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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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个并不满腹忧伤的人

我一直到初中毕业都不是名副其实的城里人。爸妈揣着暂住证,在和平年代过动荡的生活,四处迁徙,居无定所。中考那年,他们终于在高楼林立的世界里拥有了一席之地,而我也来到了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终于不用再缴纳额外的助学金了。还没机会认识新同学,我就风风火火参加中考了。因为是转学生,所以学号排得很靠后,具体一点,是倒数第二。倒数第一的那个人,情况和我一模一样。我记得自己当时的学号是042,那么,倒数第一就是043了。

043是一个沉默的男生。我们一起排队体检,参加英语口语和体能测试,最后一起进出考场,他自始至终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有那么几次,我忍不住想请教他的名字,但看到他一脸冷酷的表情,还是打住了。我确定他不是哑巴,每次报名的时候,他都清晰地答:到。他只是特别沉默,而且,他排队的时候从不东张西望,好像和这个世界中间隔了一层玻璃。没有一个人搭理他,他也不显得局促——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大家互相说笑,而这时候如果我找不到说话的对象,就会感觉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我不安地搓手,眼睛不停转溜,打量着别人的表情;心里特希望有人前来搭讪。043绝对没有这种表现,他对周遭不屑一顾。他偶尔吹一下垂在额前的头发,显出了一丝不耐烦的情绪。除此之外,他一直安静地排队。

我特别欣赏043这种气质——冷酷而自我。我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冷酷而自我的人,但是一直没有朝这个方向努力。在我看来,一个冷酷而自我的人,首先必须是一个叛逆的人。虽然我确实是一个叛逆的人,但是在老师和家长面前,我成功地扮演了一个好孩子的角色——学习刻苦,不早恋,课余生活单调,作风正派,成绩也不赖。我在初中毕业照上留的影像是个一脸稚嫩、嘴角挂着羞涩的孩子,可那时候我已经深谙男女之间的秘密,并且偷藏过表姐的内裤。

043长得挺帅。长脸,尖下巴,双眼皮,头发遮到了眉梢,三七开也很分明,衣服看上去也足够贵。总之,帅哥的元素他基本上都具备了。我发现他确实备受瞩目,好几个女生偷偷瞄他,其中有两个还放肆地指了指他,窃窃私语一番。043对此全然不知,他没注意过任何人。我想,即使他知道了,也根本不在乎。这是我羡慕他的另一个原因。

我就特别在意女生对我的看法。我希望自己的单车后面也载着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同学,在油菜花开满大地的春光里,像风一样在光阴里飞驰。可是,那是多么遥远的梦想啊。我连和女生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唯一能够展示自己的机会就是发试卷的时候,老师喊我的名字并且报出了高分,全班同学似乎都发出了惊叹声,老师同样投来赞许的目光。可是,保持高分就像江湖侠客们保持天下第一的排名一样,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每当老师喊我的名字然后报出一个不够理想的分数,我仿佛听到了女生们失望的叹息声。直到我彻底长成了大人,在人渣的路途上越走越心安理得之后,我才明白泡妞的秘诀是胆子大、不要脸,与成绩的好坏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考上了学区里最牛的学校,从此成了一个不再优秀的学生。一个高手走进一群高手聚集的地方,终于明白了相对论的真谛。我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英语这个该死的科目上,可悲的是,无论怎么努力,也只是把水平拉到平均值上。

高二文理分科之后,我再次见到了043。我们俩都表示格外惊讶,他特意冲我笑了笑,看样子还记得我。在此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他也在这个学校读书。他的成绩烂到无以复加,但他有个很厉害的老爸,这些丝毫不妨碍我们成为好朋友。043有个很文艺的名字,不过我们都叫他“狗”,连班上的女生都这么叫他,而我的绰号是“驴”。

狗和以前一样,外表冷漠,少言寡语,但我很快发现他是一个单纯的傻叉,只对漫画书和篮球感兴趣。他能弄到正版的日文漫画书,印制精美,看上去确实比国内的任何书籍都高出好几个档次,这再次表明他的老爸果然很厉害。他看完后,问我是否喜欢。我摇头说:我对漫画不感兴趣,我喜欢漂亮姑娘。没过几天,他就送我一沓美少女明信片,当然是日文版的,画面唯美。我着实感动了一番,不知道回赠什么礼物。狗说:我们是哥们儿。

我一度希望成为狗那样的忧郁少年,寡言少语,生无所恋。但是在与狗做了朋友之后,我以不可挽回的速度朝另一个方向扬帆远航而去。我变得口无遮拦,满嘴跑粗话,放肆地对着穿裙子路过走廊的女生大呼小叫。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人,也许只是觉得这样很爽。

