法》规定建立公司所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果是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评估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准确计量原有企业的净资产,更是核算政府作为股东的原始出资额,以此来确定政府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这是决定国有出资人权益的重要依据。评估可以更好地维护国有出资人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被低估,减少资产流失。

2.国有企业对外进行(或接受非国有单位)的非货币资产投资和非货币资产偿债

企业中的资产形式多样,主要是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无论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或是偿还债务,还是接受非国有单位的投资或偿债,如果不是用货币资产,必须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对于实物资产而言,其账面的价值往往和真实价值存在偏离,这可能是由于折旧政策和市场环境导致的,也可能是因为技术进步导致的。因此,必须在经济活动发生时进行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更具有必要性。国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往往被疏忽,无账可查或者账目价值和真实价值偏离过大的现象比比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无形资产如品牌、技术、商誉等往往是企业最有价值的一部分资产,也是企业盈利的增长点。所以,在交易过程中通过资产评估,让企业了解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无论是接受资产还是对外转让资产,都会有理有据,减少企业的损失。因此,无论是在投资还是偿债过程中,对非货币部分资产的评估必须科学、真实地反映其价值。

3.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和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变动

产权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对象往往不是一个独立的资产,而可能是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资产组合。资产评估后的产权价值并不是组合中各种资产单独评估后的价值加总,而是在进行诸多调整后可以实现的综合价值,这些调整包含无形资产的溢价、商誉的价值等。因此,产权进行资产评估后,其价值往往远远大于其账面上总资产减去负债后所有者权益的价值额。

由于存在严格的审核和监督机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往往较高。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报表编制往往存在技巧,账实不符的现象多有出现。因此,在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时,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活动可以准确地核实国有资产价值,核算国有股东权益在比例变动时的成本价值,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内部人控制等现象。通过中介机构的介入,尽可能在股权变动过程中保护国有股东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企业在合并、分立和解散时进行的资产评估活动,类似于企业在改制时进行的资产评估,通过资产评估进行各方权益的界定或把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债务清偿的依据。企业法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的,破产之前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一方面评估是进行债务清偿的依据;另一方面,通过评估来判定企业是否有可以维持的可能。

5.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租赁、资产转让、资产置换、资产涉讼过程、收购非国有资产等经济行为发生时,也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经济行为发生时,也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在上述各项经济行为发生时,必须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从性质上看,许多经济行为本身涉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关系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流失。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还有很多经济活动过程也涉及资产评估,如企业的购买保险、发行有价证券、上市融资、再次发行融资过程,甚至企业的业绩考核、领导人员更换也都涉及资产评估活动。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往往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评估结果作为相关经济活动的价值参考,一般不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这些评估活动可以通过中介机构,也可以在企业内部,或者通过交易双方的协议来实现。

三、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各种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等,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