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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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附件(4)

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快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城市,探索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碳减排项目实施。

(第十章)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在生态文明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坚持自身努力和国家支持相结合,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一节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产品给予补贴,支持贵阳市实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完善风电、水电产业税收政策,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投资政策。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资金配套。支持加快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加大国家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贵阳市开展石漠化治理和巩固及扩大退耕还林成果。

金融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支持贵阳市发展的政策环境,引导银行信贷、股票债券融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等多元化资金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对金融机构扩大生态产业类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合理安排再贷款、再贴现。积极培育有条件的生态环保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投融资相关体制机制,鼓励创业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

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优先规划布局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生态环保产业项目,在审批核准、资源配置、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老工业基地改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全省率先开展电价改革和企业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切实降低生产用电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中央财政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支持力度。建立绿色公益基金和绿色创业专项资金,扶持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绿色创业项目。建立生态创业基地和生态科技创业园,鼓励生态环保类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开展“三品一标”认证。

第二节智力保障

支持贵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西部之光”、“博士服务团”、“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引智项目等适当向贵阳倾斜,建设贵阳“人才特区”。实施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加快建成花溪大学城和清镇职教城,积极培养生态文明建设各类专业人才。研究制定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向人才倾斜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以政府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人才激励体系。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才队伍综合能力。

第三节组织实施

成立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工作。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市、县),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绩效一票否决制。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考评机制。

第四节开放合作

高规格、高水平继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会议,搭建政府、企业、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经验的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参加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等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加强与生态文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务实合作,实施一批相关领域的国际性合作研究项目。积极引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成功经验及技术,加强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发展、城乡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与珠三角、成渝、北部湾等经济区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广泛联系,在能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开展合作。强化与其他省(区、市)及省内其他市州的生态合作。

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的意筑党发〔2013〕2号(201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规划》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首个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指出,贵阳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的现实需要;是探索城市生态文明实施路径,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具有重大意义。《规划》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于我市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全面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划》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深入贯彻指导思想

《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指针。全市上下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总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城乡协调的宜居环境;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着力构建生态和谐社会,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责任市领导:李军、李再勇、李忠、陈石,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三)严格遵循基本原则

《规划》明确要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生态优先,和谐发展;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全市上下要从贵阳实际出发,将这四条基本原则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遵从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实现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区域资源特点,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生产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有效路径。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完善的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市领导:李军、李再勇、李忠、陈石,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四)准确把握战略定位

《规划》明确了我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新城市发展试验区、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平台”的四大战略定位,完全符合贵阳实际。要按照四大战略定位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实施相关规划,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责任市领导:李军、李再勇,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

(五)细化落实目标任务

围绕《规划》提出的未来5年和10年的发展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市领导:李军、李再勇,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生态文明委)

到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基本形成,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45%。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生态产业快速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明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与2011年相比,单位GDP能耗降低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7%以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率达到70%。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市民幸福指数提高到93。生态环境质量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明显提高,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低碳城市试点取得显着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显着改善,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50%。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发展。

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实现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好、幸福指数高的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力。《规划》对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各项重点发展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内容涵盖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努力实现各项奋斗目标。

二、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一)合理确定功能分区

高效集约发展区。高效集约开发城市建设区和独立的产业集聚区,使之发挥集聚产业和人口的功能,承担起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引导产业向“十大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试点建设,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云岩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推进改貌、清镇、扎佐等重点物流园区和观山湖区、龙洞堡等物流中心建设,形成“一环三带九结点”物流园区布局。合理布局、加速推进金融、科技服务、商贸等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市领导:刘文新、高卫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生态农业发展区。农业作业区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整合各种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设以“五区六带十板块”为重点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农村居民区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适度集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设生态农村美好家园。(责任市领导:王保建、刘文新、高卫东,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

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区。石漠化地区、土石山区、采掘塌陷治理区要坚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为主,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和防护林建设等措施,有效保护和修复林草植被。有序推进生态移民。

加快矿山地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环城林带、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南岳山脉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绿地资源的修复和保护。有效治理南明河、市西河、贯城河、黔灵湖、观山湖等湿地和河湖水系的生态环境,在城市内部构筑多条“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绿化景观走廊。(责任市领导:刘文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