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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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的批复

发改西部〔2012〕3915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黔发改西开〔2012〕2581号,简称《规划》)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原则同意《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编制实施《规划》具有重大意义。2007年以来,贵阳市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总抓手,着力推动贵阳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关于“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及时编制实施《规划》,不仅有利于促进贵阳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而且对推进全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意义。

二、实施《规划》要把握的总体要求。《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贵阳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以及全国创新城市发展试验区、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平台。

三、《规划》实施要抓好的几项主要任务。要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科学规划高效集约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区、优良生态系统保护区。要加快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增强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具有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治理。要积极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彰显“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城市特色。要加快生态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生态文化产业发展。要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推进生态城镇和生态乡村建设。要建立健全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切实搞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你委要在产业布局、项目审批、投资安排、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贵阳市适当倾斜;指导贵阳市不断深化改革,在生态文明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督促贵阳市建立严格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市、县);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估。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跟踪分析,适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

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要求,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

规划范围:贵阳市行政区域,国土面积8034平方公里,人口439万人。规划期限为2012年至2020年,其中2012年至2015年为第一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为第二阶段。

(第一章)发展基础

2007年以来,贵阳市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总抓手,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形成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体系,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主要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显着增强。2011年贵阳市地区生产总值138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8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4.6∶42.4∶53.0。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48.5%,会展经济增长迅猛,被列为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财政总收入40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7亿元。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3.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4.2%。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1年森林覆盖率达41.8%,建成区绿地率达4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3平方米;各类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9%。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在Ⅱ类、Ⅲ类,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5%、93%,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关停和搬迁改造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与2006年相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1.9%和11.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5%。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实施,人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渐改善。2011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81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22.3平方米。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0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66万人,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人均预期寿命74岁。基本建成“三条环路十六条射线”城市骨干路网,建成花溪十里河滩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小车河城市湿地公园、筑城广场、贵阳城乡规划展览馆、孔学堂等重大功能性设施。开展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撤销全市街道办事处,成立新型社区,在全国率先成立党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组建群众工作中心和群众工作站,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群众工作服务网络。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连续四次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2011年市民幸福指数达89.2。

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成功举办四届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广泛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实践。编印生态文明建设中小学读本、市民读本、干部读本,推动生态文明进机关、进课堂、进工厂、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

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提升“爽爽贵阳”的城市品牌形象。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组建了贵阳演艺集团等文艺实体,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民办公助的贵阳交响乐团。以“三创一办”为载体,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倡导低碳生活与绿色消费,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低碳社区建设成效明显,被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进入中国十大低碳城市行列。

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完善。先后出台《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重点任务与主要政策措施。制定了全国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出台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责任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区(市、县)。在全国首创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法庭,运用法律手段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

第二节主要问题

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经济实力仍然不强,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工程性缺水和水土流失并存的问题仍然突出。生产方式粗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亟待改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忽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过度消费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环境约束与加快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人才匮乏,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第三节重要意义

贵阳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的现实需要;是探索城市生态文明实施路径,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总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城乡协调的宜居环境;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着力构建生态和谐社会,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第二节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科学发展。从贵阳市实际出发,遵从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生态优先,和谐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实现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有机统一。

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区域资源特点,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生产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

先行先试,创新发展。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有效路径。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完善的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

第三节战略定位

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地位,率先探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为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创新城市发展试验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建设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会展中心。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方式,打造西部地区具有特色魅力的重要中心城市。

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三县一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以先行区带动其他地区城乡统筹发展。

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平台。提升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层次,扩大国际国内影响力,广泛开展合作交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实践,探索建立国际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新机制。

第四节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基本形成,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45%。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生态产业快速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明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与2011年相比,单位GDP能耗降低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7%以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率达到70%。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市民幸福指数提高到93。生态环境质量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明显提高,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低碳城市试点取得显着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