那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女生,她的绰号是蓝猫(总之,都和动物脱不了关系)。喜欢一个人是件莫名其妙的事情,你休想说出个所以然来。我不清楚蓝猫同学身上的哪一点勾走了我的三魂五魄。只是低下头那么短暂的瞬间,思念就随之而来。这种一厢情愿的精神恋爱给我带来了无限苦恼。蓝猫对此全然不知。她就坐在我的右前方,我抬眼就能看见她的美丽侧脸和又长又整齐的睫毛。

直到有一天,蓝猫递来一封情书,让我转交给狗。我无限痛苦地执行了这个光荣的任务。狗就像对待漫画和篮球之外的任何东西一样,对于蓝猫的情书,他既没有热情回应,也没有断然拒绝。他的态度模棱两可。

我问他: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郑重表示:现在还不是谈恋爱的时候。

故事就是这样,我喜欢的人喜欢我的好朋友。

高三第二次分班,我与狗不再同班,班上的座位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蓝猫竟然奇迹般地仍旧坐在我的右前方。狗经常到我们班串门,找我的次数多过找蓝猫。不过,我还是自觉地退到了九霄云外,不过问狗和蓝猫之间的事情。我可不想自寻苦恼。

毕业前夕,考大学无望的狗选择了更牛的出路——出国。蓝猫悲痛欲绝,但是没人能安慰她。然后,高考就呼啦啦地来了,三天的昏天黑地之后,尘埃落定。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离开考场,我径直回家享受惬意时光了。不需要背诵该死的英语单词的日子真好,要多好有多好。每天睡到自然醒,打开电视看广告也心安理得,我尽可能地把日子过得糜烂一点。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蓝猫的电话,她说:出来玩啊,在家待着闷死了。

见面的地点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一条街上。蓝猫穿了一条淡粉色连衣裙,配一双黑色小皮鞋,出落得像个仙女。我想,如果假以时日,我大概能把蓝猫淡忘了,但是见面之后,我确定自己做不到。那一天我们过得看似平淡,只是沿着人头攒动的大街走了一个来回,玩了几局投篮游戏,然后我请蓝猫吃了著名的油炸垃圾食品。她边吃甜筒边听我扯淡。之后我们就坐地铁各回各家。有两点值得提一提,其一是我们约定了下次一起看电影,其二是蓝猫告诉我,狗安静,而我机智。

第二次见面,蓝猫显得自然多了,她的疯丫头本性暴露无遗,除了看电影,我们还像老鼠一样无孔不入,疯狂光顾各种小吃店和衣服店,我迅速沦为一个拎包的跟班。蓝猫很开心,她从仙女变成了女战士——笑得肆无忌惮,娴熟地讨价还价,彻底显出吃货本色。我更喜欢作为女战士的蓝猫,并且心甘情愿成为她的跟班。蓝猫终于逛累了,她提议去不远处的公园小憩,以便恢复到满血状态。我唯命是从,说好啊好啊好啊。她高兴地拽着我的胳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所有东西并到一只手上,腾出另一只空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握紧了她的小手。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都说被爱情裹挟的人是傻子。在与蓝猫坠入爱河之后,我用行为再次验证了这句话的准确无误。那天,我捏着小女友的手,漫不经心地穿过一条林荫道,夏天的太阳摇落了细碎而明亮的光影。我莫名其妙地问了蓝猫一个问题:你究竟喜欢狗身上的哪一点?

蓝猫还没回答,我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不仅大煞风景,而且傻叉到家。然而覆水难收。

蓝猫想了想,说:狗看上去那么忧伤,让人忍不住想抱他。

她的回答真诚到毫无遮拦,我吃醋了。赶紧打住,换下一个话题。

高考分数公布之后,我和蓝猫的恋情已经比夏天的太阳更炽烈。分数还不赖,进入心仪的大学应该不是一个难题,学业和爱情双丰收,我预感到自己的人生即将步入辉煌。但我忘了还有一句该死的话,叫“这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当我满心欢喜憧憬未来的时候,蓝猫告诉我,她决定出国。TMD,又是出国。世间有情人终将毁于出国!

我问她:是为了狗吗?

她回答:不知道。

我说:既然还想着他,为什么又要招惹我?

她说:对不起。

这个狠心的人,她不知道这是世上最绝情、最伤人的三个字。她毅然决然地漂洋过海,留下我在陆地上咀嚼爱恨情仇绵绵无绝期。

时光一转,狗和蓝猫已成如烟往事,而我再也不会被人唤作驴了。

我一直没能成为如狗一般沉静而忧伤的人,在数次伤害和被伤害的过程中炼就了金枪不倒之身,变成了一个三言两语不能说清楚的人,如果非要概括,无非就是有一点点虚妄,对很多东西不那么确定,而已。