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文艺美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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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后记

这本书,是我在旧作的基础上重新建构、反复修改完成的,它与我的其他作品一道构成了我的“解释学系列”。我写这本书的原初意图是:通过对当前的各种审美思想形态的考察,为文艺美学的多元化道路奠定新的思想基础。本来,我想把文艺美学的思想解释与具体艺术的审美分析结合在一起,以显示文艺美学本有的“诗思之趣”,但是,由于本书的重心是考察文艺美学的不同思想建构,所以,艺术的具体生动的分析就相对减少。这种两难,似乎是理论著作难以逾越的障碍,我想不断试验,以便获得理想的结果。

至今,我依然相信,古老而年轻的“文艺美学”,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在日益技术化的时代,在日益无心化的时代,文艺美学的精神信念,可以看作是拯救心灵的甘露。假如要使文艺美学成为有效的解释理论系统,必须做到两点:一是通过审美本身对生命体验与生命形象进行自由解释,达成生命哲学的理解与精神立法;二是立足于具体的艺术自身,对艺术进行生动具体的美学分析,解释审美创造与审美形象的心灵独特性。当然,达成这一思想路径,必须借助文艺理论与美学理论的知识确定性。

其实,根据我当前的理解,“文艺美学”,不能专注于从理论到理论的思辨,也不能只停留在精神的空想中或对某一艺术作品的夸张分析上。这一美学思想方式的转变,源于我的几次出国游学。我发现,发达国家对“美”的理解,深刻地表现为:“创造美的现实生活,保护美的历史生活。”美学,不应只解决几个观念问题,或者,分析几个纯粹艺术的理论命题,也不是对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乱糟糟的审美文化现象的描述。一句话,美学思考,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从根本上说,“美”应融入人的骨子里去,成为民族思想文化建设的灵魂,作为日常生活与民族精神的基本价值追求。

民族的审美理想,要在动与静、自由与秩序、理性与信仰、法治与道德之间构成内在的和谐。真正的美,总与我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它应是民族共同追求的审美自由精神与审美生活形式。真正的美,必然具体体现为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的民族建筑、我们的艺术作品、我们的生命信念、我们的生活方式之中,也必须体现在我们的自由想象与精神超越之中。只有这样的美,才能使我们的生活从里到外地充满魅力,时时刻刻感受到生命的自由与快乐。

问题在于,我们的美学观念,主要还是局限于诗书画之类的“小艺术”。

是的,我们不能轻视“小艺术”,但我们更应重视生活的“大艺术”;没有“生活的大艺术”,就不会有真正的“小艺术”。与此同时,我们的“小艺术”,也应担负起民族审美理想与生命理想重建的大任,因为我们的艺术长期以来有些萎靡不振。真正的美的艺术,应该促进自由与公正的社会秩序的建立;事实上,最根本的政治文化制度的“美”,必然是人道的公正的平等的正义的;假如政治文化制度是丑的,它就会使所有的艺术与审美从根本上发生变异,充满着腐臭和畸形,从而偏离艺术的真正自由目标。

我们的美学和艺术,自然不应对美好生活失去信心;艺术的目的,本来就是要探索自由,重建自由的生命美学理想。所以,这特别需要艺术家的自由想象,需要他们创造自由的生命启示性形象,让艺术的生命自由精神重新灌注到艺术形象之中。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中,已经有太多的通俗或庸俗的艺术,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不要追求通俗和庸俗艺术的繁荣,而要渴求自由想象的生命艺术或美的艺术的兴盛。中国人可以创造自由的生命理想形象,这是民族艺术审美的根本目的,从真正意义上说,“美是生命与文明的最具力量的象征”。

这本书的修改,费了我许多力气,它可能是在我所有的书中,修改次数最多的,因为它最初的基础不尽如意,所以,每修改一次,好像经历了一次“浴火重生”,但愿,这本小书,也能起到推进文艺美学研究的作用。书能印成,我要感谢许多给予我帮助的师友,特别感谢郑纳新编审、韦健玮编审、陈维新编审、粟世来副编审、韩冷副编审等的无私帮助;我还要特别感谢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发展基金给予的资助。此书第二次修订出版后,曾繁仁教授主编的《中国文艺美学学术史》专门列出一节予以评价,给予我很大的鼓励,这次修订,我将全书的章节顺序作了调整,使结构更显和谐。最后,感谢陈村富教授、王杰教授、李衍柱教授等一贯的支持,感谢宋旭华编辑的深情厚谊!

2011年8月

于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